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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试用期遭劝退,一男子为发泄情绪删光自己在职期间所写系统代码被判刑十个月,如何看待这一审判结果? 第1页

     

user avatar   pansz 网友的相关建议: 
      

估计大家关注的不是审判结果,而是「他怎么就能删光公司系统代码」。

从技术上分析,首先,这个公司用的肯定不是 git hg 之类的分布式版本管理。毕竟这种版本管理的后果是每个员工的电脑上都有一份完整的代码仓库,删除服务器数据毫无意义。也不太可能出现公司必须做数据恢复的情况。


如果是用的 svn 的话呢,删了服务器确实就没有历史记录了,其它同事的电脑上只有当前版本。

但如果其它同事都没有参与这个项目,没有签出过代码,本地自然就没有当前版本了。

所以这件事情就很离谱。我们假设该实习员工删除了 svn 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但离谱的是他的这个项目代码,没有任何其它同事在本地有签出的版本,也就是说这个被认为「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实际上是「独当一面独立完成了一个其它同事都没有参与的项目」。

一个疑问:这真的是一名试用期不合格员工吗?真的不是卸磨杀驴吗?


我个人的结论:无论有没有使用版本管理,代码都会在每一个参与项目的同事机器上有一份。如果试用期员工能够删除掉所有代码,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项目只由他自己一个人完成。所以只要把自己的代码删除,服务器代码删除,其它所有同事都没有备份。

因此,作为一个,程序员浓度颇高的知乎,大家最关注的还是这个问题:为什么一个试用期员工能删除掉所有代码,以至于公司需要数据恢复才能找回来?并且这份代码在所有其它同事的电脑上都不存在?

对我们来说,就算一个项目只由一个人完成,但项目组长依然是会在本地保留一份所有项目的代码的。也就是说代码至少有三份,开发者电脑一份,服务器一份,项目组长自己电脑上一份。开发者就算删除了服务器的代码然后自己走人,项目组长自己都是应该有代码的。那么,这个公司究竟是什么架构呢?

我个人是比较倾向于卸磨杀驴一说的,毕竟,如果一个人在试用期就被开,他的代码我肯定是不敢用的,就算他自己不删,我可能都会给他删了。而公司竟然会觉得他删除自己3个月开发的代码是很大损失。我就搞不懂了,如果三个月作出了可以正式上线的代码,那这不就应该是合格员工么?

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够删光公司系统代码,要知道版本管理系统本身是一个增量数据提交的方式,也就是说正常的版本管理操作删除只是记录了删除的请求,数据实际上还在历史记录内,如果不是直接黑掉服务器,删除代码是不可能的,就算真黑了服务器,其它同事那里还有代码。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要么这个新闻可能不实,要么这个公司的架构特别奇特。


user avatar   damon-dance-for-m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删代码要删干净无法恢复不是那么容易的,其实稍微正规一点的公司压根就不可能。

GitHub/Gitlab之类要删代码库必须有代码库管理员权限。一般员工没必要有管理员权限,试用期员工就更不用说了。

就算GitHub/Gitlab上删了,或者根本没用这些,以Git的性质每个码农在本机都会有一个拷贝,最多稍微过期。

能导致删代码全公司都没有备份还要找专门的数据公司恢复,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代码只有服务器上一份,可能是局域网网盘,压根没有代码版本系统,开发就是直接改网盘上的内容。

考虑到国内公司垃圾没有底线,还真可能是这样。


user avatar   qinlili233 网友的相关建议: 
      

首先,这个公司各位千万不要去,没有版本管理的公司前景九成是得寄的



其次,干嘛非要删嘛,这事做的太绝了

为什么不考虑把回收内存的代码给注释掉呢

把那些非关键的回收内存的代码注释掉,一时半会不会出问题,甚至测试环境跑个几小时都未必能出问题

生产环境跑了几天,好,内存满了,多精彩

而且删除明显主观意图太明显了,我注释掉一行代码我不小心注释了怎么了难道员工不小心写bug也得赔钱

实在不知道哪里制造内存泄漏,就考虑用Object.defineProperty把set弄成在array最后插入,get弄成取array最后一项,这样项目跑起来不会崩,但是时间久了内存越占越大释放不掉



我搓了一个js,引用这个js自动给你的项目增加内存泄漏特性

qinlili.bid/jslib/leake

以及对应的aaen混淆版本

qinlili.bid/jslib/leake

推荐在项目内使用aaen版本增加分析难度

原理很简单,我把常见高频触发的事件比如mousemove等都保存到一个固定的Array变量(window.leaker)里面去了,随着用户使用这个Array会迅速膨胀,内存消耗缓慢上升,实测在页面上持续移动鼠标或持续滚动每秒可增加约2m内存消耗


user avatar   s.invalid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典型的不理智行为。


怎么说呢,无论我们是出去打工、还是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想要创业、想要带人一起玩,遇上各种各样的奇葩都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你可以不屑于和这种奇葩人共事、可以不忠于奇葩的公司;但有一点,你起码要忠诚于你自己。


什么叫“忠诚于你自己”?

