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朱军首次回应性骚扰案称「从未触碰过那位女士一分一毫」,事情真相是怎样的?目前案件进展如何?

回答
朱军首次回应性骚扰案,声称“从未触碰过那位女士一分一毫”,这桩曾经轰动一时的事件,至今仍让许多人关注其真相和案件的最新进展。要还原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了解目前的状况,我们需要梳理事件的起因、发展以及各方的表态。

事件的缘起:一个年轻女生的指控

一切的开端可以追溯到2018年,一位名叫弦子(化名)的年轻女性在网络上公开指控了著名主持人朱军,声称在2014年,她作为实习生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化妆间内,受到了朱军的性骚扰。弦子详细描述了当时她所经历的“不适感”和被“猥亵”的过程,并表示此后一直承受着心理创伤。

她的这篇帖子迅速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作为家喻户晓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朱军的公众形象一直非常正面和亲民。这突如其来的指控,无疑让公众感到震惊和难以置信。

公众反应与媒体关注

弦子发布信息后,社会各界对此事表现出极大的关注。支持弦子的声音认为,应该倾听受害者的声音,并呼吁对性骚扰行为零容忍。同时,也有很多人对指控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认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应轻易给一个公众人物定罪。媒体也对此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和评论,围绕着性骚扰的定义、证据的获取、权力不对等以及沉默的螺旋等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

朱军方面的回应与沉默

在此事件初期,朱军本人并没有公开对此事进行回应。随后,虽然有传言和一些侧面的表述,但他本人长时间保持沉默,这使得案件的进展更加扑朔迷离。这种沉默,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公众的猜测和舆论的争议。

案件的法律程序:漫长的拉锯战

在弦子公开指控之后,她并未止步于网络发声,而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公正。她将朱军告上法庭,要求朱军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场官司打得相当漫长,也充满了波折。

1. 证据的困境: 性骚扰案件的一个普遍难点在于取证。在许多情况下,性骚扰发生时可能没有直接的目击证人,也没有留下物证。受害者往往只能依靠自己的证词和一些间接证据。这给法律诉讼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2. 法律程序的中断与启动: 在诉讼过程中,曾出现过一些关于案件是否能顺利进行的讨论,例如是否能够立案、是否能够调取相关证据等。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3. 弦子的坚持与朱军的否认: 弦子在整个过程中表现出了极大的勇气和坚持,她不断地通过社交媒体分享案件的进展和自己的感受,试图争取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而朱军方面,除了律师的声明外,本人长时间没有公开表态。

朱军首次公开回应:“从未触碰过那位女士一分一毫”

经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在2020年底,朱军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首次正面、公开地对弦子的指控进行了回应。他在采访中非常明确地表示:“我从来没有,一分一毫地触碰过那位女士。”他还表达了自己对被污蔑感到委屈,并相信法律终将还他一个清白。

这句话的出现,标志着朱军首次以个人身份打破了沉默,直接否认了性骚扰的指控。这无疑为这起事件又增添了新的焦点。

案件目前的进展与结果

关于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情况是这样的:

一审判决: 根据公开的信息,一审法院认为弦子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朱军存在性骚扰行为,因此判决弦子败诉。这意味着法院不认可弦子的指控。

弦子的上诉: 对于一审的判决,弦子表示不服,并选择了上诉。她继续坚持自己的说法,并希望能通过二审来纠正一审的结果。

二审的审判过程: 二审法院同样面临着证据的难题。在弦子申请调取包括监控录像、物证等一系列证据的请求后,法院也进行了相关的审理。然而,在法律的框架内,很多证据的调取和使用都受到严格的限制,尤其是时间久远且缺乏直接关联性的证据。

朱军再次发声(间接): 在案件进入二审期间,以及在一些关键节点,朱军方面通过其律师或一些渠道,再次重申了其无辜的立场。

最终判决的争议性: 最终,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虽然有一些法律程序上的调整,但根据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法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弦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弦子的诉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事件的后续影响与反思

