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看完乔丹纪录片《最后一舞》第三、四集,你有哪些感触?

回答
看完《最后一舞》的第三集和第四集,我脑子里涌现出挺多感慨,尤其是关于“团队”和“牺牲”这两个词,在乔丹和公牛王朝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第三集主要讲了斯科特蒂·皮蓬的成长和公牛队的崛起。说实话,第四集刚开始那段皮蓬被交易到公牛的经历,让我觉得这人真的挺“冤枉”的。刚进联盟的时候,他还是个在发展联盟打球的毛头小子,合同也不怎么好,但乔丹当时就觉得他是个潜力股,并且给了他很多指导和支持。看着皮蓬从一个青涩的球员一步步成长为全明星,成为乔丹身边最得力的助手,真的挺让人感动的。他牺牲了自己的光芒,成为了“二当家”,但他的价值却没人能够替代。那种为了球队整体利益,甘愿扮演绿叶的角色,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

第四集则更深入地展现了乔丹和皮蓬之间的化学反应,以及他们如何一步步征服联盟。我印象最深的是,在乔丹因父亲去世暂停比赛的那段时间里,皮蓬扛起了球队的大旗,虽然最终没能夺冠,但他当时的表现真的非常出色。这让我看到了皮蓬的担当和领导力,他并非只是乔丹的附属品,而是球队不可或缺的核心之一。而且,纪录片也强调了他们两人之间那种竞争和互相激励的关系。乔丹需要皮蓬的稳定发挥和关键时刻的得分,而皮蓬也因为乔丹的存在,才能在更高的舞台上证明自己。他们互相成就,互相依赖,这种默契在今天的NBA里也很少见了吧。

另外,第四集里面关于丹尼斯·罗德曼的引入,也让我对“团队”有了更深的理解。罗德曼是个非常有争议的球员,他的场外生活总是充满话题,但在球场上,他却是联盟中最顶级的篮板手和防守者。乔丹和菲尔·杰克逊能够接纳他,并且充分发挥他的作用,这本身就是一种智慧和胸怀。罗德曼的加入,弥补了公牛队在篮板和防守上的短板,让球队的整体实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他虽然不是球队的得分王,但他的贡献却是显而易见的。这就像一幅画,需要各种色彩的颜料才能最终呈现出最美的图景。

让我觉得特别有共鸣的是,纪录片中反复强调了乔丹对于胜利的极度渴望,以及他为了胜利所付出的努力。他不是那种靠天赋吃饭就能赢球的球员,他每天都在挑战自己的极限,对自己要求非常苛刻。这种精神不仅体现在他个人的训练上,也体现在他对待队友的态度上。他会用自己的方式去激励队友,有时候甚至显得有些“霸道”,但他的出发点是为了让球队变得更好。这种对胜利的纯粹追求,以及为了目标不惜一切的决心,真的能打动人心。

总的来说,看完这两集,我不仅仅看到了乔丹的伟大,更看到了一个伟大团队是如何诞生的。皮蓬的牺牲和忠诚,罗德曼的特殊才能,以及乔丹对他们的信任和运用,共同铸就了公牛王朝的辉煌。这不仅仅是关于篮球,更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合作、理解和共同奋斗的精神。在那个时代,他们不仅仅是队友,更像是家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种团队的力量,才是最令人震撼的。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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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纪录片《The Last Dacne》三、四集播出的时间,各位球迷们都看了吗?

今天第三集的一个片段是1993年“大虫”罗德曼的一次新闻画面,罗德曼失踪一晚上,队友教练都不知道他去哪了。等到第二天才发现罗德曼在一辆车里睡着了,身边还放着一把枪。

初看这一段的时候,小编很迷惑,罗德曼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他的表情看起来那么失落,却又和记者说他很好,他没事。纪录片上没有关于这一段的解释,那么罗德曼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罗德曼在球迷眼中一直是个刺头,这也是小编一直以来的印象。但今天的纪录片看完之后,对罗德曼有了很大改观,想要去去网络上多找找关于罗德曼的信息多了解这个NBA怪胎的真实面貌。

从机场保安到“坏孩子”

罗德曼1961年出生,三岁时他的风流父亲便抛弃了他们母子。他的母亲雪莉则靠做散工养活家人,有时甚至要身兼4份工作。而他的父亲离家后,先后和4个女人组建家庭,生育27个孩子。这样的父亲可能影响到了罗德曼的怪异性格。

