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真话不?
我以前也做过十几年实体投资,五颜六色的都打过交道,钱荒那年心一软,缓了一批债务人半年,结果被他们蒙了,他们把闹得、起诉的,先后都还了……我这样心软的拖到失联。
其中还有个是处了七八年的朋友,12%的利息,不要抵押,那几年支付宝都能给出6、7的存款利息!!我这纯粹就是支持了,结果他把闹的厉害的还了,剩下资产往儿女身上一转,跑了……这口气憋的我缓了几年,差点就没上来。
好笑不好笑?完全不同行业不同身份的所谓企业家,实业家,开工厂的、做锂电池的、搞房地产的、做餐饮酒店温泉会所的、开洗浴中心洗脚城的、甚至还有个好干部下海搞肉羊养殖的。
三教九流遇到这种事行动起来却如此一致。
好人就该被枪指着!活该!我后来再看那电影时就发现这句话一点没错,谁叫你滥好人的?别人说两句好话你就没了立场?
你觉得他们会感谢我么?
不会。
除了死了和关了的那两个,他们都躲着我。现在很多手段不让用了,三人以上追债都可能惹上麻烦,合着我一个人去外地挨揍么……只能打官司,如果有外面放的钱多的就知道,现在这种官司都不是那么好打的。我一个官司打了三年,律师和法院收的费用就让标的缩水了五分之一,还有几个在后面排着。
就算打出来又怎么样?财产都在子女名下了,不让高消费没关系啊,可以让司机开车吗,可以让秘书开房吗,可以让情人支付费用啊……谁他妈规定老赖就不能包养小三了?你能咋地?法律保护他。
一二线的别墅照样住,上海桂林的酒店一样营业,我还得想办法给他们找项目拉关系,帮他们赚钱好了结这些事。
我之所以没能在那行混下去,就是我不够坏,不够狠。这个毛病跟了我十几年,自我刚下海那两年被教育了几次我就下决心要把心横下来,结果我就是不够坏,到不了这群无耻之徒的境界。
他们该低头时连灵魂都能卖了,我不成。
你们成么?
你们成么??
你们也不成。
你们听到句道歉都迫不及待的说原谅!!!
绝大部分人,都是有点良心的,总觉得坏人也值得救赎,也应该原谅,没有多大事,被威胁的又不是自己的孩子不是?
其实在那些人眼里,你连他们的狗都不如!
谁跟你道歉了?
谁跟你道歉了???
你动动脑子问自己一句,谁跟你道歉了???????
人是跟钱道歉呢!
人是跟自己的别墅,豪宅,跑车,嫩模,小三道歉呢!
人家要让自己的产业继续火起来,继续赚软骨头的钱,好像以前那样花钱买命!像以前那样花49万买命!
你们当然可以说算了算了,就这样吧。该消费消费,该买单买单,该跪着送钱就别站着做人,瞧人家多不容易,大老板么都给我鞠躬了……
到头来你们就是那个被拘留3天的孩子的母亲!因为你们面对来自阶级虚荣心的恶毒歧视时,连维持自尊的勇气都没有!!!
等人家缓过来,还得昂着脑袋指着你的鼻子骂:
阿Q!
就 ~ 你 ~
也配原谅~
我!?!?!
