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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海南椰树集团招聘终身职业经理,要求以房产作为抵押,如果跳槽就要罚没房产?这合法合规吗? 第1页

     

user avatar   MIG29ovt 网友的相关建议: 
      

翟森斌主审的话,椰树赢。


user avatar   exc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劳动法是摆设?

看来企业老板已经不满足于偷偷违反劳动法,而要大张旗鼓公开打脸了。

谁给的勇气?

海南难道没有主动出击查处机制?


user avatar   zhu-jing-21-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不仅不受法律支持,更代表了一个危险的趋势。

首先是企业(试图)加深对员工价值的压榨。很多回答提到如果是收回企业分的房子那么还算情有可原。但是显然招聘的原文不是这么说的。

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就变成了员工难以剥离企业,哪怕员工干得不开心,想辞职,也会有许多困难,企业可以进一步压榨员工;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企业在内部给员工洗脑,有可能发展出员工对企业的人身依附关系。就像高赞说的:“养死士”。一家私企这么搞是想干什么?也许它现在不想干什么,甚至想不到能干什么,但是一旦有了可能性,谁也说不准。有可能形成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的威胁。


user avatar   xiarenzhimaju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对椰树集团来说,比招聘终身职业经理更紧迫的,是招聘一个法务。

签了承诺书,承诺抵押房产,跳槽真的就要被罚没房产?

答案是几乎不会。

抵押是担保的一种。什么是担保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一款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以及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担保的立法目的是为保障债权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债权得以实现。

这一抵押担保的是劳动者离职可能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是对尚未发生的、完全不具有确定性的侵权之债设定抵押,属于人事担保范畴。而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制人事担保。

同时这条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感谢 @Three诗睿 师哥的指点,劳动法合规学海无涯,还得多多学习。这部分师哥写的更好,推荐大家去看)

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想通过人事担保合同的形式限制劳动者跳槽显然是违法。

当然椰树集团也不是没有机会,还可以搞出要求这些终身职业经理在入职时都必须向公司借款这种骚操作,在劳动关系之外建立一套明确的债权关系。还是可以在这套债权关系基础上设立抵押权,要求员工抵押房屋的。

至于这笔借款的名义,经知友们启发,我觉得可以这么操作:

入职时椰树向员工提供一笔借款,这笔借款的用途是供该员工在当地买房。基于这一债权关系椰树就可以要求员工在购买的房屋上设立抵押权了。

但如果真有一笔用途不是支持员工在当地买房外的入职借款或者要求抵押自有房产,那我的建议就是

这公司,不去也罢。(歪嘴)



附椰树集团的回应


user avatar   biubiuai-chi-rou-6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咱们有国家劳动合同法,到了具体执行的时候

落地比spaceX平安着陆还要让人提醒吊胆,主动出击的次数比法国陆军还少

我也可以理解,某局的人手不够,所以就选择性保障,基本不监察,非常对得起自己名字里面劳动保障检查的几个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是劳动合同法过期了,还是条款太多看不过来了?(我刚才看了看,一共98条,第9条排名挺靠前的啊)

好,你说每家企业自有国情在,我可以理解;好,你说人手不够不可能每家企业都蹲点,我也可以理解

但是前段时间跳出来喊着996和007的互联网企业,现在跳出来要房产抵押的椰树牌椰汁

这些企业良心啊,取证工作都帮你做完了

警察局遇到这种把我是小偷写在脸上的人,可能做梦都要笑醒吧

某局,心动了么?

心动不如行动,赶快参与吧


user avatar   chen-zi-hao-1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刚看到新闻的时候,我以为是员工入职每人给一套2式1厅。如果干到退休,房子直接归退休员工,如果中途辞职,按照年份折价赔偿之类的。

后来发现我想多了。椰树集团这种土味冠绝全国的老板,干出这种事也足够出乎一般人的想象力了。以前以为这家公司只是没雇客服所以投诉电话是老板手机,现在看来不光客服,老板连法务都没雇,公关和人力部门可能用的还是自己小舅子。我倒是真希望有大佬故意入职,然后过段时间辞职把他告上法庭,搞到全国皆知。


user avatar   asura-3-2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事一旦推行开,那简直是一次管理层面的产业革命。

