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的舆论反应就值得关注,都是些什么牛鬼蛇神。
连职务违法犯罪和非职务违法犯罪,该哪个部门主导,谁先谁后,法律写得明明白白的,都分不清,连最基本的公权力行为与非公权力行为都分不清,空谈入脑,生搬硬套预设立场把行政管理和科研工作对立起来(话说这打人事件里有哪点和行政,科研强相关,就因为身份和单位吗?),然后画靶打靶,一堆人就像动物一样受过训练一般条件反射式往定体问方向讨论或者引导,还高高在上的按照预设想象给政治机关规划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在想象完全由政治机关处理了,就能自我陶醉一波,如果政治机关没有按照自己的想象处理好,就认为有政治黑暗,又能满足一波举世皆醉我独醒的自我陶醉。
因为这个问题,实事求是的话,在我这个半吊子外行人来看,和有公职的人酒驾醉驾一个性质,虽然有着公职人员的身份,但是行为并没有和公权力有什么关系,就是一般性违法(犯罪),而不是职务违法(犯罪),更不用说专业人员一眼就能看出。
不管有关无关,动不动就想动用政治机关的权力,本质上就是一种懒惰思维。能用合理合法有效方式解决的问题,偏要用权力去解决,这种逻辑是什么——没按照我认为的方式用权就是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按照我认为的方式用权就是正义——这本身就是一种双标流氓思维逻辑。错吧自我陶醉当成正义。这种思想本身就是屠恶龙变恶龙的内在逻辑。既脱离实际、也脱离法治,更脱离群众。
公安部门按照正常逻辑和程序介入定性,让之前的舆论看起来很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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