这里有个问题。
据问题描述,当事人是在警方面前公然发出杀人威胁的。
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根据问题描述,当事人是在警方面前公然发出杀死未成年人的威胁的。
所以依照法律来说,这应该是个刑事案件,不应该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行政拘留7日应该是针对纵狗扑人、互殴的行为处罚,因为对方也因为互殴被行政拘留了3日。
在这一事件中,死亡威胁并未受到相应处罚。
即便是考虑到争吵和殴斗造成的情绪过激情况,“得饶人处且饶人”,那么也可以通过减轻对方的处罚并加重此人的处罚来彰显。比如说对方不予处罚,而此人顶格拘留15日并处罚金。
这样本着避免更多公民沦为罪犯的原则处理也是可以的。
但是既然没有做到公平,你先不公平的,那么我们就要求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对其是否具备启动刑事报复行为能力进行调查。这也没有什么违法的,因为这显然是一个典型的涉黑线索。
查清楚了,如果确实不涉黑,那就可以安抚周边居民。比如说我们可以发一个公告,经过调查证明,当事人确实不涉黑,当事人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找人弄死对方,请周边居民不要恐慌。
如果确实涉黑,那就清理了犯罪隐患。
同时建议妇联介入,提请警方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因为这是明显的威胁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宣称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一百零六条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全国妇联简介:
任 务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其实这个是典型的没经验了,事业上来后千万别忘了先离婚,顺便说下你有能耐去印度撒啊。
出发结果出来了,行政拘留3日,我觉得有点轻,她是当着民警面说的,我觉得寻衅滋事就挺好。
生活中不少有钱就看不起人的“暴发户”,相信我,这种人都是“好景不长”,素质不行就是“德不配位”,迟早要倒大霉,多位客人退订酒席只是一个开始,请大家不要去这个人名下的酒店,这种不把人当人的老板娘,你以为能不“偷工减料”,建议有关部门查一查。
狗比人值钱?狗仗人势欺负人,先后恶人,后有恶狗,人狗合一,禽兽不如!
什么叫不作不死,人一旦认为自己天下无敌了,就总有被社会毒打的一天,在当前的网络上任何事件都会轻松的被围观,其传播效率远远高于曾经的街头巷议,新的道德规范正在逐步形成。
这个事情充分告诉我们网络暴力也是有用的,网红都爱热度,只要你有成为热点的潜质,网红都会像苍蝇一样一窝蜂似得过来分食,还记得被网红骚扰的96岁老奶奶吗?
当然在这次事件中,网红们扮演了惩恶扬善的角色,但是网红正在逐步形成一股力量,一股众口铄金的力量。
那道歉我看了…真是一句话不肯多说…
所谓“真诚的道歉”,就是把“真诚”两个字说出来…
我看那个道歉,无非就是一个做惯了高位的人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的一个方案,说的话绝对是违心的。
说实话,远没有鞠躬国的人诚恳。
人家起码会面色沮丧、会鞠躬。
前阵子那个让小女孩搜身且拒不道歉的的保定新钟楼超市道歉了;
这几天那个旅顺博物馆门口跳日本舞自称自己啥也不知道的党妹道歉了;
那个保姆纵火案靠亡妻赚了很多钱的林人类还没有道歉呢!
最近又看到扬言几千万随便花弄死人都不怕的人的老公道歉…
如果民众这么简单相信你们的道歉,那民众就活该被这些人站在头上拉屎。
我在纳闷儿:为什么叫嚣的是老板娘,公开道歉的丈夫?难道是丈夫没有把妻子教育好吗?
虽然我觉得平时丈夫替老婆背个锅是应该的,但是在这种场合难道不是谁犯错谁道歉吗?
这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如此恶劣,威胁别人赤裸裸,这不知道算不算威胁别人生命安全?
另外未束缚犬绳也是问题多多,女子嚣张也是恶劣至极。
不过已经行政拘留七日,希望能够给她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
另外我想问一下,她什么时候公开道歉。
这女的怕是以为自己是天龙人了
我有点看不懂有些人的脑回路了。
她虽然叫嚣着狗比人值钱,这个真的和狗无关啊。
你们为什么要扯什么爱猫爱狗啊???
她只是单纯的觉得,她是个人上人,别人欺负她的狗,她不爽而已。
准确的说,是因为她比较高级,觉得普通老百姓就是猪狗不如的畜生而已。
这就好比那种抬杠的,破口大骂一般。
你们仔细捋一捋,如果把狗换成车
她一样会跳脚骂娘,来上一句,车比人值钱
哪怕她当时带了只鸭,带了只鸡,她一样会这么骂的。
她只是觉得,老娘是天龙人,你妈个逼的,你敢跟老娘抬杠,您配吗?
就这么回事儿。
Ok,再回到问题。
虽然大家总是宣扬,人人平等
但是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这平等嘛,大概率只是一句口号。
咱们也都知道,天龙人喝个水,都能去了普通人一天工资。
这也是一块遮羞布
就好比,颜值高的人,拿颜值低的人当备胎,当舔狗
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个事儿。
只是谁都不愿意提起,也不愿意承认。
但是,如果把人当了舔狗,还洋洋得意,到处炫耀,肯定会被网友骂死。
为啥?
