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是“遵医嘱”,错了就是错了,少说两句可以显得不太蠢笨。
这新闻很奇葩,是对中国医疗系统运作毫无常识的人写的
要么是这家医院就不是什么正常医院
我媳妇天天在北医就是处理这些事的
一旦药剂科医生开错药/写错量/配错单子
记住一句话“这是整个医院都要面临的一次重大危机”
包括但不限于——
1,药剂科大夫处分,科室奖金扣除(视结果,结果严重一定会离岗),但有编制在的不太可能开除
2,要么调解私底下赔点钱(几千到一两万),这对医院是最好结果(骗骗老实人)
3,要么走医调委,没有任何悬念,这种事医调委顶格处罚,视造成的后果,严重可以赔50-200万不等,如果不严重,也至少能赔5-10万,低于5万就是骗你玩。
4,如果上了新闻,私底下调解金额也能达到医调委出面走诉讼的最低值。
5,医院系统开会的时候,这个点就是被其他医院拿来说事的(上新闻的话),在整个行业里也是不光彩的事情。(倒不是说医疗事故严重,比这严重的有的多,但这个太低级)
记住一点——这事根本不存在责任划分你对我错的讨论,这事只要走医调委,医院吃不了兜着走,只要是个脑子正常的领导,都会安抚患者通过医患调解部门做患者思想工作,尽可能私底下调解,赔点钱让大夫登门道歉都是最好结果……
所以我说这新闻很奇葩,枪顶在脑袋上了还不认错,也是神奇,这样的医院/医生等于在自我放弃。
这位伍凤琼主任,既没有医学常识,又没有基本人性。
医生做错了,态度诚恳的承认错误更好,老是不认错也没有用。
患者很可能没有医学知识,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并不是患者的问题。
至于吃药7片的,多的是,强的松5mg/片,有的患者需要20片,吗啡片5mg/片,有的患者也需要单次20片,比如复方皂矾丸之类,单次9粒,一天3次。
一次需要吃超过7片的药物太多了。
要是一开始就承认错误、承诺帮家长解决问题,赔偿态度再诚恳一些,不要说什么“确实写错,但家长应该有常识”这种甩锅言论,也不至于搞成社会新闻闹得街知巷闻。
现在好了,舆论上被动了、医院、医生的名气搞臭了,还™该赔的钱一分不少。
而且每一次出现这种社会新闻,都会割裂医患之间的信任,恐怕今后会有更多患者担心医生药物剂量写错而反复询问确认,增加全体医务人员的沟通成本。
这种事情发生以后不仅涉事医院和医生要负担相应的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还应该以这种事情作为反面典型,引起其他医疗机构和医生引以为戒,避免医患关系的进一步割裂和患者健康安全受到威胁。
最后,打印处方单甚至打印门诊病历普及那么久了,为什么这家医院还在手写?十年前的互联网还经常有人吐槽医生写的字认不出,现在这种吐槽已经越来越少,其实就从侧面印证了医疗文书打印的普及度越来越高。这家医院为什么还在抱残守缺?
确实写错,但你们的审核呢?
先@《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然后我浏览了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之类的,确实貌似没吃7片的药。
但是作为一个有常识的人,总觉得可以加量到比较大剂量的药还挺多。比如血管炎及其他类似疾病的激素冲击疗法,时不时能看到一些大剂量口服给药的。
家长应该有常识,那比起应该知道【哪有吃7颗的药】更容易明白【医院处方审核有瑕疵】吧?
1.写错字的是药剂师,不是医生。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冲错了。
2.妄图甩锅的是昆明城东医院办公室主任伍某某,不仅不主动承认错误,还要求家长有常识。
3.目前看来当事医生是无辜的。
4.药品市场是很乱,很多中成药一次五粒六粒很常见,所以去要求没有医药知识的人去有“常识”根本不可能。
5.药品是异丙嗪,过量是极其危险的。
它本身有中枢抑制作用
异丙嗪的中枢抑制作用可能与抗中枢乙酰胆碱作用有关,剂量较大时可轻度兴奋延脑和大脑,出现焦躁不安、多语等精神失常症状,有文献报道,曾有患者在静脉推注 2~5 分钟后出现反应,主要表现为精神兴奋、烦躁、惊厥、抽搐、错乱、亢奋或昏睡等症状,即类阿托品中毒反应。
当然也有神经系统反应
异丙嗪化学结构与氯丙嗪、阿托品二者相似,大剂量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肌阵挛,有时出现精神症状;过量及中毒反应类似阿托品中毒(精神症状较重),应用阿托品或山莨菪碱可诱发或加重中毒反应。
6.目前患儿还是很幸运,洗胃治疗后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还是要继续观察。
异丙嗪口服易吸收,吸收后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超剂量可致惊厥,继之中枢抑制,最后发生衰竭,死于呼吸麻痹。而且透析不能大量有效清除的药物,最好用血液灌流清除。
7.患方的诉求是赔偿5-6万,属于合理要求。
如果医院不服,可走法律程序,因为后果可能影响巨大,大概率赔付更多。
8.电子处方的问题,在这一级医院是没有推进的动力,所以大家见怪不怪了。
9.鉴于基层卫生条件、人员责任心和书法水平。
以后遇到手写药袋,记得返回门诊与首诊医生再次确认,以保平安。
10.脏话省略两千字。
犯错还回答得这么理直气壮的,真是少见。
看医院名字,昆明后面没带市,十有八九是社会办医疗机构。所以不是医务出来回复,而是办公室兼职。
身为办公室主任对于医学一窍不通居然还说什么常识地想一想。
心梗病人入院顿服阿司匹林300mg,如果是国产25mg装的话,一次就是嚼服12片。
这是心内的常识,某办公室主任了解过没有?