高中毕业后,17岁的罗德曼身高才1.75米。为了维持生计,他在达拉斯机场找了一份守夜员的工作。

在当守夜员的两年中,他的身高暴涨到了2.03米,他也从守夜员升级成了保安。做保安期间,由于偷东西过拘留所。后来,在母亲的劝说下决定继续读书。

1980年,19岁的罗德曼进入俄克拉荷马大学才开始系统的篮球训练。两年后转学到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开启了他篮球神奇之旅。

三次入选全美最佳阵容,连续两个赛季的篮板王;还在大三时帮助球队夺得NAIA总冠军,成为大学篮球耀眼的明星,并成功吸引了活塞的瞩目。

直到1986年,罗德曼在第二轮被活塞选中,成为日后坏小子军团的一员。6年时间,罗德曼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从机场保安变成了NBA球员。

坏孩子军团

罗德曼在选秀被活塞选中之后,主教练查克戴利一直当罗德曼是儿子一样看待,教罗德曼怎么处世,怎么处理事情。

无论过圣诞节感恩节什么的都会让罗德曼在他家过节,罗德曼也是把他当做父亲一样,在活塞他有了想要珍惜的东西。

即使前两年罗德曼都在替补席,出场时间很少,没有什么表现。但他在赛场外的努力得到了队内老大哥托马斯的认可。

罗德曼变成了一个训练狂。每场比赛以后,他还要去健身房练会体能和力量,他几乎每天都要拿一大盒录像带回家看,不仅仅研究战术、对手的动作,更主要是每个投手的投篮习惯,他要找出篮球反弹的规律,从中发现抢篮板的诀窍。

查克戴利将彪悍的防守带到了活塞,随着球队大脑托马斯的成熟,罗德曼成为篮板怪兽,以及杜马斯和兰比尔等人的加盟。在1988年开始与公牛队和乔丹的较量中,坏孩子军团成为了联盟的大反派。

他们使用暴力的“乔丹法则”连续三年在季后赛中将公牛队淘汰。并在89和90年连续获得NBA总冠军。

坏孩子军团的美好记忆是罗德曼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好的队友和教练,谦虚友好的杜马斯,讲义气的托马斯,还有他的师傅兰比尔,一边痛骂他一边帮助他成长,他们,戴利严格但是也慈祥,他要求队员们去努力,甚至可以用肮脏手段获得胜利,但他同时也给了球员们父亲一样的爱,尤其对于罗德曼来说,戴利磨砺他保护他。

脱胎换骨

坏孩子军团的结局,球迷们都知道。1990年联盟出台了恶意犯规,这使得活塞的防守大打折扣。乔丹与他的公牛队在91年季后赛4-0横扫活塞之后,坏孩子军团开始坠落,坏小子们相继离开。

1993年,密友萨利被交易到热火,导师戴利去了篮网。罗德曼的天空,瞬间崩溃。“他意识到这终究只是生意。他对球队所有甜蜜温情的想象都被粉碎了。”萨利说。

罗德曼开始旷课、迟到,被罚款、禁赛。他统统不在乎,接着在1993年2月的某一天,在奥本山宫殿的地下停车场里,他坐在自己的车子上,手里握着一把猎枪。

这便是开头提到的纪录片中的片段,后来在自传中,罗德曼回忆说:“我决定不自杀,而是杀死那个让丹尼斯·罗德曼无法做他想做的事情的灵魂,所以我决定了,我要过我想过的生活,开心地过每一天。”

然后,用了一个星期,他用文身涂满全身,把头发染得五光十色,再然后,他去了马刺,接着到了公牛那就是我们更熟悉的罗德曼了。

妖冶糜烂、活色生香,这是最喜闻乐见的罗德曼。而活塞时期的罗德曼,是他变成魔鬼的前夜。那时候,他是最好的队友,是让教练放心的球员,他会为了胜利落泪,在防守中拼命,让对手避之三舍。

“很多年轻的球迷都忘了,他曾经是多么出色的一位篮球手。”罗德曼的经纪人史蒂夫·西蒙说。

这就是“坏孩子”丹尼斯-罗德曼,一个让你又爱又恨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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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这个问题时的状态:

既然是单说第三、四集而且是谈感触,那么我就来紧扣题意,回答一下。

我就提一点,当然,就这一点我都可以联想到一些我感兴趣的内容~

乔丹多么伟大的一个侧面是,他几乎完美地适应了身体变化

这一点是第三第四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来自episode 4)。

蒂姆-格洛弗提到,为了击败活塞,迈克尔-乔丹开始前所未有地系统增重,从200磅提升到215磅。

(1)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如图:

事实上,上世纪NBA官方在比赛直播中提供的实时数据反而是不太准的,球员到底有多重,恐怕只有像格洛弗这样的训练师才最清楚。

据说,球员时代,乔丹最重的时候,都没超过100公斤(原文说的是218磅,四舍五入,约99公斤)。

来源:乔丹吧讨论帖——8楼

(2)为什么这一点细思恐极?