因为颜值高的,占比少,大家更容易带入的是普通颜值的人。
那么回到这个问题。
这个天龙人老婆娘,她肯定是属于有钱人,而且是极其有钱的人。
当遮羞布被扯了,大家都看清了这丑陋的嘴脸,凌驾于普通民众之上的优越感。
甚至于,高高在上,还要向下吐口水的姿态。
你说下边的人,他气还是不气?
但是那又怎样,老子就要恶心你一下。
人这种生物嘛
很奇妙,就拿我身边的朋友为例子
他们希望我过得好,但是并不希望我过得比他们好。
你看哈,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富二代,他爹一年给他30万的零花钱,是零花钱哦,不是生活费哦。
(那会儿,我还在读大学,一个月生活费也不过2k,也是他,跟我说生活费零花钱得分开算。)
然后配了一辆保时捷,一套大别墅。
年纪轻轻的,就不读书,改做街瘤子了。
以前吧,在我没啥收入的时候,他就爱拉着我吃串串,喝茅台。
等我差不多一年能干个4.50万了,他就要我请客了,茅台也不给喝了。
好,等我公司开起来了,我说争取今年能干个80万出来。
他就蔫吧了。
但是,有一说一,除去这个莫名其妙的攀比
我和他关系还是很好的,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就这么几个傻儿子。他还是最有出息的那一个。
他还留了句
“尼玛币,混不下去了,记得来找爹”
再回到问题,当一个高高在上的天龙人,有一个人砸了臭鸡蛋
那么接下来的臭鸡蛋还少吗???
不会的呀
我浓痰粘牙,咬都咬不断地那种,你们行吗?
我是狗子
希望你幸福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皖0311民初66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年介高,男,1990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
解除保全申请人:吴白洁,女,1990年4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
解除保全被申请人:王家乐,女,汉族,1990年8月3日出生,住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
诉讼记录
原告年介高、吴白洁与被告陈涛、王家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4日作出(2018)皖0311财保21号民事裁定,对王家乐所有的皖C×××××号小型普通客车采取了保全措施。解除保全申请人年介高、吴白洁于2019年1月28日以其与陈涛、王家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且陈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已履行赔偿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已经本院调解解决,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年介高死亡赔偿金11万元,于领取调解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陈涛赔偿原告年介高、吴白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49万元,扣除已赔偿的20万元,再赔偿29万元,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付清;三、被告陈涛补偿原告年介高、吴白洁4万元,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付清;四、原、被告之间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一次性解决;五、案件受理费11254元,减半收取计5627元,由原告年介高、吴白洁负担。
解除保全申请人年介高、吴白洁提出的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判决结果
解除对王家乐所有的皖C×××××号小型普通客车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文书尾部
审判员 万敏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彭少辉
看了完整的视频,知道了是怎么回事。
是这个口出狂言的女子,在小区遛狗,狗没牵狗绳,小狗吓到了一个小姑娘,然后小姑娘的家长上去推搡了狗主人几下,两个人就互相推搡起来了,然后被权开了,狗主人隔空说的“几千万也能赔得起,我们家狗比你们家孩子金贵多了”的话。
讲道理的分析,遛狗不牵狗绳,是不对的。因为狗不是人,有着不确定的危险性,关于出门遛狗要带狗绳,不在展开说。
小女孩被吓到了,家长先动手推搡人,也是不对的。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就是底线,冲动就是魔鬼,可以去指责,可以去理论,但是动手,性质就变了,这个很好理解。
然后口出狂言的女子,典型的没把普通人当人看,觉得自己有钱有势,可以口出狂言,可以说出那种刺耳的话,也是不对的。
做餐饮的,是服务行业,尤其做这么大的规模了,现在出了一个嚣张跋扈的某股东的妻子,给品牌形象带来的损失,“为富不仁”,应该是实打实的比狗贵了。
这件事就是一个有错在先,然后一个冲动上头,另一个持续输出,现在两个人都受到了处罚。
徽州宴的点评,也在直线下降。这也提醒着大家,凡事别冲动,现在网络时代,大家都有手机,遇到什么事,拍个视频,上传网上,就火了,火了以后,事情的发展短时间内就不会受到控制了,大家一人一口吐沫都能成一条河的。
三思啊。
其实社会和蚌埠人民很和善了,这个击破做人底线的老板娘,赶上了一个好时代。
假如这个事情发生在红军打土豪的时候,会怎么样?
