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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扫卫生的阿姨弄坏了我的手办,我希望她赔钱,我爸说我咄咄逼人,请问我做错了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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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不赞同本问题下的大多数回答。

阿姨说了道歉,并主动要转账赔偿。那么,阿姨的责任已经承担到位了,这一点我和其他答主的意见并没有分歧。

但是我认为:

第一,因物品被损坏而导致的侵权责任,只有物品的主人有权决定免除。题主的父母亲并非物品的主人,不能擅自免除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即便在父母亲眼中并不清楚这个手办是同学的,而误以为是题主的;那么,父母亲也不应该代题主作无需赔偿的决定。

第二,既然父母亲擅自免除了赔偿,那就对物品的原主人的权利造成了损害,理应赔偿。具体而言,现在就是父母亲应该向手办主人赔偿手办的钱。

第三,父亲的做法,有隐性家庭暴力的嫌疑。父母亲不但没有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还把已经损坏的这个物品“摔成了渣渣”。

请问在孩子面前把一个孩子喜欢的东西“摔成渣渣”,是什么意思?是故意摔给谁看呢?这是不是一种暴力的隐喻?“我是你爸爸,所以我就可以把你喜欢的东西摔成渣,你最好乖乖听话,否则我还会摔你的其他东西。”

所以说,我认为题主委屈是合情合理的。题主的父母亲并不尊重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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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最大的感受是虚伪。

就是那种世界观还没成型,只是单纯拿着条条框框去丈量世界的人的虚伪。

因为你只是一个高二在读美术生,所以我也不好说太重。

我也不想和你讨论为什么一个手办问题要升格到过失杀人的法律责任。

我就单刀直入地问你3个灵魂问题:

1.这手办摔碎了,阿姨不是道歉说要赔了对么?她还转账你妈了,请问哪里有人不承担责任?

2.这手办是你的么?不是你土豪朋友借你摆的么?

3.请问2手摆灰的手办,你朋友免费先借给你摆,同时也和你明确表达了不用你赔,你给你父母一个正版700多的新手办价格链接是什么意思呢?

你全程一副我是小孩子,我又不懂,我很懵逼,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嘤嘤嘤的态度。

你那一肚子小心思,和我还装懵懂小朋友呢。

都是千年的狐狸,你个小丫头片子跟叔叔装啥聊斋呢?

不就是想网友帮腔骂骂你爹,让你爽一爽么?

我,就,不!

来,我来复盘下事情的真实情况。

首先得知手办碎了,你的第一反应是很不爽。

你家里并不支持你搞动漫攒手办,说了很多次别动别动,还是让阿姨来大扫除,把你手办还弄碎了,你很想搞点什么动静,让你爹妈知道知道你的厉害。

可这个阿姨不知道是怎么吃错药了,居然主动道歉还提出要赔偿。

人家一个二手吃灰手办,你掏出原版链接给你爸妈看的一刻,我就很明确你不是要这钱,你就是要让你爹不痛快,谁让他老bb你玩物丧志,你就是要告诉他们,这玩意可贵了!我朋友的,还不是我的!人家要我们赔怎么办!

你唯一后悔的是这玩意不是限量版妮可,不然还能咋呼出三五千,逼你爹现场跳脚。

她一个人一天累死累活才100,新版手办就要700,这不是跌到道德洼地去了么?那咋行,于是你想了一招祸水东引,和富婆姐姐说,让富婆姐姐来撕逼。

结果富婆姐姐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居然说没关系,反正她给我了。

这他喵的还怎么带节奏?还怎么搞事情?

于是你又想了一招上纲上线。

我不是要这钱,我也不是要阿姨赔钱,我就是求个公道。

“我没有说一定要阿姨赔偿,但阿姨弄坏了了我的东西,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吗?”

那么,你能不能和叔叔仔细讲讲,不要赔钱,人家也道歉了,请问,到底要如何承担这个责任?

来,你展开讲讲。

你说这个,就是要激怒你的父亲,让他进一步摧毁你的残破妮可,方便你来知乎写问题描述,不是么?