有一句话说的好:你永远不要试图战胜一个纯傻逼, 因为他会把你的智商拖到和他一个水平, 然后再用他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这位男子,就是典型的“和傻逼论短长,结果被干净利落的被打败了”。

得不偿失,不是吗?


忠于你自己,忠于你的职业道德,不要让你的职业生涯染上污点——此所谓“以直报怨”。


其实,我自己遇上的奇葩就不是一个两个。但那又怎么样?

你是有价值的,而他是无价值的。你会继续往上走,而他,走投无路。

赠其所欲,增其所需,做到仁至义尽;然后走人,等他跌落。何苦要搭上自己呢。


比如,当年我曾在一家公司为某路局开发软件。

这个软件很多需求都没说清,一期做出来后,局方说不行,根本不能用。然后公司人人推诿,都不敢揽责。

因为这个软件是我和另一个同事做的,我做的一半0bug,另一半每天崩溃,好不容易才调好。所以就安排我去了。到了局里,和各段来的工程师谈了若干天,总结出40多条整改需求——然后,我说过的,他们压根没文档概念,我自己写文档、整理需求、写总体设计模块设计,然后独自把任务搞定。


之后嘛,我反复提及过,十几个段,他们用着用着,就会突然提一个新需求;然后客户部上午把需求给我,我下午就能做好补丁;测试部本来还要测一测,没问题了才发布;结果连续大半年一个bug找不到,人家就不测了,直接拿过去给客户安装。客户自然赞不绝口。


后来老板到XX部做报告,号称填补国内空白,很是风光了一番;然后跑某211雇来个教授,带个研究生,据说能力极强。

教授就给他吹什么“一流公司做标准”,把老板绕晕了。

然后整个公司的老人一个个就都消失了。


教授的本事就是每天拉人开会,吹嘘很多,就是没提过“要解决什么问题”。

后来吹了几个月吧,终于谈到正题了。

谈什么呢?

谈怎么制定网络协议,打通基层数据到XX部的网络传输途径。

这一谈,暴露了。他大概以为制定协议就是课本一样,罗列一个个字段,再起个不明觉厉的名字。所以就照这个猜想,啊,我们要传什么,所以得有个什么字段,对吧?这个得叫什么呢?起个牛逼点的英文名……基本上就是几天加一个字段的节奏,一边扯淡一边吹牛,捎带着做点正事。


列着列着,坏事了。该部有自己的内部网络,但基层网络只能通路局,和部级网络不通;但部里想要基层数据,怎么办呢?

到具体技术层面,抓瞎了。怎么都过不去。耗了好些天,总是解决不了。

我看不下去了,提了句:“其实可以解决的。报文头部不是带有目的字段吗?允许多重包头,把内层报文加上包头当成数据就行了。这样外层包头指向路局,数据就先到路局了;然后在路局服务器识别载荷类型,做一个转发就行了。”

“还是不行。路局也需要这个数据,它该如何找到数据呢?”

“简单,加一个指针,指向纯数据。”

“你别和我说指针,我听到指针害怕……”

“不叫指针也行,就叫偏移吧。比如外层包头加上内层包头大小,以这个值为数组下标,过去访问就是数据。”

“嗯……我想想……”,教授想了许久,“好像可以哦……”


其实他的做法从一开始就是错的。这个补丁能解决问题,但以后问题会越来越多。

方案是必须对着完整需求通盘考虑、然后一揽子解决掉的。没有这种一开始就搞基础协议的,太外行了。

打个比方的话,你看教科书,汽车发动机上面,每个螺丝都能给你讲个一二三出来;但你对着每个螺丝列一二三,那是没法发明发动机的

想发明发动机,你必须抛弃那些细节,先把机制理顺。然后就着核心机制慢慢添加功能、再经过反复的实验、验证,甚至拿客户的血来验证,这才能慢慢总结出每颗螺丝的一二三来。


这并不是一般人想象的、学院派和工程派的区别;这是滥竽充数的混子和真材实料的区别。

但这话题太大了。人家一开始就走错了路,没人能纠正他。


而且,哪怕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发言,教授已经慌了。

然后,我就被赶走了。大冬天的,被发配过去,和公司之前消失的老人们一起挨冻,10根脚趾肿了五根,最严重的都成了黑紫色。之后到深圳暖了好几年,颜色才慢慢变过来。


所以我决定辞职。


这个公司同样管理稀烂。

比如,它的vss服务器甚至装了个mssql,为了方便我们开发测试,它的admin用户随便我们用。

我完全可以admin身份登陆上去,然后在sql中导入某个dll,得到管理员级的command界面,用随机数把数据盘覆写7~10遍——不光彻底删除一切,还消除一切痕迹、且绝无恢复可能。

