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这不该是一个问题的,在政治学上,民族和民族主义诞生于法国大革命,这是是一个共识。知乎的问题就在于读书太少,想得太多。
比喻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论证方法,绝大部分比喻都太过于蹩脚,沦为诡辩。
空气是被发现的,民族是被建构(build)的。民族之前只有种族,没有民族。种族是构成民族的原料之一,但并不一定是必选。高明的政治家(pian zi)把不同种族的人变成同一个民族的例子屡见不鲜。
更贴切的比喻:
在政党产生之前,没有政党,党锢之祸的那个“党”不是政党。
银行产生之前,没有银行,只有钱庄和当铺。钱庄当铺和银行很像,但钱庄和当铺都不是银行。
当然,这是一个英汉翻译时的悲剧。把nation这个政治性的词汇翻译成了“民族”,顺带把nationalism翻译成了“民族主义”。早已有政治学家和民族学家建议把nation翻译为“国族”,就如同把同样词根的nationality翻译为“国籍”一样。有人会对“国籍”这个词有异议吗?恐怕罕见吧。
长文预警,先整体性的说一下我的看法,认为“民族主义是现代的产物”或者“民族主义起源于法国大革命”大体上没有什么问题,最主要的可能例外是古典时代的希腊和罗马,因此如果为了表达更加准确,也许最好表述成“现代民族主义起源于法国大革命”。当然,对于这个问题而言更重要的是方法论的维度,我想大部分人都会同意,“民族主义”本身就是一个很难达成统一的定义,当我们认为“民族主义是现代的产物”时,实际上我们并不是先明确了一个“民族主义”的具体内涵,然后以其审视古往今来的各个政权,而是通过对19世纪普遍形成的民族国家进行观察与归纳,得出其与此前国家类型的不同之处,并将此不同之处称之为“民族主义的现代性”,就此而言这种说法可能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民族主义”这个词本身就包含了一定的现代性要素,他本身就根植于19世纪的欧洲语境,讨论其现代性多少有点循环论证的嫌疑,如果进一步观察民族主义之后的发展,或许“现代性”这个概念本身同样是值得怀疑的。最后,尽管我已经强调过民族主义很难存在标准化的明确定义,但是为了讨论方便我尽可能解释一下我所认知的民族主义的特征:民族主义意味着个体以民族之中的同质性主体自居,并且民族认同构成其首要认同,成为其思考、行动的出发点,民族主义既可能以共同的血缘、文化为基础,也可能以政治上同质性的公民身份为建立基础。
首先,当我们强调“古代没有民族主义”时,一个最为关键的因素或许是讨论民族主义出现之前的国家与民族主义之后的民族国家到底存在何种不同?以至于基于这种不同,此前的国家类型不具有“现代性”?在这里,大卫贝尔在《发明民族主义》一书中给出的回答很具代表性:“无论是维吉尔,还是黎塞留和马扎然,他们都没有想过把数以百万计的全体人民(从举止优雅的廷臣到贫穷的佃农,从衣着得体的知识分子到城中乞丐)都塑造成一个单一的民族,改变他们的一切,从语言和举止,到最为私人的想法……这项有着‘民族主义’之名、如此激动人心的远大工程,仅仅开始于十八世纪。”
基于大卫贝尔的上述观点,民族主义的现代性正来源于民族内部的同质性,正如他所观察的那样,直到黎塞留时代,法国才创建了第一所面向全国的法语学校,尽管他只招收贵族,直到1663年,在那位太阳王的无上统治下,法国绘制了第一幅总体地图,全国性的经济、地理普查工作也才开始展开,因此我们可以认同,在漫长的时间里,以法国为代表的西欧世界并未形成民族内部的同质性。但是正如在开始所说,这种对于民族主义的观察与定义完全立足于近代欧洲的视角,如果我们将视角放回更为熟悉的中国古代,会发现那些阻碍法国具有民族主义的“异质性”问题其实早在秦汉时代就已被解决。当然,我并不是想说从秦汉时代开始,中国就变成了一个从上至下完全统一的整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显而易见,我想要的强调的是,自秦汉时期开始,中国就已经基本形成了共同的语言文字、伦理规则、政治观念,而这些基本原则足以使得古代中国具有共同的族群认同(ethnic,与现代意义上的民族nation相区别):至少我们不需要等到18世纪再去推行统一的汉语。总而言之,如果我们要进一步讨论古代中国为什么不具有民族主义时,需要换一个角度。