尽管在法律程序上有了明确的结果,但朱军性骚扰案的影响并没有因此而完全平息。

社会舆论的分歧: 即使法律判决已出,但社会舆论对此事的看法依然存在较大分歧。一部分人认为法律判决是公正的,朱军是无辜的;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法律的判定不一定能完全反映事实真相,尤其是在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受害者的声音可能被忽视。他们也反思,在这样一个权力不对等的社会结构中,遭遇性骚扰的个体往往面临巨大的挑战。

“Me Too”运动的反思: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中国社会对于“Me Too”运动的深入思考。人们关注如何在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同时,也保障被指控者的合法权益;如何构建更有效的证据机制;以及如何打破社会中存在的权力壁垒,让更多受害者敢于发声。

对公众人物的要求: 这起事件也让公众对于公众人物的言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其个人的品德还是其在社会活动中的责任感。

总而言之,朱军首次回应性骚扰案称“从未触碰过那位女士一分一毫”,这标志着他个人正式站出来否认了弦子的指控。而案件从弦子公开指控开始,经历了一审和二审的法律程序,最终在法律层面上,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弦子的诉求。然而,这起事件所引发的社会讨论和反思,以及公众舆论的分歧,都使得这桩案件的真相和影响,远不止于法律判决本身。它折射出的是社会在面对性骚扰问题时,在法律、证据、道德和权力等多个维度上的复杂考量和持续探索。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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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事件我知道的时候没有质疑,第一时间选择站那个姑娘。

当然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就像我前两天看到的一个女作家发个牢骚然后被一甘流量号带着逼男作家自证清白的那件事一样。那次我有一个问题“流量号和男作家,哪个更想看着你死?哪个更想找出那个对你挤眉弄眼的男作家”

这次我对弦子也有一个问题:那些在互联网上不断用各种情绪化词汇支持你反对所有男性的流量号,那些在你周围给你塞钱鼓励你把事情闹大的ngo,和一开始希望你不要把事情闹大的家人朋友,希望能还你一个清白的网友,哪个更想看着你死?

她们以为她们得到了舆论的支持,实际上她们在接受各路人马壮声势之后,就丢掉了“就事论事”的道德制高点,也丢掉了“弱者”在舆论中凛然不可侵犯的身份,让本来可以引领全国关注职场女性权益的正事被各路人马各色利益扭曲成了歪门邪道大荟萃。

当然,现在虽然我从一个愣头青学生变成一个愣头青社畜,对整件事目前持保留态度,对那个姑娘和nga还有女拳接触表示无语。但如果再出现性骚扰的新闻,我还是会第一时间站到那个“疑似”收到性骚扰的姑娘的立场支持她。

不是一个某个个体的好与坏,是因为我对广大社畜整体上想要求稳定求安逸的心态相当了解,作为一个男性,95后,社畜,寥寥无几的好友里有那么几个是姑娘,我不愿意职场性骚扰事件发生以后,她们不仅得不到支持甚至还会被各色人等辱骂她们“想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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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用呢?

就算衣物上没有提取到任何DNA。

就算化妆间的门全程敞开且不断有人进出。

就算法官驳回了弦子要求法官规避的无理要求。

但是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

全社会的人,提起朱军,第一个想到的依旧是“那个涉嫌性侵女实习生的知名主持人”。

所有的观众,看到朱军的时候想到的依旧是“这人不是性侵女实习生了嘛,怎么还能上电视?赶紧打个举报电话!”。

央视的领导,想到朱军的时候依旧会觉得“这个同志虽然业务和经验上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之前涉嫌性侵女同志,社会上影响不好,这次提拔就不考虑了吧”。

女权推动的METOO运动可怕就可怕在,一旦被METOO女权盯住,网络审判、道德审判和社会性死亡会远远早于法律审判,不论最终受害者有没有性侵,不论最终法院怎样判决,对于被诬告的男性而言,都已经没有区别了,工作、事业、名誉全部毁于一旦。