我们再看看这段描述:

“然后把已经坏了的妮可可摔成了碎渣渣。我真的很生气,我不是因为阿姨不赔我钱,我知道同学送我了后就没有找阿姨要那个钱,阿姨后面转了我妈钱,我妈妈没有要。”

到这里,懂得都懂,你根本不喜欢手办。

为什么?因为我自己也是手办爱好者。

如果有人当着我面把我的手办摔成渣渣,我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哭,永远是抱着妮可在那哭。

我不可能是你那样“我真的很生气,我觉得这个道理不对。”

你不是手办爱好者,你只是一个跟风捡便宜的小孩子。

但这不代表你不狡猾。

你企图带节奏给你爸来套舆论铁拳。

但叔叔不会中你的计。

发个图什么意思啊,哦原来百度识图是这个“我的逼装完了,谢谢大家”的表情包啊。


没想到要对一个高二女生说这句话,但是我还是要说:

“因为小妹妹你呀,实在是太油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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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说你错了,就是没有什么对的地方。

既然楼主已经十六岁了,那就应该讲一些拿到身份证以后该讲的道理了。

讲道理,这个事情要分两面。

1.保洁阿姨弄坏了你的手办应不应该赔钱?——应该的。

2.你应不应该让保洁阿姨赔这个钱?——

凭良心讲,不应该的 至少不应该原价要人赔。

若没良心的话,那就应该,阿姨砸锅卖铁都要赔,从她工资扣哦,实在不行还可以拿她的女儿喜儿来抵债!

第一点,保洁阿姨主动担责了这个没什么说的,阿姨没毛病。直接说第二点。

首先保洁阿姨是你家雇来保洁的。他不是一个路人经过这有意或无意碰坏你的家的东西。保洁本身就是一个存在正当损耗的职业。没有哪个保洁阿姨敢保证在保洁过程中对你家的器具没有一点损耗的,作为阿姨,在他工作范围内该担的责任是要担的这是他的本分,但是作为东家,正当的损耗该理解还是要理解的,这是情和理。

像你说的人家忙半天的才100块,一个月打满30天工也才3000块,你们家给的工资比国家最低工资还低。本身请的就是个粗放型保洁,你家的珍贵物品本身就不应该摆出来让阿姨碰到。你700一个的手办你摆在一个要打扫的地方,不装盒,不入柜,你才付给人家100块的工钱,还要人家保障你家随处摆放的贵重物品。你要人家的赔付已经是他工资的700%了,这略微过分了吧?你咋不摆一套陶瓷茶具出来让人家打碎,然后拿苏富比拍卖行的价格作参考让保洁阿姨赔呢?

其次,您的手办真的值700吗?你心理没点数吗?且不说你的富婆姐姐买的到底是日厂原版还是浦东高仿版,为什么会一毛不要送给你,这个相信你的爹爹已经在怀疑了。我们哪怕不怀疑世道人心,就算你的富婆姐姐买的真的是正版,你也知道你收到的已经是拆封过的吃灰的二手货了。几成新?底座以及各个拆换部件还齐全吗?盒子还在吗?应该都少的七七八八了吧。你但凡能有个盒子,做个套子,或者放入柜子也不至于会被保洁阿姨摔坏了吧。

别的不说,你盒子如果不在了你发链接让人700原价赔,你好意思吗?你就不要说矢泽妮,你就是高达独角兽,乔丹限量版,你弄丢了盒子你也卖不出手价格了,老二次元了不会不知道吧?这样你还要人家全价赔,恕我直言良心会不会稍微黑了点?欺负阿姨不懂其二次元吗?你自己从富婆姐姐那接过来也不会要700吧?你即使让阿姨赔也不可能按照原价赔吧,人打碎的是拆盒手办,你以为她打碎的是拆盒子的茅台吗?说句实话你的富婆姐姐就比你良心多了,听到消息直接送。

