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事是真的,我要给佳能鼓掌。
不过我要说的是,佳能这么做,亏本了吗?
肯定不亏,还有空间。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资本家切走的蛋糕非常大。
但是有很多人同情资本家,恐怕他们的利润少了。制定工资标准和赔偿标准的时候,都尽可能压低。
佳能这次用事实说明,某些人制定的工资标准和赔偿标准,还有很大的上浮空间。
差不多得了,一次次上热榜,要是逼得人民富豪加薪,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你们付得起责嘛……
这个人值了。
佳能中国珠海的公司1990年成立。
这位1991年就来了。
90年代,公务员几百元,外企几千元。
高薪拿的爽。
1998年房改,房子几百元起步。
外企高薪拿到2010年左右。
靠工资积蓄,动手早点,买十套房子不用贷款。
现在公司没了。
给150万现金。
1991年大学毕业,算他1969年出生。
今年53岁。
女性55岁,男性60岁就可以拿退休金了。
53岁不上班了。
拿着10套房租,拿着150万补偿,玩遍祖国的大好河山。
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深度体验
体验到60岁退休。
不爽吗?
对佳能这种恶意补偿提出强烈抗议,希望佳能审时度势,根据当地的薪资水平进行补偿,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佳能,感动常在
这是我听说过的最高裁员补偿水平,大约相当于2n:
1. n+1,工龄部分不设12年上限(n指在该单位工作年限,单位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时,你有望拿到n+1个月平均工资,按中国的法律,n最高12年);
2. 慰劳金: 2008年起算工龄乘以月平均工资,再乘以1、1.2、1.3三种系数(月平均工资,过去12个月的应发工资平均数);
3. 支援金:根据工龄再分别加1到7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4. 奖金:全额支付22年奖金,提高标准;
5. 春节慰问:路费红包各1000元。
那么,干了30年,假设年奖是2个的月平均工资,那么收益就是31+13+7+2=5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这第三十年,月平均工资3万,可不就是补偿150万。
比起来,新东方裁员时也曾强逼员工离职,后来没办法赔了n+1。就这样,已经算体面离场。
看看禹州南京,龙湖南京,直接就暴力裁员。拿年终奖裁人算好的,基本是不管不顾就裁了。
这差距,啧啧。
中国的劳动者,不乏勤劳智慧勇敢,有机会翻身就会全力去拼。年轻人要不是看不到希望,又何至于躺平,何至于频繁跳槽,何至于不敢生育。就是因为生活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充满了不安全感。
希望世界充满感动。
我给大家提供一点信息,也许大家就知道外企和国内企业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这段时间有好几位朋友给我发信息说:嘿闪米特,你当年要是不离开佳能,现在就有150万了。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后悔。那时候珠三角很多公司的HR都蹲守在佳能公司门口,专门负责挖人。因为当时人才非常紧缺,更确切地说,是有外企经验的人才很少。佳能公司简直就像一所大学,向其他公司源源不断输送人才。公司一点都不紧张,相反还有点得意。
在珠海佳能早期,所有非全日制大学本科的人员,只要不在管理职位上,到了27岁就会被裁员(包括办公室职员和生产线人员),所以每年离开的人都很多。因为待遇高,名气大,有源源不断的新生代来应聘,裁多少公司都不缺人。
加上国内对外企政策好,人力成本低,佳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又高,利润简直就像滚雪球一样,数钱都数不过来。
我当时的领导是松元様,职位副部长,月薪15万。我的工资是两千多。公司里日本人很多,办公室经常聚餐,都是去一些比较贵的地方(日本人只挑贵的地方,从来不会问我们要去哪里吃)。吃完饭,桌上的几个日本人开始一起算钱,看他们要A多少。
AA是不算中国人的。比如十个人一起吃饭,6个中国人,4个日本人,就是4个日本人A十个人的饭钱。当时我总感觉不舒服,难道我们6个人不是人吗?但又没办法硬气,因为真的A不起,中日职员的工资差距实在太大,一顿饭吃掉我一个多月工资,硬气不起来。
只有松元様在的时候,我们几个中国人才感觉好一点,只要他在,从来都是他一个人就把单买了,还会说:这顿他请,因为大家工作太辛苦了,他应该请大家吃饭。少了几个日本人交头接耳在那里算钱,感觉好很多。
后来来了一位部长,月薪46万,国内发一半,日本发一半。大家品下我们的工资差异,是月薪哦。
除了贫富悬殊让人有点难受,佳能的氛围非常好,勾心斗角的事情很少。因为所有的错误,所有需要承担责任的事情,基本都由日本人背锅。公司有个共识:谁职位高、谁工资高,责任就是谁的。
很多人说,出了学校进入社会之后,就很难交到朋友。但我在佳能交到了不少好朋友,现在联系还很紧密。因为佳能对我们来说,就是学校的延续,没有各种甩锅和明争暗斗的事情。
我是因为要去划船,自己辞职离开佳能的,没能领到补偿金。但身边只要是到了27岁被裁的,都有。那时大家只关心赔钱是否到位,没人去问,因为27这个理由被裁掉是否觉得屈辱?