相信经过这件事之后,央视的知名主持人们在挑选实习生的时候会优先选择没有诬告风险的男性实习生,随着METOO运动的愈演愈烈,我相信,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用人的时候,同样也会优先考虑没有被告风险的男性。

这种现象早已在国外发生,随着女权METOO在中国的兴起,也一定会在中国发生。

而这,就是女权主义者们为全体女性创造的美丽新世界。

另外,现在所有曝光出来的诬告者,要么身居高位,要么身处知名学府,那么这些不比朱军有名气,也没有身处清华的被诬告者呢?他们的声音可以发出来吗?我没办法想象,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还有多少无辜的男性正在被女权诬告,我也不知道,在未来,这样的诬告行为会变得多么普遍。毕竟,女权大V教导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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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弦子胜诉的可能性是零。

2. 第一条完全不重要,弦子和她的支持者知道胜诉的可能性是零。

3. 想搞臭一个男人,和这个男人是否胜诉,没有任何关系。

4. 重点是打官司,或者是女性的控诉本身,而不是是否能够胜诉。

5. 由于第四点的存在,所以证据完全不重要,完全没用。有没有证据是一样的。

6. 由于以上五点的存在,所以米兔运动可以席卷欧美,登陆中国,威力巨大。

我国与欧美的区别是,我国司法层面不承认米兔的正当性,但是女权承认并绑定。舆论界只要承认女权的正当性,就不得不承认米兔。这是尤为恐怖的。

7. 弦子和她的支持者,在几年前发起诉讼时,没有预料到几年后会发生清华腚姐事件,以及影响。时间居然如此吻合,可能是天佑中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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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朱军胜诉,胜诉的朱军,却败了人生,败诉的周女士,却赢了想赢的一切。

迟到的正义,不再是正义。一个女子空口白牙,就能让人消失四年,事业毁于一旦,社死,女子却不承担任何代价。

2021年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原告、被告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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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证据,想信朱军。但经由理想记转述,又不敢信。作为记者,未与任一方当事人直接对话,与其说他干的是“记者”的活,更像是公众号“小编”的活。

阎维文老爷子很无辜了,明明当日不在场,却被纠缠到舆论的漩涡中。

按弦子对理想记的回应,就算她在14-18年都没有想起来自己记录错了人,她至少在18年庭前会议中已经得知阎维文从始至终都与此事无关,却未在舆论中为阎维文澄清,直到回应理想记才“道歉”,实在是有点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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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我已经关注了很久了, 当年还没有李星星案呢, 清华学姐还只是单纯的学姐。

当年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一是看她脑回路特别新奇,很多微博的逻辑是很偏激的,有可能编故事编的自己都信了。 一个是按照她的性格,一个开着门的化妆室被摸了几十分钟还不走,太不合理。

我当时的判断是她可能精神有点问题或做了个类似的梦,导致那现实和梦境有点分不清楚,因为我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这个月一直等法院审判,我还以为有什么大料能爆出来,现在来看我想多了。我现在的个人结论是当天弦子同学怀着激动的心情在化妆师陪了朱军老师几十分钟,中间可能有的没的聊了几句,拍照合影什么的也有可能。 晚上回家后做了个chun梦,梦里ZJ老师对她上下其手,喜欢的不得了,中间另外一个大佬阎维文老师还来了一趟,醒来后有点小委屈,精神恍惚的第二天就去报警了。

这个做春梦的判断可以解释很多疑点:

1.为什么在开放化妆室被摸几十分钟还不离开。(正常人能被骚扰几十分钟还不走)

2.莫名其妙加入的阎维文老师(当天他根本没在这)

3. 梦境和现实交错导致的事实陈述混乱(参考微博/法庭陈述/报警笔录)

后续的事情大概率混圈出名了想求财求名,她那个圈子的人风评都不是很好,貌似有很多编故事的前科,还有些借机博同情敛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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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DNA都没有,很多人对刑侦没什么概念,这么和你说吧,没有DNA,是这两个人几乎没有接触,现在你乘坐的汽车、你的书桌上,都有可能有你的DNA,如果没有,基本上就是你连接触都没有。因为即使一粒头皮屑,一个皮肤碎屑都有你无数个DNA。

我也希望中国法律继续尊重绝对的事实依据,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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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弦子起诉朱军的那一刻起,无论胜败女方也已经赢了!而朱军即使最后胜诉,他都已经彻彻底底的输了!