最后阿姨有没有占到你家的便宜?其实没有的。你家虽然没有要阿姨赔,但阿姨会觉得欠了你家一个人情,或者得到了一个恩惠。你可以看成相当于企业的一个年终奖,公司发奖金是为了要员工在工作上更负责,这是公司的基本损耗。阿姨在未来的工作中会更加注意,加倍小心也对你家有了更深的了解。这中员工熟练度的收益以及奖励激励在任何一个企业,培养期熟练的工人都是需要一定工资以外的成本付出的。换句话说你家未来的保洁工作大概率只会更好,你家这个公司并没有因此而吃亏。而你自己,你的手办其实自己也一分钱也没有付出,你最多也就是欠了富婆姐姐一个恩惠。你和阿姨一样找个机会还给富婆姐姐。本质上你没有任何损失。你只是用富婆的淘汰手办恩惠换了给阿姨的一个恩惠。已经是等价交换了。

最后我帮你爹说句话,你这玩意儿就是个别人家淘汰的二手手办,你拿回来还要擦灰,说明保养一般没有盒子,那就根本就不是什么高保养高保值的限量手办。你也别想什么再三手高价出掉了,就是你自己想摆着玩。那如果你爹能粘好修复有什么问题?

小朋友你在外面被人家把汽车刮花了,甚至撞掉人家一个车轮你最多也是要求人家补漆修车轮吧?你见过有人车被刮花了以后直接让对面赔一辆新车的吗?这也太赚了吧?如果可以这样我就马上就去换辆二手豪车,然后在车上喷个光头强装个摄像头天天看哪家熊孩子来划我的车,我就让他爹妈给我赔架新的,然后卖掉买两架二手再喷光头强。哇,这杠杆比蚂蚁金服上市都强,爽爆了!相信几个月后我就能在陆家嘴买写字楼当楼主了。

最后

综上所述,假如你要阿姨赔全新的手办意味着什么呢?或者说整个事件会变成什么样的味道呢?

那结果就是,你们家,在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欲用一个富婆赠送的二手吃灰无盒不知正伪的手办让阿姨打坏,换来一个全新的700原厂带盒手办,同时你们让阿姨拿100块工资,勤奋干净的为你家打扫的同时,不知道你家哪个东西不能碰哪个东西能碰的情况下为你家打扫,并且还要担负起质保的责任。打破任何东西都要照价赔全新的。这样相信不久,阿姨不但在你家赚不到钱,你家所有家具都能换一套新的。

你再摆两个“富婆”清灰送给你们的不知真假的“古董”给阿姨打扫,虽然富婆不要你们赔古董,但你仍然给阿姨发个苏富比的链接,让阿姨承担责任,过两天阿姨可能就直接给你赔一套房。

秒啊~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几十年前,

中国也有过一个这种东家,

他叫黄世仁。

他让佃户给他种地,收入都不够给他交租。

他还要人家用女儿抵债。

后来,

他被解放军给打死了。

小朋友还是做个好东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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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倒没错,就是有点青涩。


你可以这么想:

如果弄坏的东西,不是你的,而是你爸妈的。

比如是你妈700块的口红,或者你爸700块的剃须刀。会怎样?

我相信,你爸妈还是不会让这阿姨赔钱。


咦,你看,你爸妈比你多出这么多年的人生阅历,却连【损坏别人的东西要赔】这点事儿都搞不清么?


再换个角度:

如果阿姨打碎的,是你的,但不是手办,而是你700块钱一副的眼镜。会怎样?

那你爹妈大概还是会跟阿姨说,不用赔。

但是转过头,你爹妈就会给你再买一副新的。


怎么理解?

