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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上海地铁 2 号线有人进入线路死亡,多人抱怨“死了还要耽误大家”? 第1页

        

user avatar   xiao-bao-33-4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今天这个圣母婊,我当定了,

就算最后有反转,

我立正挨嘴巴子。


就在今天上午11点左右,

上海2号线龙阳路这边有位老哥自杀。

地铁开动时,他直接越过站台安全门,

估计本想直接跳在铁轨上,一下没了,

但没成想卡在安全门跟地铁之间,

最后被活活夹x。


自杀不稀奇,

稀奇的是自杀后的风向不对劲。


老哥自杀后,竟有很多人都在说“别影响别人出行”“希望家属把损坏地铁的钱配上”“自杀还要影响别人”,尤其微博,全是在骂死者“要死别影响我上班”,你要是敢说句“逝者安息”,圣母婊的帽子先带你头上。

看完评论,

我真怀疑这是2021年么?

我还看过这种评论说死者:

初步揣测学历不高,不然不至于无脑的选个这样麻烦的死法,自己轻松了,麻烦一堆人,死的安心么?


怎么了?

学历高的人自杀姿势就好看了?

自杀还分学历啊?


还有,卧轨这叫轻松?

你去看看视频,

人被地铁跟安全门给夹死了,

地铁跟安全门的距离才多少厘米?

被活活挤死,你管这叫轻松?


我无法理解。


首先,我们必须要承认,

他卧轨自杀的确造成了麻烦,

莫名其妙停了20分钟,

任谁多少都会有意见。


但是!作为成年人,

我们难道不是该细究他为什么自杀吗?

难道不该去反思是什么逼的他去自杀?

他死的时候绝望,

他死后的评价更让人绝望;

你去微博看看,

通篇指责谩骂,

我看不到一丝的人味。


都说经济内卷可怕,

要我说,思想上内卷才可怕。


996、大小周横行的今天,

我们最需要的是什么?

是他妈的团结啊!!!草!


不是说今天死了个人,

你说他死归死,

干嘛影响到劳资上班考勤?

我的天哪!

你自己都被压迫到这种份上了,同胞死了你竟不去追问其原因,思考其问题,第一反应竟是我迟到了,耽误我给老板打工,老板月底会少发我几斗米了。


资本家、房价都欺负到我们头上来,

一位工友被逼自杀,

我们不一致对外,居然还去指责工友,

恕我直言,那今年放的《觉醒年代》真不是白放的,当今民众也包括我,何尝不需要觉醒!


我说的共情一点,

他可能是你的同事,

可能是你邻居,

也可能是你擦肩而过的路人,

他选择惨烈自杀后,

居然有这么多人在强调自己的损失;

他不该死在你上班的路上,

他不该让你迟到,

他不该死的那么惨烈,

把你吓坏了,

甚至于他的死亡,

都不该兴师动众。


我真的不懂,

为什么有的人看到别的国家孩子饱受饥饿,会说句“心疼孩子”,为什么有的人看到路边要饭的也会于心不忍,乃至于你们家宠物没了,你还会很长时间甚至一辈子都记得它。


怎么在一个活生生的生命面前,有的人全然没有一丝的同情、悲悯?


人类,尤其是今天的中国人,

怎么还有这么多冰冷的内心?


我不是圣母,在下只是对于生命一直都有敬畏,我知道一条命来的多有不容易;爹生娘养先生教,风风雨雨几十年走过来,若不是极大的绝望,一个正常人哪会头也不回往钢轨上跳?


活着不香么?


我就再把话撂在这,如果这种麻木、冷酷的风气若继续存在,这种自杀绝不是最后一次。


没人会喜欢生活在一个没人味的部落里。


我想起小时候一件事。当年2000年,无数工人下岗,就我们隔壁一栋楼里一位阿姨跳楼自杀了。


当年没有一位工友说她跳楼影响到谁了,
没有一位工友说她死的太惨,

吓坏本宝宝了。


阿姨还有2个儿子,

很多工友都去她家里安抚家属,

私下说起来都是感叹悲悯,

相互打气。


没有人责怪她

因为他们都知道,

是谁逼的她去跳楼的。


而所谓的新时代,

今天居然还有人要死者父母去赔偿;

理性是个好特质,

但理性过头,是可能会丧失人性的。


如果说该死,

今天谁最该死?

