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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网友因做手术会破坏处女膜被多个医生拒绝手术,甚至被要求「征得男朋友」同意?医生的处置合理吗? 第1页

        

user avatar   wang-you-ling-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我实在看不下去你们一个个咋咋呼呼拿医闹说事,医生怕事的样子了,分明就是避重就轻,转移焦点。

这个问题,当然有医务人员害怕病人和家属闹事的成分在内,但单纯怕闹事叫家属并不是真正的关键。风险比这个大得多的手术多了去了,医生照做不误,心外科医闹风险比这大了去了,难道心外科医生会因为怕风险怕医闹就不做手术?就算程序再合法都可能闹,要是怕闹就不做手术,心外科还开个屁。

医生是怕医疗纠纷,但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也不会因为怕事就拒绝一个手术,反正程序合法到位,家属签好字,病历文书写好就行。让家属签字本来就是我国医疗的常规操作,患者一般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这件事特殊在哪里?特殊在“男朋友根本不是患者法律上的家属”。如果说父母还有曾经的监护人兼直系亲属这一身份在内,成年人请父母签字某种程度上还可以理解,“取得没有亲属关系的男朋友同意”这样反常规的越界要求才是让这位网友非常反感,引爆冲突的真正原因。

现在问题的关键来了:男朋友知情同意,在医疗程序到底需要不需要?

事实上,要是心肺肝肠之类的手术,就算这男朋友想签,医生都不会同意的,肯定让患者去叫血缘亲属来,因为血亲才是和患者的人身存在直接法律利害关系的人。可是破坏处女膜这样的操作,医生却认为没有亲属关系的男朋友有必要,也有资格表达法律上的知情同意。为什么医生会这么认为?

那当然是因为在曾经的司法实务中,存在并不罕见的以男性介意处女膜破坏为法益侵犯标的的诉讼/医闹且这类法律诉求得到了法庭的支持,才让医生形成了“损坏女性处女膜是侵犯某个男性法益”的认知,使医生认为仅有患者知情同意是不算数的。

说人话就是:法官觉得破处损害了男朋友的合法权益,男朋友有权索赔,医生当然就会让男朋友签字,女人自己说了不算。——而其背后的底层逻辑,和“只有男奸女算强奸”一样,都是“女性的初夜是为某个男人暂时保管的财物”的封建贞操观的历史遗毒,而和现代法学精神完全背道而驰,是司法实务的严重落后。

这才是问题的真正关键。这是现代司法隐性受制于陈腐民粹,其落后性反过来增加社会成本,破坏普通公民合法权利的典型体现。


user avatar   fan-fan-99-4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看网络和现实有多割裂。

前排很多人都在讨论医院做法是被医闹给搞怕了,但是这是问题关键吗?

网上动不动就田园女拳,到处打拳,说女性地位如何如何高的,国内妇女地位堪比欧美了。但是看看现实,大部分人就是认同女性的尊严建立在处女膜上,没有老公男友的同意,医院不敢做(怕医闹),还出主意让女孩自己弄破,这个故事之所以发生不就是建立在大多数人都认同女性贞操是非常重要的,属于她老公,哪怕是治病也没人敢为此担责吗?

性之于女性,是可以用来dang妇羞辱,可以用来当贞洁牌坊,可以用来被评价干净与否的,处女膜,更是判定的依据标准。

医生没错,我自己也在医院工作,见过很多匪夷所思的医闹,我能明白这些医生为何这样。故事里的姑娘也没错,治病而已。但是这个荒诞故事的发生,还不能说明现实中女性就是没有足够的对自己身体负责的权利吗?


user avatar   phobos 网友的相关建议: 
      

法律问题,又被当成了文学问题


user avatar   chen-hua-43-87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么说吧,搞什么男朋友啊父母啊乱七八糟的,说到底不是程序要,而是人就不想帮你做。

