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些针对学校学生作为犯罪目标,从而以“报复社会”为动机的实施的对无辜伤害学生的行为,必须要从严从重惩处。
“我们可以同情弱者,但绝对不该同情恶人!”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这14个人都没有生命危险,希望好好调养,不要有什么后遗症,同时对待这位65岁的老“坏人”而言,也希望法律给他应的是制裁。
对于极端性格的人或对社会对家庭失去信心的人,很容易产生极端的偏执,从而认为事事不如意,从而进行报复。
对于内心充满失望,充满仇恨的人,如果他的心态达到一个值,如果无法进行疏导,有效的心里释放,那么可能最后就是仇恨和愤怒的爆发,最坏的结果就是报复社会,伤害无辜的人,以便达到自己内心的发泄需求。
对于这样的人,如何进行有效的防范?很难。毕竟这个是个体存在心理变化,无法从直观进行感受。
全民进行定期的有效的心理疏导,尤其对于重点人群比如家庭不如意、刑满释放人员、长期独居的人和老人等,是存在这个必要的。但是这个对于社会的成本又很大,两难。
对于本案中的65岁老人,他的行为目前看涉嫌故意伤害,具体还是要看警方对他的侦办和讯问以及他的主观动机,并不排除以故意杀人立案。
一个人再不幸,也没有资格迁怒于毫不相干的人。
很多人着急忙慌地挖掘施暴者情有可原的一面:
他是谁?
他的从小经历了什么?
他活着有多痛苦?
他最近受了什么委屈?他做这件事的诱因是什么?
当然可以去挖掘事情的根源。但是不要这么着急。
因为这么着急挖掘这些,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
“这件事是社会问题,不能怪他。”“都是这个社会逼的。”“他也受到了压迫,他也是受害人。”
很多人开始同情罪犯,还会减轻对这种行径的谴责。
因为他们会觉得,用摧残无辜生命来报复社会的这种行为,在别人眼中是有道理的。
这几乎会成为一种鼓励:“如果生活不如意,就去对着无辜的人发泄出来吧,那是可以的。”
这会让一些生活不如意者,走上无差别杀人的道路。
所以,我们最最应该做的,就是狠狠谴责这种报复行为,让生活不如意的人明白:
别人都是无辜的,不该来承担你的残害报复,伤害无辜的人永远不是你博得同情的借口。
劫道的都会说自己有八十老母要养。
我们永远不要为罪恶辩护。罪恶的诱因,不能成为罪恶可以被原谅的理由,更不能因为罪恶有诱因,就宣扬‘犯罪非其之罪’。
第一反应:
52岁了还好意思叫姐姐,钞能力砸得小编七荤八素了吧?
第二反应:
不就是登个珠峰吗?
夏尔巴人向导都登了多少次了,里面又不缺50岁老人,不报道他们反而报导一花钱登山的凡尔赛素人游客。
吃饱了撑的吧。
第三反应:
又是辞职,
又是脱产锻炼,
又是登珠峰,
这阿姨钱很多啊?
我被工作压得,连想跟女朋友回趟娘家都不敢出来。房贷都要还不起了。
最后:
希望以后多一点这样的“正能量”报道。
什么翼装飞行啊,
什么甘肃探险啊,
什么珠峰登顶啊,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