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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外卖小哥遇醉酒女房客让他陪酒,不陪就给差评,小哥送完外卖后见色起意二次折返,女房客报警一事? 第1页

  

user avatar   feng-sheng-qian-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外卖小哥第一次送餐已经完成,则第二次折返就和工作行为全然无关,完全可以判定其有不正当的目的意图成立。

警方责令他不得擅自离开扬州,等待处理,是充分考虑到了不能听信女顾客的一面之词,也还未找到证据。

张某却趁着春节多次潜回仪征,属于疑犯潜逃行为,警方赶到其老家将其抓获,应该是已经找到了他涉嫌性侵醉酒女顾客的证据。

女顾客在家醉酒威胁外卖小哥陪酒,不陪就给差评或有其事,但女顾客的侵害行为并未发生,而外卖小哥见色起意,二次折返女顾客家,见其身穿睡衣,呈醉酒状态,实施了性侵的行为却是事实,按他自己的说法是摸了一下。

摸了哪里,是不是只摸了一下,则是他的一面之词,并未得到警方证实,也未见到受害人的说法。

一种弱势群体职业被人们施以同情惯了,当其中有人行为不轨时,所谓的威逼利诱,就成了外卖小哥为自己开脱最好的挡箭牌。

做了就是做了,以社会弱势群体身份,挑起社会性热点话题,并不能博得同情,更不能改变犯罪事实成因,遵纪守法的人自然坐的稳行的正。


user avatar   san-tian-97-63 网友的相关建议: 
      

现在都这么搞标题吗?

看了资料才搞明白!

第一,外卖小哥受欺负。不陪酒就差评,被逼无奈,只能陪酒。

虽然欺负人,但是还没涉及行政处罚。只能谴责那个女房客。

第二,外卖小哥第二次回去,并且涉嫌猥亵。这个阶段不是自找的吗?这个和外卖一点关系也没有,回去干嘛?谁诱惑你了?看到美女穿睡衣就可以伸手?是自己控制力太差吧。也不想想,若是尊重你,看得起你,还会逼你陪酒?活该人家报警!

第三,警察要求不离开当地,他置若罔闻。被抓也正常。

题目呢,把前两个阶段,整合在一起,感觉就是玩“标题”!第二阶段已经和外卖小哥身份无关了。

再说,“未经住诱惑”,就这个措词,很含糊,含糊得恰到好处。

女房客若是追问,媒体可以说是外卖小哥自己没经住“美色”诱惑。

作为吃瓜群众看题目,特么以为女房客勾引外卖小哥后转身报警

这是骗流量!

应该大力整治“标题党”了!


user avatar   soulxing-qiu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事件有标题党的嫌疑==

看题目,你以为是外卖小哥因为无理「女顾客」的差评要求,被迫陪酒,最后反被反咬一口的故事。

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

看完新闻你才知道,虽然女顾客是邀请外卖小哥陪其喝酒,但是小哥却是在送完当天外卖后,再回到女顾客家中,来了一出「二进宫」,「摸了一下」女顾客后,被报警抓获。

请注意,外卖小哥的性骚扰发生在第二次折返,并非发生在女顾客的送单期间,也就是说,差评的事早就过去了,所以第二次侵害的时候,女顾客根本就不存在所谓「差评威胁」的行为。

并且小哥后来的性骚扰,与之前女顾客所谓的「诱惑行为」之间其实已经隔了一段时间,这明显就是他「深思熟虑」过后的「见色起意」!

最后,所谓的诱惑、喝酒都是小哥的一面之词,其真实性还有待求证,更何况,女顾客邀请你喝酒,你就得寸进尺「摸了一下」,你在想 peach?这就是不容置疑的性骚扰了,好吗?