企业也不能不赔。除了企业文化使然,更重要的是国内对外企的合规性监管非常严,N+1就是国内劳动法规定的,没有外企敢违背。
外企违背的后果大家从我老婆的公司可以窥见一斑。她也是在一家日企工作,在他们公司,只要有人跟公司打劳动官司,公司从来没赢过,都是员工赢。他们公司一样对年龄卡得很死,过了30岁你就别想在那里干了(后来招工越来越难,就对年龄放宽了。)
几年后公司关闭,HR开始跟他们谈的补偿方案是N+1,大家都很开心。但才过了几天,公司又出了一套方案,说N+1只是法律规定,公司方面还得另外感谢大家,然后设立一个总经理感谢奖,奖金匪夷所思的高,大家都惊了!
还没缓过来,又过了一周,公司总部社长从日本赶过来,说是他平时在日本,对大家疏于关照,必须再设立一个社长慰问奖。我老婆那段时间领钱领麻了。这笔钱直接把我们家房贷还完了。
简直像小说对吗?据说公司后来还想发钱,但离职合同生效时间到了,公司没法发。
她公司的关闭程序一直搞了好几年,因为账面上钱太多,没法过审计那一关。那时中国对外企的税收政策非常好(现在不知道),零部件从日本进来,成品又出口到日本的话,就基本不用交什么税了。然后不知怎么,公司钱越来越多,账没法平,给员工发了很多钱也平不了。
账平不了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总经理直接被限制回日本,据说还差点坐牢。
我老婆后来去了另外一家外企,那家企业有驻厂律师,不是为了对付职员,就是专门控制公司各个法务环节的,权利非常大。
因为公司把“合规”放在第一位,在职员看来简直是不计代价的“合规”。很多职员埋怨:为什么要把基本工资写那么高,缴那么高的个税,难道就不可以像一些企业那样,在工资分类上做点手脚,少交点税吗?
不行,因为外企一旦“犯规”,后果非常严重。
这导致了什么呢?就是“被裁员”成了一种福利,一些工资高,工龄长的员工想方设法请上司吃饭甚至贿赂上司,让上司把自己裁掉,因为可以获得高额赔偿金。
公司为了保持活力,每年年底都有一定比例的“末位淘汰制”,到后来,这成了大家竞争的指标。"裁我裁我,我会感激您的。"成了很多人春节前对直属领导说的一句话。
虽然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文化,比如佳能的企业文化就很好。但有一点肯定是共通的,就是“逐利”,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对吗。N+1赔偿金是外企自己定的吗?NO,那是中国劳动法规定的。那为什么外企能够给大家高额但其实是“合规”的赔偿金,国内一些企业就不行呢?
如果所有企业都像外企那样,一旦不合规,打官司必输,一不合规,就要付出沉重代价,还会有企业敢那么嚣张吗?
共同富裕太重要了!你们得给机会我A钱啊!
日企关闭的手段竟如此毒辣。
我就不知道为什么了
为什么更遵纪守法的
更守规矩都是外地帮派
小心资本主义的恶意补偿,是中国人就该拒绝拿这笔钱
我们没有想到日本企业如此居然这么恶毒,居然给工人发____。严防外企恶意补偿。非不要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