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改革开放以来的流氓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啊,一部分人在继承发扬着,一部分人逆来顺受中养成了一套奇葩的自以为是的逻辑体系,供养着前者。
流氓只敢欺负弱者,所以快递的送餐的服务员被训了被扣了钱,只敢威胁顾客,却不敢对公司的制度反抗,就像狗只会对着陌生人龇牙咧嘴,却不敢咬他的主人。
那些砍门的,泼热水的,打人的,你们以为自己受了多大委屈,你们以为自己是条好汉,其实你们只是一帮怂货,不敢对抗上级不敢对付大公司,只敢欺负陌生人。
还有别动不动扯什么恶意差评,就算是故意的,这是评价机制的一部分。
毫无服务精神的服务业人员根本不配挑顾客的毛病。
偶尔有那么些时候,确实是外国的月亮更圆。
说一段自己的黑历史吧。
16年春天被博士毕业论文折磨地焦头烂额的我,持续肾上腺素飙升,有很强的攻击性。
论文写起来就经常不在意时间,饿了就随便点个外卖。
多数外卖小哥或小妹都很职业,但遇到一次糟心的情况,如下图:
冲突没有进一步升级,我随手发个微博艾特了饿了么官微抱怨一下。
没想到时隔一分钟,饿了么官微就回复了我;四分钟后私信了我;半小时左右我接到了客服人员的电话。
没有扯皮,没有要求我提供证据,记录了我的口述,先行对我进行了道歉。
第二天客服电话正式道歉,给了我一张十元代金劵,没有要求删微博。
对于这次小烈度的冲突的处理,我觉得饿了么做得蛮不错的。
如果哪天我混成大V了,请饿了么官方为我这个自来水的回答,补二十块钱广告费。
曾经买东西给过一次差评,然后对方那个电话三番五次的打过来,真是烦的不行就改了评论。
后来看了很多新闻
比如给了差评被寄寿衣的;比如给了差评被快递员打的;比如给了差评被用“呼死你”轮番轰炸的;甚至还有给了差评被刑拘的。
呵护公民打差评的权利。
这是之前人民日报针对吐槽医院食堂被刑拘的的一句点评。
然而,事实上,这种对差评的打击行为,一直广泛存在,而缺乏有效地制约导致人们面对报复的时候,十分无力。
这种例子,我觉得应该严厉的处罚。
一方面,对方手段极为残忍,应该算是故意伤害罪了。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这种案件的审判,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应该让那些“不允许差评”的人看到,你不能在肆无忌惮的去伤害给差评的人。
差评,是自由,也是权利。
另外,相关的客户端维护公司也应该警醒,不能再让差评流于形式。
怎么可以让别人看到打差评的人的信息?
一个平台,提供相对真实的信息,如果所有的店家都是五星好评,最后这个平台的选择有什么意义?
这种处理有什么意义?
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古人诚不我欺。本地外卖谨慎差评,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满意下次不买就是了。非要差评也要绝对匿名好,否则后果可能真的不堪设想。新闻里这位大姐连给几个差评怕是淘宝差评惯了,淘宝外地商家,人家也不可能为你几个差评杀过来,本地的几分钟赶到现场,那真的危险。设想下在一个熙熙攘攘的集市上,你找了一个摊位吃饭,然后觉得不好,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此时大声宣布这家菜太烂了,商家不跟你急吗?我一般也就是下次不再到你这儿就得了,我也不会给你提意见或者批评你,你倒了关我什么事情?我批评你我不得好,甚至被记恨,我得到了什么?我闲的啊?本地网络集市是一样的道理啊!其实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外卖平台不如改成打分。不满意不加分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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