虽然我是个保险佬,不过和这种事例一毛一样的保险案件我还真见过。

估计是五年前的案子了。当时承保了一批医疗责任险,其中有这么个案,就是女孩到医调委和医院对质,说是自己不清楚某个检查会破坏处女膜,现在要求修复。

而医院那边只有一个手术同意书之类的,上面也确实有相关风险说明。

过程我不知道,因为我们不需要介入,这事由医调委判定就行,反正最后赔了1w5还是2w忘了。


所以所谓医闹,真不是臆想产物,在地大物博的中国,这事儿本就多发存在。

经我手的医责险没有1000也有500,我可以负责任得说这里面合情合理的医疗事故案件最多占7成,剩下的都是奇怪的案件。

例如家属开窗导致精神病人跳下去死了责怪医院窗户不严实没说明不能开。

例如自己一定把新生儿抱到病床上两夫妇和婴儿一起睡结果闷死孩子,责怪医院巡房不认真的。这案例让我对和我小朋友一起困觉有着极大的恐惧……

最可怕的是,我上面也说了,我们不会介入只会赔付,也就是说,这些听着不合理的案件,都是医调委鉴定医院有责任需要赔钱的。

那还是五年前的事。


user avatar   kun-yu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人说是医生怕医闹。

说实话医闹问题是[修改]的锅妥妥地。

下面还有贴案例说有人告医院成功的,说明医生的确怕医闹。

依旧一句话,这还是[修改]的锅妥妥地。

要是有人因为这个事情医闹,[修改]马上哈哈哈群嘲并且把人抓进去关个十天半个月的,而不是判决医院赔偿,早就没这种事情了。

说白了,医闹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修改]。


user avatar   suo-de-si-ne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好吧,说个实事儿,我妈见义勇为的事儿。

我爸肝癌晚期,一直住院,因为只能一个人陪护(我妈强烈要求不让我去替他,说多看他一眼是一眼),所以一直是我妈在医院照顾我爸,我送饭或者买东西送。

用天津话说,我爸自从得了癌症以后,整个人都者哩(胡搅蛮缠),白天睡觉,晚上折腾,一会儿厕所一会儿喝水一会儿闹着难受要护士来看看。

我妈就数落我爸。。。。。

每次送东西,明显看出来我爸已经出名了。。。护士一问是给谁送东西都用那种眼神看我。

突然一次,护士态度明显好得多,破天荒的说我妈腿不好,以后送什么东西打个电话给护士站她们下来拿。。。

我靠,第六感告诉我,我妈又干了啥不得了的事情

打电话问我妈,事情的由来是这样的

(我妈口述,我执笔,有二次创作及我妈的添油加醋,如有夸大,请联系我经纪人王钢铁)

我爸在某天要做强化ct,我妈带着我爸在等候室等,我妈因为也不能随便出来,好不容易能下楼,就和我爸说出去转转,连去门口的小超市买点东西。

老太太溜溜哒哒,看着不远处导诊一个中年妇女正哭哭啼啼,旁边大夫拿着什么东西正解释。我妈本着放着八卦不看就算亏的原则,慢慢凑上去。

中年妇女的女儿得了啥妇科的癌(我妈没听清,不过听清了估计也不明白),大夫的意思是这种手术要通过阴道,所以会捅破处女膜,问她女儿有没有男朋友,一定要和女儿说清楚,妇女说只要是能救女儿,怎么都行,什么字都签,大夫再三确认,然后两个人走了。

我妈很落寞。。。。我感觉是

因为我妈估计还想跟那个妇女聊聊。。刚燃烧的八卦之火。

事情就这么过好久。。。。。

然后某天的某时,住院部楼下打起来了,这位妇女嗷嗷的喊,大概意思就是手术把女儿的处女膜捅漏了,以后女儿怎么做人

大夫一个劲儿的说该告知告知了,你们还签字了,怎么能这样。

妇女不依不饶,我妈天津人骨子里的热血沸腾了

“怎么着,讹人是吗!那天大夫跟你说的时候,我就在旁边都听见了,人介大夫跟你都说清楚了,还问了好几次,你不是说没问题,破了就破了,命要紧吗,现在病好了,怎么着,念完经打和尚,吃饱了骂厨子,早干嘛去了,真说不行你别让人介做啊”。

妇女欲和我伟大的母亲动手,说哪儿钻出来的

我妈双手叉腰:来,来,我爷们儿在上面躺着了,我这膝盖也不行,你来你动手,四周都有监控,你挨我我就躺下,还手我姓你的姓,正愁没人伺候了。

然后当天晚上就有人找我妈做调查,还调取监控录像。。。。

据说我妈的当时偷听的表情是这样的

自此,我妈成了英雄

——————————更新——————————

首先代我妈谢谢大家了

我妈说了:

至于我爸,只能算是尽量拖延

每天就像是演员的诞生2

我骗我爹有好多哥们儿在医院工作,有北京协和医院的,天津总医院的,上海肝病研究所的,美国纽约州威尔朗斯肝病专科医院的(玛德,当初也不知道脑子抽什么风了,起了个这个名字),全方面解析了我爹的病没啥毛病,得慢慢养,等过年就好了,送孙子上学没问题。。。

瘦,真瘦,好在自己不知道

现在,尽量把每天活的和平时一样,和我妈合伙拿我爸找乐,偶尔我儿子扎爷爷零花钱,我爸乐不得的让我妈给我儿子二百。

尽量这么过着每一天

想过给我爸换肝,大夫挺好的,说没有必要花那个钱了

不管怎么说,谢谢大家了


user avatar   shoudoumaodaifu 网友的相关建议: 
      

比起很多人没可能没什么概念的妇科手术,临床上有一个更常见、「处女膜情结」更严重、波及的人也要多得多的事物,它的名字叫做「妇科阴式彩超」。

所谓「阴式彩超」,就是通过阴道进行的妇科超声(彩超)检查。进行检查的时候,会把一根棒状的超声探头套上一次性避孕套后,放入被检查者的阴道,对盆腔内的女性生殖系统进行检查。

相比探头放在腹部的「腹式彩超」,阴式彩超检查无需憋尿让膀胱充盈(否则无法看清生殖系统),可以缩短检查时间,不需等候。有过妇科腹式彩超检查经历的女同胞们可能会对妇科腹式彩超检查前的喝水憋尿和等待有多痛苦存在共鸣,毕竟超声科门口拼命喝水憋尿、难受到脸都发白的小姐姐们也是医院里的一种现象级存在......

而且阴式彩超的另一项优势是得益于检查时垫高臀部、有助于显示盆腔前方结构,因而可清晰显示子宫、内膜及双侧卵巢形态、大小和卵泡以及血流,比腹式彩超更清晰,诊断结果更准确。

这么好的检查手段,却不是所有妇科疾病的患者都能进行的,除了可能导致感染的阴道出血患者、可能导致流产的孕妇这些纯医学层面的禁忌人群外,这项检查的最大禁忌人群是「未婚/无性生活史女性」——准确地说,这是一种社会层面的禁忌。

可是,社会层面的禁忌往往要比医学层面的来得厉害得多。这项禁忌严格到了什么地步呢,它在很多医院是被列为绝对禁忌的,所谓「绝对禁忌」,就是说女性患者自己同意没有用,家属同意没有用,签字同意也没用,不给你做就是不给你做。据我所知,由于性生活史这玩意实在不太好判断,也有不少医院直接把这个禁忌简化到了所有的未婚女性头上。

嗯,只要没结婚,管你有没有性生活,一律不给做。

有人说你们医院怎么这么霸道,为了一张处女膜一点都不尊重女性的权益,签字同意都不行,耽误了病情医院负得起责任吗?

甚至身边有未婚的女医生,在本院做检查也被拒绝阴式超声,即使自己完全知晓并接受处女膜破损的「风险」,被要求回去喝水憋尿。自己人的忙都不帮,可见这个「规矩」被执行的有多么严格。

但这个事情的真相恰恰是医院负不起这个责任,所以才选择一棍子统统打死,面对病史环节确定是未婚或者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只能选择通通不给做。

说白了,还是被闹怕了。

闹啥呢?因为总有人后悔呀。签字了反悔的人群层出不穷啊。

签字也能后悔吗?当然了。各种反悔的理由都有,说自己签字前没听明白(那你签啥字啊?)、迷迷糊糊的(看病也能迷迷糊糊的?)、没有经过家长同意(都快三十了还要家长同意?)、不知道性生活是啥意思(这个我服气...)、这么大事当初没有征求男朋友同意(多大的事啊...)、觉得处女膜破了又没查出来什么大毛病实在太亏(咋着非得查出个大病才觉得赚到了啊==)......

总之,总有人会后悔,总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去医院硬闹,总有人带着男朋友/未婚夫/亲妈/婆婆一起上阵来闹...

