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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佛山一中两名毕业生实名举报老师性骚扰?孩子该如何正确防范性骚扰?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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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没想到是这样在知乎上看到了母校的消息...

个人觉得老师能说出“我已是个老人,给个老面子”这句话,大概率是有性骚扰的事实。不过最终认定,还是交给司法机构吧。

但校方对质疑发声的阻挠、对舆论响应的迟缓,让人看得非常火大。佛山一中百年名校,其声誉本来不是一人一事就能有所污损,一时不堪在教师队伍里出现了败类,雷霆手段处理掉就是了。

偏偏要控制评论区,要反复推诿。为了一次招生季的名声而懈怠掩饰,这才是真正置百年校史于不顾的行为。

什么叫“无辜躺枪”?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都已经发布征求意见稿了,防范性侵害是突出强调的部分。而且依据去年修订公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对校内性侵性骚扰事件不得隐瞒,有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义务。

学校如果能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主动要求警方介入调查,这就是一个老师和一个学生之间的事;但学校非要等到网络舆论发酵完毕、微信都有10万+文章出街才有动作,那就别怪舆论把不满集火到校方整体。

因此我不认为有任何需要“护校”的地方,查得越清学校声誉才能越干净。含糊地沾在一起,整体都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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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更新:

4月12日,佛山一中对此事作出了合格甚至优秀的答复。这篇回答的内容终于过时了。



最近,有毕业生实名举报佛山一中前教师性侵行为。作为有另一些故事的毕业生,我对佛山一中并不持任何信心。毕竟,打压消息、封锁舆论甚至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事情,这所学校做过不止一次。

不过,在朋友圈里仍然有同学呼吁各方保持克制,减少对佛山一中的攻击。我想了一下,决定再信任佛山一中最后一次。那时我说,只要佛山一中不打压舆论,那就依然值得原谅,否则我将仇恨到底。

很可惜,佛山一中并没有对得起我仅存的信任。几乎就在我说上面那些话的同时,佛山一中已经开始了它的阳奉阴违:


试问,这就是“全力配合”?对公权力唯唯喏喏、对本校学生重拳出击,企图“息事宁人”,这就是佛山一中应该有的态度吗?对自己的预感成真,我十分遗憾。佛山一中的此次公关手段并不高明,甚至与另一些名誉并不如佛山一中的实体如出一辙,这绝不是一个名校应该有的担当。

我来教学校公关吧:“经确认,徐某曾任职于我校,并于2017年退休、2019年返聘、2020年再次退休。(割席)对受害者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我们会全力配合调查。(表态)”哪怕肯早半天这么说,佛山一中在校外舆论上都不至于会落到这种地步。只可惜佛山一中的第一反应并非如此,而还是“息事宁人”的老套路。

我甚至可以想象,就在我写作此文的同时,佛山一中里面各个级长、班主任在班上叮嘱学生不要转发的混乱场面,这堪称后真相时代的滑稽戏。希望我的这一想象不要成真吧。


本文余下的篇幅将用来探讨所谓的“学校荣誉”。毕竟前文一口一个“佛山一中”,就连我也会觉得受了点冒犯。我想效苏格拉底之法,从几个问题开始讨论:在提起“佛山一中”的时候,我们所指的究竟为何物?是“文沙路25号建筑群”?是一个地址?一个集体?它的领导层(亦即前文所指)?抑或一群曾在此学习或工作过的人的集合?还是更进一步,“我在这个地点产生的回忆的集合”?

不难看出,这个范围是相当模糊的。那么,当谈论“佛山一中的荣誉”的时候,我们又在指什么?显然,一个建筑群是不会有什么“荣誉”的,只有人(或集体)才能有荣誉。那么,我们所要维护的“荣誉”是谁的荣誉?我们的?在校生的?老师们的?还是领导们的?再仔细想想,“有学生被性侵”这样的事情,损害的又是谁的荣誉?自己回忆的荣光可不会因为他人的或悲或欢而或减或增。

深奥的讨论还是打住吧。既然图穷匕见,就让我来再说一些明白话:推己及人,我认为人们大抵都是很在乎自己荣誉的。然而,荣誉并不是实在之物。至少比起利益而言还不够实在。当校领导们妄谈荣誉时,他们在想着的其实是利益,自己的利益。

我的家庭里既有教师也有官僚,我又是个学生,因此我其实很明白三方分别在想什么——对一个学校而言,来来去去的是学生与领导,而长驻的是普通教师。学生对学校会有情感寄托,因为自己的学习生活就此一次;普通教师对学校也会有情感寄托,因为自己的大半辈子托付于此。唯有领导们对学校的感情与认同是最淡的。对处于上升期的领导而言,当前的学校不过是一个踏板;对事业处于衰退期的领导们而言,当前的学校不过是发放工资的机构。当学校“名誉受损”,他们所想的真是学校的名誉吗?不是!他们想的是生源、升学率、重点率以及与之挂钩的预算和奖金。有图为证:

看到这里我都想笑了——如果是为了学校声誉,那在什么时候公开不都一样吗?满口声誉声誉,自己想的难道不还是生源?不还是那几个率?不还是自己的政绩?不还是自己的仕途?在要求大家尊重学校声誉的同时,他们是否足够尊重被性侵的同学们?

而在这场名为“维护声誉”实为为己守利的闹剧里,没有得到维护的是什么呢?除了声誉,还有受害者的诉求。我们都知道互联网的记忆很短,各种时机转瞬即逝,“过了这村没这店”, “宜将剩勇追穷寇”。假如在此时打压舆论,那么“犯下罪行者能否得到应有的惩罚”将会被划上一个问号。

不过这可能还是把领导们的心思想得坏了一些。让我再来擅自猜测一下他们真正想做的是什么吧。我认为,他们也许想在私下里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在不公开这件事情的情况下去对这位老师进行处理。这和我在高中的时候的见闻也是比较相似的,也就是说,领导可以满足我的一些要求,但是,作为交易,我不应该把这些东西公开出来,不应当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嘿!大家知道吗?我们原来可以这样的!”

其实这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我来说也并不坏,毕竟我达到了大部分目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都是一笔可以接受的交易。但是,对这种交易我已经忍受得够久了。我的一部分诉求固然得到了满足,但别人为何不能得到他们应得的呢?更何况,在此次事件的情况下,这样的交易绝不应该成为一种选项,因为这和“metoo”的宗旨本身就是违背的,它会让潜在的受害者不敢发声。


我在此呼吁:所有的、热爱佛山一中、维护学校名誉的毕业生和在校生以及教师,不要被“维护名誉”的虚伪所蒙蔽、为他人作嫁衣裳。

我在此呼吁:所有的、热爱佛山一中、维护学校名誉的毕业生和在校生以及教师,对既不尊重受害者、又不在乎学校名誉的人和言论进行坚决的抵制。

我在此呼吁:所有的、热爱或不热爱佛山一中的毕业生和在校生以及教师,继续对发声者的支持、继续对性侵者的坚决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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