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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被告律师随意联系原告本人是对的吗? 第1页

  

user avatar   wang-wei-lin-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原被告双方本来就是需要充分交流的,法院也鼓励原被告双方庭外和解。如果有些事情可以趁开庭之前说清楚,双方达成妥协,法院也乐见其成。

从你的提问中看不出来你是否已经委托律师。如果你没有委托律师,对方有需要沟通的问题当然是找你本人。如果你委托了律师,对方可以找你的律师沟通问题。你就把律师的联系方式给对方,让对方联系你的律师,然后你确认对方可以联系到你的律师的话,可以选择把对方的电话号码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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