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为什么有人分不清“宰杀”和“虐杀”? 第1页

     

user avatar   liu-jian-83-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人分不清“宰杀”和“虐杀”,因为“虐杀”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伪概念。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虐杀这个词语,一开始就是极端爱狗人士刻意炒作出来的,其真实动机是为了制造话题,获得一种【狗能咬人,但是人不能打狗】的特权。

我们要直接揭示这个最关键的本质问题,而不是在极端爱狗人士的话语体系中打转。我们不要被“虐杀”这含糊不清的伪概念给套住了。

现在,我们有请极端爱狗人士示范一下如何杀狗才是不算虐杀。

例如有很多人用【异烟肼】或者【高纯度木糖醇】把狗进行灭杀,这就避免了直接棒杀狗。

但如果爱狗人士说用【异烟肼】或者【高纯度木糖醇】把狗杀灭时间太长,那就还是换成用棍子把狗直接敲死,或者一刀把狗头砍掉,这样狗死得最快。

如果爱狗人士还是不满意,那么我们就要让这些爱狗人士亲自做一个示范。只要爱狗人士带个头,制作一个不算虐杀的文明杀狗的教程,以后大家都可以按照这个教程文明杀狗。

事实上,无论你用任何方式消灭恶狗,极端爱狗人士都会跳出来指责你“虐杀”的。我们要看清极端爱狗人士的这个真实目的,并进行理论和舆论上的强硬还击。

极端爱狗人士编造了“虐杀”这个模糊虚无的词语,就是想掩饰他们无限制袒护恶犬咬人的真实动机。


user avatar   shi-zhen-xiang-59-2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他们分得清。

他们只是假装分不清来合理化他们的虐杀行为而已。


user avatar   xi-chen-8-7-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因为这两个真的很难分清

举个例子

我蒸一只螃蟹,和我蒸一只猫

那个叫虐杀?

如果我只是单纯的把猫当成一种食材

用蒸螃蟹的手段进行烹饪

叫不叫虐杀?

你面前,有一个人把猫咪捆起来,扔进蒸笼

你又是怎么知道

他到底是一个追求新食材的厨师,还是残忍的虐待动物者?

你所说的“追求虐杀的快感”

完全主观啊喂!

我养一只美洲大蠊,与它产生共情

看到你一jio踩死一只蟑螂

我感到很愤怒

骂你虐待动物

说你用残忍的手段杀害动物

你当然觉得委屈

“喵了个咪的,我又没踩你的蟑螂,你心疼个什么劲儿?!”

那你又为何强迫他人喜欢你所谓的宠物?

“虐待动物”是一顶道德大帽子

给谁都可以扣


法律讲究,追痕不追心

就是判断事物,要从事物留下的痕迹来看

而不是执法人员、断案人员的心理来看

比如,

前段时间,一保安棒杀流浪狗

被(修改,极端爱狗人士)爱狗人士扣上了虐狗的大帽子

好像是被开除了?没关注后续,不太清楚

屠宰场,一般人没进去过

我进去过

流水线作业

猪被赶到一个平台上,固定

一哆嗦,昏死过去

然后就是血腥至极的肢解……

是个人都会感受到极大的心理冲击

这算虐待吗?

我觉得也算吧……

虽然我吃红烧肉时满面油光

但这并不妨碍我看到屠宰场面对这些动物感到怜悯

这些猪是屠宰场合法收购的

你觉得恶心可以不来这里

你要想救助可以把他们全部买下来

孔子【修改:孟子】有云:“君子远庖厨。”

那就是,我觉得恶心、我觉得残忍

那我可以不去厨房,不去屠宰场

这是他人对私人财产的合法处置

你管不着


补充:

我反对虐待动物,但我并不是从虐待动物这个行为本身反对的,而是从其社会影响反对的

我反对一切:

  1. 大庭广众之下的暴力行为【哪怕你在广场砸桌子,也会被我排斥】
  2. 血腥音像在社会上传播【哪怕你用电脑技术,合成了一段没有伤害任何生物的视频,我也会对此感到恶心】
  3. 借此牟利的利益链条【同上】
  4. 因此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哪怕你不虐待动物,单纯的在自家跺地板,我也会把你告上居委会】


看出来了吗?我反对的并不是虐待动物本身,而是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

在我看来,既然现在只能以主观感觉作为“虐杀”与“宰杀”的区别,所以我们只能看这个行为是否危害了人类社会,而不是单凭自身,疯狂给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扣帽子




感谢各位的赞同与喜欢

其实,我的答案,翻来覆去的就一句话

凡事对人类无害的,那便是正确的

节约用水,节约的是人类的水,不是鱼的水

保护环境,保护的是人类的环境,不是蟑螂小强的环境

害虫益虫,影响的是人类,而不是其他物种

猫猫狗狗,陪伴的是人类,而不是猿猴豺狼

我不支持虐待动物

但我坚决反对因个人喜好或利益链条,打着善心的旗子,行违法之事的团体

一如多年前高速路上拦车“救”狗的团伙

一如前几周闯进狗肉店偷偷把食材放跑的个体

一如前些天压迫打死“乐乐”的警察蜀黍们的爱狗群体


很多人认为,我所举的“爱蟑螂”、“活蒸猫”的例子过于偏激

甚至有人借此反驳我的观点

那我便从了你们

我换个例子

换成鸡鸭牛羊花鸟鱼虫

我养过学校门口卖的五颜六色的小鸡,但我因此站在肯德基门口打骂里面的人没有同理心了吗?

我老家有一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但我因此溜进牛肉屠宰场,放走所有即将被杀死的牛牛君了吗?

我养过一条很普通的田园犬,因为叫声太凶,吓着了邻居刚出生的小宝宝,我因此亲自上门给邻居赔罪,把田园犬送给了乡下里的一个闲居的老大爷

我养过好几条观赏性的鲤鱼,养了很久,它死了。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我把他捞出来,煮熟后剁成肉糜,用来给我家院后的小猪崽们加餐。按照某些人的观点,做成饭后不吃,倒掉或者喂猪,这已经算是“虐杀”了

你说,是不是分不清?

我尊重所有人,认为他们身上有着属于“人”的标签;社会也尊重所有人,因此猛虎咬死了罪犯,猛虎也必须即刻枪毙。

我们的世界,终究是人类的世界……至少城市和乡村是





昨晚元旦,稍微补充整理了一点点例证

有些人,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要去法律特化某一类财产的行为本来就是耍流氓,那个保安的例子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保安棒杀流浪狗,被骂为虐待狂,数日后被辞退,失去了养家糊口的工作

前些天有只叫乐乐的宠物狗堵单元楼的门,群众拿肉包子引都引不走,后来报警,警察驱逐无果后将其杀死,爱狗人士全员声讨其“虐杀”。
讽刺的是,相比于骂那些警察的,更多的群众是赞扬,甚至有位公民送了警察局“打狗英雄”的锦旗

我还看到了一个问题,一个学弟在宿舍养猫,结果在舍友床上拉屎拉尿,舍友为了赶走它拿淋浴头喷它,被那个学弟讹诈且大肆传播,其谴责理由便是“虐猫”


人类社会是多元的存在,你喜欢养宠物可以,但请你不要妨碍食客们享受美食;你喜欢某些特殊的娱乐可以,但请不要影响到别人的合法权益。

我维护每一个人的自由,故而,我反对那些排除异己的小圈子里面的人,他们就像邪教的信徒,一旦有任何“渎神”的行为,就会群起而攻之。

可怕的是,“渎神”的定义,是他们下的,别人没有发言权……

女权男权是一个圈

粉丝明星是一个圈

养狗吃狗是一个圈

我接受他们的存在,我尊重他们的自由

我可以为了维护小区公民正常养狗的权利,向居委会建议撤销小区禁止养狗的提议;我也可以为了维护食客们正常吃狗肉的需求,向政府提交反对意见

但我不接受他们企图借我而牟利、企图把我发展为“信徒”的行为。

比如私信中给我发狗肉多好吃的图片、比如私信中辱骂我虐待狂、比如一板一眼地给我分析彩礼的重要作用亦或是不要彩礼的好处、比如……

养狗可以,牵绳捡屎;杀狗可以,关门隔音


user avatar   123-36-66-3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是分不清,而是爱狗人士故意把宰杀说成虐杀。

