保甲法最大的作用就是敛财;
保甲法的作用得和两税法、免役法结合起来看;
两税法是从租庸调中发展而来,最大的特点就是把田租和劳役合二为一,增加田税的同时免除劳役;宋朝执行两税法,按道理就不应该有劳役这一说。
宋朝财政紧张,雇人是绝对雇不起的,于是把劳役改名叫做差役,要求有余力的百姓继续服役。这里有余力的百姓指的是多丁户,四五等的贫户、单丁户、女户是不需要服役的,但是王安石新法中,这些人还得交免役钱。
这时问题来了,大宋的朝廷虽然收了免役钱,但还是雇不起人,怎么办?
这就有了保甲法
名义上虽说是军事训练,但鬼知道地方官带着人会干什么;南宋时期,朝廷觉得老这么挂羊头卖狗肉不太合适,于是把差役改名叫做乡役,继续要求百姓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