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合不合法还要看仲裁结果。就算是合法,这个世界上「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可多了。
我觉得中国是时候搞一下薪酬透明这件事了,就算做不到透明也至少应该禁止保密。现在就差没有发生什么重大事件,所以没能成为人大议题。
参考一下:加州法律规定,面试者在过了初轮面试后,如果问到他面试的职位和级别的薪酬范围,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不能禁止员工讨论薪酬,不能因为员工讨论薪酬而采取任何报复性行为。科罗拉多州法律规定,企业在公布招聘信息时,必须把职位和级别对应的薪酬范围公开。
有很多答案,明明答主是韭菜,还要作为精神资本家解释为什么需要薪酬保密,这值得吗?没错,薪酬保密是可以帮助资本家更好地割韭菜,「存在即合理」,肯定可以解释它的合理性。但合理就真的有必要存在吗?这显然是法律可以禁止的。
这个事情本身就有一些非常蹊跷的点,列出来大家讨论一下。
1、该小伙子因为工资单被偷看而遭到开除,盒马鲜生称,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手册等里有明确规定可是问有没有证据证明小伙是故意泄露的,工作人员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对于小郑的工资信息是否是故意泄露,该工作人员未详细说明。
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故意,有人看到就要被开除,那如果想要开除谁,安排一个人故意偷窥的话,是不是就能以此为理由开除员工,并且躲避应给的补偿?
2、该小伙得知自己被公司开除的时候,并未提出异议,还在相关的解约协议上签了字。
而过了一段时间后,有突然提出仲裁,为何当时没有提出疑问,顺势选择仲裁。
已经在相关协议签了字,这样形势对小伙不利啊,自己把自己弄的很被动。
3、工资的相关信息,薪资属于个人隐私,被人故意偷窥到,不开除头看者,却开除了被偷窥的人,是不是早就有想开除这名员工的意思,这一切不过就是个借口,顺水推舟罢了。
4、有个别媒体该事件描述的更为详细,其中有个细节,就是该小伙马上要试用期转正了,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如此诡异的事,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啊。
引用九派新闻旗下山东大小事儿:
小郑是广东人,毕业后来鲁工作。2021年11月,他应聘到济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盒马鲜生济南印象城店负责水产海鲜部门的面销、收银等相关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即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
想到自己马上就可以转正,小郑干得更加卖力。2月10日,是小郑发工资的日子。这一天,他收到了公司发的电子工资单。新黄河记者发现,小郑的工资单中各项应发、应扣都比较清晰,还有加班费等具体项的记录。
5、根据如下视频,可以看出,那名偷看工资的同事,并不是只看到了他一个人的工资条,知道了大部分员工的工资水平,为何只开除了他一个人,其他被偷看的没事?只是因为他是马上要转正的试用期员工?
企业最怕的就是员工之间信息透明化,如果透明就没秘密了,后果是:
说好听点,企业的管理难度上升;
说的不好听,企业就没法画大饼、忽悠不了员工了。
所以大部分公司都是密薪制,不能讨论薪水,
尤其互联网企业更是如此,
比如现在应届生薪水越来越高,头部大厂招程序员,白菜价都快三四十万了,倒挂很严重,
新人的收入比工作一两年的老人还高,
要是允许员工公开薪水,老员工就会心里不平衡,进而影响工作,甚至影响团队氛围,
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考量,也会保密薪水。这还能引发另外一个经典问题,
“为何公司宁愿花高价招新人,也不愿意给老员工加薪?”。当然这是后话,这里不提。
总之对员工来说,肯定是信息透明对自己更好,谁都不想两眼一抹黑的干苦力。
所以员工最理性的决策,就是:
私底下悄悄的、和能信任的同事互相沟通信息。
这就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博弈,企业为了限制这类行为,可能还会钓鱼执法、甚至鼓励员工之间互相揭发。
这就是制衡与反制衡。
都是套路,
打工嘛,平时一股脑的干工作的同时,还是多留几个心眼比较好。
莫须有。
这种“新零售”体力活的工资,能是啥机密。。。某些app上还有一堆地方都能查到。
无非是惹了什么人,人家找个理由罢了。
对于年轻人来说,去什么民企公司上班有个很重要的判断,就是ta是不是在上升期。
盒马生鲜从16年,阿里很张扬起步新零售,到现在,就没赚过钱,各种亏,各种关店。一个季度亏十几亿。。
这种大集团下面的不死不活业务,高管工作都未必稳定,你刚毕业小朋友,去凑啥热闹。
在经济平台期,去阿里这种大公司,尽量的去盈利部门。。不然就算转正了,也不稳定。
跟你是否努力完全无关,弄不好哪天就一下子裁员一半。
1948年就该远离国民党,理解不。。
以上。
供参考。
这个就是企业所谓的薪酬保密制度了,对于任何一家企业而言,作为管理者他们都是不能容忍员工私底下打听或通过其他方式知晓其他人的工资薪酬的,所以因为偷看或打听导致被辞退的事情很多,当然这个行为不合法但是每个企业都很在意。
针对薪酬保密制度以及因为因为薪酬私下讨论点问题我曾经专门的提过类似的问题,这个也是在现实职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也需要企业和HR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私下讨论薪酬或者偷看他人的薪酬,其根本的原因就是来源于同工同酬和同工不同酬的区别对待。这也最容易产生员工之间的不满和消极怠工的产生。
从法律角度讲,公司以私下讨论薪酬或者偷看他人薪酬违反公司规章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的依据和支撑上缺乏必要的说服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那么私下讨论薪酬或偷看他人薪酬,是否属于严重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制度的根本违反,这个显然达不成,即使公司进行抗辩这个严重的行为,也非常难,首先要如何界定这个概念的表述。因为私底下讨论点行为不会在实际工作中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薪酬保密制度和竞业保密制度,是公司约束员工的两大利器。如果说后者员工可能会造成离职后产生对公司可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性,那么薪酬保密制度完全就是为了打压一部分老实的劳动者。
在以前我曾就职的一家公司,同工不同酬,同职不同酬,新人老人不同酬,非常普遍。甚至在同等职位上苏州的薪资和北京的薪资每月要差几万,这个有的时候真的很伤心。
20年,直播带货大火,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提醒大家直播带货槽点多:
19年中消协没发,但是让各市消协发了,提醒购物时保护隐私:
18年同理,第一条是提醒支付安全:
17年自己出来发了,那年微商很火,所以第一条提醒大家警惕微商讨论:
16年 提醒大家防范商品信息“表里不一”风险:
15年,电商才兴起没多久,跟16年提醒差不多的意思,要求商家保证货品与明示相符
……
更早的不想找了,想看的大家自己去查。
这么一梳理,消协这个提醒,真是反映了一部宏大的中国电商发展史啊,什么火提醒什么。
我感觉,消协的营业频率就比圣诞老人略高一点,平时毫无存在感,消费者维权也做的不突出。
只有一年出来营业2次,刷刷存在感。
在双11这么大的消费节点,不出来说说话,实在是说不过去。
但提醒了这么多年,今年终于被人们看到了。
可敬可贺,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要相信坚持的力量!
今年被看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两年各大媒体的新媒体能力提升了。
懂得提炼其中一句最扎心的话作为新闻,博取眼球和流量。
「双11有可能全年最贵」,一句话能扎穿多少剁手人的心。
但你看看往年,没人报道提炼,你会知道它其实孜孜不倦给你提醒了好多年吗?
雷霆雨露,莫非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