民族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将“民族”作为行动思考的主体,把“本民族利益”作为思考的出发点,最极端的表达就是“德意志民族也需要阳光下的土地”。然而对于古代中国而言,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在于这种族群认同并非古代人的唯一认同依据,甚至不是主要依据,族群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附于王朝认同以及天下观中蛮夷观念的。在这一点最为突出的表现在元末,在元朝灭亡后,大量汉族士人为其殉国,萧庆启在《元明之际士人的多元政治选择》一文中,统计了元末144名进士的资料,“忠元型”进士占到60%以上,在51名殉国者中,汉人就有32人。而另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当文天祥在得知弟弟文璧投降元朝后,他并未怒骂其背叛国家,而是认为“我以忠死,仲以孝仕,季也其隐……使千载之下,以是称吾三人。”认为自己实践了“忠”的伦理,其弟践行了“孝”的伦理,不同族群之间的差异并不具有道德上的可责性。其背后的原因在于,在中国古代的天下观中,华夏与蛮夷之间可基于礼乐文明而转换,最为典型的表达就是“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当顾炎武因“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而反对清朝时,他依据同样是基于天下观中的礼乐和华夷秩序,而非纯粹的族群问题。
重新回到“民族主义现代性”这一问题,如前所述,如果从定义的角度考察民族主义的现代性存在困难的话,或许我们可以从民族主义功能的角度对其进行观察:基于何种功能,民族国家与前民族国家产生了本质性的区别?奥斯特哈默给出的回答是:“这里的民族不是某一个虚构的民族,而是被动员的民族。”民族主义带来的最大的变化之一即在于动员力的极大扩张,这始于1793年大革命的征兵法令,又在拿破仑战争中被发扬光大,其背后的原因在于通过对民族内部的同质化,每一个个体都以民族之中的公民自居,相信自己与民族的命运休戚相关,再加上更加庞大的国家机器,国家的动员力被极大的调动起来,当梁启超疾呼中国人“只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国家”时,正是希望通过唤醒个体民众的国民意识,使其投入到存亡绝续的奋斗中来。
由此我们再来回顾大卫贝尔的判断,尽管他所描述的现象并不适用于中国,但是他对于民族主义性质的认同十分中肯:他是一项人为的政治工程,需要进行主动的塑造。在大革命期间,革命者宣称自己将要“锻造革命的新人”,并进而普及了标准的法语,尽管由于中国早已形成了族群观念,无需普及标准的汉语,但是民族意识的觉醒却深深体现了革命党的努力,正是在这种排满宣传的,我们能够看到标准的“现代性的民族主义”。以黄花岗起义为例,为组织起义,革命党倪映典选编洪秀全、岳飞、韩世忠和清兵入关、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故事,广泛传播于新军队伍中,被新军戏称为“讲古仔”,由此将革命思想渗透到新军中。而在接收者一方,《冯玉祥回忆录》提供一个有趣的参照:
有一天工兵营排长孙谏声到房里来,我正在看曾文正公家书,他就很不高兴地说:“你还想当忠臣孝子吗?我说:“当忠臣孝子难道不好不成?他说:“当孝子,我不反对;当忠臣我可不赞成!”又说,等一会儿,我拿两本书给你看看,你就知道我的话不错了。他把两本书拿来,一本是《嘉定屠城记》,一本是《扬州十日记》。
关于满清种族上的怨仇,以前我虽然知些,但仅仅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满清入关的时候,虐杀汉人的种种事实,我是丝毫都不知是的。等我看完这两本血泪写成的书,我出了一身冷汗。闭起眼来,看见靼子们残酷狰狞的面目,听见数百万鸡犬不如的汉人的惨号,不由我咬牙切齿,誓志要报仇雪恨,恢复种族的自由。
