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实录》:洪武七年春正月丁卯朔……乙亥,户部言:“定辽诸卫初设屯种,兵食未遂。”诏命水军右卫指挥同知吴迈、广洋卫指挥佥事陈权率舟师出海转运粮储,以备定辽边饷。
《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五年秋七月庚辰朔……己酉,两浙运司言:“商人赴温州各场支盐者,必经涉海洋,然著令军民不得乘船出海,故所司一概禁之,商人给盐不便。”上曰:“海滨之人多连结岛夷为盗,故禁出海,若商人支盐,何禁耶?”廼命兵部移文谕之。
数了数,这都好多块板了……
其实这个问题不在“片板不得下海”,因为“片板”这个说法本身就很经不起推敲
在《大明律》中,海禁相关的条目“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中是这样说的: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绵私 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挑担驮载之人,减一等。货物船车并 入官,于内以十分为率,三分付告人充赏。若将人口、军器出境下海 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清代的海禁条例于此基本相同,就不多提了
但若是说到“片帆”,显然清朝更适合:“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1]
(在平定台湾郑氏以后关于海禁的问题多有反复,在这里说清楚,免得玻璃心清粉找我麻烦)
很多人喜欢说明朝长达200年片板不得下海,主要是因为他们把清初的政策嫁接到明朝,然后把立法和实际施政划等号
而且,从海禁设置的出发点来看,明初的海禁政策来源于两方面:
海难不靖和朝贡贸易
海难不靖很好理解,东南沿海一带张士诚的残余势力还有自元末便肆虐中朝沿海的倭寇,这些都为明初的海防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也正是因为对海寇的提防,明初的海禁政策主要目的是杜绝民间走私
“沿海去处,下海船只,除有号票文引,许令出洋外,若势豪奸要,及军民人等, 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响导,动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兵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 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卫充军。 若止将大船雇与下海主人,分取番货,及虽不曾造有大船,但纠通下海之人接买番货,与探听下海之人贩货来,私买贩卖苏木一千斤以上者, 但发边卫充军,番货并没入官”——《皇明世法录》
含有几个重要的信息:
1.出海需有号票文引,这说明出海贸易在明初并不是被绝对禁止,只是需要严格且苛刻的官方手续
2·严令禁止的是三桅以上大船出海,其目的是限制大宗货物的贸易
3·向外走私军器直接斩首而买卖番货只是发配充军
相比来说清初的“禁海令”和“迁界令”比你玩的要彻底
而且比较滑稽的是,如今有些论文为清初海禁找的理由是这样的:
但事实是:
(md,手痒又黑了一波清,恕罪恕罪)
前面说了一大堆,终于绕到主题了
问题不在“片板”,问题在“200年”
因为洪武永乐朝以后,官方的海外贸易势微,民间走私活动日益猖獗
众所周知,海外贸易可简略分为三大利益集团:官商、外商和国内私人海商利益集团
因为海禁越严,朝贡贸易垄断的利润越大,走私的利润就越高,从事私人海商的人数也越多,久而久之私人海商力量不断壮大,但是,国内私人海商要想从事海上贸易,一方面要躲避官府的稽查,另一方面还要防范被海盗等侵犯,所以其负担的成本是十分巨大的
官商便不用操心这一点,毕竟是垄断,何乐而不为?
所以关于开海还是禁海问题,其实和其背后的利益集团拉锯有着非常深厚的关系,
前有正德时广东胎死腹中的抽分税收政策,后有嘉靖二十八年的朱纨之死
这些都是双方势力此消彼长的具体表现
那么如果我们把视角放在民间贸易上,得出的结论和问题中的“200年片板不下海”是截然不同的
“就明清两朝关于官方海外贸易政策而言, 无论是中国官方的出海贸易活动还是外国官方的来华朝贡贸易, 都在逐渐减少和萎缩; 而就民间贸易政策而言, 则表现出积极进步的发展趋势”[2]
用万明书中的一段话结尾吧
以政策结果而论, 明朝开放的海外政策, 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渐变, 促进封建社会晚期政治经济结构发生松动, 拉开了中国迈向近代的帷幕, 同时也加速了封建王朝腐朽灭亡的过程。清朝封闭的海外政策, 将明末中国海上力量扼杀殆尽, 把已加入世界市场近代国际贸易竞争的中国海商置于死地,抑制了社会活力, 成功地使中国明末的社会发展方向逆转, 返回了封建的老路, 建立了封建的盛世。换言之,清朝中断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向型变化, 代之以循环型的变化, 使中国社会向近代转型的渐变发生断裂, 与世界发展大势适相背离, 南辕北辙, 以致中国在封建旧轨道上缓慢前行, 与发展迅速的西方差距越拉越大, 说中国发展到近代的机遇在此时即已失去, 应该说是不过分的[3]
评论区 @孙宏 贴了一张图
我就在想鸦片战争以后你连关税自主权都无了是不是对这玩意儿有什么误解