分析完事件,再来啰嗦几句~

在新闻标题里,我们可能认为外卖小哥是弱势群体,因为顾客可以用差评威胁他,往小了说,一天白干,往大了说,卷铺盖滚蛋。

但其实,新闻里的女顾客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试想下,如果这个外卖小哥第一次时就「见色起意」,不顾女顾客的意愿,强行侵害了女顾客,女顾客反抗让他恼羞成怒,做出了更大侵害,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所以,独居女生还是要保护好自己,面对外卖员这样可能进入室内的陌生人还是要带有一定的警惕心,以下 3 条建议供参考:

  • 尽量不让外卖员等进入室内,可以把外卖放在门口,稍后再取
  • 尽量先锁上防盗链,再开门取外卖,防止外卖员入内
  • 尽量不在深夜点外卖

我们相信 99.99% 的外卖小哥都是正直且善良的,但是,怕就怕在那「图谋不轨」的 0.01%。

最后,提醒一下失恋的女生,失恋虽心痛如刀绞,但千万不可以冲动地将陌生人「引狼入室」,因为你极可能遭遇危险。

你大可以和自己的亲朋好友倾诉,

如果实在不好意思又实在想找人聊聊天,试着在 Soul 发个瞬间或者匹配,肯定会有温暖有趣的小哥哥小姐姐安慰陪伴你。

以上~


user avatar   yu-ben-guo-w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其实呢,媒体渲染了半天,吊了半天胃口,这个事情的本质其实只有一个:“色字头上一把刀!”对谁都一样!

先引用一下“某度”的相关词条:

我们再回到这个案子:

也就是说,女的喝醉了,让他陪喝酒,然后这位张某离开了........后来觉得“有机可乘”又回来了.......

其实,有类似的情况可以做对比,就是所谓的“捡尸”:

有相关的案例,这种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根据性质的恶劣程度会有不同的惩罚,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已经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而事件中张某的行为和“捡尸”的行为很相似,已经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不管什么原因,他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当然,对于类似事件的受害者,也是一种“警示”——“NO 作 NO DIE!”请自重自爱!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user avatar   veritata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地球大气中的云”整体上不符合学术界现在使用的任何生物定义,但是云中有一些微生物存在。

地球微生物跟随每年升入大气层的数亿吨灰尘、大量水汽和人造污染物加入大气环流,蔓延至平流层顶到电离层中部;少数微生物长期生活在卡门线外,俄罗斯宇航员在国际空间站外表面发现的海洋微生物证明有极少数地球微生物自然到达近地轨道[1]

美国科学家曾经从加勒比海、美国内陆和加利福尼亚上空一万米高度的空气里收集到来自314个物种的数万个微生物样本,计算显示一万米高的对流层里每立方米空气存在约5100个细菌细胞、数十个真菌孢子,其中60%以上的微生物是活着的。普遍发现的17种细菌包括可以代谢草酸的类型,大气细颗粒物和水滴里的草酸可能允许它们在大气里活跃地生存。

在云的高度存在比这还要多的微生物,它们可以参与天气活动。微生物的大小与结构允许水蒸气在它们周围聚集成小水滴或冰晶,进而形成云。就是说,云中不但存在微生物,有些云还是微生物造出来的

地表存在的致病微生物也能被热带气旋带到云里长距离漂流。热带气旋作为大型耗散系统可以谈一谈Lyfe之类天体生物学上的生物定义。

参考

  1. ^ 俄罗斯火箭不经过海洋上空的低层大气,基本上没有可能夹带海洋微生物到达近地轨道

user avatar   li-tu-fu-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次舆论的重点在于警察到底是多久赶到的。

没拜码头,收保护费,打砸门面这种原因我们都知道,也不怕;

但是公权力私用或者黑白勾结这种事,就会让人非常害怕;

如果西安公权力真的黑白勾结,还睁眼说瞎话,那就需要处理整顿了。

我朝的治安也不是一直这么好的,人民也不是软弱无比的,60年代西安打的也很凶的。难不成西安各公司以后都要雇佣保安公司保护经营?

这次出警距离1公里,走路10分钟都到了,所以就坐等这次真实的出警时间是多少了。



user avatar   sishibati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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