英勇的红军打下一个村子,忽然发现有个剥削雇工、欺压百姓、家财万贯的饭店老板娘口出狂言,声称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人命不如狗命,老百姓敢对付她的狗,她就敢弄死人。即便撞死人,她稍微赔点钱也能了事,饭店的生意还特别红火。
你们说红军会怎么样,你们说劳苦大众会怎么样。
估计儿童团几支红缨枪怼上去,人家就真诚道歉了。
估计游击队几杆汉阳造贴到脸上,人家不只是道歉,那一定是屁滚尿流求饶命。
可以让红军把他放到台子上(大概图中的样子),找几个受害员工来控诉一下老板娘的行为,谈谈极低的工资,谈谈老板娘的吆五喝六,这忆苦思甜的效果保证好得不得了,台下老百姓保证是群情激愤:老板娘的安全就存疑了。
估计她唯一的选择就是跟着红军走,红军讲道理讲规矩。假如直接把她放到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里,后果不堪设想。
可是放到今天,法制社会,即便饭店倒闭,人家凭着多年积累,还能过上人上人的名媛式奢华日子,唉,不应该啊。
算了,挤地铁上班去了!
1.当事人本人并没有道歉,她丈夫出来道歉,几个意思,其实大家都清楚!
2.支持该退订退订,该抵制地址!人家“几千万花得起”,又要“弄死人家孩子”......
如果你因为这一个“非当事人”所谓的“道歉”就继续去他们家吃饭的话.......以后出了什么事情你可就有了“帮凶”的嫌疑!
关键问题在于,万一哪一天他们欺负到你头上,然后也道个歉了事了.......都懂得!
有些事情“绝对不能容忍!”特别像这么“狂”的!你不弄的他们“绝望”,总有一天他们“得势”之后,还是得“乱咬人”!
所以,“遛狗要牵绳!”对于这样的人要“坚决断供”!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且不说遛狗不栓绳,有错在先的这一条。
这位老板娘最让人在意的是这段话:“敢弄我的狗我就给你孩子弄死,……老子有钱,不怕,几千万都给你陪的起”,这里面潜藏着的东西。
这里面是什么样价值观,而且这种价值观的持有者有能力、甚至有可能实现的危害,这预示有钱人对着普通人生命权的威胁,它们甚至打算不受约束。
道歉当然没用,这也不是道歉的事。大众担心的是约束不住的威胁,担心且愤怒的是视人命如草芥。
除非能证明你们能敬畏生命,敬畏法律,你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大众只能退订酒席、爆发舆论,让你们得到制约或者丧失威胁。
活该!
你们以为很多狗粉要的是保护狗,不吃狗肉这么简单?你看这个狗粉,她要的是什么?是特权。狗命贵最可怕的地方是啥?不是狗满地跑,路人见了绕道走那么简单,而是如果狗一旦咬人,甚至是咬死人,狗主人嘛事儿都没有。
拿刀砍人犯法吧?杀人偿命吧?如果砍人的刀变成了狗,会变成什么样?是不是狗粉看谁不顺眼,放狗去咬,然后自己事都没有,死的人自己倒霉了?
这个时候的狗,就好像精神病证明一样,我只要有这个证,我就可以随便破坏治安,而且我没什么事,谁叫狗命贵呢?爱狗人士做的事情,你看有哪些是对社会发展,经济增长有好处的?
那些吃狗肉的人,才是真正对社会有益的人。他们消费狗肉,创造了市场需求,养狗场,狗肉店,创造就业岗位,刺激消费。反过来看那些狗粉,扰乱治安,给别人带来痛苦,自己养不起了,还不准别人吃狗肉。你看吃狗肉的人有禁止别人养狗么?
这个店的老板自己的生意也一落千丈,狗粉祸害的不只是别人,还有自己的家人,跟整个社会都有仇吧?