你爸妈不让阿姨赔,这叫情分。

你爸妈不给你买新的,这叫管理。


所以做事情,要看清楚矛盾的关键点在哪。

关键在于——你爹妈要圆阿姨这人情,但是还不想给你再买新的手办。说白了就是:你的手办,已经让你爹妈给当成人情给送出去了。


我再跟你说透一点,要是这东西,值7万,或者说这东西是一陌生人给弄坏了,那这事儿,就是讲理的事儿。是打打杀杀,是唇枪舌剑,是道理逻辑,是法理情节,是责任区分,是追究到底。

但是这东西,新的也无非就值700块钱,而且还是你家雇的阿姨打碎的。那这就不是赔不赔的事儿了,这叫人情世故。


阿姨没强调你易碎品存放的问题,也没跟你说折旧的问题,就直接说要赔你,这么做事儿,没毛病。

你爹妈觉得关系处的挺好,几百块钱没必要,所以拒绝了,这也没毛病。

但问题是,他们的情分,为啥搭上了你的手办?所以关键是——你爹妈,没给你买一新的。


我猜测,你爹妈作为你的经济来源,已经在你没在家的时候,对阿姨表示说不用赔了。

你现在非要让你爹妈再去跟阿姨说这玩意儿还得赔,这尴不尴尬?


所以你现在不是对错的问题,你是没把劲儿使在正地方,你是没想明白你是什么身份。

你是人家的闺女,你是高二的学生,你是没有经济来源的被扶养者。

你所有的玩意儿,都是你爹妈买的。

不瞒你说,他们不仅可以当人情送出去你这个手办,还能一生气扔了你的所有手办。


所以说人呐,能对抗的时候,可以对抗,不能对抗的时候,要用策略。

尤其是自己还没有经济来源的时候,要学会用各种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


你如果硬坚持让阿姨赔,你就是折腾到底,阿姨也就赔你个三四百。

而且这事儿还得罪一圈人,让你爸妈为难,让阿姨憋屈,让你自己难堪。


但是你想想,如果你跟你爸说:

阿姨也不是故意的,而且平时这么辛苦,手办不赔也没事儿。

可是这手办是我管人家借的,过几天我还得还给人家,我跟她一直都是很好的朋友,不想因为这事儿闹翻了,爸爸你给我买个新的好不好。

谢谢你遇到我。

我是写手一条城,我做了一个公众号【写手一条城】,每周的二、四、六晚上,我会把一些知乎上没有的内容写在那里,我在公众号等你来。


user avatar   ft111461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手办是提问者准备以二手名义买下的,但是她迟迟没有付款,导致交易未完成,所有权一直都是富豪小姐姐的,不是她的,在手办被损坏后,她也告诉了小姐姐(她也知道这手办所有权是小姐姐的,所以找小姐姐商量),小姐姐表示算了的同时也把这个坏掉的手办送给了提问者,所以小姐姐已经放弃了赔偿,并把这个坏掉的手办赠与提问者,也就是说提问者真正对该手办拥有所有权的时候,已经是坏掉的,她再拿这个坏掉的手办去找任何人索赔都是不适合的。

举个例子,就像在商场试衣服的时候,有人把顾客正在试的衣服弄坏了,这个人要赔偿也是该直接赔偿给店家,但是店家大度说了算了,但是衣服坏了影响销售,店家索性就把衣服赠与顾客了,这时顾客拿着坏掉的衣服再去找人要赔偿明显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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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感觉是个钓鱼的问题,还是答一下吧。

保洁阿姨误损坏你的手办,本质上是个很小、很普通的意外,原因主要也在于你,因为你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劳动中发生的意外都是必然事件,是允许存在的,因此才会有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去约定赔偿之类的规则,以备意外发生时有法可依。

但是,你的父母已经跟保洁阿姨协商处理完成了这个事情:保洁阿姨不用赔偿,但进行了道歉;你的父母设法对你的损坏物品进行修复,尽力恢复原样。你十六岁应该是属于不完全的民事责任行为人吧?你父母没有征得你的意见是你们家庭内部相处的问题,应该不属于跟保洁阿姨意外损坏手办事件的范畴。以及后续你跟你爸矛盾升级,造成更坏的后果,都是你们双方激情之下失去自我控制,冲动行为的结果。这个情况吧,我觉得你该多观察多学习,好好学习做人,跟你父母好好沟通,只有你自己够一个成年人那样成熟,你才可能在你父母心里得到平等的成年人的待遇,否则,你就必然只能在一个被监护的位置上。例如,无论你的手办们花了多少钱,这钱都不是你创造的价值,都是你父母的,归根结底他们是具有这些“财产”的合法支配权的。甚至,你读高二都已经超过了“义务教育”期限,你父母这会儿扔了你不要了也是合法的。但是你的父母不仅支持你继续读书,学习美术这样学费高昂的专业,还能支持你收集手办,还请保洁阿姨来给你打扫卫生,已经是绝世好爹妈了——他们为你提供了全国80%的孩子都没有的条件!