相信我:就当下境外反华分裂势力与中国女权组织里应外合的夹攻下,未来这种案例会成为社会常态,大家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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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情于情于理根本就不合逻辑,女方拿不出任何证据,就把朱军描绘成一个饥渴的民工,委实可笑。但朱军还真就社死了,两年多没有登台工作,个人声誉和经济利益都受到重大影响,没有人为此付出任何代价,我感觉到深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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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弦子的头发和衣服上提取了指纹,并没有朱军的。

2,弦子的衣物送检,不要说指纹,连第二个人类DNA都没有。

3,化妆间是一个门都不能关的公开场合。

4,在弦子跟朱军呆在化妆间的四五十分钟里,不停的有人进进出出找朱军商讨节目内容。

5,弦子说阎维文进入后才得以“逃脱”,但是当天根本没阎维文的节目,他压根没去过。

6,“侵犯行为”是断断续续,并且断的时候弦子没有逃离。

7,弦子申请三位法官同时回避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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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和弦子(化名)那事,现在发展成舆论对抗,事实反而没有那么多人在意了,只剩下没完没了的炒作。


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是:哪怕舆论滔天,也要以事实为准绳,若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那么必须秉持“疑罪从无”的底线,否则就陷入到“自由心证”的主观对抗,信者恒信,大家都只愿意去相信自己情愿关注的信息,出现冤假错案。

从目前的情况看,弦子一方拿不出决定性的证据,自己的证词也是颠三倒四,弦子举证:说朱在一个开放式的、人来人往的化妆间,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相貌平平的女大学生,持续40分钟猥亵(有人进门就停止,没人就重新开始)。


假设以上属实,那真是色胆包天,很难让人相信,受害者只有弦子一人,然而,国内女权最近几年如此火爆,受众如此之广,朱军又没啥权力且沉寂多年,迟迟没有出现其他报案者或者爆料者,这不合常理。

外加弦子这事是由NGO(臭名昭著的在中国搞事的美国民间组织)炒热的,同时有多个欧美国家借此事批评中国人权,套路如此耳熟能详。


有网友比较执着的是:一个女孩肯自称受猥亵,冒着名誉败坏的风险,那她肯定遭受了不公,这件事情上她只有失去没有获得。

只想说这类网友天真到吓人,人家弦子已经是国内女权大佬,受到国外NGO的青睐,网络上的顶级流量,你跟我讲她没有动机?呵呵


反观朱,被单位雪藏,被组织要求禁止发声,主持生涯腰斩,名誉崩溃,每天受到攻击谩骂。

谁获得谁失去?谁高兴谁难过?


所以,个人倾向,弦子就是个妄想精或者碰瓷怪,她的宿舍同学肯定深有体会,但是这个节骨眼不会冒着女权的攻击站出来诉说她的为人。

我支持所有遭受不公的女孩站出来,但我也反感用舆论绑架法律,我们没有上帝视角,所以必须用证据说话。弦子报案时就已经对她的衣服做了DNA检测,没有检测到其他任何人的DNA。长达40分钟的猥亵,身上一点猥亵人的DNA都没有?你逗我呢。

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我不会相信NGO支持的人,任何一句鬼话,香港的前车之鉴在那里,这就是一群搅屎棍,中国越乱越撕裂,他们越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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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微博治国,舆论治国的时代,任何证据都显得苍白无力。