格洛弗的说法截止至8990赛季,而乔丹的系统增重,并没有随着公牛跨过活塞而结束。

乔丹这样的决定是很明智的,因为随着公牛王朝的建立,会有越来越多的球队为了阻止乔丹、阻止公牛,在正面交锋不太管用的时候,就效仿那支活塞坏孩子军团,用很多非体育类的动作在乔丹持球袭篮的过程中提前拖拉拽,达到制止乔丹的目的。

比如那支纽约黑帮:

乔丹如果没有选择在1991年公牛跨过活塞之后继续系统增重的话,如果在季后赛发生如上图这样的情形,后果谁能承担?

谁都无法承担。

其实在公牛首冠之后,不止尼克斯为了试图阻止公牛王朝的建立而变得有些变态(骑士、老鹰、热火、步行者……每一支季后赛球队在面对公牛的时候,都有可能如此),只不过尼克斯做得最狠最典型最极致罢了。


顺便,知道乔丹刚入行NBA时多重嘛?

195磅,约88公斤。

换言之,乔丹在认识格洛弗之前,的确没有系统增重过,没说谎——1984~1989这么5年过去,乔丹才增加了5磅。

而乔丹,只是在活塞坏孩子军团称霸联盟期间,整个联盟开始刮起增重狂潮的典型代表。

事实上,在活塞坏孩子军团称霸联盟之前,NBA的确是不讲究系统增重的。

个别反例当然有,但之前的每个时代都一样,这些反例都不是主流。毕竟每个时代几百号人里出几个不同于其他人的特例,很正常吧。

而即使是NBA的系统增重,在上世纪,也经历过「妖魔化」的黑历史。


我举正反两个注册身高6尺7寸的案例加以说明,当年在NBA是怎么「妖魔化」系统增重的。

(6尺7寸是那个时代的标准SF身高,但这两个货都没有老老实实地打SF)

第一个是被很多老球迷称之为“杀人王”的泽维尔-麦克丹尼尔(事实上他最有名的外号是X战警)。

众所周知他在9192赛季效力于尼克斯;而在当季季后赛,他作为纽约黑帮的一员,对公牛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这一点不奇怪,因为“杀人王”在健康的巅峰期,是令人感到胆寒、敢和你对着耗体力的精力旺盛狂魔。

曾在8990赛季超音速VS雄鹿双方大战5加时的拉锯战中,出战68分钟(仅仅比队友戴尔-埃利斯少了1分钟)砍下37分13板6助1断2帽的全面数据。

(多说一句,虽然埃利斯有得分狂魔+铁人的属性,但是这场比赛要不是他被断成狗,超音速哪里用得着打5个加时而且最终还输给雄鹿 .

PS 雄鹿阵中有埃尔文-罗伯森,所以这场埃利斯被断成狗通常被人们所忽略)

这场比赛的更多数据参见:

然而“杀人王”并不增重,在增重狂潮席卷的时代怎么地都不系统增重,他是那个时代少见的蜘蛛人。因缺思听的不止是他不增重,而且在那个时代,他靠100公斤上下的体重竟然能打锋线(所以这货的力量非常惊人,不过因为身板上的劣势,导致他度过90年代前期之后,遇上巴克利马龙格兰特坎普贝克的任何一个都能被折磨死)。

你以为我会说他是NBA步入增重时代的「一股清流」?

不不不,用「一朵奇葩」来形容才恰当。


第二个是安东尼-梅森,他也是纽约黑帮的一员,而且不同于泽维尔-麦克丹尼尔的是,安东尼-梅森效力于尼克斯的时间不少(在尼克斯那种吝啬于员工生涯长度的球队能待5个赛季,不容易),是他在NBA球员生涯中最长的效力于一支球队的时间,而且也是他的身体巅峰期。

可惜,安东尼-梅森几年前因心脏病已经离世了。

说起梅森,他最有趣的其中一件事是,他在矮了很多的情况下,一度比马龙和奥尼尔更重。

安东尼-梅森比卡尔-马龙更重不奇怪吧?毕竟都主打PF。

但是比沙奎-奥尼尔更重?