这事玩过mssql的都知道。

那时甚至还没有数据安全法。抓到了,他们都拿我没辙。


但是,这个公司,它的老板离不了它:离了公司,他就是穷光蛋。

那些滥竽充数的家伙舍不得离开它。离开了,他们没处领工资。

那个不学无术的教授也放不下它。放下了,就少了很多经费很多外快……


但我离得开它。它并不是我的终点。

它是我的起点。


为了我自己,我当然要把这个起点维护好,要让我的起点完美无瑕。

所以,我把所有的文档提交到vss,认真的和接手同事完成了交接;代码里,所有难懂易错之处,我都加了注释。把公司找人替代我的成本降到最低。


然后,我的下一站,工资翻了一番;下下一站,在这个基础上又翻了一番;下下下一站,继续翻番。


而那家公司,已经成了诸多不起眼的小公司之一了。


大约在我工资第二次翻番时,一位同事突然联系我。他升任经理了。

一番寒暄后:“你那个程序,小穆接不下啊……”

我给他开玩笑:“哦?我的代码有那么难懂吗?”

“啊……是挺难的。公司之后又招了XX,XX干了几个月,什么都没弄出来,走了;然后又招了XX……最后是小穆接手。现在一加功能就一堆bug,局里段里意见都很大,都说比你差太远了。搞的小穆压力太大了……”

“我不是留下文档了吗?功能边界我都整理的很清楚了,不应该呀……”

沉默。沉默许久,又支支吾吾了些什么,我没听明白。猜测可能是压根没把我留下的文档当回事,给弄丢了。毕竟程序能卖钱文档算个屁。

支吾半天,弱弱的问:“你现在工资……方便透露下吗?”

我回答了。更久的沉默:“好吧。我和老板说一下看。”


不再有下文。

两年后,我的工资又翻番了。


另一家公司更为奇葩。

最奇葩的,是其中一个经理。


当时我和另外两位同是HW出来的同事关系很好,我们三个的技术在这家公司是最强的。

其中一位比较喜欢巴结领导。我们每天结伴吃饭,AA制,路上遇到,他就把这位招惹过来了。


这位领导跟着我们AA制吃饭不掏钱,还在席面上教训我们:“你们程序员都是蓝领,蓝领。啊。你们很快就会被淘汰的。现在UML已经能自动生成代码了……”


过后,他大概觉得我们几个软弱可欺——这家伙后台似乎挺硬的——就申请空降到我们这个组,把我们原来的经理赶走了。


过来后,那叫一个作威作福。把一位能力很不错的新同事逼的趴桌子上大哭,逼的另一位同事跳着脚和他对骂……


后来,他欺负另一位HW的同事。那位把他臭骂一通,蔫蔫的离开了。

然后,他就找上了我。我抓住他的问题,把他斥责一番,不来找事了。

最后,他盯上了那个喊他吃饭、把他招惹过来的同事。


那同事是个笑面虎。当面说的特好听:“哎呀,领导英明!你说的太对了。不过,这个太难了,我怕记不住,您能不能给我写个邮件,免得我做岔了?”

后来我们一听他大喊“领导英明”就偷笑,就知道这货又挖坑了。


果然,下一次联调,整个项目崩了。高层震怒,查!

一查,查到那位同事。就他的代码崩的花样百出。于是十几个领导就干过去了。

这位一脸委屈:“我没办法啊。他是领导,他让我这么搞的。你看,这是邮件。这个,这个……都是他让我干的。”