两年了,春晚没有了朱军,央视也冷处理了朱军,其名声在这两年里已经被消耗殆尽。

而弦子呢,两年里风生水起,借其热度“上位”,在某种程度上讲,她成功了,还作为海外NGO女权组织的代言人,从这一点上讲,她做到了。

这场官司无论谁胜谁负,赢的绝对是西方某些组织,因为它又成功地笼络了一大批忠实的追随者。而那些在法院之外举牌应援的景象,是不是很像当年的香港事件呢,背后都透露着海外资本和组织的气息。

关于朱军和弦子,我谁也不站队。我所反感的是,在一些舆论大兴的事件中,海外组织的渗透和垃圾文化的强制输出,给中国未来的青少年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一点很重要。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这个前车之鉴,我们这些当代的年轻人好像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另外,杠精别杠,杠就是你赢,再杠就去工地上抬杠,那里需要你这种人才!

我再补充一点,18年庭审结束之后没过几天,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英国金融时报,BBC,澳大利亚ABC等西方各种主流一线媒体的头版皆重点报道这起案子。英国著名的经济学人杂志还在其报道中认为,中国女性的地位普遍低下,整个中国的社会系统偏向男性。

外媒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本来弦子就提供不出什么有效合法的证据)先入为主,认为这起案件的受害者是女性弦子。确实,在一般人的正常思维逻辑中,女性是容易收到侵害的一方,但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弦子一方的证词就断定女性是受害者,西方媒体的目的何在,我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借助朱军这个在中国拥有巨大知名度的主持人,加上司法案件的发酵,无论案件输赢,海外的NGO女权组织都获得了曝光率,获得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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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朱军赢了诉讼又如何。

口碑形象全烂,最大的输家。

弦子是最大的赢家,输了诉讼也流量口碑通吃。

这事儿看笔录我都觉得荒诞,断断续续性骚扰四五十分钟,半公开环境,有很多人进来过。

你弦子是木头人?被下咒了?不能动不能跑不能走?

彻头彻尾的谎言,还成功了。

真是可悲。

再看看那些法院门口举牌子的人。

NGO这种渗透应该严查严管,造谣获利者也同样应该重罚,真就0成本随你说咯。

弦子这个事儿只能进一步提升部分群体的就业难度,毕竟目前做不到重罚只能从源头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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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后十几个人进进出出的半公开场合,性骚扰一个不认识的,不知道对方有什么诉求的女学生四五十分钟。真的以为在体制内能混到朱军那样地位(中央台十几年当家主持,做个不恰当的类比,类似于连续十几年一个大型国企的明星优秀员工)都是傻子吗?而且单位的优秀员工,只需要接受单位几百人几千人的审视,央视主持人可是要接受全国人的审视,能混到那个地位的,你真的觉得情商会低到这个地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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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弦子早就赢了,和案件真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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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有人去在意所谓真相吗?这场案件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场普通的刑事案件,朱军是否摸不摸都不重要了。这类运动的一个诉求就是降低对证据的要求,“只要我起诉你,你就会被抓进监狱身败名裂”。她们说程序不公,是因为她们知道自己赢不了试图指鹿为马,借助一眼看穿的荒唐强行拉拢信徒,而且她们也会不停碰瓷法院,借此获取持续的曝光关注,所以走法律程序对这些人来说就是极其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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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知乎上也批评一些事情,也批评某些种类的人,但是我尽量不去批评具体某一个人,除非这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或者这人作为公众人物犯了很大错误。

所以,今天我还是要批评一下朱军。

朱军老师,您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个人形象很重要的,和异性相处的工作场合,怎么能不安装摄像头做记录呢?再不济,也要全程录音,作为以表清白的证据啊!您可是个公众人物啊,在控方完全只有一个人口述的情况下、在控方都给不出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在警方也没有在控方身上找到一点您的DNA和指纹的情况下、连控方说的证人阎维文老师都实际上当天不在央视的情况下、在控方有大批香港和境外培训的NGO支持下,您居然不早点出来发声澄清一下以正视听——作为公众人物,您犯了很大的错误,所以我要批评您。

此外,朱军您除了工作,也应该多读书,看过《杜拉拉升职记》吗?