通过上述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明末清初的记忆在两百年的历史上处于逐渐消散的状态,直到清末革命党将其重新唤醒和“发现”(不同于发明,我没有给清朝洗地,防杠说明)。而革命党自身对这一点也是存在认知的。胡汉民曾指出:“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阎锡山回忆:“辛亥之改革可以说民主主义的力量不过一二分,其余一半为利用时机的力量,一半为排满主义的力量。”甚至孙中山在1924年的《三民主义》演讲中也承认:“没有革命以前,大多数人的观念只知道有民族主义,譬如当时参加同盟会的同志,各人的目的都是在排满……他们本人的心理,许多都是注意民族主义,要推翻清朝,以为只要推翻满清之后,就是中国人来做皇帝,他们也是欢迎的。”
通过观察革命党的排满宣传,我们可以重新审视“古代没有民族主义”,这一命题之所以没有太大意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直到近代,同质性的民族主义工程才有可能展开:比如印刷品的大量出现、铁路网络的延伸、公共空间的形成,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以报纸为代表的新式传媒的公共政治化,当新式传媒开始涉足公共政治的讨论,政治就从宫闱之中走向社会大众,此前与民族命运毫无关系的湖南老农如今也成为民族主体中的一员,具有动员性的民族主义才成为可能。而新式传媒对于政治的影响,也早已超越了民族问题的范畴。辛亥革命后,严复在书信中谈及革命爆发的原因,其中第二条是“心怀不满的新闻记者们给中国老百姓头脑中带来的偏见和误解的反响。”并且特别点名了《新民丛报》和《民报》,认为“这两份刊物都畅销,对中国的舆论具有巨大影响”。梁启超回国后主张:“去秋武汉起义,不数月而国体丕变,成功之速,殆为中外古今所未有。南方尚稍烦战事,若北方则更不劳一兵、不折一矢矣。问其何以能如是?则报馆鼓吹之功最高,此天下公言也。”在革命之前,清廷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抱怨资政院:“该院自开会以来,议员私通报馆,不分良莠,结党成群,欲助长势力,意味推翻政府地步。其所主张之事,或籍报纸以宣布,或凭演讲以感动,务使国民有反对政府思想。”甚至是袁世凯在《致各督抚电》中也着力强调自己“以安上全下为目的,以多数舆论为从违。”这一情势一直延续到1920年代,杨荫杭评价道当时北洋军阀之间的战事“直与演戏无异”,各方并不“出其全力以从事于战”,反倒是“用其全力于打电报”。由此可见,在清末民初,报刊、电报等新式传播对于政治持续产生重大影响。
至此,我们似乎已经可以得出结论:民族主义是纯粹现代的产物,但是问题在于,民族主义并非凭空产生的,古希腊罗马时代和启蒙思潮一并成为革命者思想的源泉。在启蒙时代,古典学的训练成为一代人共同的知识结构与认知图景,耶稣教会每天5-6个小时的学习时间中只有1个小时用法语授课,剩下时间都是拉丁语内容,主要是关于古罗马的历史,以致于卢梭抱怨当代的法国人对于古罗马历史如数家珍却对本国的历史一无所知,最具代表性的则是梅西埃在《巴黎图景》中的描述:“在孩子还没有学会自己的语言之前,上百个书呆子都想教他们拉丁语……在我上学的那几年,狄特-李维贞德塞满了我的头脑,随后很长时间我真的觉得要再次成为那个国度的公民了……直到最近几年,我才恍惚想成为法国人和巴黎居民。”这种古典学的训练深刻的影响了革命者的思维方式,并进而影响了革命的进程。林亨特在考察了大革命时期的众多档案之后,发现革命者的修辞带有典型的古典主义结构,包括基本介绍、时间叙述、观点与反驳,最后是结束语。最知名的就是圣茹斯特在处决国王会议时的演讲:“暴君就在元老院中被刺杀,没有其他的繁文缛节,只有二十三刀!没有别的法律,只有罗马的自由!看啊,献血流到了布鲁图斯像脚下!努马的法律中没有审判塔克文的条款,只能根据人的权利进行审判,只能以强力拒绝强力!赶紧审判国王吧,因为任何公民对他都只有布鲁图斯对凯撒的权利!”
