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Robert.J.Hommon在著作《The Ancient Hawaiian State》里列举了古代波利尼西亚各地进入国家化的进程(以夏威夷王国为范本),他认为只有汤加王国和夏威夷一样达到了“state”的标准,除此以外在马克萨斯群岛和社会群岛的波利尼西亚人社会,均属于松散的社群或部族联盟(按照这个标准,以“帕”为单位的新西兰毛利人和拉帕努伊同样达不到国家的阶段)
在这里,国家的标准主要参考组织度、领导人的权力以及权威的来源三个要素。
但即使是与夏威夷同样达到“国家”标准的汤加群岛,二者仍然展现出了不一样的特点。
汤加王国由于自身地域上的狭小,以及与斐济、萨摩亚群岛保持的地理联系,通过“贡物外交”和上层通婚维持贸易,宫廷中也有大量世袭的“外国人”家族作为统治者的顾问,表现出了很明显的“海洋性”另一方面,汤加塔布岛由于拥有大量火山灰土壤而成为优越于其他岛屿的农业核心,促成了集中大量居民和王室建筑的固定王都“穆阿”的诞生
相比之下,夏威夷由于相对辽阔的幅员和地理上的隔绝,在与社会群岛之间的极长距离通航逐渐中断以后,迅速进入发展自己独特特色的国家构建阶段。灌溉农业和雨水耕作系统先后促使了人口增长和政体的进化,也诞生了专业的宗教祭司阶层和遍布整个夏威夷群岛的神庙体系(宗教上相比其他波利尼西亚社会更进一步)
但由于幅员、地形和人口分布原因,夏威夷的国王并不似汤加那样建立了固定的王廷,而是采用“流动宫廷”的模式,不停地根据实际需要在领地范围内实行巡查统治。
所以实际上,南岛民族的地理环境、气候、土地面积和人口等要素,与其发展的进程还是有很大关系的,甚至于共享一个祖先文化的族群,都会因为这些因素的不同,在社会构建和发展上表现出“大分流”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