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看出来迷你方律师已经尽力了,我大概简述一下庭审是什么情景吧。
情景1
原告:这里是涉嫌抄袭的证据,迷你世界的XX元素数值、特性、模型与XX相同
被告:我们要有“文化自信”,MC是来自美国的游戏(请法官明鉴)
情景2
原告:根据......等证据显示,我的世界和迷你世界的在画面上高度相同,在玩法上高度相似。
被告:.有很多小学生(且不说是真是假)给我们来信说,我语文不好我知道它叫迷你世界,我英语不好知道他叫miniworld,我数学不好我知道它五周年了(这句算是金句了)
情景3
原告:根据......等数据显示,迷你世界基础元素抄袭了我的世界
被告:迷你世界的合成表是根据生活经验设计的(爆爆蛋:“?”)
(竹子制作纸张,只能种在水边,红石改名电石但是英文名和竹子一样不改,衍生出一系列类似红石系统的电石系统。这也是生活经验?怕是玩MC的经验吧)
可以看到整个庭审上迷你方的律师一直在避重就轻,偷换概念,而这正是迷你方理屈词穷的表现。这种辩术在辩论会上还能起到一定的反击作用,但法院从来不是论输赢的地方,而是论是非的地方。就算诡辩了一万条,就算看起来声势逼人,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最终的判决会令所有玩家满意的。
决战平安京是否抄袭了王者荣耀?
英雄联盟是否抄袭了刀塔和澄海3C?
天龙八部、幻塔等等MMORPG是否抄袭了魔兽世界?
还有去年炒的很火的,原神是否抄袭了塞尔达荒野之息?
抄袭不是法律概念,是一个创作上的概念。抄袭可能不太好听,那借鉴呢?我想这是任何游戏创作都避免不了的,谁都不可能从零开始创作一款游戏,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进。
那么法律上的侵权,是否在上述游戏中发生?这就要追问,著作权到底保护哪些权利,不保护哪些创作?
首先作为美术作品的游戏画面肯定是保护的,如果两个游戏的画面到了真假难辨的程度,《著作权法》一定会给以惩罚。
比如沐瞳科技的手游《无尽对决》,其画面可以和《英雄联盟》以假乱真,这就侵权的非常明显了,法院判赔1940万元,下图为两款游戏的画面比较:
但是在《我的世界》与《迷你世界》的诉讼当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就比较复杂了:“多种游戏核心、基本元素抄袭《我的世界》游戏,导致两者游戏整体画面高度相似。”
该诉讼请求中的关键点有二,首先,游戏核心、基本元素抄袭《我的世界》游戏。
这一点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我们也无法探查《迷你世界》开发者的内心,不知道他们到底抄了没有。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法律允许同类型的游戏,比如MMORPG,MOBA,存在玩法相似但是游戏画面和故事有差别。因为究其根本,游戏核心、基本元素这种涉及游戏玩法的东西,法律是不会给创作者垄断权的,否则一类游戏只能由一款存在于市场上了。
第二点,就是两者游戏整体画面高度相似。
相似这件事情,在著作权法上也是很重要的,因为著作权要侵权,就是要判断两者之间是不是确实有相似性。相比上面《无尽对决》和《英雄联盟》的例子,《我的世界》与《迷你世界》这个案子就更有挑战性了。
你说这一点也不像吧,这就不太客观,两者还是非常的像的。
但是你说两者相似到了侵权的地步吧,像素类游戏又全部都是这个样子;如果判《迷你世界》侵权,那么就会造成一大批像素类手游存在侵权的可能性,极大的限制了创作者将来的创作。这种判决逻辑甚至可以拓展到其他的游戏,《剑网3》《逆水寒》《诛仙》等等一大批国风类的MMORPG游戏可能全部都涉嫌侵权,下架,赔偿。国内对《原神》抄袭的讨伐更是会甚嚣尘上。
所以这一个案子,牵一发而动全身,判不好,直接像南京彭宇案一样,15年来没人敢扶跌倒老人。这其实也是著作权保护几百年来面临的问题,保护的不好,打击创作者积极性,保护的太好,也打击创作者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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