与此同时,你在干嘛呢?你以为你是谁呢?不依不挠地闹腾,不能原谅他人无心的过错,又跟自己的爹妈闹脾气、抬杠,你哪来的底气呢?你把保洁阿姨和自己的父母看作什么了呢?

好好反思吧,希望你获得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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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失陷花石纲,自以为必死,谁知道不久之后朝廷竟然赦免了他。一打听,才知道是蔡京在宋徽宗面前说了一番“风险共担”的道理。

蔡京道:“请问皇上,如果我花一百两银子运费,委托人运送价值一百万两银子的货物,而且事先也不声明货物的价值。结果货物在路上失陷了,我仗着官威让那人照价赔我一百万两银子,可那人全部家底只有不到二百两,这我的损失该向谁追讨呢?”

徽宗道:“既然你的货物如此贵重,你怎么找了一个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运送人呢?而且事先你还不说明货物的价值,这不是摆明了讹人吗?我看这事你有一定的责任,你的损失怕是无处追讨了。”

蔡京又道:“再请问皇上,如果我花两个铜板从路边雇佣一个帮工为我擦拭圣上赐我的玉马,结果那人不小心把我的玉马打碎了,这个责任又该如何认定呢?”

徽宗道:“我赐你的玉马那样贵重,你竟然从路边雇个人擦拭,还敢把黑锅推给人家?你是职业碰瓷怎么的?我看非但那人没有责任,我反而要治你怠慢御赐之物的罪名呢。”

蔡京道:“正是如此啊皇上。那些押送花石纲的人,虽然也吃得皇家俸禄,但他们一年工资才多少钱呢?花石纲价值百万不错,但那些负责运送的工人真能担得起这个责任吗?难道这件事情的总指挥就没有分担一些责任的义务吗?出了事就把责任全部推给最底层干活的人,这种人不是很可耻吗?”

徽宗道:“知道了,那就赦免那些人吧。”

杨志听完以后,感慨的想:“想不到蔡京这种奸臣和徽宗这样的昏君都能懂得这样的道理哩。”


user avatar   qiuqiu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意思。

我看有的答主说人家小姑娘虚伪、鸡贼什么的,我倒觉得不至于。家庭条件这么好的孩子,也不至于贪图人家那七百块钱。

我是觉得,小姑娘完全没有在纠结钱的事。她就是想争个对错。

不知各位发没发现,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对道德上抽象的是非对错,特别在意,有点儿偏执。往往各种文艺作品中到处出警的观众,专盯着谁是渣男谁是小三挂起来裱一番的,多数是这个岁数的小朋友。

我瞎编一个词,这可能是一个道德敏感期。

他们在建立一套自己的道德标准,并且这个标准黑白分明,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没有什么道德模糊、灰色地带,是明晰且坚硬的,容不得什么圆滑弹性、什么人情世故。

你们看题主一会儿说不要赔钱一会儿又说要人家承担责任,就觉得她虚伪,其实这七百块钱有没有实实在在地到账并不是她在意的重点,她要争的,就是我们成年人觉得没啥意义的,抽象的“对错”。

她爸爸说阿姨辛苦困难所以别计较了,这套道德观念,她不能接受。穷苦是理由吗?家庭困难杀人就不坐牢了?你婚姻不幸你就可以出轨了?