天眼妹想说,不仅徽州宴的老板娘行为嚣张,其公司或许也有不合规的地方。
这次涉事的徽州宴,公司主体为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盛祝涛,也就是【叫嚣狗比人值钱】的女子的丈夫。
公司成立时间为2017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天眼妹查询了一下该公司2019年的企业年报,发现已经实缴了。
但不知为何,2020年的年报在实缴出资额上却显示实缴出资额为0…
天眼妹看到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的声明中提到,该公司是多名股东构成,并非“某某人家的公司”。
这家公司的确是股份制,8过女子的丈夫所占股份就达到了90%。剩下持股10%的人为王涛,在公司的职务是监事…
以下为监事的职能: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嗯…并非“某某家的公司”…
当然,邹某家里的产业不止有徽州宴这一家公司,天眼查显示,盛祝涛共在7家企业任职。
天眼妹随手点开了一家餐馆——蚌埠经济开发区徽香满园土菜馆,公司的成立时间为2015年11月,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股东只有盛祝涛一个人。
作为一家餐馆,最重要的就是食品安全,结果天眼妹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发现,这家餐馆的许可证早在今年3月份就到期了???
赶脚现在不止是言语恶劣的问题了,这家餐馆是否涉嫌无证经营或许也是个问题。
除了几家酒店以外,盛祝涛还有一家物业公司和婚庆影楼的股份,在物业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3.3%,婚庆影楼则是100%持股。
婚庆影楼+酒店宴席?可以一条龙服务了…
说完婚庆影楼,再来看下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全称叫做蚌埠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除了盛祝涛以外,还有另一个股东—俞勇。
天眼妹看了下俞勇的资本版图,结果发现其名下目前正常经营的公司共有3家。
除了上述提到的物业公司以外,还有2家分别是安徽省江南百花谷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江南百花谷置业有限公司,其中安徽省江南百花谷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
朋友做房地产,自己开物业公司,家里经营着酒店,还有婚庆影楼…天眼妹仿佛懂了徽州宴的老板娘为什么说自己可以随便拿出来几千万了…
强烈建议相关部门严查!
罪证——狗碑
最近在济南开幕的山东省阶级教育展览会上,陈列着一块石碑,这是三十年前荣成县一个恶霸地主逼迫农民为他死去的“爱狗”立的。石碑正文是“遭祸冤狗碑记”,下款是“民国二十三年七月立”。这块浸透着劳动人民血泪的石碑,又一次有力地控诉了地主阶级的滔天罪行。
这块碑是一九三四年七月间,山东省荣成县南下河恶霸地主张凤楷强迫北齐山农民给他的狗立的。张凤楷当时任伪区长,平日欺压人民,无恶不作。他养的一条恶狗,也狗仗人势,经常拦路咬人。当地群众都敢怒不敢言。这年六月十八日,北齐山贫农陈缉乾的儿子陈竹青在村南小树林里割草,张凤楷的恶狗张牙舞爪,朝陈竹青扑来,陈竹青用手中镰刀抵挡,恶狗受伤后死在村西的一个林子里。第二天清晨,北齐山几个农民路过这里,发现了这条无主的死狗,便抬回去吃了。
张凤楷听说后暴跳如雷,扬言要抓陈竹青“抵命”。陈竹青眼看大祸临头,夜里忍泪辞别双亲,逃奔他乡。张凤楷便把陈竹青的父亲陈缉乾抓去,按倒在地,破口大骂:“老狗,你知道打死我家的狗是要偿命的,今天你交出人来则罢,不然,我要灭你的九族!”后经人“说情”,才免除灭族之祸,但硬逼陈缉乾为狗“出殡”,年过七旬的陈缉乾当场气昏过去。等他苏醒过来,恶霸地主便逼他回家把他准备送老用的木料替狗做了一副棺材,把他家里仅有的一床被子铺在棺材里。接着,又被迫把“狗灵”停在家里,敬“狗牌位”,披麻带“孝”,守灵三日,日夜给狗烧香烧纸。为狗“出殡”的那天,陈缉乾被迫身穿“孝服”,端着“狗牌位”,拉着“孝棒”送殡。就这样,陈缉乾被折磨得卧床不起,不久便含冤吐血而死。后来,他的老伴也含恨死去。
恶霸地主张凤楷把贫农陈缉乾一家逼得家破人亡后,还不肯甘心,又指使他的儿子张奇,带领家丁到吃过狗肉的陈缉琪、刘延全等农民家里取闹,强迫他们为狗立碑,并恐吓说:“如不照办,我要你们倾家荡产。”这几个农民有理无处伸,只得忍气吞声凑钱为恶霸地主的狗立了碑。
荣成解放后,恶霸地主张凤楷得到应有的制裁。在公审大会上,受害的农民诉了苦,伸了冤,北齐山的群众刨平了“狗坟”,推倒了“狗碑”。人们为了让后代永远记住旧社会剥削阶级的罪恶,把这块石碑一直保留到今天。
(人民日报1964年10月16日第二版)
搞成这样算是社会对为富不仁的人的惩罚,
但是太轻了!
