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董志民6.3w粉丝
陕西李奇峰7.8w粉丝(事件爆出来时),封号前10万。
一身正气的知乎网友,有没有勇气承认,这十多万恶人的存在。他们给俩畜生围观、点赞、助威、打赏。其恶劣程度与韩国N号房事件的人群没有任何区别。而这些粉丝,可能就是某个老乡。
从注册到吸粉数万,都是经过几年的积累,而这几年中没有任何一位报警。这是粉丝的恶。只是法不责众,但并不代表这些人就是对的,这些人应当感到羞耻。
而平台在这几年时间内也没有任何审查,任由恶性事件传播,恶行得到打赏而不管理就是在鼓励,这是平台的恶。公民有举报义务,平台当然更有义务。显然平台没有尽到法律义务,应当给予处罚和责令整改。平台应该设计在任何一个由用户上传的视频、文字的显眼的地方,设置一键举报按钮,并设特别通道专人审核,保留证据并即时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讽刺,针对铁笼女事件咱先来看邓伦事件的处理速度。
16:00 曝出邓伦偷逃税并追缴1.06亿
16:45 邓伦道歉
16:58 邓伦dy、工作室微博被封
18:18 邓伦微博被封
19:22 邓伦超话被封禁
历时3个小时22分邓伦账号彻底消失了,为什么会如此迅速,危害了国家的利益,触犯了法律和道德底线。
在看佳县铁笼女事件:
3月1日被走进大众视野,截止今天3.16有任何进展吗?男方还在调查之中,整整15天了,有采取什么措施吗?
微博热搜铺天盖地,铁笼女还没有小花梅流量大,直接毫无热度可言。
难道拐卖者没有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吗?触犯了,但没有危.....的利益,你细品。看到一个知友说的,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而不是保护底层人民的利益的,深以为然。
还有网友问公然讨论这些是政治事件吗?他很担忧。看到很多被删评论的网友,我甚至觉得有些悲凉,影响这么恶劣的事情,如果不加以讨论,怕是将被永远尘封了。
小花梅事件爆出的时候,只有一个明星在转载。作为公众人物你觉得他们只知道恰钱不关注这件事吗?这么惊骇世俗,闻所未闻的事件会都不知道?很多人不敢公开说话,因为当时是特殊时期。
然而当有一天大家都不敢说话了,或者说了也没用的时候,那才是真真的可悲。
光荣家庭是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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