但它能实现?做梦。

在中国能跟房产挂钩的事,都是要命的事。在之前,婚姻,生育,教育医疗资源,征信等等和个人属性紧密相关的事,才有资格提房产。

职业规划这块,没有。

但是随着现在35以上老员工越来越不值钱,企稳的老百姓都巴不得哪怕咱不要梦想了,也找个稳稳当当能上班一辈子的地方混到退休。

首选当然是考公和央企国企啦,但是削尖脑袋也没有几个人进得去。

所以现状就是国字头进不去,私企没安全感,这个椰树集团这一招,就是两脚分踏楚河汉界两边,让高级雇工以房产为投名状,把身家性命跟企业绑一块的一手。

也可以说是以忠诚度和房产为筹码,进行的一次企业和员工的对赌协议。

假如推行开来

国企员工和公务员像世家子弟,生是企业人死是企业鬼,誓与家族共存亡的居多。

私企员工像是门阀养的门客,双向选择,来去由己,互相利用,符合市场规律。

而椰树这类企业的投名状玩法,更像是豪门手下养的死士,理论上进了这道门,就得以死忠效主,你非得走?好,拿走你半条命,或者剁俩手指头,总之是要出血,才让你出门。就很社团风浓重。

说真的,也只有传统行业这帮江湖气极重的老千层饼才能提出这种案子,高新产业的老板不走这条路。

为什么?

因为这条路有大漏洞。

一套房子对于员工而言是命根子,但企业级视角看来就是毛毛雨。

你椰树集团真有不世出的饮品秘籍,只能对纳了房贡的入室弟子核心员工公示?

那好,一旦椰树凭这个做起来了,可口可乐第二天就能许给核心员工一套加州海边大豪斯,把员工领走。

老家内套破房子咱送给椰树咱不要了还不行吗?

再有,这套方案推行开来,以后各个私企里随着年份增加,处于高位的核心员工越来越多,基层干活的人比例越来越少。押了房子的员工不怕裁员有恃无恐,边缘员工一个顶仨疲于奔命。

这企业的船马上就得沉了。

民营企业的活力来源之一,就是人人都有危机感,房产押注能当免死金牌的话,民企就走上八十年代大锅饭的老路了。

所以,这个方案曝光,考虑的并不严谨。

要知道,椰树集团经过前二十年发展期以后,近几年营收方面是一言难尽的,在市场上声量越来越小。

所以这个方案推出,首先是获得一次免费的曝光机会。

椰树向着市场喊:喂!别忘了我啊!你们看我秀的已经很努力啦!

再有,就是吸引资本市场注意。

抵押房产,核心技术这些概念往外宣传,搞得自己神神秘秘欲说还休,好像有什么大动作大技术正在蓄势待发,接着做几页ppt,讲个好听的故事,万一能圈来一波钱救急呢?

当然了,上边都是我猜,至于真实目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都2020年了,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纯粹拼硬功夫的时代来了。

流量在哪里,声量在哪里,核心技术在哪里,人才就在哪里,赶都赶不走。

反之,留也留不住。

但最终的最终,赶不走的人才们终究会被年龄问题逐出师门,消失在茫茫人海。

正如逐渐湮灭在人们记忆中的椰树品牌一样。

时间是个大戏台,台上哪有永恒的名角儿?


user avatar   pansz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需要请律师朋友们界定一下这是否合法。

换句话说,公司是否可以任意的修改,新增规章制度,从而借此来解雇员工?


user avatar   da-tou-44-9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你一句话不说,就消失十天。被辞退,是不需要赔偿的。你请了假,公司不批,你强行休假,公司辞退,是需要赔偿的


user avatar   lawji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奇葩说》《圆桌派》《十三邀》等这类节目出现之前,人是不是都思想短浅,认知很慢?

甚至,在电视出现之前,人是不是都思想短浅,认知很慢?

更甚,在电出现之前,人是不是都思想短浅,认知很慢?

想想上面三个问题,就知道您的问题的答案,就是两个字,不会!

那些节目又不是孔子,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

甚至,就是孔子本人,也达不到这个效果。更别说几个节目。

提升思想,提升认知的方式有很多种,看电视节目,并不是唯一,也不是最高效,最难以替代的途径。


比如,读书。

比如,求学。

比如,行万里路。

实践出真知。

思辨出真知。

电视节目出真知?这个,存疑吧。


所以,认真读一本好书,认真听一堂名校的网课,不见得比看一群人在节目里聊天收获少。

错过那些节目,无需太过焦虑。

把那些节目的作用看得过于巨大,反而会降低自己的思维深度和认知能力。

因为,真知来源于实践,来源于思辨,来源于探索,倒很少来自别人的价值观输出。


一点浅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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