爱狗利益集团的目的,是为了抬高狗的地位、降低人的地位,构建狗权高于人权的社会。所以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地为狗说话,把宰杀狗说成虐杀狗。

不管你出于什么原因、以何种方式杀了狗,只要被爱狗人士发现了,他们就会群起而攻之,说你虐待狗,并且抱团人肉你、恐吓你、给你寄花圈。

“今天是虐狗,明天虐人!”“反社会人格!”“应该枪毙!”……

如果你被狗咬过吓到,然后踢狗,那就是虐狗。

如果你喂狗吃纯素狗粮,那就是虐狗。

……

醒醒吧!

爱狗利益集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洗脑,骗了无数人!

比如,它们不停地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真相是,狗只是爱狗人士最好的朋友!

比如,它们不停地说“应该包容狗和爱狗人士”,而它们从不包容怕狗厌狗的人、吃狗肉的人!

比如,它们不停地说“文明养狗要捡粪便”,真相是,狗在公共场合排泄本身就不文明,何况没法捡狗尿!

……


user avatar   duan-ke-5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以极其残忍的手法弄死一个可爱动物是虐杀。这没毛病,是绝对的政治正确。

那如果弄死的不是可爱的动物又怎么算,我们杀猪杀牛鸡鸭鱼,其实仔细想来那手法也是超级残忍,只是我们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了。

以我多年养猪经验来看,猪的聪明程度与灵性并不比狗狗差。

只是大众接触猪比较少,接触狗狗比较多,就强行赋予了狗子“可爱权”。

杀猪没人管,杀狗就是天理难容,我觉得那些跑到玉林狗摊去闹的所谓爱狗人士才是真正的变态,心理有疾病。

我有一个杀牛的视频,

但是不知道传上来是否符合知乎精神,

大概说一下内容,

就是先把牛栓好

一个人拿着一把尖尖的螺丝刀趁牛不注意直接插进后脑勺的位置,

牛马上倒地,但是意识是清醒的,

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特写,

然后杀牛的人拿着一把类似武士刀的长刀来割喉放血,

整个过程,牛的意识都是清醒的,

放血的时候它会挣扎一下,

很轻微的挣扎,但还是能看出是在挣扎

它只是神经中枢被破坏,无法反抗。

毫无疑问,此时它肯定是痛苦的,

但是不知道是肉体上的痛,神经方面的痛苦,

还是即将失去生命,精神上的痛苦

又或者兼有之。

这是最效率的杀牛方法。

这种手法肯定,是非常残忍的,但是我们想到的只是美味的牛肉。

还有一种杀牛方法,

拴好牛,拿大锤大棒朝鼻梁猛的一下,完事。

最惨的是那种老牛,一下打不死,要打很多下。

其实牛一出生就无所谓待遇好,

牛绳从鼻子中间穿过,

只靠那么一点点肉就能拉住体重上千斤的牛,

它不敢用力,一用力扯牛绳,鼻子就会疼,钻到脑子里的那种疼。

说完杀牛我们说说传统杀猪。

铁钩子勾住下巴,直接拉着走,

拉不动就使劲拽钩子就行,

它会跟着来的,不然会疼

到地方了,

又长又尖的杀猪刀从喉咙处直接捅进心脏,

捅对位置了,直达心脏,刀一抽出来

血就跟着飙出来,

白刀子进白刀子出

后面才是红。

这时候猪会剧烈挣扎,好几个猛男都按不住。

但是为了装猪血,再来几个人按住它!

