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考虑安全因素就纯属想多了,这事儿的前提就是如果一个伊斯兰国家的权臣或君主要去麦加朝觐,那他已经不安全了。
一般来说伊斯兰世界的权力斗争失败者才会提出去“朝觐”这一请求。潜台词就是:我滚去地图之外的地方苟活请你饶我一命。
就算这些失败者没有被第一时间杀死或刺瞎,能够踏上朝觐之路,那基本上也就是死于路途中的刺杀。比如莫卧儿的拜拉姆汗,兢兢业业辅佐阿克巴,失去权力之后恳求去麦加朝觐了此残生,没走几步就被人捅了,找谁说理去。
关于去往麦加朝觐的君主和前君主的下场可以看下面这个回答,总体来说没一个得了善果的。
至于像马里皇帝穆萨那种一路大撒币过去也不是不可以,但窝在托普卡帕宫里吃巴克拉瓦不香吗?
据此
奥斯曼的教法学家给的解释是:
“帕迪沙的职责是清除敌人的攻击,从而确保全体穆斯林的安全,这个伟大事业需要统治者一生去战斗,比起全体穆斯林的利益,个人的慰藉微不足道。”
“朝觐不是苏丹的职责,他们应该坐在宝座上伸张正义,以免引起骚动。”
而宫廷弄臣给的解释是:
“我的苏丹啊!虽然为您祈福的学者远多余愚蠢的土匪,但我们真心不愿意同意您的愿望,因为您的祖先也没有非去那趟旅程,如果人们因此迁怒于您,那就是我们所有人的罪过。”
而大维齐尔给的解释是:
“我们伟大的苏丹为了维护世界秩序而放弃朝觐。因为在敌人随时可能出现并在全国各地煽动叛乱的情况下,离开地上天国(奥斯曼政权的非正式名称)是错误的决定。”
由于无法亲自前往,众多苏丹和奥斯曼王子都会自行削发以代首,让亲信们带着他们的头发前往麦加,完成仪式后在天房外面烧掉。
至于苏丹亲兵给的解释是:一根弓弦
让坚持称自己要去朝觐的奥斯曼二世苏丹还没来的急走出康斯坦丁尼耶就亲自去见安拉了。
唯一一个可以证实真的去过麦加朝觐的奥斯曼皇族是穆罕默德二世的儿子杰姆王子,他在争权失败之后,逃到了罗马为了为了让教皇组织一支十字军帮他打回君士坦丁堡,他甚至许诺奥斯曼帝国改宗天主教。
两类词的来源不一样。英语的底层是日耳曼语,然后诺曼征服之后又被讲法语的贵族深深影响。
pig这个词来自日耳曼语。现在德语的“猪”也还是pig。饲养动物能直接接触这些活物的基本都是农民。所以他们对动物的用语也就保留下来了。
pork这个词来自法语。古时的肉食者基本非富即贵。他们见到的基本都是烹饪好的熟肉,而平民很少能吃到肉。所以对于肉类的称呼更多地来自于贵族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