自己去翻《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没兴趣教你
谢邀。朱元璋表示虽然我搞海禁,但片板不得下海这话,我没说过。
我所见过的资料,最早出现这句话的地方是筹海图编:
盖国朝明禁,寸板不许下海,法固严矣,然滨海之民以海为生,采捕鱼虾,有不得禁者,则易以混焉。……须申明祖宗之意,止禁双桅船只私通番货,以启边衅。所谓寸板不许下海者,乃下大洋入倭境也,非绝民采捕于内海,贩籴于邻省也。”
但是这里说的很明白,所谓片板不得下海,指的是下洋入倭,而不是沿海人民捕鱼谋生。明朝只禁双桅船只。而且没有强调是国初祖制,只说了是“国朝明禁”。
万历成书的《虔台倭纂》,作者谢杰
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禁之禁之愈严而寇愈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
谢杰是在参考《筹海图编》的基础上成书,因此片板不许下海源头还是筹海图编。也同样未说这句话是来自明初祖制。
《明史,朱纨传》
朱纨,字子纯,长洲人。正德十六年进士。除景州知州,调开州。嘉靖初,迁南京刑部员外郎。历四川兵备副使。与副总兵何卿共平深沟诸砦番。五迁至广东左布政使。二十五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明年七月,倭寇起,改提督浙、闽海防军务,巡抚浙江。 初,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承平久,奸民阑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机诸国入互市。闽人李光头、歙人许栋踞宁波之双屿为之主,司其质契。势家护持之,漳、泉为多,或与通婚姻。假济渡为名,造双桅大船,运载违禁物,将吏不敢诘也。
所以明史把这句话扣在明祖定制????
出处何在呢?
迷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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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又查到一条嘉靖王忬《条处海防事宜仰祈速赐施行疏》
臣近查闽浙地方惟渔船纳税公私两便何则少有遗利在民。惟渔船国初立法。寸版片帆。不许下海。百八十年以来。海滨之民。生齿蕃息。全靠渔樵为活。每遇捕黄鱼之月。巨艘数千。俱属犯禁
看来所谓国初明禁,只是嘉靖海禁与开海争端下的对一项政策的一种集体回忆。有理解为渔民也不得捕鱼的,又有理解为只是不许下洋通番。并无明令,各地方官员也是凭各自理解执行,因此明代才有各种禁与不禁互相矛盾的案例和记载。至于国初是朱元璋还是朱棣还是谁那就不知道了。
也搞不好就是那句话,“你左,我比你还左”,一项政策执行过程中是很有可能偏离原有路线的,例如本朝整治环境,就有不让农民用收割机的,农村有堵人家烟囱扒人家火炕的,各地一堆一刀切限产,可中央并没有让他们这么干啊?明朝海禁也可能是如此,搞不好只是朝廷执行政策过程中某位大员随口一句话就流传千古了。然后就有了《筹海图编》中的说片板不下海不是那么理解的………朝廷的意思从来没说过连渔船都不许出海啊,你们理解错了………
谢邀 @曹彦士
个人以为,“明朝长达200年片板不得下海”的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
值得注意的是:“海禁”不等于闭关锁国,
从字面意义上看,“片板不得下海”指的是一艘船都不许下海航行。不能不说,这显然是有违史实的。我们知道,郑和下西洋的规模在人类历史上都是数得上号的,即使不是绝后的,也是空前的。著名学者斯塔夫里阿诺斯评价说:“这七次远洋航行规模盛大,功绩卓著,是史无前例的。……15世纪早期明朝航海业的异乎寻常的历史,提供了中国官方对海外活动报消极态度的最富戏剧性的实例。这些航海范围惊人,显示了确实证明中国在世界航海业中居领先地位的技术优势。”
再有,如果从年限上看,“海禁”的时间也达不到200年。
隆庆开关指明朝隆庆元年(1567年),隆庆帝(明穆宗)宣布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从此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客观地说,明朝实施海禁政策的初衷之一就是官方垄断海外贸易,希望能在此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洪武三年(1370),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明政府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中国对外贸易遂告断绝。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1397),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人下海通番。
即使从1374年算起,海禁的年限也达不到200年(仅有193年)。况且永乐年间海禁有所放松,对外贸易也是兴旺的。
有人强调“明朝长达200年片板不得下海”,估计又是在“围明救清”,试图通过指责明朝为清朝的失策开脱。笔者以为,这种做法是毫无意义的。
首先,二者防范的对象不一样。