血放到最后,它会长长的出一口气,这时终于才是死了。

甚至,在众人松开它之后,它还会回光返照的划两下腿。

如果刀子捅偏了,那可就惨烈了,

人多能按住的就再来一刀,

人少按不住了,

猪血没装着,猪也跑了,

边跑,边飙血

什么时候血放完了,什么时候才倒地。

跟杀牛一样,

这样杀的目的是可以最快最有效的放血,

而不是让它最快死去。

最终目的是为了让肉质更好,我们吃起来更爽。

简单的总结就是,我们为了爽,就用一种极其残忍的手法来弄死它们。

再说说杀鸡杀鸭,

不知道知友们是怎么杀的,

我一般是左手抓翅膀,大拇指按住头,

把它头翻过来露出脖子,

为了好杀一点,还有不弄脏血,

先把脖子处刀口的毛扯干净,

然后一刀下去,

哦不对,一般要来回割好几下,

割破主动脉,

放下刀右手提起爪子,

倒立放血。

鸭血肯定是要装的,我们这里都是做血鸭。

鸡血我不太喜欢吃,鸡头也不喜欢,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麻烦,

直接一刀剁掉鸡头。

这样我觉得残忍指数直线下降了好几个百分点。

最后想说的是

发现一个奇怪的事

大家都觉得杀猪杀牛可能有那么一点点残忍,

但是没人觉得杀鱼残忍

我觉得杀鱼是最残忍的

先要把全身的鱼鳞刮掉,

那是怎样一种痛?

跟凌迟有什么区别?

在你处理完了以后,

鱼嘴还在一张一合,

仿佛在无声的呐喊,

在痛斥这个冰冷无情的世界。

什么宰杀虐杀,我觉得这就是虐杀。


有很多争议,再多说几句。

把结束动物生命强行分为宰杀和虐杀,

很虚伪,

而且两者之间并没有非常非常明确的界线。

杀就是杀,

还要扯什么减少宰杀时的痛苦,

请问你凭什么觉得把鱼敲晕了再杀就是减少了它的痛苦,

难道它最大的痛苦不是生命要结束了吗?

屠宰场改为用电,瞬间致命,就不痛苦了?

可是如果我们真的要为他们着想的话,

如果我们一定要来做圣母的话,

那就来较真一点。

那是不是还要再细分一下,痛苦也有很多种,肉体上的痛是痛苦,心理上的也是痛苦,根据我们人类的经验,其实心理上的痛苦更加痛苦。

你又不知道它们心里在想什么,

你凭什么就觉得它心里不痛苦,它们不会说话,没有话语权。

所以,所有这些都是我们人类在自以为是自作多情罢了,

我觉得这样杀你,你应该是没有痛苦的。

这不可笑吗。

那些说让动物快快乐乐的生长然后毫无痛苦的死去贡献肉体的言论,也只是人类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听着令人作呕。

吃肉就好好吃肉,杀了就是杀了,这就是整个人类族群对整个被吃动物族群整体上的一种凌虐,把它们杀掉,喝血吃肉,圈养起来慢慢杀。

如果有一天,被吃的动物们像猩球崛起里的猿猴一样,成了这个世界的主宰,我想它们不太可能会感谢人类的“仁慈”,这绝对是不死不休的种族血仇!

所以干嘛要把宰杀扯得那么。。正义。 呢,还美其名曰减少了它们的痛苦。



过年了,我来补视频,杀猪视频不算虐待吧,不违规吧。。。。。

https://www.zhihu.com/video/1470822948727066624


user avatar   li-yan-13-37-26 网友的相关建议: 
      

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看这个问题,就是分不清。

宰和虐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宰杀行为中必然有虐杀的因素;虐杀的最终结果和宰杀是一致的,都是造成客体的死亡。