一个注册身高和科怀-莱纳德一致的家伙,居然比奥尼尔更重——所有不知道这一点的人恐怕都不相信吧。

但是,这确实是事实。

据我所知,梅森有两个赛季都有明确的时间段体重超过奥尼尔。一个是9697赛季(梅森在黄蜂的巅峰赛季),另一个是0102赛季(做过脚趾手术的奥尼尔被勒令减肥)。

而且有一点关于梅森很神奇也很传奇——你见过奥尼尔是什么时候全勤过常规赛,还是什么时候成为了单赛季场均时间王?

但是梅森都有,而且都不止一个赛季做到。

梅森在9192赛季、9596赛季、9900赛季、0102赛季,共4个赛季都完成了常规赛全勤,在9596~9697赛季连续两季都成为了场均时间王。

(3)“复仇的火焰”

乔丹不仅自己几乎完美地适应了身体变化,而且还带动了队友——按照纪录片的说法,一切都是为了那团复仇的火焰:

那批公牛球员,在乔丹的带动下,在1990年东决抢七输掉、连续第三年季后赛不敌活塞的第二天,就开始了训练(这次《最后一舞》纪录片里只提到了健身房训练,但是按照公牛首冠纪录片的说法,在休赛季那批公牛球员也练了包括“印第安跑”在内的多种常规的有球和无球训练,而且训练强度很大,与赛季前期无异)。

这一点其实也有一些细思恐极——我不是说一定在事实上全部放弃,而是做出了这个“敢”的动作——敢放弃整个休赛季而且还是自发地、不由自主地去训练的场景,NBA是有多久没出现了?

不是在休赛季去思考“嘿哥们,来我们这儿,下赛季我们一起打球吧”,而是去思考“我们怎样才能赢得总冠军”——哪一点更能象征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着的而不是游戏世界存在着的竞技体育精神,除非你在装逼,否则扪心自问,这不是显而易见嘛?

当一切逐渐向资本看齐时,人类最原始的驱动力,是会逐渐丧失的。

“what time is it?game time!”

既然这句球员之间相互打气的话,从古至今一直在用,不分你是王朝球队还是鱼腩球队;

既然连王朝球队崩塌之前,球员们都会说“我们要活在当下,专注于比赛本身”,那TMD还谈你妹的巅峰抱团时代。

《最后一舞》在试图告诉越来越多的人们,NBA什么年代,才是它的巅峰

——话虽然难听,虽然残酷,但是我认为,好过一切糖衣炮弹。


彩蛋:好些天没写过NBA相关回答的我,今天我登陆BBR查资料的时候,偶尔发现首页最上方的推荐球员均为这次纪录片里有登场的球员(主题叫做《Michael Jordan & The Bulls Last Dance》)。

一个最负盛名的数据网站都花了心思,说实话我有被惊艳到。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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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个被人熟知的故事

98年二爷因为背伤的缘故,在总决赛里表现一般。第六场关键时刻甚至不能上场。

90年,二爷偏头痛,公牛功败垂成。

而这一切,都是拜活塞所赐。实际上,在90年后,二爷一直都有偏头痛的困扰,状态起起伏伏。直到二爷开始戴眼镜缓解他的视神经痉挛,他的偏头痛才有了好转。

帮主第一冠有多悲欢,他就多讨厌刺客,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乐于替魔术师背黑锅,既然不进梦之队让刺客痛苦,那么这对于帮主而言就是快乐的事。

马洪是活塞的主力打手,是托马斯的“奥克利”,结果托马斯还能够对马洪大打出手,就这份胸襟和做派,也难怪成为全民公敌。

为什么帮主对老克换走奥克利的事儿那么执念,一方面是奥克利当年水平可不差,相当于换走一个主力点,来的人水平又不见得比奥克利强。另一方面就是帮主跟奥克利关系极好,时至今日也是如此,面对活塞这样的队伍,奥克利如果还在,他就不必那样的委屈和愤懑。老卡特莱特虽然在训练场上以号称要废了乔丹的架势通过了帮主的测试,但是在面对活塞时,他可没有自己说的那么凶猛。

活塞跟公牛之间的仇恨确实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竞争。随着肢体冲突的不断升级,双方进入到了一种你死我活的境地。我相信如果活塞公牛争霸的状态放回到70年代那种更乱的环境中,一定会有人带着枪进入球馆然后在群殴时来上一发。

这种刻骨铭心的仇恨,直到今日还都延续着。大北斗都被帮主的表现征服的彼时,兰比尔依旧嘴硬的认为乔丹不过尔尔。而刺客也经常以80年代活塞踩住公牛,为自傲的资本。但事实上,在那个拳头横飞没有恶犯的年代,活塞依然能被全联盟视为脏队,甚至在对决公牛时还要更进一步,公然寻求见血,足见这个底特律MMA队并没有什么好吹嘘的。对于所有失去体育精神以伤害他人为手段和目的的行径,都应该痛打落水狗,坚决批判。