真的是硬闹,闹到刷新你三观的那种闹法,签过的字翻脸就不承认,说你医院诱骗她、说你医院欺负自家小姑娘、说你医院没有医德......闹到最后的给你的感觉就是好像超声科的那根阴式彩超探头就是天下第一淫贼,只要它出动了这些「无辜」的女士就没法活了一样。

很无解。

但你说这些人硬闹就是为了要钱?倒也不至于,问题的根本还在观念上……即使大家都活在现代社会受着现代教育,但一代代传下来的“膜比人重要”的观念依然活在很多人的脑中,很多年轻的小姑娘可能不至于,但架不住她们的父母、她们的男友/老公是这样的人。

说白了,按不少人心里的想法,可能大清真的还没亡。

面对这样的闹法,很多医院只能息事宁人,转脸把这条路堵死,腹式超声看不清就看不清吧,你们憋尿就憋吧,等就等着吧。

再回到这个问题本身,一个无创伤的彩超检查尚且如此,你觉得创伤程度更大的妇科手术呢?

只要医患纠纷的调节方式还是按闹分配而不是走法律程序、按签字负责,这样荒谬的规定就会层出不穷。

不为别的,就像高考的指挥棒决定了各位中学生的命运一样,医患纠纷调解的指挥棒决定了医生和医院的(自保)行为模式,以及各位其他无辜患者的命运。

所有人(包括医生和病人)都是这根指挥棒,以及那些硬闹的奇葩们的受害者罢了。


user avatar   tedcjk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们还是用案例说话:

用「处女膜」、「不包含:性侵」、「不包含:分娩」、「医」做关键词,限定案件类型为民事案件,在无讼案例库中可以检索到14篇文书。


其中与讨论话题相似「医疗行为致处女膜破裂」引发的纠纷有四篇,分别是:

  • (2018)湘0121民初3597号孔丹与长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1]
  • (2019)粤1323民初5050号罗颖诗与惠东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
  • (2016)辽1202初字545号王春伟与铁岭市慈济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3]
  • (2015)鄂黄州调确字第00100号郭红、黄冈市妇幼保健院等民事裁定[4]


诉讼主体方面:

所有4起案例中,除案例四当事人为幼童由其母代理诉讼事宜,其他案例均由受害女方本人担任原告,男友、丈夫均未被追加为诉讼参与人

其中案例一(2018)湘0121民初3597号案中,判决主文明确提到原告之夫陪同就医情形,但未有如高票所言出现「以男性介意处女膜破坏为法益侵犯标的的诉讼/医闹且这类法律诉求得到了法庭的支持」的情况。


赔偿方面:

前三起案例均提及询问女性性史并据此采取不同医疗方案的「妇科诊疗规范」,可见题主经历中医生多番询问并非刻意刁难,而是规范使然

但是案例中院方均主要在规范流程和对就诊者本人的告知义务上违规,没有提及有所谓「男友签字」的要求(情理上也很难满足此类要求,毕竟并非所有的就诊者都有交往对象),这点与题主遭遇不符。


金额方面:

前三起案例赔偿金额都在一万元左右,与 @云荒若初见 答主引用的新闻(赔偿12000元)相仿;第四例案件由于牵涉到幼童医疗事故,且除处女膜损伤外还进行了膀胱修补及腹腔内液处理,双方以18.5万元赔偿金达成和解。


由于我国的裁判文书自2014年起才全面公开,早前文书未必齐全,不排除早些年有其他案例。

从现有检索结果来看,法规层面并不支持「男友」、「丈夫」作为诉讼参与人维权,相关手术也没有强令男友签字方才允许进行的规定,即使在少数院方确有疏失的赔偿案例中,赔偿金额也是较低的。

要求征得男友同意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且即使违规手术,赔偿金额也不像很多答主介绍的那样高。


很多答主提到了,除了明面上的法规外,也有实践中的医闹,医生也有医生的困窘,这些说法我都能理解,此处也无意苛责任何一方。

然而我们也常说「成年人的生活没有哪一个是容易的」,我相信只要愿意找理由、吐苦水,任何职业、岗位都可以找到借口和难处。很多时候规则的制定不可谓不严密,可是实践中每个位置上的人都「情有可原」地少走一步,整个系统就会出现巨大的真空,个体的权利也就因此失落了。