所以,如果要分清宰杀虐杀,你必须画一道线,用痛苦的时间长短来区分虐和宰。

然而客观上你画不出这道线,你不能违心的说痛苦一秒一内死亡的叫宰杀,痛苦超过一秒的叫虐杀。

有些生命力顽强的动物,我一刀让它身首分离,它可能脖子上还要痛好久,还会出现身体的幻痛。

除非,你能找到一种手段,能让被杀客体瞬间死亡。这个瞬间可以定义为痛觉信号传达到大脑皮层所用的时间,意味着完全无痛。

而且,这种手段必须符合市场规律,成本足够廉价,才能大规模普及。

不然你花十万百万去瞬杀一个动物,这不叫虐杀动物了,这叫虐待资本家。


user avatar   tian-cai-guai-d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首先,是因为要看你的定义这两个词语的目的

(一)如果作为一个日常词汇来使用,那么只是需要字面意思解释,这种情况下没有人理解不了这两个词的区别。这是因为日常使用不需要那么精确的释义,就算不同的人理解有一定的差别,也完全不会带来什么影响。

(二)但是,当你要作为法律来定义这两个词的时候,就需要非常明确的解释,因为法律是严格的社会规范,会对公民权利做限制,这就需要法官和公民都能够完全理解你这里的“虐杀”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什么行为会被称作“虐杀”。否则释义不明的情况下,法律就失去了可预期性和公平性,无法起到保护公民权益和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

而法律解释中,单纯的文理解释只是一种最基本的解释方法,完全不能满足法律解释的需要。一般来说,法律的解释方法有以下分类:

1.根据具体情况分类:文理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

2.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

3.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4.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分为: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当然解释,社会学的解释,合宪性解释。

篇幅限制,这里不展开讲,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一些教材,或者听下免费法律课堂的课。

二,回到这两个词汇本身,他俩确实是有区别的(形式区别)。但是与此同时,很多人对这两个词汇的感性认识也是有问题的。另外,词汇语义存在区别也不代表二者之间有必然的正义邪恶之分和性质区别。(没有必然 ≠必然没有)

(一)“宰杀”和“虐杀”指向的对象本身就有区别,并不适合放在一起比较。

宰杀的对象显然是有词义限制的,在现代社会,人类被杀一般肯定不能算作“宰杀”,吵架的时候张三说要“宰了你”,本身就是把你当牲畜的污蔑性质的使用。所以一般意义上宰杀的对象只能是除人类以外的动物,而且并非全部的动物,是牲畜家禽类动物。

虐杀的对对象则恰恰相反,因为“虐杀”的前提——“虐待”本身就是一个只针对人类的词汇,是指用残暴狠毒的手段对待其他人。虐待是一个人以胁迫的方式控制另一个人的一种行为模式,包括包括身体虐待、情绪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所以,虐待本身的对象是没有其他动物的,这使得虐待原本很好定义。身体虐待,情绪虐待,心里虐待,性虐待之所以定义比较明确,是因为人类天然有生命健康权,心理健康权,性自主权,所以当你以特定手段侵害他人的这些权利的时候,自然能判定你是虐待。

而对动物的判定就很难了,因为动物自身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权利。很多对人类是虐待的行为,必然不能直接移植到动物身上。比如,狗主人给动作做绝育,不应该算性虐待。把宠物关到笼子里,也不能算“限制自由”,因此对动物的“虐待”是打引号的。其含义外延和对人类的虐待也必然不是同一的。

所以对动物来说什么是虐待之所以变成了非常难定义的事情,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对“虐待”的对象在做扩张。

“虐杀”的词义问题同理,不再赘述。

(二)为了能够完成“虐杀”词义由人类向动物的扩张,并论证宰杀的“正义性”和虐杀的“非正义性”。一般人们区分这两个词汇时常见的有三种假说。

1,目的说

即二者最终行为都是“杀”,但宰杀的目的是取肉,毛皮。而虐杀是为了取乐。

这个定义本身就很主观性,有这么几个问题。

(1)宰杀行为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和工业化的目的显然是不一样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宰杀就是为了肉和毛皮,满足自身吃穿需求。但是现代社会下,人们对宰杀的需求是非常复杂和多样的。屠宰商大规模的宰杀行为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并非是为了获取皮肉。获取皮肉只是获取经济利益的一个手段,而非最终目的。