明白了吗?你以为她在说阿姨和手办的事儿,其实她在辩经。我们大人往往就事论事,不会辩经,因为没有效用、浪费时间;然而青少年是热衷辩经的,辩经是他们建立世界观的重要过程。

她不是要阿姨赔钱,她就是要把这个虚空的、理论上的责任辩清楚。

所以大家也不要讲什么“人情”什么“处世”这种成年人世界中圆滑弹性的东西,就明明白白地跟她辩经,辩一辩谁对谁错。

首先这个事儿阿姨的责任是全责吗?肯定不是,你们家没有尽到贵重物品的告知义务,人家如果知道这个小摆件七百块钱,是不是就会小心点呢?你们家是有责任的,不能让人家全赔。

然后,阿姨这部分的责任,比如三百块钱吧,你们家有没有追偿这三百块的权力?在手办损坏之前,手办的所有权属于你朋友。在损坏之后,你朋友表示“那就送你吧”,放弃追偿。等于阿姨损坏的是你朋友的手办,阿姨赔钱应该赔给你朋友;你朋友送你的是个坏手办,你再跟人要钱就属于讹钱。从头到尾,你家不应该拿钱。

最后,阿姨的事后处置,道歉+全额赔偿,没有任何问题,甚至超额承担了自己的责任;你妈妈不收钱,也没有毛病,像我说的,本来你们家就不该拿钱。你如果再向阿姨追究责任,那就是你错。

至于你跟你爸的争论,你俩都没吵在一个轨道上。他在解决问题,你在辩经。鸡同鸭讲,吵得都不是同一场架,差不多就停火吧。

想辩经,网上闲人有的是。你想跟你爸辩的这条经,我给你提炼一下,“贫困能不能成为免除责任的理由?”发出去跟人辩吧。至于手办这件事,是你错,就这样,别辩了。


user avatar   yi-zhi-zhu-ding-l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1,题主还是小朋友,就不苛责了。很多人已经说的很明白,那点欲说还休的心思在成年人眼里洞若观火。

2,然后我要纠正你的逻辑错误,本来阿姨就完全没有赔你手办的义务。如果她是客人,逻辑上当然有义务和责任赔偿。但是她是来你家打扫卫生的,在打扫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只要不是故意的,这是雇佣行为里面可能预见的小风险。给你一个简单的类比,你爸雇了个司机开车,今天出门剐蹭了,他需要赔偿修车钱吗?餐厅雇了个洗碗工,打破了碗就有义务照价赔偿?我只能说,就算碰到一个较真的雇主,在国外去打官司,也是不能要求阿姨赔偿你的。还是中国的法律逻辑完全不一样了?

3,我真不太理解为什么这个问题下的答主都说阿姨应该赔偿,然后赞扬她勇于负责。难道你们去工作的时候,所谓勇于负责的意思就是每次犯错之后在法定义务之外还主动告诉老板扣自己的工资来赔偿?现在国内体力劳动人民的工作条款这么恶劣了吗?怎么给资本家打工也弄出“我不下岗谁下岗”的主人翁精神了?


user avatar   yang-richard-73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不就是上次那个金戒指落在卫生纸里被保洁当垃圾丢掉的缩小版吗。

且不说宽厚仁义这些德行吧,毕竟每个人生来的道德底线是不平等的。

单从法理的角度出发,你要求打扫卫生的阿姨赔偿自己的手办也是不合理的。

因为权责不对等。

打扫卫生的阿姨日薪只有一百,显然只是提供普通的保洁服务,而更高层次的服务,比如有贵重易碎物品、有不能碰水的艺术品、家里有不能接触灰尘的患者等等这些需要更精细化专业的服务,不再她的责任范围内。当然这种责任的界定显然不存在一条绝对的界线,但我们可以说一点,如果需要这些东西,服务方肯定要更高的报酬才对。

说白了,得加钱。。。

你看顺丰的 贵重物品保价 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在基本服务上衍生出来的额外服务,无不是要付出额外的代价的。

阿姨收你一百块钱,就只负责打扫卫生,没有留意雇主有没有把金戒指落在用过的纸巾里,或者房间里有什么一碰就碎的陈列品上面的义务。夸张点说,你雇一个没有任何专业训练的普通保洁去故宫修文物,结果擦坏了,保洁有责任,难道雇佣者就没任何毛病吗?