对于本案,真正治标治本的永远是社会风气的革新,但与此同时,当我们不得不独自直面封建陋习时,也希望大家能多一份坚守,多一点努力。


以上。

参考

  1. ^ https://www.itslaw.com/detail?initialization=%7B%22category%22%3A%22CASE%22%2C%22id%22%3A%22db8f734e-cccc-4476-ac83-3e17a43d5e43%22%2C%22anchor%22%3Anull%2C%22detailKeyWords%22%3A%5B%22%E5%A4%84%E5%A5%B3%E8%86%9C%22%5D%7D#content_null
  2. ^ https://www.itslaw.com/detail?initialization=%7B%22category%22%3A%22CASE%22%2C%22id%22%3A%225c9461b5-eef2-4690-982d-65f0bc3565e0%22%2C%22anchor%22%3Anull%2C%22detailKeyWords%22%3A%5B%22%E5%A4%84%E5%A5%B3%E8%86%9C%22%2C%22-%E6%80%A7%E4%BE%B5%22%2C%22-%E5%88%86%E5%A8%A9%22%2C%22%E5%8C%BB%22%5D%7D#content_null
  3. ^ https://www.itslaw.com/detail?initialization=%7B%22category%22%3A%22CASE%22%2C%22id%22%3A%22e159d0a2-d595-42a2-b058-60152bc5bea6%22%2C%22anchor%22%3Anull%2C%22detailKeyWords%22%3A%5B%22%E5%A4%84%E5%A5%B3%E8%86%9C%22%2C%22-%E6%80%A7%E4%BE%B5%22%2C%22-%E5%88%86%E5%A8%A9%22%2C%22%E5%8C%BB%22%5D%7D#content_null
  4. ^ https://www.itslaw.com/detail?initialization=%7B%22category%22%3A%22CASE%22%2C%22id%22%3A%22acfe6a3b-d1de-4f73-b228-634dfd308df7%22%2C%22anchor%22%3Anull%2C%22detailKeyWords%22%3A%5B%22%E5%A4%84%E5%A5%B3%E8%86%9C%22%2C%22-%E6%80%A7%E4%BE%B5%22%2C%22-%E5%88%86%E5%A8%A9%22%2C%22%E5%8C%BB%22%5D%7D#content_null

user avatar   da-wei-34-84-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前阵子还真的做了一台类似的手术

只不过比这个患者严重,怀疑是子宫内膜癌…

我们医院并没有去难为患者,但是确实增添了一道手续——律师见证术前谈话签字

手术前一天,我、妇科主治医生、患者及母亲,一起来到办公室,在一个律师的见证下,在摄像头的全程拍摄下,将麻醉和手术的风险说了一遍

其实对于一个30多岁完全健康的女性患者来说,麻醉和手术的风险基本上相当于中五百万大奖,这次谈话的主要关注点就是处女膜的破坏

所以对于题目中提到的患者,如果医院也能够像我们这样处理,会省很多事

因为无非就是怕将来有一天患者反悔

比较有意思的是手术当天

全麻之后,妇科的主治医生手里拿着钳子夹着消毒纱布,问我,我可以开始消毒了么

回答,可以!

……

那我消了啊!

……

我真消了啊!!

……

我可真真的要消了!!!

亲,你比划五分钟了!能不能给个痛快!律师都见证过了,全麻都麻好了,没有回头路了,你赶紧的!!!

走你!


补充几个事

1,确实是两个律师,一男一女,我以为其中一个是助手呢

2,我为自己医院做的这件事感到很自豪,医院是出于自我避险,所以其实最后1k的律师费还是医院掏的,也就是说,做她这个宫腔镜的手术我们是赔本的,但是医院并没有因此而推诿病人

