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说明问题
高育良女儿:出国
李达康女儿:出国
陈岩石女儿:出国
看剧的时候,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欧阳靖剧里身份是京州城市银行总行副行长,对应到现实就是南京银行总行副行长,这个职位年薪低的100万出头,高的2,300万
欧阳靖自己正常的工资就能支持女儿留学
还有,李达康工资应该能有40万,李达康一分不花全给欧阳靖,其实一年40万留学已经够用了
欧阳靖那句“你那点工资够什么”,其实是在埋怨李达康这么多年没照顾家庭,并不是说他们家真到了需要王大陆支持女儿出国留学的程度。而且一个家庭妻子收入是丈夫好几倍的话,吵架说一句丈夫工资低很正常
人家跟李达康老婆孩子如此亲近, 普通人都会觉得人家有省委常委这种硬关系, 企业家不要老想获得特殊待遇,不被一堆人特殊对待就是牛逼人物, 不给你企业故意使绊子就是天大的能力, 真当大路集团没有价值??? 只要是正常经营的企业都有价值,不被一堆人抢夺能保住企业就是牛逼人物,
老子跟省委常委的老婆孩子关系非常好, 老子跟省委常委以前打过班子,为了保住省委常委主动背锅辞职下海, 老子下海经商的本钱有一半是李常委和易县长出的,老子下海经商赚钱后想要把公司股权分给老同事一半, 可他俩都是清官死活拒绝,
这种情况告诉谁都知道啥意思, 这肯定是干股, 但凡脑子正常的普通人也会考虑下这背后有多大势力, 得罪不起就躲着点,
不打懒得,不打拼的,肯定会打不长眼的,
受贿罪,简单来说就是“收钱办事”,两者缺一不可;
十八大之前,确实有不少人“只收钱不办事”或者“只办事不收钱”,最后也都没有按照受贿罪处理。前者尚可以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理,后者确实是法律上的漏洞。十八大后,有加上了一系列补丁,把“只办事不收钱”的漏洞也给堵上了。
现在,只要你和商人,其他部门的同僚有私人交往,至少也得让纪委申斥一顿。哪怕退休以后再收钱,妥妥的受贿罪。(含创办企业,当顾问等隐性手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实是一种有罪推定,不符合现代公诉制度中被告人无须自证清白的原则,除了影响特别恶劣的事件,一般不会单独使用。
电视剧中的虽然收了王大陆的钱,但没给王大陆办过事,所以受贿罪不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会单独使用,所以李达康只要别犯其他罪,是不会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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