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首先先点一下题主的说法,说说“隶属于山东布政司的辽东地区”是什么个情况。
这图基本上坐实了很多人认为辽东属于山东布政司的观念。辽东、山东都标的是山东,山东是山东布政司,所以辽东都司属于山东布政司。然而这个思路其实是错的,如果你能理解为什么这个理论是错的,你就知道题主的这个问题是怎么回事了。
这得从辽东管理体系来说。洪武四年明军渡海登陆辽东,开始对辽东的管辖,后在辽东设立金复海盖四州,以及辽阳府并附郭辽阳县,辽西有懿州,洪武二十年又在黑龙江依兰县一带设立了一个仅存在四个月的兀者野人乞例迷女直军民府。然而辽阳府及辽阳县在洪武十年废除,辽南四州洪武二十八年废,懿州在永乐八年废除(此事存疑,我个人认为懿州并不存在)。明初在全国是沿用元朝而设立行省,山东属于山东行省,后来进攻辽东也是从登州渡海北上,山东负责着辽东的兵马、军备物资的转运,所以辽东设立的那些个州府县也是属于山东行省,后来山东行省改制山东布政司,所以辽东的州府也就该属于山东布政司。这是辽东属于山东的根源。
而明朝在辽东的军事镇戍,则委托于当地所设卫所,洪武四年设定辽都卫,八年十月改辽东都司,带管辽东诸卫所。在洪武九年行省改三司之后,军事、行政、监察分开,行政设布政司,军事设都司,监察设按察司,三司是平级单位,互相不统辖,“废行省设三司”是高中历史内容,这点我就不多展开说了,这里就说明一点:布政司无权统辖都司。
所以,如果把存疑的懿州排除不考虑,那么在洪武二十八年明朝废除辽南四州之后,辽东就没有隶属于山东布政司的土地了,自然山东布政司也无权再管理辽东地区,而题主所说的“隶属于山东布政司的辽东地区”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问题就变成了后边那句“辽东地区的民政由什么负责?”
什么是民政?难道军户就没有婚丧嫁娶税务刑名这些民政事务了吗?可以说大小一应事务,都算民政,只不过在明朝的时候,民政由两个部门分开来管,如果你是民户,你的民政事务由布政司府州县来管理,而如果你是军户,那么你的民政事务由所在的都司卫所来管理。所以,题主的问题就可以拆成两部分:辽东军户谁来管理、辽东民户谁来管理。前部分,辽东军户自然是由辽东都司管理了,可后者呢?
辽东为什么废州县?我们采访了出台此命令的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同志表示:
辽左之地,元为富庶,至朕即位之二年元臣来归,因时任之。劝复立辽阳行省者,朕以其地早寒,土旷人稀,不欲建置劳民,但立卫,以兵戍之。
土旷人稀,人口少,不足以设立州县管理,自然就废了。
但是,土旷人稀不代表土旷无人,辽东还是有一些民户的,按着明朝卫所管军籍、州县改民籍的制度来说,这些不属于军籍的辽东民户,应该有谁来管呢?
答案是辽东的卫所。把辽东民户编入当地管理军籍的卫所,但是他们不属于军籍,而仍属于民籍。听着很诡异,却是真事,有个专门的词来说这些人:寄籍民。
寄籍民,大致可以理解为寄籍于卫所的民户。
辽东都司定辽左等二十五卫、二州,户口二十七万五千一百五十五,马队额军五万二千二百八十二名,步队额军三万七千四百九十五名,招集军一万三千六百二十七名,屯田军一万八千六百三名,煎盐军一千一百七十四名,炒铁军一千五百四十八名,寄籍民七千一百九名,操马五万五千一百九十八匹,边墩一千六十七座 。
这个七千余人的寄籍民,就是辽东卫所管理的民户。换句话说,辽东卫所不仅通过卫——所——百户所来管理有本地的军户,又带管一部分原本属于州府管理的民户。
这种模式不仅仅是辽东,我之前说过,明朝的布政司府州县体系不足以覆盖全国,布政司之间以及边界地区会有很多的不属于布政司管理的都司卫所间隙。
如图,明初的时候,辽东、河西、宁夏、晋北、川西、贵州、鄂西都是这样的军管地区,不属于布政司,那么这些地方的民政谁来管?自然就是当地的卫所来了,因为都司卫所是覆盖全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