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的问题上,我各种黑崇祯,但要是和他哥哥比起来,威宗皇帝真乃圣君。
最起码知道用几十个大太监当爪牙,而不是像他哥一样傻呵呵地弄出魏忠贤这种怪物。
崇祯之重宦官,远超天启,张彝宪总管户、工两部,卡住钱袋子,把满朝文武气得半死。各路太监出去监督各军,各种打小报告,高起潜甚至能指挥军队。所谓“废除东厂”更是荒唐,崇祯不过是收回了东厂的执法权,东厂到处搞秘密侦查的职能反倒大大加强了,首辅薛国观倒台就和总管东厂的王德化大有关系。这才叫“用太监作为皇权的触手”,天启那样叫被太监耍着玩。
即便如此,崇祯后来也被这帮太监坑得不轻。真肯给他尽忠的也就那么几个,还都没什么大本事,除了陪着死之外也没干什么别的。
至于“魏忠贤收商税,崇祯废商税”这种奇谈怪论,稍微看点正经史料都知道是从人体中后偏下部排出来的话。
在钞关,崇祯当然把魏忠贤的党羽弄下去了,但他是为了自己收钱:
今皇仁浩荡,监税尽撤,害商既去,商货已通。或将钞关原额加增,庶在部可以取盈,在商亦不称厉。除河西务事关漕剥,难以一切之法行之,或应免议外,如临清原额久亏,今应则其足额。浒墅、北新、九江、淮、扬五处,各加一倍或三分之二,亦似无妨者也。
出自《明代钞关税收的变化与商品流通》,cnki上可以免费下载。
再看盐课:
户部类报两淮盐课。崇祯六年以前,积亏二百万余两,命巡盐御史分别议处。淮盐在天启五年,新旧额银止七十万两,崇祯三年加至一百二十一万余两,崇祯四年加一百三十万余两,崇祯六年加至一百五十六万余两,因列各官亏完之,程其功罪。
但凡看点正经史料,就会发现整个崇祯年间都在加钞关税、加盐课、加杂税。加渔税、桥税、香税、牙税、契税、典当税、门摊税。贩竹木有税,进京师九门要交税,水路过闸收船税。
崇祯刚一上台,就琢磨着在商业领域搞钱了,崇祯二年毕自严《会议边饷事峻通行汇册颁布疏》记载:
照广东南雄府太平桥北抽盘商税四万三千余两,除解部五千两,余作本省充饷、公费。浙中鱼税岁入不下万余金,除料价三千余两,余作操赏公费,不列正项。闽之沙埕木税,海澄杂税浑在本省商税、鱼税项内,约有三万余两。泰山香税旧有解京额银,后以兵乱免解,又有抚按充兵饷银六千两,布政司科场银二千两,以上四款虽亦各省难割之物,既已奉旨充饷,严戒私润。即本省有不得已之用,亦当各分一半,速解本部可也。至于下海船只,如闽之漳泉、福州,浙之宁绍温台,粤之惠潮等府,处处有之,皆司府自作公费,其纳价有三五两至六千两者,数之多寡难定,是在各官谊切同舟,亟当自认报解,拟合移咨该省抚按查催南雄桥税等项,每岁应解若干,以一半作本处公用,以一半解部充饷,其余下海船税等项,酌量起解,如干没不报者,恐物议丛而白简随之矣。
崇祯甚至连生员优免这块都动了:
士首四民,素谙忠义,年来独宽优免,皇恩则既沃矣,士独无所自效于危时乎?通查海内生员,大州县五六百名,即小县亦二三百名,计一年所入可得三十万两,足当一省赋役,今自崇祯三年为始,尽扣充饷,亦不后其君者之当然耳。
真正的大地主,有的是别的办法逃税漏税,这个政策真正影响的是中小人家出身的读书人,所以到了崇祯末年,才会有那么多人去应李自成和张献忠的科举。
就拿牙行这一块来说吧,以下资料出自《从明末牙行换帖银的起征看牙行制度的清承明制》。
崇祯虽然不是什么英明神武的圣君,但也不至于水平低到连一个外行看了几篇百家号都能想到的办法都想不出来。他在位这十七年,已经想尽所有办法从每一处角落抠钱了。在努力这方面,崇祯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努力没有效果,那就另说了。
司马孚吧。
一个五年平辽平到北京城下,一个是带头废了曹芳位列西晋开国八公之首的大魏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