是资本家该死,

是剥削者该死,

是少数既得利益者该死,

他们极个别人活着,

让我们大家都不能好好活。


我们当中有人被逼卧轨,

更该团结在一起,

让更多的人不要想不开,

我们得给悲剧画上句号,

而不是看着悲剧一个接一个发生,

自己在一边说:别影响到劳资。


这是和谐社会吗?


善恶有报,天理昭彰,

当你面临不公的时候,

你是希望有人挺你一把,

还是漠然走过看都不看你一眼?


有时候,我真的幻想着能有一天,我跟农民工兄弟的胳膊挽在一起,你跟蓝领工人的胳膊挽在一起,当我们所有人都能放下曾今幼稚的偏见都站在一面红旗之下时,谁最慌?是资本家最慌!走资派最慌!牛鬼蛇神最慌!


我诛心一点来说,

有不少平台(典型如微博)都快成为境外黑恶势力制造内部矛盾、激化冲突的平台了,他们故意挑拨群众内部,目的就一个:不让我们团结。


时至到今日,竟还有很多人不知谁是敌人谁是朋友,窝里耍横斗狠,一大堆人胡搅蛮缠,说他卧轨跟死之前焚烧公交车连累无辜的行为没什么区别。


可笑的是之前有人卧轨,

没人指责死者,

这回卧轨一大堆水军去骂死者,

这分明就是敌人在带节奏。


同志们,

阶级当中有敌人,

人民当中有叛徒。

我不同情你,

你不悲悯我,

亲痛,仇快。

而你我团结在一起的那天,

就是他们被灭亡的那一天。

望同志们牢记:

团结,团结,还是他妈的团结!


以上

非常感谢你的阅读!


-----------没卵用的分割线-----------

谢谢各位知友赏脸,
谢谢,真的谢谢你们!

我看有几位粉丝问我之前被禁的文章,
辛苦你们在为 心上搜下我账号:宝哥胡扯淡
同知乎号。
就能看到很多除了这篇以外,
很多在X乎上被禁或没法通过的文章了。

因为怕被封,所以就不敢多说,
真的谢谢你们给脸,
谢谢!


user avatar   ming-jing-mo-xin-84 网友的相关建议: 
      

社会应该尽可能为公民制造良好的生活生存环境。这也是我国的宗旨。

没有这样的宗旨,也不会有停掉经济先战疫情,更不会有为期超过十年的扶贫攻坚。

如果有个群众闹自杀,群众无人理睬,那么社会实在冷漠过分。

我上中学时候,那会民工讨薪的方式非常极端,爬吊车跳楼引起关注,以此逼迫包工头给钱。我曾经在一次新闻的直播里看到这样的事件,下面围观人群里有人喊“跳啊,怎么不跳啊”。

当时这句话非常刺痛我的心,怎么会有人这么冷漠。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大学里我选了心理学专业,读完四年之后,社会心理学、团体心理学之类的内容也算帮我解答了这个问题。大致来说就是一种责任分摊,谁都不觉得自己有救助别人的社会责任,那么谁都在逃避这个责任。


君子慎独。

七年前我遇到过一次老年人摔倒的情况。我知道那时候讹诈的情况很多,但总得有人做点什么,于是我上去把老人扶起来了。

前几年我遇到过一次,就在过年前几天,我家附近的一栋楼上有人要跳楼,吓得我赶紧打了110加119。

我们都是有自己的社会责任的。


话说回来,人都是秩序的一部分。要是如民工讨薪那样,心里也求着一线生机,那也认了。确定寻死的话,别给秩序添麻烦,应该有更不打扰别人的方式。

我也寻死过一次,在家吃了五颗安眠药,实在没更多的了,量少了点没死成。

当然我不是鼓励这样的行为,这种事情不值得推广。但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底线就是遵守秩序不给别人添麻烦。