经历捶打的公牛,进化出了新的高度,如果连拳头都打不服,那还有什么能够阻止这支球队?现在的新生代球员恐怕很难想象,当面对时刻有人想废了你却连个恶犯都没有的领域,需要何等的坚毅才能让自己冲向篮筐或把自己抛向空中。


二、那个不被人熟知的人

我用两个词形容我眼中的大虫,纯一,妖艳

在NBA,只有三个人真正懂大虫,而这三个人都是大虫内心最柔软的存在

查克教练,他懂大虫的纯一

帮主,他懂大虫的纯一,能包容大虫的妖艳

而只有禅师,才在懂得大虫纯一的同时,还能够欣赏他的妖艳——因为当年禅师也是个妖艳的角色,只不过他没有大虫那种原始的吸引力罢了。

大虫是个极其聪明的人,他甚至将复杂的篮球视为最简单的事。所以他的价值不是单纯在数据上。他是一个士为知己者死的主儿,他的能力是一把双刃剑,能掌握的人才会发挥出作用。

查克教练和禅师,都是被大虫视为父亲和挚友的那种角色。他们引导他,保护他,让他体会到了内心最缺失的感觉。这个没法用语言去描述,经历过家庭痛苦的人才能明白。

而帮主,则是让他敬佩崇拜的人。因为大虫对决过他,也成为过他的队友,知道帮主的能力和意志力有多夸张。

曾经有人这样形容大虫,说他对乔丹的崇敬,已经达到了gay里gay气的地步。

当两个人各自描述那一次要雪茄的房间造访时,我所能感受到的是两个人无需多言,就心意相通的那种合一感。大虫知道帮主懂,帮主也明白大虫知道他会懂。两个人彼此信任对方能够完成自己的事儿,而这个信任最终指向了一个终点

夺冠

这是两个男人的托付,也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情感。无须整日腻歪,就是你懂我我懂你,足矣。

帮主说过,丹尼斯的运动能力实则在他之上。这已经是最精确的肯定之词了,如今又加上了一句,丹尼斯是我合作过的最聪明的队友。这评价仿佛就是在说

丹尼斯罗德曼就是另一个我,一个相反版本的我。

引用一段我觉得写的特别好的话:

【两个人都是高高跃起。不同的是,球从乔丹的指尖飞入篮筐,也从篮板飞入丹尼斯的指尖。相同的是,他们都将胜利收入囊中。他们就像相反的对方,却和谐的统一在了公牛队中】

不论帮主如何的伟大,丹尼斯永远是滴血的牛角下,最妖艳的血花。如果你被他吸引,被他纠缠,或者忽略了他,最终等待你的,永远是那深入腹内的牛角。

哪怕是只有3+8,哪怕是帮主不得不砍下45分,贡献出一次致命抢断和一次完美的绝杀。他们二人都可以坦然无畏,坚定不移的告诉外人

他们都是公牛王朝不可或缺的一员,没有他们公牛都无法建立王朝

而这一点,那支王朝公牛的每个人都可以骄傲自豪的这样说,他们彼此交托,彼此信任,彼此欣赏,彼此扶持。

所以老温宁顿可以在替补上场的那几分钟里沉着冷静的投进两个中投,让对方的内线不得不扩张出来;科尔可以在漏过防守人后,接到皮二爷补防切下的球,稳稳命中一记转换的三分;辛普金斯可以切入内线,接到帮主背身的一次传球狠狠把它灌进篮筐,让打算包夹库科奇的对位者不得不盯紧自己。

科尔说三角进攻是一种思维,一种人人至上,人人争先的模式,作为老球迷我深以为然。

我始终觉得,这么多年最令人畏惧的球队,就是那支季后赛全员黑球袜的公牛。不论他们的数据几何,不论他们境遇怎样,他们都是又聪明又团结又无所畏惧的战士,每一个人都是。

而我也永远会记得,妖艳的大虫丹尼斯罗德曼,和那个永远闪耀着公牛王朝光辉的铁三角。

我想除了冠军,每个球员都希望有一群这样的队友和这样一个队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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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看完《姜子牙》,说实话,心情挺复杂的。不是那种看完 एखा爽片,痛痛快快骂两句或者拍几下大腿就完事儿了的类型。它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口吞下去,然后嘴里还留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余味,得慢慢消化。最直接的触动,是它打破了我对封神故事的既有认知。我从小听的那些故事,姜子牙就是那个运筹帷幄、封神功臣,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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