其次,异丙嗪5岁以下说明书是建议每日量5-15mg,差不多就半片的量。至于过量的伤害是这样的:
和孩子的表现完全吻合。
这种事情鉴定起来很容易,你药袋上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着呢。
还狡辩个什么常识呢?
某些医院一心想盈利节约成本不搞电子处方用手写,也不对医生搞质控处方点评,也不愿搞药剂前置审方。(感谢评论区知友提醒,问题描述里面是药剂师书写错误,药剂的质管差。医师处方是否有问题尚不可知,这处是我理解偏差,特此说明,原文就不修改了。)
出了事就嘴硬满地打滚装赖皮,败坏圈子名声,tui。
2021-8-13更新
一觉起来神清气爽(★^㉨^★),心态平和,所以继续说点。
找到图看了下,第一这种装药袋基本不会内配说明书,主要是口头交代。第二病人一般不会标配用药助手app,更多的是接收手上的文字信息。第三上面那一笔还是滑的比较长。指望病人家属去了解药师飘逸的笔法,人家又不是专业人员。平日里自己书写不注意,怪谁呢,摊手。第四估计医生是没写门诊病历,如果有门诊病历的话,医院是可以说门诊病历上面有注明用法,而不是做嘴强王者,继续摊手。第五,官方回复媒体医院一般指定办公室或医务,非医疗纠纷事件是办公室,涉医事件一般是医务。印象中见过的中小型民营医院节约成本,质管科室是能省则省,往往就是办公室一兼多职。雀食做不到俺们这种背锅致歉人员专业。但是不要夏姬八奖。
俺们以前也出过一起过量服用案例,倍他洛克盒子上面写的是1/4#/次,患者自己理解为一次四片每次,然后心率就成40多次了。虽然这个确实是患者自身理解问题,但后来俺们原科室去盒子上写用法都是老老实实写四分之一片每次。要理解顾客的下限,而不是上限。不然某些瓶子上面印刷请勿吞服是印着好玩的么…
要鉴别药剂师主观上给的七片每次还是笔误还是很容易。门诊带药急三慢七,普通过敏是带三天药。如果药袋子里面装了九片药的话就是非主管意义笔误。如果是二十加的片数…hmm,那就搞不好真的是主观上的给药错误。
大家可千万别笑这个主任,
人家精着呢。
医疗事故分两种,
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
前者是小问题,注意整改就行。
后者要追责的,包括当事人和单位。
所有媒体都被带节奏了,
现在都在研究具体是那个环节出现技术问题。
但是这件事的本质就是责任事故,
当时医生,所在单位都要接受相应处罚。
错误既成事实,先认错,道歉,再承担责任,赔偿,弥补造成的伤害,这才是应该做的吧,为什么要赖在家长头上?
只是话说回来,作为家长也好,普通人也好,了解常识包括医学常识是必备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一天遇到意外从而导致:别人的错,惩罚到自己。
话说回来,吃错药这种事不在少数,有马大哈的药师,也有马大哈家长。
当妈以后,我感觉自己都成了半个医生,各种常见病都娓娓道来。我不会带孩子去不靠谱的医院,也不能把她自己留在车里,不去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游泳,不让她离开我的视线,带她外出我再忙也不看手机…
如果我去了这种靠药师手写的医院就诊,我也会在面诊的时候竖起耳朵听这药一天吃多少,一个小孩要吃21粒,就算真的这个计量,我也会因为担心她肝损伤,考虑更换治疗方案。
别人不靠谱,真的只能自己处处提防!毕竟钱赔再多也换不回健康,事事谨慎没有错,错的是这话轮不到药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