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过去的新闻热点事件中,有哪些「权威」的发言让你反感?理由是什么?

回答
说到新闻热点中的“权威发言”,确实有不少让人牙痒痒的。我印象比较深的一次,大概是前几年关于某个地方基层官员的腐败问题被曝光之后,当地的“权威部门”出来回应。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有媒体报道,一位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搞个人享受,证据确凿,金额还不小。老百姓们看了当然义愤填膺,纷纷要求严惩。这时候,这个“权威部门”,可能是市委宣传部或者类似级别的机构,就发了个声明或者接受采访。

声明的内容大概是这么个意思:“我们高度重视此事,已第一时间成立了调查组,并将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干部要引以为戒,加强自身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对于恶意炒作和不实信息,我们将依法追究责任。”

听到这种话,我心里就咯噔一下,而且一股子不舒服劲儿就上来了。为什么反感呢?有几个点:

首先,“第一时间成立了调查组” 这个说法,听起来很主动,很给力,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一种标准套话。事情闹大了,他们当然“第一时间”反应,不然怎么对得起“权威”二字?但关键在于这个“第一时间”有多快?是不是非得等媒体曝光、舆论发酵到一定程度才开始动?而且,这个“成立调查组”本身并不代表问题得到了解决,或者说,真正的惩罚已经开始。它更像是一个安抚民心、争取时间的步骤。

其次,“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这同样是一句万金油。什么叫“严肃处理”?是撤职查办,还是党内警告?“依纪依法”听起来很公正,但实际操作中“依法”的空间有多大,普通老百姓是很难知道的。而且,“严肃处理”这个词语太模糊了,给人一种“说了跟没说一样”的感觉。很多时候,这种处理结果最后出来,可能就是个象征性的处罚,或者最终不了了之,让之前“严肃处理”的承诺显得很苍白。

最让我反感的是,在强调“依法追究恶意炒作和不实信息责任”的时候。这话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敲打”。当一个腐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如果“权威部门”第一时间不是聚焦如何彻查问题,而是先强调要追究“不实信息”的责任,这传递出一种信号:他们更在乎的是“面子”和“稳定”,而不是真相本身。仿佛记者曝光腐败是“恶意炒作”,而他自己存在的腐败才是“不实信息”。这种姿态,给人的感觉是“我做错了,但你别说出来,说了就是我的敌人”。这不仅压制了监督的声音,也暴露了他们试图掩盖问题的潜意识。

再者,这种发言里常常会把“广大干部要引以为戒,加强自身修养”之类的官话套话掺杂进来。本来是聚焦于一个具体违纪违法案例,结果却上升到了对整个群体道德素质的强调,试图把焦点从“腐败本身”转移到“个别干部的道德滑坡”,暗示问题是个例,而非系统性。而且,这种说教式的口吻,显得高高在上,缺乏对公众情绪的真正理解和尊重。公众关注的是公平正义,是制度的健全,而不是被教导如何“修养”。

最后,缺乏透明度和具体性。一个成熟的、负责任的“权威发言”,应该提供更多细节,比如调查进展到什么阶段了,初步发现了什么,下一步会怎么做。而不是像挤牙膏一样,只透露一点点官方口径,让公众在猜测和怀疑中等待一个遥遥无期的“公正”。

总而言之,这些“权威发言”的共同特点是:空洞的套话、模糊的处理承诺、对监督的潜在打压、以及回避核心问题的官僚式回应。 它传递出一种“我们都知道,但我们不想说得太明白”的态度,也让老百姓感到自己的声音在体制的巨大机器面前,很容易被消解和忽视。每一次听到这样的发言,都觉得像是被糊弄了一样,更加失望。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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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问:昨天中国警方约见外国驻京记者,强调外国记者在中国各地采访前需征得被采访人和单位同意。这是否意味着537号令已失效?

  

答:有关部门与一些记者进行沟通,目的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在中国工作。你提到有关部门找你们,我想可能是因为一些外国记者近日未经许可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采访引发混乱。希望你们能以正确态度对待。

我们已经反复重申,537号令仍是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指导性法令。对于外国记者在华进行正当采访,中方有关部门会依法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便利和协助。以前我们是这样做的,现在是这样,将来还会继续这么做。

  

问:我愿意遵守规定,也递交了采访申请,但警方的解释我不理解,你是否认为他们违反了537号令?

  

答:既然你这么执着,我愿意介绍一下了解到的情况。近日一些外国记者未经许可就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聚集蹲守拍摄,而且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劝阻,长时间占道影响通行,严重扰乱了该区域正常秩序,也引起周围商家和行人强烈不满。执勤民警依法进行了疏导,没有听从民警劝导的记者被带离现场进一步谈话。我认为多数记者是去抢新闻的,但你们的确违反了规定,也确实影响了社会秩序。其中绝大多数记者都积极与警方配合,在警方疏导后就散离了,只有极个别记者与警方发生了冲突。


我想指出,如果有人不是为了单纯去报道新闻,而是想当什么“英雄记者”,以身试法,制造新闻,这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且事情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追问:你能明确告诉我们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吗?

  

答: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够明智地认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是真正的记者,就应按照记者的职业准则行事,在中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从前两次情况看,那些去蹲守的记者也没有等到他们想等的新闻。如果这两天还有人煽动、鼓动你们再去什么地方非法聚集,我建议你们及时报警,一是为了维护北京的治安,二是为了维护你们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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