(2)虐杀动物的人,有一部分人甚至大部分人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的。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屠宰商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屠宰百万千万的动物不被谴责,而张三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虐杀”了三两只猫就被口诛笔伐。

同样的目的,张三带来更少的对动物的伤害,反而得到更差的社会评价。这说明通过“目的说”来区分宰杀和虐杀,是不正确的。

2,必要性说

这是“目的说”的一个变种解释,即:宰杀获取动物皮肉是生理需求,是“必要的”,虐杀获得快感是心理需求,是“不必要的”。

这个解释方法问题更大。主要有以下这么几个问题:

(1)正如前文所说,宰杀在现代社会的目的早已超出了生理需求的必要性,屠宰商是为了赚钱,餐馆食品企业是为了赚钱,消费者吃肉本身起码有一半是为了“好吃”和“满足感”的心理需求。

更不用说是买几千几万的皮鞋皮衣皮包,买人造革还不高兴,觉得low。你说这些东西是“必要的生理需求”,显然十分可笑了。

(2)相比而言,除了赚钱需要以外的单纯的“虐杀动物获取快感”,反而比买皮包起码更接近必要的“必要的需求”,因为有些心理有问题的人不虐待猫可能会浑身难受,其难受程度可能并不比你买不到限量版皮包的难受小。

(3)如果从必要性来说,超重的人可能大多都是因为吃了过多的“不必要”的肉食,超重的结果就说明这早已超过了什么生理需求,就是单纯的口腹欲望使得人类吃了过多的肉。

所以“必要性说”也是有很大问题的。如果为了买皮衣皮包获取满足感虚荣感杀害动物都是“必要的”,正当的,为了心理快感杀害动物很难说就是不必要的,邪恶的。

3,手段说

即杀动物没问题,但是宰杀手段更温和,对动物痛苦更少,虐杀则相反,所以前者是正义的,后者是邪恶的。

这种说法相对前两种乍看起来似乎可自圆其说,但是其和前两种假说本质是一样的,仍然是目的说的变种解释。因为宰杀和虐杀的目的是不一样的,这是造成他们之间手段差别的根本原因。

(1)宰杀手段的温和性是随着现代化的屠宰工业发展起来的。前文已经说过,屠宰商的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而最大限度的获取利益,就是使用更快速,更简洁高效的方式来屠宰动物,动物无痛死亡肉质更好,所以这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目的带来的必然结果,并不是什么主动的良善选择。

(2)虐待动物就是为了获得虐待动物的心理快感或者经济利益,那么这就必然需要一个过程。所以这种残忍的手段也是目的带来的。

如果我们认为二者的目的都没有非正当性(目的说和必要性说已经阐述过),那其带来的必要手段的残忍与否是包含在目的中的,也是不需要重复进行评价的。

三,写在最后的话

所以,硬要说这两个词汇在性质上有特别大差别的人。现在就请假设一个场景:张三准备宰杀你,李四准备虐杀你。

你可以说相比被虐杀,你宁可被宰杀(这是形式区别)这没问题,但是你会不会说张三是个好人,做的是好行为,李四是个坏人?做的是坏行为?(这是性质区别)

所以总结一下,没有人说“虐杀动物”是个值得鼓励的行为,但是相近的行为就应该得到相近的评价,起码不是截然相反的评价,这是社会评价公平性和一贯性的问题。

比如说,张三宰杀了你,是故意杀人,可能判死缓,李四虐杀了你,手段非常恶劣,可能判死刑立即执行。对他们的量刑是因恶劣程度有区别的,但定罪是没有区别的,都是故意杀人,这就是对他们的性质判定是一样的。