众所周知,明朝推行海禁政策主要是为了防倭,而清朝推行海禁政策从本质上说是为了防汉。
我们知道,“倭寇”的主体是日本南朝战败封建主所组织的武士、商人和浪人(以海盗身份出现),其同盟者是张士诚和方国珍的残余势力。明朝大行海禁之策,主要就是为了打击倭寇的势力,巩固国防。正因如此,一旦倭患不复存在,明中央政府便立刻宣布解除海禁。
清朝推行海禁政策,其主要的打击目标则是汉人反抗力量。郑氏集团占领了台湾,坚持抗清斗争,为了避免郑氏海军通过袭扰沿海来攫取给养,清廷于1661年正式发布迁海令,宣布将将沿海居民内迁五十里的迁海令。卡尔•马克思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清朝闭关锁国就是为了防止汉人在与外界交往以后强化原本就有的反鞑情绪(《欧洲革命与中国革命》)。
其次,清朝海禁的危害要比明朝大很多。
无论学术界还是民间人士,对明朝的海禁政策基本都是持负面评价的。可是,即使对明朝海禁评价最低的人士,也没谁能指出其间曾发生过什么大的人道主义灾难。毕竟,相关记载还是非常罕见的。
至于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则要残酷许多。单说迁海令,按此诏令:商民船只不许私自下海贸易,犯禁者不论官民,一律处决,货物入官;犯人家产全部赏给告发人,地方文武官一律革职,从重治罪。结果“沿海幅员上下数千里,尽委而弃之,使田庐丘墟,坟墓无主,寡妇孤儿,望哭天末。”迁海令实施之后,目击者描述说:“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路,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儋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如此说来,所涉及地区的沿海居民仅因迁界令的实施就死亡过半,剩下百分之二十不到的人就算能够到达内地,离饿死也不远了。
再次,明清两朝的“海禁”政策不惧有继承性。
我们知道,明朝海禁政策实施于1374年至1567年,而明朝后期(1567—1644年)对外是以开放性姿态出现的。
我们知道,晚明时期的中西交流是异常活跃的。弗兰克在《白银资本》中指出: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美洲生产的白银30000吨,日本生产的白银8000吨,两者合计38000吨,最终流入中国的白银7000或10000吨;在那一百年间,中国通过“丝—银贸易”获得了世界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不仅如此,中西方的文化交流也是异常频繁的。众所周知,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耶稣会士在晚明中西文化交流中扮演了"桥梁"的作用,他们对中西文化的沟通和深层次交流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利玛窦和徐光启等人的友谊,在史上一直被传为佳话。因为中西的广泛交流,晚明在科技上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在中科院评出的“88项中国古代重大科技发明创造研究成果”中,晚明就占有4项(十二等程律、《本草纲目》分类体系、系统的熔岩地貌考察、人痘接种术)。
清朝入关以后,则在事实上推行了闭关锁国的政策。其后果我们都知道:虽然晚明早已经绘制出《坤舆万国全图》,道光皇帝还要向英军俘虏询问英吉利在哪里;而大清朝的两江总督牛鉴,竟然以为英国的火轮船要靠牛拉动。
如果说明朝于1374年至1567年是全面对外开放的,又于1567—1644年实施海禁政策,而入关后的清朝又继承了前朝坚持近百年的海禁政策,并进而发展成了“闭关锁国”政策,那么让前朝为大清的弊政背锅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事实呢?全然不是如此。清朝接手的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打造出的却是一个死气沉沉、陷于停滞的老大帝国。
笔者发现一种现象:清粉在为清朝辩护的时候喜欢贬低明朝,总是希望在否定明朝的基础上达到为清朝正名的目的。
笔者以为,这样做是没什么意义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把明朝作为清朝的比较对象,本身就有“黑清”的倾向。
一个高考落榜生,绝对不应该因为自己解题能力比初中时代强就为自己不能进入高等学府深造而愤愤不平。殊不知,当他可以熟练使用勾股定理解题的时候,他的同学可能已经对微积分颇有研究了。一个人的学习成绩,只有和学力相当的人比较才有意义。同样,衡量一个朝代如何也应该做横向比较(与同时代的国家进行对比),而不该纵向来比较(与前朝进行比较)。
当然,“围明救清”可能也是清粉的无奈之举。话说如果能做到“平独镇露屠英破美爆打东洋小鬼子”,如果经常把八国联军打得不能自理,谁又敢鄙视大清呢?如果那样,清粉肯定会放过前朝而歌颂大清对外“武德充沛”了。
明朝目的,对付海盗。海盗没了,自然就不怎么样
满清目的,对付抗清进步人士。而反清复明的口号,是全国各族人民从满清建立开始到满清灭亡,一直在用的。
明朝朝廷对民间控制力度真这么大的话,那《1984》就该改名为《1368》了
所以南洋華人和美洲的金银、作物是控制台点出来的是吧
明朝宗室,不抵抗,全体被灭门了
满清宗室,满世界复辟,溥仪就更别提了。
禅让?复辟多少次了?连海外都有伪满。想干什么?