有点日式是不是?但我觉得我国没有日本那么无情,要不然也不会有抗疫和扶贫这样伟大的事。

只是,说真的,耽误大家的事能救人活命是最好,打定主意的话,一旦突破秩序的底线,对我来说,破坏秩序和拉人垫背的性质一样,不过是程度的不同。


user avatar   zhan-dou-de-xiao-bang-y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有个主意

知乎这些说应该同情死者的一起捐款,弥补那些因此收到经济损失的人的全部损失。

这样没有活人受伤,大家一起共情的时刻就开始了。


user avatar   NLSZ-an-hao-xi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不是意外,不是就义,对于跳轨这种社会牵扯度极大的自杀,异常危险。一旦车出了安全问题不堪设想。

我倒是觉得这样的冷漠非常好,滥用同情心只会让自己感觉很体面,对解决现实问题适得其反。

只要能让认为这种死法很酷的人能犹豫一下,换死法的过程中,说不定就不想死了呢。

不要把一个想死的人描绘的多坚强,坚强的人根本就不怕活着。决心受环境扰动很正常,不然谈判专家为什么不下岗?

这不是为了伟大事业牺牲,也不是一次令人痛心的意外,只是一次主动的选择。如果你乱用尊重,就会为这类选择附加“关注度”和“同情心”的选项优势。

这会让人更容易选择此地。

如某些网红大桥,网红高楼总会吸引自杀者。有些地点被迫关闭。悉尼大桥曾经更是有自杀者罚款的缺心眼儿规定,是智障也是无奈。

因为这种自杀方式让他们感觉死得“很值”,甚至在自杀这件事上没有需求也要制造需求。你臆想的自杀者都是电影里坚决的死亡执行者。但实际上边缘徘徊才是常态。

千万别到最后弄得和日本一样,列车一晚点就知道八成又有人想不开了。为了这种自杀,铁路公司专门给乘客开假条。那不是造孽吗?最后问题没解决,人们还被动麻木了。

同情心如果只是一种为了让自己感觉很好的小情绪,那就违背了它的初衷。它诞生是为了从情绪上诱发族群内的互帮互助,健康存续,伴随着行动与族群认同。全然不是茶余饭后一种为了让自己感觉很好的遥远表态。现代社会远比原始社会复杂,那些本是保护我们的情绪在生活实践中适得其反的情况越来越多。

有人还觉得要讨论一下为什么自杀,以探求社会深层问题。那我建议去看数据,或是等警方通报。但你若是单纯惯着这种关注度高的自杀方式,让这个社会对奇怪自杀方式有更高的好奇心。那你会见识维特效应。(请不要应验!拜托~)

若你忍不住同情心,那至少忍住好奇心。警方通报出来之后再就事论事。

因为跳轨已经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很大了,很危险,再进一步公众就该承受不起了。

如果社会特别喜欢对极端现象问为什么,那么连环杀人来表达诉求的人岂不是更多了?去年天津营口道随机杀害路人女性的老人,理由正是“官逼民反”。如果受害者是你家人,你还会那么好奇他们的诉求吗?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亦是此理。

建议大家吧同情心留给身边的人,平时真能帮到的人。他们活着的时候你去哪了?

