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这期的标题
同样都姓刘,看来后者好像不敢冲呢
本期四个内容,首先是400期特别节目对观众发出的邀请,这里转载一下:
385期节目我提到一件事,就是睡前消息编辑部的能力有限,逐渐跟不上观众对我们节目的期待,随着内容逐渐扩展,错误数量越来越多。所以希望吸取一部分观众的内容创作能力,邀请观众加入我们的顾问委员会,一起创作节目。那一期内容下面有很多观众报道,其中博士和高级工程师就有几十位。
观众的参与热情让我非常感动,但我一直在考虑怎样交流信息,才能高效利用观众的参与热情。后来我意识到,睡前消息不仅需要科研人员技术支持,还需要每个普通观众的生产经验和生活见闻,每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都是中国经济的基础,都是描述当代社会的专家,我决定,要建立一个全面的观众交流体系,而不仅仅是小规模的顾问委员会。至于交流体系怎么建,我还想听听各位的建议。这里我先说说自己的思路。
首先,这个机制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参与深度交流,准备参与内容制作的观众,都应该是成年人。
其次,建立交流机制的基本目标是制作深度内容,所以编辑部同事会主导交流讨论程序。
第三,我欢迎各位观众贡献精彩观点和故事,也一定会给愿意留名的创作者保留署名权,但考虑到编辑部的收支现状,我不能承诺给各位提供经济回报和视频版权。
第四,我也不会对加入交流机制的资格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对于贡献过一部分高质量内容的观众,我们会给予额外的重视,提供更多的发言权,有更大的概率选取内容进入节目。
第六,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我希望加大节目密度,邀请一部分观众来演播室上镜。
最后,我和同事会尽力整理各位观众的深度讨论内容,一部分用于节目制作,剩下的内容整理之后,发给其他参与交流的观众,希望能反过来促进观众的讨论深度。
以上是我对观众交流机制的一些思考,欢迎大家在评论区提出自己的方案,我吸取大家的优秀创意之后,过几期会逐步邀请观众加入讨论机制。
然后是刘学州事件:
从时间线来看,新京报的操作并没有明显错误,报道基本客观,和其他媒体相比,也没有对刘学州产生更多直接的刺激。但是,一部分报道内容被单独转载,乃至二次加工,引来了一批网民攻击,可能是刘学州死亡的重要诱因,这些言论也完全可以因为其他媒体的类似报道而产生。我不认为新京报应该为刘学州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如果我们要禁止新京报的媒体操作,首先缺乏法律规定,其次要禁止的不只是新京报,最后还会阻止媒体对寻亲行为的支持。
然后就是对网络讨论规则的分析:
刘学州制造压力的网络言论又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正常的分析和批判,只是不适合让未成年人自己处理;另一部分言论,对任何人都不合适,而且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主体现于刑法246条的侮辱罪和诽谤罪。
这两个罪名都是自诉罪名,需要刘学州本人起诉才能处理。但刑法补充了一句: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现在刘学州已经去世了,显然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所以检察官不用遗书或者亲属授权,直接就可以开始保护社会主义公民。
所以,直接剪裁媒体报道,进行选择性宣传的人,涉嫌诽谤罪;咒骂刘学州要遇到报应,或者说他没有好下场的人,涉嫌侮辱罪;这样的留言和私信不难查,挨个起诉过去没问题。
以往缺乏对评论和私信起诉的案例,所以才制造了法不责众的效果,故意犯法的人越来越多,提高了执法成本。中国刚刚在各大城市通高铁的时候,无论哪条线路通车,都有大量的车上吸烟导致停车案例。但是当时警方的态度特别明确,拘留罚款公告一气呵成,很快就没人敢再犯了。这种不超出个人能力,不影响生活水平的的言论克制,的确可以通过法律进行有效打击。
至于说那些没引发死亡或者其他恶性结果的违法言论,需要本人起诉才能立案,警方可以和检察院,法院一起搞一个简易程序,降低起诉门槛和结案方式,公布典型判例,让伤害的人可以通过提交标准化的证据,得到数量比较确定的赔款。比如说一条无端骂人200元,一条没有出处的编造事实1000元,留30%给司法方面做处理经费,相信人民和人民政府会以拍违章停车的动力去应对网络暴力。乱说话送钱的人一定会快速减少。
最后是对网络“挂人”行为的评价:
影响网络讨论热情的因素很多,唯独不包括严格规定言论边界。中国目前的问题恰恰是言论边界不明确影响了讨论自由。前几天我发了一条动态,认为引用公开评论是正常的网络讨论方式,被很多人反对。
某些观众反对的理由是,我的观众多,直接引用别人的言论,会导致发言者遭受网络暴力。
这种质疑首先缺乏逻辑性,因为发言者在公开评论区发言,还专门找热度高的大V评论区发言,目的就是让更多人看到自己的内容,应该对发言被引用感到高兴。如果只想传递信息,不希望被人看到,完全可以发私信解决问题。
现在有的评论者一方面认为自己应该有权力在评论区随便说话,另一方面认为其他人如果随便评论自己的内容,就有网络暴力的风险。这概括一下,就是发言的时候认为自己是人民,应该享有人民的权利;被评论的时候又看不起人民,觉得人民随便说话就会攻击,辩证法用得太熟练,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当然网络暴力客观存在,这的确不是发言者的问题,是发出攻击性言论的错误,所以你更应该支持我的建议,建立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建议程序,看到一个去起诉一个,看到一大批攻击言论应该视为遇到发财机会,而不是觉得心理压力大。等到快捷程序制造一批新富阶层之后,很快就能看到高质量的自由讨论。
有人回复,问我转载评论和身份威胁的区别在哪,我认为:
转载评论,针对的是观点,亮出的是ID,别人同意不同意无所谓。
身份威胁,抓的是对方单位,利用的是文化管理的潜规则,针对现实身份搞“找单位”威胁,这是下作兼反动,当走狗而不自知(或以此为荣)
今天是中国海豹日,感谢大家陪我到睡前消息4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