基于革命者深刻的古典学记忆,很难相信他们所创造的民族观念能够与古典时代完全无关——毕竟“公民”这个词是十分古典。玛丽比尔德在《罗马元老院与人民》一书中就将罗马共和国时代的急速扩张归因于以公民为核心的开放性机制。在这种机制中,被征服者未必会沦为奴隶,在满足相应条件后他们也可以成为公民,并具备和罗马人一样的权利,这些人可以进一步通过战争成就获得提升,从而使得罗马不断扩张。在意大利同盟战争和卡拉卡拉敕令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公民权”的重要性,而伴随着公民权一并到来的是罗马的法律与习俗,就此而言,罗马的体制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塑造罗马人”的过程,最终我们看到那些来自高卢、日耳曼的罗马人进入了元老院,甚至成为了皇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里的“罗马”本身就不是一个血缘概念,而是一个以公民权为核心的政治概念,因此相比于中国古代,“罗马”认同就是第一性的身份认同,正如威克姆在《罗马帝国的遗产》对于“蛮族”的评论一样,他们与此前“蛮族”士兵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不认为自己是罗马人了。
一种对民族国家的经典定义将其表述为:“作为公民共同体的民族是国家的主权者,由他来建立并控制政权,所有公民平等地参与国家的公共管理机构、义务履行与规划实施是其首要原则。”如果以此为标准,我们会发现大革命与古典时代分享了共同的原则,尤其是“公民共同体”这一点,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基于技术进步与观念发展,大革命大大拓宽了“公民共同体”的边界,公民不在有财产资格的限制,奴隶制度也被取消,如果说“天赋人权”已经成为18世纪的共识,那么革命者的贡献就在于重新定义了“人”的范围。因此,如果我们将大革命视为民族主义的起源,那么古典时代已经出现了民族主义的基本原则,但是其范围则要小于18世纪,因此能否将古希腊罗马视为古代的民族主义完全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实际上,很多被我们视为“现代性”的概念正是如同“公民权”和“民族主义”这样,与古代存在密切的联系,这也让我们不得不对“现代性”本身产生质疑。比如马克斯韦伯将理性化的官僚体制作为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但是他也承认这种高效的官僚体制在中国古代早已存在了数千年。再比如“君主立宪制”被清末的知识分子视为近代化的关键因素,但是对于英国人而言,他们始终在捍卫自己的“古老传统”,甚至当他们在18世纪已经在事实上出现了大众政治之后,他们依然将其视为英国古老自由的一部分。因此,对于“现代性”这个问题,我们至少需要从两个维度上进行反思:第一,被称之为“现代性”的东西往往并非在现代凭空产生的,他与古代世界存根源上的联系;第二,“现代性”决不能直接等同于“好”或者“进步”,民族主义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回到民族主义这个问题,如果说当我们强调“民族主义始于法国大革命”时,或多或少的带有了对革命者以民族名义反抗暴君的赞赏之情,那么民族主义之后的发展就不那么令人喜悦了。当赫尔德强调德意志民族的根基在于共同的血缘与文化时,公民共同体的开放性无疑遭到了削弱,因为“民族文化对外国人而言是难以解释的、封闭的,它只能为那些说母语的人理解”,马志尼想要重建的意大利是一个自由城邦,但是他最终得到的只是一部国家机器:“对我来说,如果他未能完成全人类的高贵事业的话,意大利并不重要。”最终,到了19世纪的最后三十年,当民族主义日益呈现出仇恨、排外的一面,并最终导向了世界大战与种族主义之后,或许我们不禁要问:
“我们今天的民族主义,真的比大革命时代更好么?”