相反的,如果判定张三宰杀你无罪,甚至还能靠宰杀你赚钱,而李四虐杀你就有罪。这就是对这两个行为的定性有了差别。而相近行为得到的评价相差太大,就是有问题的。

说句题外话,归根到底 是社会大分工下不少人离生活太远了,而虐杀动物者将人类利用动物的行为直接摆到了他们面前让他们产生了认知不协调的问题,这种感性的冲击使他们对宰杀和虐杀两种类似的行为产生了截然不同的评价,而这种评价的差别远大于两个行为本身的差别

这种评价是非理性的。因为在他们的习以为常的概念里,肉就是剁椒鱼头,红烧猪耳,羊蝎子,清蒸蟹,炸鸡块。再原始一点就是超市里几十块一斤的猪肉、羊排、和冷冻鸡胸肉。再最初的就没有了。如果把屠宰室就摆在他们家门口,慢慢的就没有这些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毛病了,只有“真香”了。


user avatar   li-de-bao-99-6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杀一只猪,估计农村的孩子都见过吧,几个人把猪捆结实了放在长条桌子上,然后屠户拿刀先放血,猪会一直叫,叫的声音特别大,很吓人,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看热闹的人,心有不甘,死的过程很痛苦。这算宰杀了,虽然过程有点残忍

看过新闻,有个狗肉店据说是为了吃活肉,把狗活着扔进开水锅里让狗活活烫死,或者拿棍子打上几个小时,让狗的血充分走遍全身,据说是为了肉好吃,这就有点虐杀了。


user avatar   lafuria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因为就是分不清啊。

除了那一小撮极端虐杀行为比如没有理由的活剥火烤,绝大部分的【杀】都是处于一种中间态,没有一种大家都认同的【虐杀】标准。

拍戏毒死一只猫算不算?炸死几只马算不算?我害怕小区流浪狗威胁小孩安全义务捕杀算不算?我想做一道新式龙虎斗算不算?


大家都蠢蠢地被动保人士带了节奏。

1)动保人士根本没想跟你谈【为什么不能虐待/虐杀动物】,它们要的是【按照它们的标准定义虐待/虐杀,并强迫全社会遵守】。

2)当动保人士在呼吁【反虐杀】的时候,它们的意思是【所有不按照我的标准对待猫狗的都是虐杀】。

3)但当它们遇到质疑的时候,它们又会拿【全社会公认的那一小撮虐杀的标准】来反驳并给对方扣上【支持虐猫】的帽子。概念偷换如丝般润滑,精彩~

海燕呐,可长点心吧!

PS:

如果真的让【动保人士】成功垄断了对【虐待】的定义权并把它变成了社会的既定事实,那后面的场景应该不用我多说了吧~~

大生意啊大生意!


正常的认知:虐猫人群和动保人士都是少数。真正的虐猫群体,比如剥皮火烤,只是在左边的那一小撮而已。这是正常人+动保人士都唾弃反感的对象,没毛病。

但是在中间【正常人】的范围里,很难有一个公认的【虐待动物的标准】。如果强行在这个范围里认定虐杀,就免不了遇到猪牛羊鸡鸭鱼大闸蟹的【双标警告】进而丧失道德上的正当性。


动保人士的真正诉求:


当动保人士遇到【定义权】质疑的时候,他们又会把定义偷偷换回正常的概念,然后借此给质疑者扣上【支持虐待】的帽子。




多说一句,这个争议其实是有最优解的:互相尊重。

对于非极端虐待的行为,请把你的对待标准限定在属于你自己的猫身上。

我们正常人不会对动保人士把猫当血亲当伴侣的行为指手画脚,尽管我们觉得这样【有违人伦】,但我们尊重不BB,因为那不是我的猫。

相应的,也请动保人士不要对正常人把猫当做普通畜生的行为指手画脚,哪怕你们不认同,但也请尊重,因为那不是你的猫。

但是很可惜,正常人要求的【互相尊重】对动保人士来说太难了,因为它们只想要更多!

那是权力!是寻租空间!是生意!是白花花的捐款!