我们三个,公司查提交记录,基本都是一年半载不出几个bug的。我是0,另外两个都不超过10。再加上邮件……


于是这货就被撸了。

后来我们继续结伴出去吃饭,他远远看到我们仨,就转过身,脸对着墙壁站好,不看我们。脸黑的锅底似的。

但人家仍然是经理。


之后我就辞职了。

很简单,一个巴掌拍不响。容纳奇葩的公司,必然有奇葩原因。

根本原因不解决,试图把这种公司带上正规,那注定是无用功。


连揭露那个低级的奇葩经理都得费这么大劲儿,哪有能力替公司解决根本性的奇葩问题。


事实上,这种根本性的奇葩问题,它会自然的被市场解决。


比如,上面那家奇葩公司,他们投资上亿、带着200多人做了两年多搞不定(还把盘点复杂度弄成了O(N^3))的那个项目,后来在另一家民营公司,我和另外两位同事花了一个月就把核心功能做出来了、还支持水平扩展的。然后前端再配个界面,至多半年,一共也就一两百万,就上线了。


你可以想象,市场的大棒如果能够起作用,前一家公司会死的多惨。

很遗憾,前一家公司真正的硬实力,就在于它有能力逃脱市场的大棒。那位奇葩经理多次在我们面前放过话:“我们烂?我们再差,这单只有我们能接。华为牛?再牛,我们不给,他们就别想插手。”


所以,明白为什么现在很多企业的竞业条款那么变态了吗?

很简单,你的用脚投票本身,就足以决定它的生死。


所以,它们才想尽办法,想要逃脱市场的制裁——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想要复活计划经济。


忠于你自己,恪守职业道德,这就是最佳的回敬。

剩下的,交给市场就行了。不要做出不理智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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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跟大家说,遭遇不公平的事件首先要保持冷静、理智,一定要通过正当的途径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如果你忍不住成为先犯错的那个人,那不仅得不到本应属于你的尊严,而且还要付出代价。

我年前就遭遇了公司的恶意劝退。

我是个女生。

那段时间确实挺晦气的,但是看完我的操作你们就会觉得很解气。

我公司在去年10月份的时候,就因为国内政策的原因转向了海外市场。

公司有这样的调整是很正常,可以理解,但是当时我也预感到我这个岗位公司肯定是不需要的了。

我做国内媒体的嘛,国外环境、国外媒体我都不熟,而且英语、俄语也不是我的工作语言,就是说,因为岗位性质的改变,我很可能无法胜任。

恶意辞退是我们公司的传统,我听很多前同事都说过,所以当时就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可能会遭遇恶意辞退。

11月中旬,所有关于公司转向海外市场的公告在国内媒体发完以后,我当时的直属领导,第一次找到了我,说我最近迟到较多,是怎么回事。

我说:因为冬天起不来加上个人的懒惰。

他说:没有别的原因吗?

我说:没有。

他说:那好吧。

那个月确实迟到较多,每次迟到一两分钟,刚好赶不上那种。

第一次谈话结束。

12月,我又迟到了,我的领导又找我谈话,说我最近怎么老迟到。

我说:公司有3次迟到免责啊,我这个月才迟到一次。

他说:那好吧。

这两次我称之为试探和铺垫。

但是很显然,他这个铺垫是不成功的,反而打草惊蛇,我已经开始警惕了。

同事也提醒我,公司很可能要开始处理我了。


到1月份的一个周五,他又很正式地找我谈,我感觉他是鼓足了勇气。

在那次谈话中他开始PUA我,说我工作态度有问题,说我工作能力不行,说我像刚毕业的一样巴拉巴拉……

他说这些的时候我还试图辩解,搬出过往业绩试图去证明自己做了很多事,证明自己有能力,因为我虽然猜到,但是还不知道他准备怎么说。

后来复盘的时候我觉得我错了,这种时候,一定不要去自证!

在谈话中也很明显,我说到我的成绩的时候,他是这么说的:我们不谈以前,就说说你这两个月的迟到……

你就算曾经拯救了公司,这时候说又有啥意义呢?

不要自证,自证你就输了。

所以最后我问了一句:那么公司准备怎么办呢?你们有什么决定呢?

他说:这边建议你还是看看别的工作机会吧!

我说:什么?

他又说了一遍。

因为他第一次说得很轻,我怕录音录不进去。

说到这里,我就完全不困了朋友们!!!

我后来自己听那次谈话的录音,就发现我们谈话的转折点就在这里。

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前,我一直处于下风,在自证。

当他说了这句话以后,我的气势就开始占上风了。

此前我一直不知道他们的底牌是什么,我不知道他们会以什么样的理由找我的茬。

我自认为在工作中是不可能有很大错误的,就连冤枉我收受咖啡贿赂(以前有一个新闻里边,有一个公司为了辞退员工冤枉他收受贿赂)都是不可能的!