这话是欧洲人说的,所以在欧洲当然有道理。
欧洲的土地,长期是可以被领主赠送的。今天你是“勃艮第人”,明天你领主嫁女儿把你(和你的土地)送给意大利某公爵。意大利公爵的儿子继承位置后新打牌把你们村输给了神罗领主。但这领主犯了事,土地被皇帝没收。
然而神罗的选帝侯称,你们村是被“神罗”的皇帝没收,而不是“波西米亚国王”没收,所以你应该算奥地利的皇领。你第一个勃艮第领主又打官司,声称他意大利女婿的大儿子不是他外孙;你的意大利领主又反过来说,他后妈偷人所以后妈的儿子没有继承权。
那你到底是哪国人?
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国家”都很混乱,“主权”都是领主的私产。哪来的民族主义?
19-20世纪,为了拆分大帝国和增加内部凝聚力,很多与首都语言文化压根不通的人群,被硬钦定为“同一民族”。有些国家和人群则因为宗教不同或口音有差异,内部分裂。还有些国家因为战争被分裂后,原本语言文化信仰无差别的国民出现隔阂(如朝鲜族和韩族、奥地利族和德意志族)
民族和民族主义是两码事。
不要望文生义。
民族主义(nationalism)是一种意识形态,又可以翻译为国族主义、国民主义、国粹主义。本质上是【民族】【种族】【国家】三种认知的拟合,强调【民族】的排他性纯正性,认为是国家存续的合法性基础,也就是【民族】是法统(legitimacy)。
Benedict Anderson 在《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y)中,指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它只是人为构建出来的“文化人造物”。他将“民族主义”定义为“一个虚构的政治团体意识”;“一种本身存在局限性但同时具备独立自主的追求”。
这种民族主义的建构,在18世纪以前,实际上并未存在,且当时的国家,其法统、其共同体的基础也不是民族。
而是伦理和宗教。
无论血缘如何,只要认同华夏的“文武之道”,承认“华夏”的天命,以“华夏”的道德共识为行动原则,都可以被视为华夏人。
这是伦理。
别搞混了。
没道理,但近现代和古代的“民族主义”,概念上差别还是很大的。
“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X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X如父母”,类似“华夷之辨”的民族概念,人类社会里很早就有了。
不同民族之间排他性在封建时代和奴隶社会是存在的,但近现代的民族主义和封建社会的民族认同还是不太一样,其在欧洲和东亚的表现形式也大不相同,就像很多欧洲著名的君主,甚至都不是其所管辖的国家的本民族人,
在封建时代,君权法统、宗教信仰、使用的语言、阶层以及职业,是区分彼此的重要标准,所以既有各民族内等级森严的阶层壁垒,也有很多同民族之间的国别之分(像历史上的希腊城邦、三国、意大利城邦、日本战国和德意志诸国)。
而近现代的民族主义,本质上是新兴资本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整合资源和上位为目的,自下而上形成的排他性民族认同,和“XX民族”利益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基础。
其对制衡、打压和消灭本民族之内“君权神授”等一整套封建理念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同一民族内民权的促进作用也是存在的,至少在较先进的近现代国家里,同民族内往往法律上还是“人人平等”的。
在一战前,虽然新兴资本主义列强都成为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但其阶层之间的差别还是十分明显的,传统的封建残余仍然存在(有些国家至今也是一样),“阶级”仍然是区别和划分利益的基础逻辑:出身“高贵”的,即便是异族的,也总会分到得多;而出身“低贱”的,即便是同民族的,也总会分到得少。
想感受这种差别,通过了解近现代的英属印度以及英国王室从“汉诺威”变“萨克森-科堡-哥达”和“温莎”的“王朝更迭”就可以了,印度本民族的人上人依然过得比大多数英国人过得好,也更能和英国本土的人上人们“玩到一块去”,像尼赫鲁与蒙巴顿之间的情感故事,至于英伦三岛和印度次大陆的普通人,反而很多时候互为仇敌“不共戴天”;英德两国的王室关系密切,但国家间的利益争夺和不同立场,以及战争中带来的血海深仇,使英德的底层进一步加剧了冲突和隔阂,并自下而上促使英国实现了顺应民意的“改朝换代”。