这件事情在60年前的广播里会这样描述:
徽州当地一劣绅家眷姬妾
平日多次纵狗惊扰邻里,
是日其豢养恶犬扑咬孩童
幸被母亲制止。
该女对孩童母亲口出恶言,
继续放任走狗攻击孩童,
孩童母亲奋起反击将其击退,
该女子不思毁罪
面对干警口出狂言
扬言要因其走狗杀害孩童
并妄称以财买命。
干警遂将其拿捕,
并将劣绅平日欺行霸市,
偷逃税款、以此充好等劣迹一并起获。
翌日,在人民广场公审公判,
以数罪并罚,抄家入监,
为徽州人民除一大害。
================
徽州这个饭馆,
做那么大上半年纳税3000多?
差不多一个保洁员的月薪?
我可以负责人的说就是偷税漏税,
这种餐饮企业跟当地肯定搞得不清不楚,
要举报也千万别去当地,
直接去中央,
你在当地举报,别人用程序拖你几个月,
热度过了,就不了了之了。
我们可以学学崔永元老师,
举报成功最高有10万的奖金哦!
谢 @中国新闻周刊 邀,
国家在鼓励大伙儿生三胎,多生点韭菜可持续发展。
好么,
这边豪横的徽州宴放狗啃韭菜……
还大言不惭韭菜没她家狗值钱……
这个倒是提醒了我们一个新思路,
以此为开端,以后养狗的就收狗头税,按普通人家庭养个孩子五倍费用征收,收上来的钱拿来做扶贫。
如果真的可以为狗付出这么大代价,那是真爱无疑,要不还是做菜吧。
蚌埠的公安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都查查吧,顺着这位能挖出来好几条大鱼,够整个安徽纪检委下半年的业绩了。
「叫嚣狗比人值钱」的徽州宴老板娘被行政拘留,丈夫公开道歉,多位客人退订酒席,还应该进一步查一下徽州宴的税务情况,让其彻底倒闭。
我看见网上热心网友提供的这方面线索:
原作者:弄二两
出处:微博
原文链接:
首先讲一下徽州宴老板娘口里说的几千万(下面暂时以三千万计算),如果她个人收入到这个数字,那么她将大概缴纳1350万的个人所得税。可是实际上,据该观点地提出人查验其纳税记录,其个人只是缴纳了100元个人所得税。
那么这三千万会不会是其公司拥有的利润呢?
假如是徽州宴公司的利润,按照公司缴纳的税率是25%,徽州宴公司应该缴纳750万的企业所得税后,才能拥有这三千万的利润。但是徽州宴的公司纳税记录也没有那么多。
最后该观点的提出人又调查了当地的餐饮业,有没有税收上的相应优惠政策。可不可以按照优惠政策后1%交税呢。结果徽州宴连30万的交税记录都没有。就是说连1%都没有。
经过该观点的提出人调查后,公布了该公司整个上半年,老板个人纳税100块,公司所有纳税加在一起是3254.8[石化]
不得不说,徽州宴好像摊上大事了,并且随着事件的发酵貌似越来越大了。
希望有能力的人顺着这个线索继续调查,彻底铲除徽州宴,这是民心所向。
“人比狗值钱”这我就不计较了,我承认我贱,OK?
我就问一句:
师爷,你给翻译翻译,什么叫TM的“弄死人孩子”!?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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