你们不过提醒了我们一句话,一旦入侵,我们必须抵抗到底!我在此感谢你们满清遗老遗少!提醒我们不要忘记过去!
英雄指挥人们去讨伐恶龙,人们不畏恶龙奋力向前,可英雄却在人们背后架起了冒蓝火的加特林。
可以把我私底下当傻子,但你不能明着面骂我是笨蛋,还硬要告诉我不把鹿当马是因为我无知。
得了吧,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现在的经济日报,九成九的媒体都是为了那一小部分人群服务,它们需要什么就报道什么。
很多人把这些官媒当作真知,却不知人家把他们当枪使,需要的时候大力呼吁,不需要的时候一脚踹开。而人们需要它们的时候,就开始不听,不闻,不理了。
这次怎么拿到手机的,看过直播或者录播的应该都清楚,如果说不是拼夕夕紧急公关,打死我都不信。
几百人或者几万人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国内屈指可数的大媒体罔顾事实,在一个充满诱导欺骗的流氓app遇见了一丁点质疑,它就连忙跳出来开始洗。
恶心啊!啊呸呸呸呸呸!
不能,因为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不是。即使一个人,他有很多领地,也没办法把它们合并,何况不同领地的继承顺位也是不同的。欧洲这些王室疯狂乱伦,也没统一欧洲。不过查理五世的领地加起来是相当庞大。算血统,欧洲那些王室都是世代联姻的亲戚。
查理五世(1500年2月24日-1558年9月21日),即位前通称奥地利的查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年-1556年在位),西西里国王(称卡洛一世,1516年-1556年),那不勒斯国王(称卡洛四世,1516年-1556年),低地国家至高无上的君主。 他在欧洲人心目中是“哈布斯堡王朝争霸时代”的主角,也开启西班牙日不落帝国的时代。
查理五世是哈布斯堡王朝广泛的皇室联姻的最终产物。他是出身于哈布斯堡家族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一世与卡斯蒂利亚的胡安娜(疯女)之子,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与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的外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和勃艮第女公爵玛丽的孙子。
查理于1506年(他的父亲死于那一年)继承了低地国家和弗朗什孔泰。当他强悍的外祖父斐迪南二世在1516年去世后,他成为一片巨大领地的拥有者,这片领地包括他母亲的卡斯蒂利亚和斐迪南二世统治的阿拉贡、纳瓦拉、格拉纳达、那不勒斯、西西里、撒丁, 以及整个西属美洲(在他统治时期,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由于征服墨西哥和秘鲁又扩大了好几倍)。
在祖父马克西米连一世去世后,查理又得以继承哈布斯堡家族在奥地利的产业。通过向选帝侯行贿等手段,他在1519年战胜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1555年在击溃新教力量的最后努力失败后,查理五世就开始脱离政治生活。他把自己的个人帝国——西班牙和低地国家传给了儿子腓力二世;把神圣罗马帝国传给了弟弟斐迪南一世(1555年10月25日放弃尼德兰王位给腓力;1556年1月16日放弃西班牙王位给腓力;1556年9月12日放弃皇帝帝位给斐迪南)。
查理五世的家庭
妻子: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1526年结婚
子女:
腓力二世(菲利普二世),他的王位继承人,享年71岁。
玛丽亚(1528-1603),嫁马克西米连二世,享年74岁。
胡安娜(1535-1573),嫁葡萄牙太子若昂,终年38岁。
马克西米利安二世(1527年7月31日-1576年10月12日)是哈布斯堡王朝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48年至1550年马克西米利安摄政西班牙,1562年被选为波希米亚国王(1564年-1576年在位)和罗马人民的国王(1562年至1576年在位),1563年又被选为匈牙利国王(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64年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也曾试图成为波兰国王,但没有成功。
马克西米利安1527年出生在维也纳,父亲斐迪南一世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56年至1564年在位),母亲安娜是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国王弗拉迪斯拉夫四世的女儿。1548年马克西米利安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30年至1556年在位)的女儿玛丽亚结婚,查理五世同时也是马克西米利安父亲斐迪南一世的哥哥,即马克西米利安的伯父。(堂兄妹乱伦)
腓力二世。西班牙国王 (1556年-1598年在位)和葡萄牙国王(称腓力一世1580年-1598年在位) 。查理五世儿子。1570年马克西米利安将女儿安娜嫁给了腓力二世,成为他的第四个妻子。安娜是腓力二世妹妹玛利亚的女儿,生下腓力三世。(甥舅乱伦)
腓力四世,娶奥地利的玛丽亚·安娜(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三世之女,母亲玛丽亚·安娜是腓力四世的亲妹妹)。(甥舅乱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