对于这种事,骂两句其实挺好的。我知道这很没人情味。但你现在这种感觉是因为跳轨见得太少。而且你也不是那个今后被自杀事故折磨的司机,每晚重复着噩梦。

你更不是个自杀者。许多自杀者可爱的一面不是说到做到。而是在楼顶感觉到风太冷时,就借口下回家了。你平时又不会把你的同情心真的用于开导他们,他们当然是不会告诉你的。


user avatar   san-ji-jia-17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不想说影响别人出行什么的

下午我在上班,然后同事分享过来了这个事情,有图片和视频。

当时真的毫无防备,直接点开视频就看了,因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等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我人直接傻了。

为什么,怎么会,怎么了,怎么就这样了

驾驶员好好的上着班,开着小地铁,虽然前方都是黑的,但是左右还是有广告牌发着光,和每一天都没有区别,忽然出了这事儿了。

我最直观地感受就是遍体生寒,感到害怕。

我不知道当时在场的人,驾驶员,站台的工作人员,排在这名男子周围的路人,当他们直接看到这一切发生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是不是跟我一样,傻了 而后感受到遍体生寒的恐惧。

会不会焦虑,会不会抑郁,会不会做噩梦。。。

他们又做错了什么呢。。。。

多大的心理阴影,要多久才能消化。

死者为大,不做评价。就好像活着的这些人,命中活该一样。。。


哎 怎么不好好审题呢,说了不评价死着自杀这个行为了

说祥林嫂的也好,说其他的也好,厉害厉害 都是文化人

我只是同样在活着的人这个角度,忽然很同情在场的人的感受和心里状况

我没有自杀过,我真的很难站在死者的角度去感受,或者同情。他是自己放弃了自己的,我又能同情些什么呢


user avatar   wang-kui-yuan-33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好多人很同情死者,一些答主说“我就是要当圣母了”等话,我倒是觉得两种说法都不正确。

直接抱怨死了要耽误大家,肯定是有些过于“理性”,甚至可以称得上过于自私。

这没什么问题,说这个人值得可怜,也是没错的。


但是非要说“我要死了,我选什么方式不可以?”“我要死了,我还管那么多?”“都自杀了,还要我怎么样”这样的话,其实是真的也不对。


自杀,真的就可以无所谓了?可以肆无忌惮了?就凭你冤枉?凭你难?凭什么?

2019年12月24日,重庆沙坪坝新纪元购物广场,一男子从31楼跳楼自杀,砸死两名过路女生。两名女生一个17岁、一个15岁,都是中学生。

半个月后,重庆美德佳园小区又有跳楼砸死人的事情发生。


除此之外,跳河导致救援人员淹死、高速去撞车自杀导致汽车为了躲避车毁人亡的新闻层出不穷。


你非要说,人要死了,怎么都无所谓,我是真的不认同。

我接触过很多很多自杀的,因为当了这么多年警察,自杀肯定要去现场勘察的。


死亡,是大事,自杀基本上都是走投无路了。

我曾经专门写过关于自杀的回答,什么样的原因都有,有的确实值得可怜,有的不值得可怜,比如说赌棍之类的。


但是你多值得可怜的人,你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时,非要找一个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方式了,也绝对不至于称之为正确


我没有说多么的错误,都要死了,强求啥呢?

但是,说对也不合适。


选择任何一条路,即便选择死路,自杀的过程中依然是一个人。我无法要求求死的人有多大的理性去选择一些事,比如说这个死者,他定然是非常可怜的。


真要问我怎么评价?

没有对错,不错,也不对。并不是和稀泥,本身就如此。


我接触过一些心理变态的人,自杀前刻意犯罪,犯完罪接着自杀的。这必然是错的,毋庸置疑。你不能说他因为要死了,死前强奸个漂亮姑娘就不违法了。


本事件性质完全不同,行为本质确实违法,但法律不能处罚一个死者。就此打住,没必要过于可怜他,这是他自己选的,但也没必要嘲讽,这是一条人命。


user avatar   si-wang-5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正常来说,中国的人口死亡率大约是7‰,自杀率则是万分之一左右。

也就是说,中国每年要自杀十几万人,每天平均四五百,如果每死一个都要无关人士反思一下的话,那中国人也不用干别的了,就整天反思别人自杀都反思不过来。

你还别嫌这数字大,比中国自杀率高的国家有100多个,正儿八经的西欧发达国家水平。

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有人自杀都是一件平平无奇的事情。


你也别用“他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或者“他应该带你一起走”来吓唬我,我要是自杀的话,动静起码是他的100倍。


user avatar   wang-you-ling-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太阳底下无新事,以前写过的答案直接拿过来用。