其实如果有服务协议,协议里应该会规定雇主将贵重物品事先收好的,但是题主这种临时请的阿姨,没有协议法律上也是一笔糊涂账。加上手办这个东西到底算贵重易碎品 还是日常用品,要弄坏它到底要多大的主观不小心, 我不是这方面的爱好者也说不上来。但真追究起来,围观群众也少不得说一句,’贵重物品谁叫你自己不收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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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里有人说我主观臆测了,而且反驳得很有道理,我再加一点

我认为这个责任划分只能是臆测,或者换一种官话,是酌情判理,哪怕真正的法官来了也是如此。评论区的朋友们,不论是站在保洁这边的,还是站在雇主这边的都举了很多例子来反驳对方。

这是自然的,大家都念过书,知道驳斥一种理论或模型的最好办法就是举一个具体的实例,让对方的理论能够引申出显而易见的谬论,这样对方的理论就不攻自破了嘛。

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也能体会到吧,和自然科学不一样,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度,光在全宇宙的速度都是30万公里每秒,1加1 等于2 这些可以说是绝对正确的,驳斥这些东西的人不是天才就是傻瓜。但是没有一条案件的判断是绝对适用于其他的相似案件的,有时候一个条件的不同,整个事件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看有些朋友举的例子,如果 碰坏的东西是辆几十万的车怎么办,如果是和普通酒杯长得一样其实是好几万的的酒杯怎么办???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啊,还能怎么办,什么样的判断能支持你无限地扩扩充想象力啊,何况这个事情还处于法律没有照顾到的地方。

法官断案也得捋一下前因后果、想想有没有能套用的条文,参考一下以往案例、想一下当地民风民俗,甚至于午饭吃的开不开心也会影响最终判决好不好?最终判决就是无数细节甚至是一些随机因子来决定的。

而即使法官真的下了判断,比如保洁阿姨赔 60% ,还是有人会心理不服,为什么不是 59%, 61%也可以嘛。

看到了吧,这其实是个立场问题,讲通俗一点就是你代入到哪个角色里,你就支持谁,知乎上还是劳动人民多一些,二次元爱好者毕竟是少数,所以支持保洁阿姨的比较多,虽然我也是个老二次元了,不过比较穷,也还没掉进手办这个坑,我要为保洁阿姨说话。

有人说我太主观了是个法盲,我也很奇怪为啥一件事情法律有规定大家就对它信服不已呢,有人说是‘知法守法咱比较高尚’,我说拉倒吧,你今天之前估计连这条法规都没有听过,怎么突然有了这么高的觉悟。。。怎么一些文字,就因为它来自一本标题 法字结尾的书上,就犹如有魔力一般,就能扩充您那脑海里连自己都没有搞明白的三观?更何况,平日里大家闯红灯闯得还少吗?突然到来知乎就变身正义的伙伴,法令守护者了?

咱说回来,同样是主观判断,为啥法官的判断就有那么大的效力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啦,法官的代表的是某种权威,这种权威是由各种可见和不可见的力量,包括海上的航母和意识形态做支撑的,每个人心理都会计较 挑战这种权威所要付出的代价,而驳斥我的判断是零成本的哈哈。

其实这个话题没啥意思,本质上只是不同阶层、身份、意识的人一点碰撞而已,法律作为大家都认可的规则, 只是各个利益阶层在目前力量博弈下的一种平衡,它自身即是动态的,它能反应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它是否能代表正义呢?

说点题外话,关于正义的,引用吴思的《血酬定律》的一个观点,我目前觉得很有道理,暴力竞争的胜利者拥有决定规则和正义的权力,这是一切规则的元规则。这个理论是很好理解啦,似乎也是从古到今不断发生的,想通这一点之后,就觉得,在这个话题下的讨论都只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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