迟到确实没错,但是首先,我的迟到并没有很过分,虽然他说得很夸张,“从8月份以来每个月都有迟到”,但是公司有规定,每月迟到前3次免责。

所以他的底牌是迟到,那我就放心了。

于是我说:看不看别的工作机会是我自己的事情,公司如果要跟我解除合同,赔偿给我,我立马走人。

我也建议公司招个懂海外媒体的人,我确实不懂这块。

他说:我考虑一下,今天就谈到这里吧。

这个时候我看到他的脸已经被气到有点抽抽了哈哈哈哈哈哈。

出来后我就给他发微信,为什么要发微信呢?当然是为了留证据!

谈话那天是星期五。

周末两天,我都在思考对策。

1、自己上网查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2、咨询了我的人事朋友,她给我解释了劳动法中的公司可以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我不属于任何一种。

3、咨询了我的律师亲戚,他给我建议就是在公司给我任何通知之前都要照常上班。

4、周一咨询了劳动局。

5、在钉钉找到公司规章制度截图留证,每天上班不仅打卡,还拍视频,打卡记录截图留证。

我在这家公司干了1年零5个月,按照法定给我赔偿的话就是薪资的两倍,这个赔偿也是好几万,公司肯定希望省啊。

公司要杀人诛心,要0成本辞退你,还要精神打压你,可以说是非常恶心了!

我在周末的时候虽然感觉自己被恶心到了,但主要的心思还是斗志满满,积极想对策。

我当时最怕的是什么呢?

是怕他们拖着我,这样我会被恶心很久。

所以我想对策的时候就思考过:我最好是把事情闹大,逼他们快点辞退我。

所以我周一开完会以后就问我领导考虑得怎么样。

果不其然,他说让我先跟着新来的翻译做海外媒体,相当于调岗、降职,你们明白吧?

于是我们先是进行了如下对话:

这段对话的目的是,确认是由于公司的调整引起我岗位性质的改变,这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且是由于公司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我个人的原因。

接着,我发出了如下的声明:

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明智,也不知道这个策略会使事情向哪个方向发展,大家可以见仁见智,酌情使用。

我只能说,中层领导确实挺难的,他对我的试探和迫害当然是公司和老板的意思,我虽然很不开心,但是基本上不怪他,我特别能换位思考。

而且这位领导也不算太傻,没有继续托着我这块烫手的山芋,他接着就把这个烂摊子交给人事了。


接下来就到人事的表演时间。

在那之前,我手上的工作已经被陆续安排给别人,我手上的工作设备也陆续在行政的要求下被收回。

我当时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所以所有的事情都开始做记录:

我都是心平气和地按照公司的要求走流程,归还。

做人呐,遇到事情最重要的就是心平气和。

所以那周的周一周二,我这边已经没有任何工作了。

到周二下午下班的时候,人事给我发来了消息。

她是等着6点钟下班时间准时要跟我谈啊朋友们,于是我就说我要回家接孩子了。

这个时间对我非常不利,第一是我没准备,第二是下班是最疲倦最容易情绪失控的时候,所以我肯定不会去做重要的谈判。

我不好揣测说人事是有意这样安排的,谁知道呢,但我们看到对自己不利,就一定要拒绝。

要我把工作内容发给她,没必要跟她讨论,又为什么要发给她呢?

她有两个目的,第一,以你这两天没有工作为由来打压你;第二,否认前面我定的调岗的性质,替我领导犯的错误找补一点回来。

但是我这都有聊天记录,所以这个找补,实际上也就是给我送证据。

到这种时候我已经不怕他们的为难了。

我的应对也就一点:我是在服从公司安排。


到了周三的上午,我们进行了最后的battle。

人事非常辛苦,找出了我工作中所有纰漏,摆出了三样证据:1、迟到记录;2、我在工作群里说过一句国粹的聊天记录,跟领导讨论工作没礼貌;3、我每周的周报。一一打印下来,为了证明,我工作态度不行,工作能力不行。

朋友们,看到这里你们是不是想说:“你看你看你自己也有问题!你就是能力不行!还态度不行!”

你们会这么想我,那么当你们自己遭遇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也一定会这么认为自己,那么你们很容易就会被无良打压。

但是我想告诉大家,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被这么毫无尊严地对待,被无限放大瑕疵。

哪怕你是真的犯了很大的错误,那这个错误也只能在客观描述的基础上被谈及,而不是被无限放大!

我们只是打工人,不是签了卖身契;我们是社会底层,但不是毫无尊严的猪狗。

我能力一定不是好到无可挑剔,但我也只是拿着我这个段位应有的薪资,并没有超出市场价,明白吗?