这位死者,确实死得不算“人畜无害”,不算“安安静静”,但毕竟没有拉上任何人垫背。为什么大家都坚决反对废除死刑,正是因为死亡是人类的终极威慑。而自杀者是什么样的人?是内心里肯定有某种怨恨,但死亡威慑对其已经失效的人。某个答主说,“你不能说他因为要死了,死前强奸个漂亮姑娘就不违法了”,但事实是这个人完全可以强奸一个漂亮姑娘,然后把她弄死都不必担心任何后果,但他没有这样做。

我们人类,一生都生活在天性被规则和制度压抑的环境中,但凡处于规则失效的场合,兽性的爆发必然成为群体现象。而一个已经不受任何规则所限制的人,自愿以最低限度克制兽性,这本身就是用道德对世界留下的最后一点恩赐。对于将死之人,克制兽性是一种恩,可以冲抵他对秩序的部分困扰,让他的死得到一个中性的评价。

群体是否具有以一定程度的秩序为个体绝望下的死亡承担伦理缓冲的意愿,而不是片面以工具理性的标准批判死亡,理应是社会进步程度的标志之一。


user avatar   shan-mu-ta-li-wei-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user avatar   wang-yi-dan-14-1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三更,对一部分不同立场人员、各自代表观点的回应,收录在“评论区答疑”下方。)以下是原答:

在公共场合自杀确实有不负责任之嫌,但我绝不认同某些回答里关于引用“日本办法”的说法。

我们明知日本是个自杀率居高不下的问题社会,明知他们行事不为人本、只为“效率与利益”,为什么还要呼唤将那套本就已证明失败的社会规范“拿来”使用呢?

我们有更好的选择:

  1. 将半围栏式的防护栏,逐渐统一替换为成上下封死的开关门(更正:另有评论指出,根据现有条件最多改为半高屏蔽门,虽然不是最理想状态但如果能提高门高的话,也是一个很好的提案);
  2. 深入调查自杀者所属的单位和生活环境,如果ta自杀的理由是个人性质的,那么对其家人做好引导工作;如果ta自杀的原因其实背后反映出一个群体的困境,那么我们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该群体的职业规范、生存条件。
  3. 持续扩大对心理咨询求助办法的全社会科普,展开基于社区的线下体验,比如对一些孤寡老人提供主动的心理干预,同时实践所获得的数据,将有效推动心理辅导服务的进步,吸引更多的年轻人选择心理服务行业。
  4. 对地铁站工作人员,增设大型负面事件的应对办法培训,提前做好心理引导和知识普及,并呼吁不把这种突发状况作为扣除奖金的依据。
  5. 对目睹事故的乘客,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服务,让事后感到阴影较大的乘客,能够凭借刷卡信息等证明,去地铁站领取服务。
  6. 对因为重大突发事故而耽误工作进程、造成公司损失的状况,呼吁将此类情况等同于“不可抗力”,规定企业不得以此类原因造成的损失而向员工追责,并且地铁站也逐渐增设便利的“事故延误”证明,方便乘客们拿去向单位报备。(更正:有评论指出,北京已实现窗口领取延误证明的服务,其他省市具体有无跟进,大家可以继续补充、并普及领取办法。)

……

以上这些,都是更值得我们舆论争取的,我一瞬间迸发出这么多选项,唯独没有第一时间认为这件事“必须追责于谁”。

我们强调社会责任,是为了让大家彼此活得更好,不是为了一旦出事就绝对要人“偿还损失”;如果一个社会事件让人产生了不合理的损失,那么我们应该思考如何优化体制和法规,指导我们更好地共同抵御突发状况、消解连锁反应。


不敢向更强者提出正当诉求,却抱团剑指已然败下阵来自杀的弱者,最终结果只能是:

那些死了也无法获得重视和理解的人,其遗留的社会困境将永久存续不得消解;

那些活着却不敢突破不合理现象的人,自身生活处境逐渐向自杀者的困境趋近。


都是挤着公共地铁上下班、不得不早出晚归承担多方责任的人,一旦遭遇自杀者相同的困境,谁也不比谁的承受力高出多少。

我们尽可以因为一次意外耽误了既定日程,去抱怨、去追究于死者,但我们也同时知道,对死者追诉无济于事,你损失的东西还是损失了,你受到的伤害无处弥补。

因此,与其追诉已死的人,不如向活着的人、可操作的未来,去提出你的诉求、去积极争取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


愿生者的未来更加广袤,愿死者的过去成为历史。


——————————————————————————————————

简单回应一下,评论区具有代表性的质疑性评论:

(“预测质疑”部分,是综合评论区各种声音分类后的总结性设问,并非针对任何评论区留言用户个人。)

预测质疑1-“道理我都懂,但你论据不对!你怎么可以给大日本泼脏水呢?人家可好、可人道了,人家自杀率已经下降了,你怎么能说他们是自杀率'居高不下'呢?”

答:“我们确实死了很多人,但原来可是会死更多人的,因此我们的政府很优秀”——这样的说辞,请不要带入中国社会,在这里是不可接受的。

只要还处于一个高水平的自杀率上,那就是“居高不下”;只要一个社会普遍认为连他人的死都是在给旁人“添麻烦”,就不得不说是一派问题社会。

我们的舆论中已经出现这样的趋势,这是需要及时纠正的问题,而不该是“因为别国也有,所以我们也要”。

采其优点、摒其糟粕、以史为鉴、自创未来,我相信我们能给出更好的中国方案。


预测质疑2- “你说的好听,却事先给死者扣不负责任的帽子,居心不良、没有真的共情。”

答:共情和理智同为人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在公共场合以如此惨烈的方式自尽,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认同;

重点是我们即便不认同死者的做法,也不能以此为由、只顾着向逝者“追责”,却鸵鸟般地无视现实问题、对周围人的困境无动于衷。


预测质疑3-"凭什么纳税人的钱,要给这些自己都不顾惜自己的人善后?人要自杀谁拦得住?"

答:因为我们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今天自杀者面临的困境和善后问题如不解决,也难保以后我们自己遇见同等境遇。

自杀现象虽然不能完全阻绝,但许多冲动型自杀,是完全可以通过安全设施的完善,争取到更多发现机会、营救时间以及营救条件的。

此外,完善安全设施不仅是为了预防自杀,也同时可以减小危险场所发生的人身事故,比如谋杀推人、意外滑倒、小孩攀爬、自然灾害导致的地面滑坡,等等。


————————————————————————————————————————

对一部分不同立场人员、各自代表观点的回应:

说明:“代表观点”部分仅为参考多篇回答、评论后,为方便阅读而作的总结性呈现,不代表任何工作群体全体意志,也不特指任何一位具体答主和留言用户。


1-部分不了解各部门运行机制的普通打工人:
代表观点:作者假大空!说的挺好,可那么多提议里,每一条都需要人力、物力支撑,这具体的落实工作谁来指导?这钱谁出?根本就是纸上谈兵、无米之炊嘛。

答:我一个人确实什么也做不到,但如果有千千万万个你的加入,那我们绝对不会仅有目前这点“呼告理想”的水准。

我与你一样,我不了解各部门需要如何调配,也不知道有限的税收应该如何在物质建设和精神建设需求之间找到平衡。因此我不会对具体的部门做“瞎指挥”,也不会对具体的税金安排办法做“想当然的安排”。

我能做到的是:利用我的表达能力去发出呼告,吸引更多的人来此达成共识,为对外部冷漠氛围感到无助的人,提供触发共鸣、唤起勇气的文章。我将毕其一生努力,呈现兼爱、明德、新民的文艺作品。

而你,一定也具备比我更擅长的能力、更了解的领域。

在你力所能及的领域里,和我一起朝着共同目标努力,最终我们担心、却鞭长莫及的那些其他领域问题,也将有无数个恰逢其位的人们,与我们共同担当、共创未来。



2-部分经历过人身事故处理后续的地铁公司工作人员:
代表观点: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最后捡尸体、清理现场、被排查、被扣绩效、每天在案发现场工作的可怕……你说自杀的人痛苦,他给我们带来的痛苦怎么算?凭什么损失要我们承担?


