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杀十五个人了,未满十四岁屠掉一个县城都没事
当然这是理论上没事,如果真有熊孩子拿着加特林大菩萨或者开着榴弹炮屠城,肯定会被武警干掉的
别 惹 熊 孩 子
别 低 估 熊 孩 子 手 段 之 残 忍
英国有小孩直接把别人家婴儿偷走,肆意凌虐之后封进水泥里的
日本有小学生把同学的肠子挑出来的
熊孩子有多残忍你们无法想象
万一惹上了熊孩子,别心存侥幸,往死里反击。虽然你打死他犯法,他打死你没事,但是你的命更重要,先保命再说别的。
自行百度红旗沟。或者参考电影伊甸湖。
我觉得强奸和谋杀
这两个绝不应该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免刑责。
团伙暴力以及纵火应该从重从严处理,但是在处刑应该安排其就学,单独安排考试。
对孩子的所谓免于刑责的宽容,不应该成为犯罪滋生的温床。本意是要帮助孩子改过自新,是好的。但是现在更多的是一种纵容。
主动恶意剥夺他人生命,任何年龄都应该严惩。这才是公义。
二更
我不清楚在某些法律精英的眼中
强奸,谋杀,纵火和团伙暴力是怎么界定的
我也不清楚他们能为这四种违法犯罪行为,找到什么样的借口和动机
我更不清楚,他们是怎么看出来
建议入刑就是要把孩子们送到成人的犯罪世界中,把孩子们送上断头台的。
让他们承担后果,并且受到强制化的教育,本身就是从根本扼制犯罪行为的一种处理方式。远比让这些孩子在毫无惩处的情况下回到原有的环境里,要更好。
其实说的没错,确实是环境导致了某些犯罪行为。但是不入刑,就能改变这些环境了么?显然是不可能的。
再不耽误孩子文化课学习以及学位考试的情况下,进行监管和行为矫正,难道不是一种教育?放任自流,只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起到教育作用?
只是更加节约成本而已吧………
当然我国也是界定14到16周岁,有严重犯罪行为的,同样入刑。但实际上降低入刑年龄,加强法律普及,现在应该尽快提上日程,现在小学生暴力犯罪的比以往要多,该控制控制了。
任何情况下14岁以下免于刑法,以后杀人这种小事就别再提问了。
根子上在于中国现行法律是照搬的西方法律。
西方法律是强盗逻辑,即强盗属于强者,应该更包容所谓的强者。
而中国国情又是提倡勇于公斗,怯于私斗。
所以要么中国人都变成西方人那种强盗,要么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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