其次,你在工作中,你在跟领导关系不那么僵的时候,说话随意,是万万不会想到他们会在你说过的话当中找到一句脏话来证明你态度不行的。

一个人要找你的纰漏,要放大你的瑕疵,那你就是孔圣人再世,也是不可避免的。


但在这场Battle中,我又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就是试图证明自己。

而且人事也算精明,这时候我们都开了录音,我试图引导她说的话都被她巧妙回避了。

比如说,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也就是公司还用得到我,还没转向海外的时候,人事找我谈话,说我工作成果不错,要给我升职加薪。

但这时她不承认我们有过这次对话(以后每次跟人事谈话都要录音)。

但我此前也想好了对策,就是不论他说什么,我只需要说:我听从公司安排,我无权参与公司人事方面的决策。

潜台词就是:我没有离职的意思,如果你觉得我有问题,可以开除我。开除我,就要给赔偿。

大家一定要知道劳动法的两个关键点:1、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主动离职的区别;2、谁主张谁举证。

他的那堆所谓的证据,也就是在这家公司,在这栋写字楼的这个房间里可以对我进行打压,可以言之凿凿,放在法庭上就是一堆废纸。

既不能证明我的态度问题,也无法证明我的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

虽然公司要恶心你,那就跟吃屎一样难受。但如果你主动离职,就是间接承认自己有问题。

只有按照法律履行,才能证明自己的无罪。

这时人事开始跟我谈赔偿,我说:按法定啊!

她说:要是法定我还跟你说这么多干嘛?

你看,她说这么多做这么多,就是想减少赔偿。

我们经过了一些些争论,因为当时有录音我怕自己说错什么,于是就最后说了一句:我等公司通知。就离开了。

人事在我后面说:好的我们会走辞退流程的。

如果真的走辞退流程,我可以拿到的赔偿金额是2n+1,甚至因为我之前记录的公司恶意辞退行为明显,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所以,除非傻到家了,不然没有人会给你开辞退通知的。

到了中午,我就开始问人事什么时候出通知,给我一点时间交接:

于是我们又面谈了一次。这里我又犯了一个谈判上的错误,就是自己计算了赔偿金额报给她,这里划重点,最好不要先报价。

然后她开始砍价,说只能给我1.5倍。

我表示不接受,并起身要走了。

这时候人事拉住了我,说了三点:

1、她说:希望我们好聚好散。

我说,现在说好聚好散已经晚了。

没学过变脸,还真的是不好当人事。

2、她说:你要去仲裁我们有律师团队的。

我觉得她作为人事一定是没认真了解过我的履历,我自己最初是在法院工作,接触过的律师没一百也有八十。

但是我没有去透露这个履历,显得好像我在吓唬她,挺下作的。

我只是说:律师可能比我懂法律,但不是有特权。

我尊重专业,我和专业人士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信息差,但只要你自己一样专业,就没什么好害怕的了。

记住,律师只是懂法,不是在法律面前有特权!

3、她说:你这个去仲裁也不一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的。

我说:仲裁最后的结果即使判我一分赔偿也拿不到,我也认。

我要求的是法律上的公平正义。


最后我们谈判的结果就是在2倍的基础上抹了零头。主要我也有求于公司,我希望多交一个月社保,不然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地方交。

结果非常圆满,老板通过花钱及时止损,人事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公司省了一点钱,我通过自己跟公司的斗智斗勇拿到了不错的赔偿金额。

win! win !win !三赢!

比较亏的是我的领导,如果说他得到了什么,那就是永远不用看到我了,毕竟我也很难搞,碍眼哈哈哈哈。

不过其实我现在很后悔,我不应该让步的。因为最后签离职材料的时候,在离职原因那一栏,人事言之凿凿:“昂~我们这边还是认为你有问题的”。

她要我签因为我自己的原因被公司辞退。

我说:如果是我的原因,公司为什么要给我赔偿呢?

她沉默不语。

这就是我们最后的对话。

人事的逻辑思维可以说是非常差劲了。

你看,拿到了赔偿后,“你有问题”这一点就会不攻自破!


好了,以上就是我被恶意辞退的全过程,我刚好今天也拿到全部赔偿了。

希望我的经验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遇到此类事件不要冲动,一定要冷静处理。

之前也看到过新闻,人事恶意辞退,还把人抬出去的,遇到这种事情就要报警。

你的尊严是国家和法律赋予你的,不能被轻易践踏,自己也不能轻易放弃!


user avatar   dance-to-forget 网友的相关建议: 
      

审判结果先慢点看,“知名互联网公司”居然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开发人员删掉全部代码,还需要数据公司恢复、员工重新编码,意思是一点代码都没留下?