所以就这个问题,只能说封建时代和资本时代的“民族主义”不一样。
有。“华夷”、“诸夏”两个词,就把定义的界线划得很清楚了。
民族主义,亦称国族主义或国家主义,为包含民族、种族、与国家三种认同在内的意识形态,主张以民族为人类群体生活之“基本单位”,以作为形塑特定文化与政治主张之理念基础。
民族主义不是一种物理现象,也不是化学物质,民族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不断演进。
意识形态的差距甚至会出现在具有血缘关系的两代人身上。
比如你认为做一个电竞选手很有前途,但是你的父亲对此的看法却与你截然相反。
在他看来搞电竞就是胡闹。
在他的意识形态里,只有正经上班才是干正事,才有前途。在他的认识里,并没有电竞选手这个职业。
民族主义的出现和19世纪初的欧洲社会的剧烈动荡有关。当时资本主义大发展,欧洲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参差不平,也没有现代国际社会秩序,没有统一有效的关税协议,处于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争夺市场争夺资源的办法就是使用武力,野蛮血腥。为了保卫自己国家的利益,为了保卫具有相同语言相同生活习俗的人群利益,不得不团结起来,用暴力的方式维护本民族的利益,奉行排外主义扩张主义思想。
在百度百科里,孙中山赞同的民族主义是一个单独的词条,以表示和原教旨民族主义的不同。
关于民族主义这个意识形态的诞生是有着明确的时间线,那就是在19世纪初的欧洲。在此之前,并没有符合其定义的民族主义思想。即便是存在一些争议,最早的时间线也是18世纪晚期。
中文翻译民族主义这个词的时候,直接借用了我国古代“族”这个字,使其和中国古代“族”的含义混淆,使得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意思。
族是会意字,甲骨文由表示旗帜的“㫃”(yǎn)和两个表示箭的“矢”。这一形象有三种含义:
一指宗族。古时同一个家庭或民族聚居在一起,组成一个战斗单位,所以指氏族或家族。
二指箭。旗帜之下汇聚了箭,而战斗本要用箭,所以有箭头的意思。
三指聚合。战斗需要许多人和箭,《说文解字》中也提到了“束之族族也”,所以有聚集意。
民族主义这个意识形态的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民族主义思想的诞生是为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Nationalism一词由法国教士奥古斯丁·巴洛于1789年首先使用。请记住这个时间,以此为分割线。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给伍葫乱华、蔓檬入侵洗地,以及用“军阀论”诋毁岳飞、卫青、霍去病等民族英雄的时候,古代就没有民族主义。毕竟民族主义都没有,哪来什么民族战争和民族英雄呢。(顺便再虚无化一下漢人)
而在讲“漢人要给邵贵赎罪”的时候,古代就不仅有民族主义,更是万恶的“大漢族主义”从上古一直贯穿到近现代。毕竟古代若是没有民族主义,那还怎么给漢人灌“赎罪论”迷魂汤。(这时就不会虚无化漢人了)
管仲:“尊王攘夷”
孔丘:“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霍去病:“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冉闵:《杀胡令》
李白:“胡无人,汉道昌”
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朱元璋:“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阎应元:“八十日带发效忠”
所以,你还觉得古代没有民族主义?
有道理,不仅古代没有,近代很长时间也没有,中国明确的民族主义观念是1902年梁启超提出来的,从他提出来到普及还有好几十年的时间呢。
所以鸦片战争时期旗人海龄杀镇江平民,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时期大批汉人给洋人带路,甲午战争时期东南沿海汉人为清朝失败欢呼雀跃,日俄战争时期东北人给俄国做间谍……都是非常合理的。中华民族,不过是一个才百年甚至不到百年的捏合产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