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老蔡停在单位楼下的车被脱落的椰子砸了,保险公司说这是椰子树的行为不是人为的不能走保险,气的老蔡跑来我这吐槽。
我说:“单位负责啊,你找总务科嘛,差点忘了你就是总务科的人”
气的老蔡把肇事椰子连水带肉吃了干净干净的。
海南这没有冰溜子,但是有椰子、棕榈树和芒果。动辄七八米的芒果树(老种)、十几米的椰子树、棕榈树定期都会有园林工人清理和采摘,单位的树由物业或单位自己人清理防止砸伤路人,不是大家勤快,而是都有案例的,搞不好会砸出人命的。
这类肇事者非人的意外,单位不能说毫无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应该是当事人自己承担。
希望大家出门在外,少看手机多看路
以上
大概两个月前我思考过这个问题,我觉得这玩意要是掉下来,估计得要人命,不过北方地区建筑应该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之类的吧?没想到今天就看到这个新闻,看来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防护措施,真的会要人命,大家小心谨慎了。
我觉得这个和建筑物设计有关系,相关方面应该承受一定责任。
事发地在长春,去世男子30岁。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老哥自己糊涂了。
在东北的冬天,房屋外壁积雪融化,再在晚上形成倒圆锥式的冰锥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也几乎无法避免的【自然现象】。对于一个在东北生活30年的人来说这应该是常识。
但唯一可以说勉强是意外的,就是现在东北的冬天降雪量和气温也大不如前了。往年的时候冰溜子多在3月份左右的初春大面积形成,然而现在随着城市供暖,降雪量低以及气温等原因,冰溜子的形成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随机性,可能这也是遇难男子大意的原因。
所以从小我们东北人被家人教育的常识有两个。
1、冬天不要走在屋檐下。
2、不要手欠去打掉长大的冰溜子,尤其是住层高较高的冰溜子。
第一点是避免自然现象带来的人身意外,第二点是避免天灾变人祸。
所以回到事件本身,社区应该怎么才算负责呢?
把冰溜子都提前砸了?我说了,这东西的形成随机性很强,且多在深夜。这要怎么处理?
在社区放一个喇叭,一天24小时循环播放一个东北人都知道的自然常识?说真的,除了扰民就是侮辱智商。
天气预告告诉你明天下雨但是没说你明天出门要带伞,结果你被雨淋得了肺炎,难道要电视台报销医药费么?
对意外离世的生命感到惋惜,但奉劝家属好自为之,不要为了事后的利益去侮辱大众的认知和智商。
以上。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