这个“知名互联网公司”没有测试环境、开发环境?其他开发人员都是云开发?没有SVN没有github?一个没过试用期的开发人员居然拥有删掉全部代码的权限?

就离大谱。反正我呆过的公司每个接口的权限都要单独申请,开发环境、测试环境、生产环境相独立,需求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相独立、运维人员。想要凭一个人删库跑路,还真不现实。


破案了,删除的是自己写的代码,而不是全部代码,媒体报道严重失实。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裁判文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裁判文书


向其他行业的朋友科普一下:本例中“删库跑路”的说法绝对是夸大其词。软件企业中多人合作的项目是必须使用到版本控制工具的(没错,100%,不然这活没法干),这就意味着项目代码在不同电脑中存在着许多备份,个人只能删掉自己电脑上的代码,最多影响一个迭代周期而已。

如果公司采用时下流行的敏捷开发模式,一个迭代周期可能就是一天。 也就是说,员工“王某”所谓的“删库跑路”说白了很可能就只是删除了自己一天的工作量而已。再结合赔偿金额来看,这场起诉更像是项目经理或公司对员工“王某”的惩罚,而不是追偿。如果是特别重要的项目,比如双十二的优惠规则之类的,那删库造成延迟几小时上线造成的损失,至少以亿计算。


无良媒体比如你报,就喜欢做失实报道耸人听闻,再利用一些大众听不懂的专业术语,把稀松平常的事情说得很严重。

比如媒体报道张三和李四起了口角,李四把张三打伤,张三被迫做了肢端结缔组织部分切除。恶劣吧?可怕吧?其实张三和李四就是两个幼儿园小孩,打斗过程中张三指甲断了,于是剪了指甲。


user avatar   limingyang666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典型的套路,大概率是家2C的公司,不怕把事儿闹大,甚至是故意闹大。

在云计算这个大环境下,把东西删干净,是最难的事儿。

你以为你拿到的是root权限,其实你是泡在营养液里的大脑,都是虚拟机,虚拟磁盘,外面还有hypervisor呢。

你以为你删除了,其实人家会给你定期打快照,一行命令就给你恢复回来。

就算你没买快照,云平台也会备份,不然万一机器坏了,数据丢了,云平台要赔钱的。

同时,云平台也有一些有利于数据恢复的设计,比如尽可能延迟物理磁盘的数据覆盖。

这样,当你出现误删数据的时候,云平台可以装作很费劲儿,很高深的样子,收一大笔恢复费用,并且让你以后乖乖买快照功能。

只要这个数据丢失不是云平台的失误造成的,仅凭一个虚拟机的root用户,几乎不可能造成什么“重大后果”。


但是,你千万别把公司想象成一个人,公司是由一群人在运行的,同事之间的利益,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可能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

如果出现员工删数据的情况,也许最简单的方法是联系公司运维,问问有没有快照,没有的话赶紧联系云平台,看看能不能恢复。

事实上,我之前的工作中,就不止一次遇到有人误删数据,最严重的一次,找到云平台的人,因为我们是大客户,非但不收费,还主动在线支持,帮我们找回了数据,也正是这样,我才知道具体流程。


但是,如果你和公司的关系很僵,事儿就不好办了。

假设我是你的同事,你和公司关系不好走了,删了数据。

假设我有能力恢复,我也不会这么做,做数据恢复的都知道,有把事情弄得更糟的可能,你尝试过了,万一以后真的恢复不出来了,有可能被怀疑是你操作不当造成彻底丢失。

于是我就先观望下,不能让人知道我有这个能力,就说恢复不出来。

下一步,既然技术人员说不能恢复了,那么就只能找专业的人,可能是云平台,也可能是数据恢复公司,这可不是几个对口人私下谈谈,而是公司间的合作,必然价格不菲。

本来也没多难,互相客套下,简单装一装,数据就回来了。

数据恢复公司报价,此次我们出动了10个人,总计两天时间,一算账,几万十几万都是洒洒水。

公司也不差这点儿钱,钱一付,发票一开,齐活儿了。

这就是后来定损失的依据之一,你觉得一家专业数据恢复公司的报价,法院认可不?

你觉得你的同事会作证说这个恢复很简单,我就是怕担责任才不干的,还是冷着脸说这个极难恢复,后果极其严重?