怎么可能让步?


user avatar   zi-yan-ju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就是故意的,今天很生气写了一些话,还涉及到其他事件,一并贴在这里吧。

从清华美院到陈漫到雄狮少年再到三只松鼠,殖人在试图强奸我们的审美和思想。

他们不仅迎合西方人对华人的刻板歧视形象,还要逼着国人接受,不接受就是自卑就是文化不自信。不仅如此,他们还要把好看的特征归给白人,我看过不少街坊,地球人的审美都是大差不差的,大眼睛高鼻梁是共同的好看认知。

他们会说“难道眯眯眼就不能做中国人了吗?李荣浩黄渤孙红雷小眼睛就是辱华了?”抱歉小眼睛≠眯眯眼≠眯缝眼,而且从来也没有人说过这些男明星很丑长得辱华吧?中国人也喜欢丹凤眼,丹凤眼也是细长眼角略微上吊的,和夸张的倾斜成45度角眯缝眼完全不一样!

他们会拿着古话洗地,说“朱元璋知道他辱华了吗?”请问朱元璋眼距宽得能再放三只眼睛吗?朱元璋的眼睛斜成45度角了吗?不知道是单纯还是真蠢,可能就是又蠢又坏吧。 古代仕女图可能并不符合所有人的审美,但并不会让人感到不适。这是百度的几张仕女图,人物是协调的令看客舒适的。



放一张朱元璋,看着也是个正常长相的老人。

这些画和迎合西方歧视印象而化的妆根本不一样,不要再偷换概念了!




关于雄狮少年,刺客伍六七大理寺日志都有小眼睛人物,但是从来没有人骂过他们的形象辱华。为什么不从自身找原因呢,合着都是观众的错,作品是给人看的,观众有权表达自己的想法。

陈拾就很可爱

说实在点,现实生活中真没看过这样长相的人,更像是二十一三体综合征患者

唐氏综合征示例卡通图眼睛甚至要比雄狮少年人物大一点。

没有歧视唐氏综合征患者的意思,他们是可怜的病人,我只是觉得一个病人的形象不该代表中国人。该片已经在法国得奖了,我可没有冤枉他,的的确确是说了代表东方人物。水军也不要拿日本人也不长日漫那样,动画夸张一点很正常又不是说中国人就长这样来洗地了。

曾经看到过b站up主一对中外情侣做的有关哪些是歧视性的动作和语言,眯缝眼加怪异的吊梢眼是全球都知道的辱华形象。

这里贴一个链接:【最常见的用来歧视中国人的言论。居然还有中国人帮外国人洗白辩解,你们真的知道它们的历史背景吗?-哔哩哔哩】 b23.tv/YIOXqjq

从杜嘉班纳到今天的三只松鼠事件,洗地 越来越多了,他们在慢慢逼着中国人承认并接受,如果我们不抵制的话他们会变本加厉,在各个领域喂 国土被殖民了,英勇的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抗争到底才赢得了胜利,才换来了今天和平的生活,21世纪高傲的白人又想精神殖民 有些人不仅自己被精神殖民了还要洗脑普罗大众,实在令人作呕!贴一个微博看到的评论,侵删。




     

相关话题

  为什么有些人恋爱中感到不合适,就分手? 
  为什么我提的知乎问题都没有人回答?要如何才能得到自己满意的回答? 
  如何看待南京红山动物园线上筹款、网络认养动物一事? 
  人为什么会随年龄而保守? 
  如何确定出门是否锁门? 
  男性和女性出去玩,为什么常常是男性付钱? 
  一个无所事事的人有资格去嘲笑一个努力着的人吗? 
  是什么让我们产生恐惧?恐惧的本质是什么? 
  男生怎么才能给异地的女朋友足够的安全感? 
  喜欢唱精忠报国的人是什么心态? 

前一个讨论
湖北襄阳流浪猫遭虐待挖眼睛切耳朵,为什么还会有人杠虐猫不犯法?
下一个讨论
为什么B站UP主墨茶official的死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 2024-06-26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06-26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