答:如果追诉自杀者赔偿成为现实,你们承担的压力和损失只会更多,不会更少,并且受到波及的群体将是我们全部。

如果一切损失由自杀者家属照价赔偿的话,不久,我们很可能将听到这样的话:

“他就算死了也要照单赔偿,何况你还活着?公司凭什么为你上班路程耽误的20分钟,承担运营成本的损失啊?要绝对不迟到的方法明明很多,比如你可以住进离公司不到10分钟脚程的高级公寓里。住不起最近的房子是你的事,总而言之,你不要给公司的大家添麻烦!大家都是有生活的人。”

被耽搁的20分钟地铁有人照价赔偿,那么所有人耽误的20分钟,理论上只要对“下家”造成了损失,就不得不承担“必要责任”。这种状况下,一旦有人再次自杀,人们的呼声又会变为:

“八个雅鹿!不要连累别人的生活啊!以前只要求自杀的人赔偿地铁站损失,现在看来威慑力不够,我们要让每一个自杀延误地铁的人,赔偿地铁上所有人的损失!这一辈家属到死都赔不完的话,就让他们的孩子赔付!”
“就是就是!岂可休!”“岂可休!”“曝光他!”“拍照发全网骂!”“对对对”……

当一个社会达成“你就算死了也得补偿我的损失”的普遍共识后,“无限追溯的连带责任”制度,也将顺理成章地进入各行各业,并且“追诉范围”将像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直到碾碎你我生活的各个角落。

因此——

支持不把损失的通通追责于死者一人,反而有利于为我们全体共担责任的同时,也提前规避了被过度剥削、相互倾轧的风险。

支持进一步监督敦促地铁和各种安全设施的完善,才真正有利于减小公共场地从业人员们的职业风险、减少他们再次遇见类似事件的几率。



3-部分处理过自杀案件的警务人员:
代表观点:作者太天真!并不是所有自杀的人生前都是善类,有的人甚至是不法分子或者负债累累的赌徒。在公共场所牵连面极广、工作量极大,实属浪费公共资源。

答:我小时候遇见军警人员会敬少先队礼,就是为了向他们对保障公共安全的付出与勇气表达感谢。我认为,一个成年人敢于天真的社会,是公务人员们的服务有效的确证信息之一。

警务人员的细致排查、地铁公司由上而下的配合调查,都是彰显了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行动,这些行动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安全警示效用、社会安抚作用、秩序化工作示范价值的,绝对不是“平白浪费”。

我曾经历过车厢内部发生的谋杀未遂案件、经历过地铁站台上的可疑人员尾随事件。经历事件后我双腿发软,而最终令我安心下来的,就是目光之中出现安保人员、出现人民警察、警笛响起的那些时刻。

警务人员本身存在的意义,除了他们的在具体工作上捍卫秩序,还有带给公众权威感、安全感、政府可信度等精神意义。积极构筑人们对秩序捍卫者的信任感,本身就能很大程度地震慑邪恶、增强社会认同;同时可以有效提醒那些、自觉在生活中煎熬挣扎的孤立者,他们其实是有人倾身保护的重要公民。

看到显微镜下的白血球如何消灭病菌,能让我更加珍视身体健康;看到警务人员紧锣密鼓地展开工作,会令我更加珍视和感激平凡生活。

请坚信你们徽章背后的荣誉,没有一个警务人员的工作,是徒劳而无价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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