3,最后的病理是恶性的,但是比较早期,然后做了腹腔镜+阴式的子宫内膜癌根治术,预后应该会不错

4,这姑娘为人太包子了,她妈真的是脑子不灵光又各种胡搅蛮缠,在谈话签字时见识了她妈之后,我顿时理解了她为啥快40了还是处女

5,开住院证之后,医生就和女生说了,离住院还有一阵子,您最好能把处女的问题自己解决…可惜最后还是保持着来了,因为怕疼…


再讲个真事,正好评论区有人说类似的

发生在北京一家著名医院

一个80岁的老太太来看妇科,医生让她先去做妇科超声检查

妇科超声分为两种,一种憋尿经腹部的,一种不用憋尿经阴道的,后一种一般更准确

老太太躺在检查床上,医生在棍状探头上套好安全套,直接就插入检查了,检查结束之后,发现有出血,还以为是老太太病情,也没当回事

结果老太太是处女,是的,没错,80多岁的处女…她还真是完全不懂医生的行为意味着什么…

还好是亲姐姐陪着来的,虽然也80多岁了,但是姐姐儿孙满堂,啥都懂啊,一看出血了,再一问怎么检查的,知道发生什么事了,直接就找律师状告医院

官司就没啥好说的了,怎么打医院怎么输,最后赔偿了30多万,2000年左右的30万啊!北京二环里的房才5k一米

又来更一个,解释一下赔30万的事

经阴道的超声,必须是有性生活史的患者才能做,不能因为人家80岁了,就默认有过,这是医院的工作失误

PS.不是我们医院啊

再讲个真事啊

很多人说,自己的身体自己还做不了主么?!听听这个故事

产妇,临产,要求打无痛分娩

家里坚决不同意,亲爹亲妈老公都不同意

产妇自己坚决要打

麻醉医生是个工作没几年的姑娘——我们自己的身体难道自己还做不了主么?!好姐妹!你自己签字,咱们不管那帮人,我给你打!

无痛打得很好,宫缩几乎没啥影响,但是胎位不好,一直枕横位,只好上来剖了

孩子才6斤,不大,但是胎位不好那就没办法了,不过最后那段时间有无痛的帮助,其实还是很大缓解了产妇的疼痛,好姐妹也握着麻醉姑娘的手表示感谢

然后…过了两天…

医务处的投诉索赔信就转过来了——不顾家属反对,盲目实施无痛分娩,导致剖宫产…

这还没出院呢,麻醉姑娘直接到病房找产妇,好姐妹,你说句话呗,你家人要告我!

您哪位?我不认识!当初疼的我根本不知道你们对我做了什么,也不知道你们让我签了什么字!

塑料姐妹花就是这个意思吧,你去坚持她的权利,她反过来背叛,呵呵

还好最后也没判赔多少钱,就是把无痛分娩的钱免了

这种事在医疗圈传的可快了,大家都知道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教训,下次谁还敢病人自己签个字就傻乎乎往上冲

不好意思再更一个啊

有人说这个问题的重点是为什么要征得男朋友的同意

话说大家觉得术前的谈话签字最重要的那个人是谁呢?

至少对医生来说,将来医疗结果不满意的时候,可能会闹的那个人,是最重要的

比如,一个80岁的老人,股骨颈骨折,需要手术,医生一定会征得所有子女的同意,才敢手术,为啥?将来真的出现意外,老人没有挺过手术,也会是子女来闹啊

这件事,将来最有可能来闹的,很可能是男朋友啊,其实并不一定是要得到他的同意,至少是落实在白纸黑字上,表示他是知情同意的

我往黑暗了说

大家可以顺着上面讲的那个无痛分娩的故事去想一想

有没有可能,将来某一天,俩人结婚了,甭管老公是缺钱了还是后悔了,想起了这个事,决定来找医院的麻烦

你猜到时候女生会站在哪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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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过度解读。

你医院见过骚操作吗?病人呼吸衰竭来院,要急诊行气管插管,病人女儿送人来的,好,直系亲属,法律允许,征求病人女儿同意后插了管上了呼吸机…

第二天病人儿子来了,说家里有规矩,不能插管,然后我们说病人女儿签过字啊。此君不认,要求查看签字。我们把知情同意书拿过去,然后此君一把抢过去当着我们面把这份文书吃了……你没看错,就是吃了。然后扭头把我们急诊科、麻醉科、ICU一起投诉了…

1月份的事,人家想闹事,才不管你签没签字呢。

要我说那个医院医生肯给你做,已经是担很大风险了。我们救人一命还能被人反咬,何况这种事实上会造成伤害的手术……

—————————

专业回答看此处。

————————-

我看来问题的关键是“男朋友同意”

不奇怪,医生基本都有医闹PTSD……

顺便,插管那事医务处出面调解,最后握手言和,我们没报警,家属没索赔。就是前前后后花了一下午外加半个晚上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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