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进到呼吸资本也要收钱
第九届网络视听大会上,爱奇艺CEO龚宇表示,所谓二创内容则是把未经授权的内容和自己的内容结合起来的“软盗版”。
依法解析:
关于二创的争议其实由来已久,早在2016年的《知识产权》期刊上,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的唐艳副教授就已经做过讨论。
根据法学博士唐艳的《论二次创作的著作权法规制与保障》一文中的探讨,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讲一系列与二次创作相关的权利都赋予了著作权人,包括修改权、改编权、翻译权等等。
也就是说,如果二创坐着需要在原始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创作,需要经过原始作者的许可,否则将构成侵权。
但也并不是所有二创都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则属于合理使用制度,不侵权。
基于已有的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属于作品的改编权,这个权利是属于原作方的。那未经原作方同意,基于已有的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就是侵犯原作方的著作权。《著作权法》规定得明明白白: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而例外的情形《著作权法》也写了: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视频点评一般也不算「二创」,续写《红楼梦》算「二创」,但一般没人觉得「红学」的著作算「二创」。
至于其他的形式,爱奇艺不开放创作许可、不鼓励观众参与创作,那是爱奇艺的运营策略。
这个运营策略是不是能让他们赚更多钱,会不会因为得罪了爱好者群体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那是他们要去算计的事情。
但「二创是盗版」这件事,法律上没错。
爱奇艺不讨厌抖音,但它讨厌靠抖音引流的西瓜视频。
根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12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到9.44亿。
这里面短视频8.73亿、综合视频7.04亿、网络直播6.17亿和网络音频2.82亿。
日均使用时长短视频120分钟、综合视频97分钟、网络直播60分钟和网络音频59分钟。
其中短视频红利被抖音和快手双雄霸占,长视频被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哔哩哔哩五大视频平台占据着高达88.3%的市场份额。
但是五家侧重点不同,市场格局已经形成,各自占据长视频领域细分市场。但是五家都在短视频领域失去发言权。
而西瓜视频凭借抖音引流,目前日活已经超过一亿,2020年西瓜视频加大视频内容补贴①中视频会给20亿内容补贴,商业化分成20亿;②长视频50-60亿预算。
目前西瓜视频在野蛮生长,凭借抖音和今日头条双引流,开始冲击五大固有市场,这一次龚宇博士发言,不是孤立的而是和腾讯副总他们一起发言。
这是危机感,市场进入新一波洗牌,但是主动权不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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