审判人员是不懂技术的,一切都要听证人证言和警方的侦查结果。

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判刑,而且公司的损失你还要赔偿。


为什么这么绝?杀鸡儆猴啊,看谁还敢。




有朋友问了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不删除代码,删除注释,会怎么算。


删除注释,不影响代码运行,自然也不会对业务产生影响,不会造成计算机运行异常,所以不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但是,删除注释会造成代码质量下降,可维护性不佳,损害了代码的价值。


因此,如果可以评估的话,贬值部分可以算作损毁财物,金额足够大的话,故意毁坏财物罪。


user avatar   happy-szzs 网友的相关建议: 
      

知名互联网公司,这下真的驰名了,让人啼笑皆非,就是不知道具体哪家公司。

前排回答说的都没毛病,公司权限管理肯定脏乱差,代码版本管理更加一比吊糟。

不过管理做的再好,也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人的地方就有漏洞,账号借用、你帮我看下或者代码埋雷等,都可能导致问题出现。

关于账号这个问题,很多员工应该都经历过个人办公电脑要求几个月必须更换密码的。

确实有公司会辞退试用期员工,之前我在网易时,同组的一个试用期员工就转正失败,因为试用期间,他搞出了个锅,后来他去拼多多了。

有的公司确实会恶心员工,以低成本来换取劳动力,但这样做对公司人才储备还有业务发展其实也是不利的,代码可能非常差或者没有特别熟悉业务的技术人员。

但有的员工确实非常擅长面试,实际工作能力不行。或者使用期间搞了个大锅,在试用期搞出这样的事情,一般直系领导会直接背锅的,这不定时炸弹不及时清除,留在后面爆炸吗?

不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被辞退不至于如此骚操作,公司有管理漏洞,咱不能钻漏洞去违法。这样子有了案底,想上岸是不可能的了,再找工作,也会有很多困难的。

在没有财务自由之前,这样删库跑路,就等于不给自己留后路,给未来挖好了坟墓。

都是成年人了,何必搞得两败俱伤。删库跑路真的不叫勇气,这叫蠢,这叫违法。


user avatar   z-d-h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是哪家lj公司,还知名?简直low穿地心。

原因有二。

其一,该公司流程混乱,技术管理一塌糊涂。

删库成功的我听过,毕竟有的公司不知道冷备热备,但删代码还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我真是第一次见。你们有版本管理工具吗?有配置管理员吗?版本管理工具难道会把服务器权限下放给普通开发人员?一个刚入职3个月的新员工就能把某部分代码删得一干二净,还得请人做数据恢复?一个稍微懂点技术管理的公司都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真是匪夷所思。

其二,该公司白嫖试用期员工,没有下限。

既然这个员工把自己那部分代码删了,还对公司生产环境造成影响了,那就说明这名员工的代码是有用的,他的产出是有价值的,那我就要问这家知名企业了,你们凭啥试用期结束就开掉人家?

希望把这家公司名字曝光,让打工人们躲着点,别掉坑里。


user avatar   gua-niu-gua-niu-deng-deng-wo-2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只有一个疑问:

试用期的员工都能有删光全部代码的权限?

通常情况下,研发公司会更加注重风控,程序员之间相互协调合作,一般也只有自己负责板块的部分权限,项目中的部分代码,并不是一个人负责所有代码,也不可能写完所有的代码。

如果真的有误删代码的员工,一般也会有备份,再或者恢复一下删除的部分代码,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影响线上的服务。

如果公司真的是试用期的员工,都有删光所有代码的权限,只能说公司活该了,不在意自己公司的风险控制。

在或者公司不会只招试用期的员工吧?(这公司要谨慎了

在说到这个王某,成年人还是要理智。“删库跑路”是业界调侃的一句笑话,大家约定俗成的还是会遵守行业规则,国家也有明确规定该行为会被判刑。

2020年2月,微盟系统就出现过程序员删库跑路的情况,微盟上市一天之内蒸发超10亿元,数百万用户受到影响,最后这位程序员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2020年4月,山西某科技工程师因公司未向其兑现开发奖励,恶意更改替换程序代码,最后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2018年6月,韩某在位于北京市某地链家公司,利用职务之便,删除财务数据及相关应用程序,导致无法进行财务月结,最后被判有期徒刑7年。


2018年,杭州科技公司的技术总监邱某因不满企业裁员,远程登录服务器删除了数据库上的一些关键索引和部分表格,造成该企业直接经济损失225万元,后邱某被判赔偿公司8万元,判刑2年6个月,缓刑三年。


2017年,北京一软件工程师徐某离职后因公司未能如期结清工资,将网站源代码全部删除。他的行为直接导致公司经济损失26.5万元,后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时冲动的行为,只会被质疑个人素质低下,也只会对公司造成短暂的影响,但是却断送自己的职业前程。

模仿还需谨慎,如果公司存在故意辞退的现象,建议走相关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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