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隐觉得包贝尔下次婚礼没人再来当伴娘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垃圾的电影我从来都没看过,不必为我的票钱心疼。
他们是这么一群人,常年拍豆瓣评分就三四分的狗屁电影,刷真人秀维持存在,长期依靠湖南台这个弱智发生器向全国青少年辐射他们的傻气,长期购买微博头条维持所谓的明星热度。就是这么一帮东西构成了中国娱乐事业的主体。要专业没专业,要作品没作品,要道德没道德,要素质没素质。
这么恶心的事都做出来了,还有无数粉丝在喊“人家只是开玩笑”,“柳岩就是卖的”,呵呵,什么样的明星就配拥有什么样的粉丝,还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刚特意看了一下,现在那几个人的微博都一片沉寂,估计公司都在开紧急会议。会开完了,通稿也该出来了,道歉,鞠躬,流泪,然后粉丝们心疼一番,“宝宝不哭”,“他还是个孩子”,又天下太平了,又可以开始收税了。
鲁智深是位真正的绅士,他粗鲁又怎样,他一介武夫又怎样,他混个花和尚的坏名声搅乱了五台山的清修地又怎样?
他一次又一次地救了陌生的弱女子,为金翠莲锤死了镇关西,桃花村扮女人揍了强娶民女的小霸王周通,心中却没半点苟且的意图,甚至不图一声“谢谢”。
鲁智深要是参加了包贝尔的婚礼,新郎及伴郎们恐怕要感受下什么叫“倒拔杨柳”,什么叫太平洋的水宽又深。
只是这世上,穿戴着礼服的斯文败类常有,怀抱一颗赤子之心的“真人”不常有。
这么说吧,鲁智深就算从来不洗脚,也是男人里最讲究的那个;倒是有头有脸的那些个,舞台光一打,腊肉也闪闪发光瞅着跟鲜肉似的,至于臭没臭,谁吃谁知道。
人都只有一辈子,敞亮也是活,猥琐也是活,都看个人选择。
只一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你成为怎样的你拥有怎样的人生和朋友,都是由你决定的。
很难想象吴奇隆会带领着小虎队试图把刘诗诗的伴娘们扔进水里——但包贝尔就这么干了。
这件事最让人觉得深思、害怕、震惊的,是受害者到施暴者再到围观的,用手机拍下给你看视频的,几乎全是公众人物。
比如韩庚,看起来多好的小伙子,平时彬彬有礼,热衷公益,爱护小动物,一直政治正确,形象很好的明星。
比如王祖蓝,懂得调侃,懂得自我调侃,在游戏节目里敢于被人嘲笑身高,甘于当弱者。一个受大家喜欢的喜剧艺人。
他们在出席好朋友兼明星的婚礼,在这么多人随时拍照发微博朋友圈炫耀的现场,他们去做一件侮辱女性的事,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这件事的问题?
显然没有。因为这不是一时冲动。整个视频不是几秒钟就把柳岩扔下去。他们中间受阻,还停留了一会儿,在柳岩呼喊求救的同时,在贾玲劝阻的同时,在众人围观的同时,还在泳池边商量如何才能把柳岩扔下去。
就连平时在节目里看起来好像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平时贾玲都能意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用她极高的情商去阻扰了这群人,并且化解这件事情可能造成的尴尬。那个平时看起来知书达理的韩庚难道就不懂嘛?
这不是一句直男癌可以敷衍解释得了的。
侧面可以说明,这群人平时装得有多辛苦。
以及,那些光鲜亮丽的明星,褪去那层皮之后的模样,其实和你乡下的大舅老爷在二姨子婚礼上流口水的谄笑,没什么太大区别。
PS:“就连贾玲都能意识到”的意思,是平时一贯给大众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爱拿自己(特别是体重和身高)开玩笑的贾玲,其实离开舞台后是非常注重个人素质的。不要误会。
以前是上眼,现在改上手了...
(这个光明正在看,真不叫偷看)
心疼柳岩
努力了那么长时间还是被人当成戏子而不是艺人
所以说,中式婚礼,往往弄得有婚而无礼,不像是严肃认真的人生转折点,倒像是一出丑态百出的讽刺剧。
不仅仅是闹伴娘、闹洞房,其他的现象,比如强行灌酒、拿双方的生殖过程来打趣、渗入骨髓的那种男尊女卑意识,以及整个过程中深重的铜臭味,都让我感到恶心。
很多陋习存在的原因,就在于“不要煞风景”。
结婚嘛,大喜的日子,大家玩玩闹闹多高兴,干嘛上纲上线地扯什么尊重女性,多煞风景啊;
过年回家嘛,一年一次,大家聊聊家常喜聚一堂多高兴。问问你的收入怎么了?让你给家里办点事怎么了?干嘛要扯什么个人隐私,大过年的,多煞风景啊;
亲戚朋友来串门嘛,让小孩子出来表演个背诵唐诗,讲几句英文,弹个钢琴怎么了?活跃气氛,关心晚辈。至于小孩子乐意不乐意,会不会觉得难堪,那又怎么了?客人都看着呢,不配合一下多煞风景啊;
同学聚会嘛,吃着火锅唱着歌,拼酒也好,聚赌也好,去点不正当的场所也好,都是同学情分,干嘛扯什么个人选择自由啊,多煞风景啊;
公司年会嘛,就是要互相捉弄,看他人出洋相活跃气氛的,让你上台就上台吧,你看大家都这么高兴都放得开,怎么就你扭扭捏捏的,别扯什么尊重他人,多煞风景啊
...
我可以列举太多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似乎只要打着“别伤了和气,别煞风景”的名头,就可以为所欲为,
个人的尊严和自由,都要为大家的高兴来让路。
有本几百年前的书,叫做《论自由》,传到国内的时候被翻译成《群己权界论》,
私以为这个译名绝妙至极
由“大伙儿”所构成的“群”,和由“我”构成的“己”,本来就是存在一个明确界限的,
我不是什么哲学家不是什么思想家,提不出高明的论证,
但有一点,我是这么觉得的,
为了大伙儿的开心,就迫使一个人当众出丑,就以一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剥夺个人的尊严,
是对自由的践踏。
煞风景什么的,见鬼去吧,
爷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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