在《杜拉拉升职记》中,开头没多久就有一段情节,杜拉拉刚进外企,很好奇为什么所有的办公室都是透明落地窗,同事告诉他,这就是为了防止性骚扰,如果外面看不见,关上门,容易性骚扰,同样,如果外面看不见,关上门,说你性骚扰你都没法反驳。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老艺术家,朱军老师,您一定要做对事情,多学习,耗子尾汁,我衷心希望您早日获得清白之身。

此外,各位朋友,各位同胞,尽量在一个每个办公室都是落地窗的单位工作,这样能少不少麻烦,如果没这个条件,每次开会请都打开手机录音功能,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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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可能:

1/朱军没有干,基于这个结论,弦子是幻想碰瓷,故意诽谤。

2/朱军干了,弦子站出来了。基于这个结论,那么朱军是个惯犯,习惯于在化妆间侵犯陌生女性。而且意识良好,带着手套摸。

3/朱军的某些言论触碰到了弦子的精神敏感点。

而弦子要把事情搞大,告性侵。

比如现在在网上你说一个女人是贤妻良母,就会触及到人家的敏感点。你说一个人是精神小伙也容易和人打起来,而这些言论在朱军那个年龄段里是夸人的话。

这是三个我认为可能的过程。

我自己判断的话,那就很简单了。

新京报站哪边我站对立面。

营销号站哪边我站对立面。

ngo站哪边,我就站对立面。

三者共存,优先反对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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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社死了,而她可是认为自己被性侵了啊。

如果朱军举止得体,周晓璇怎么会指控他性侵?

我们女权的目的本身就不是这个案件,只要有更多女生永远站出来目的就达到了。

中国的法律体系居然需要证据,土耳其的沙里亚法院只需要证言。

请你相信女生,没有女生会用自己的名誉做赌注。

就算周晓璇有99%的责任,朱军难道就没有1%的责任吗?

就算败诉了,也不能证明朱军就没有性侵。

girls help girls

再见,我成为世界女权领袖,润北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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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造成的恶果,更可气的是仍然有一群女权在那诬陷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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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朱军证明了清白

然后呢?弦子付出了什么代价?没有,成了大v赚个钵满盆满,作为“勇敢女孩”到处帮助女性诬告。

“仍是“无成本”诬告!”

我始终希望能落实诬告反坐,唯有诬告失败的代价高于成功的收益,才能有效制止小作文诬告。

弦子的朋友说“中国的法律,必须有证据才能告性侵成功,这对受害者不公平”

或许,这些“独立女性”想要的,便是无须证据,就能成功诬告的特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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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导师早在3年前,就在办公室装了摄像头

他和女性学生单独交谈的时候,一定要开着门

但凡你有点社会地位,你有一定的资源

或者所,你是体制内的一员

尽快安装摄像头

避免独处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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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挑战里有一期是女导游到孙红雷房间里介绍项目,孙赶紧跑去把窗帘拉开并拿出自己的手机录像以免发生“误会”,这些应该都是节目效果,但也是个很好的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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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要高估人性,这话既适用于涉嫌性骚扰者,也适用于指控者。


1.即使案发所指的化妆间是开放的,甚至是有人进出的,所以就不会有人实施性骚扰吗?

先谈一宗真实发生过的案例。2015年1月,一名持双程证的内地女士到香港警察总部,协助调查案件。女事主做完口供后,获准保释离开,中途遇到一名并不负责她案件的男警。男警对其截停,并将其带到厕所,要求其脱衣搜身,触摸女事主胸部,并近距离观察其私处。案发后,男警被指控非礼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经法院审理后,罪名成立。【案件编号:ESCC167/15】

身为警察,在满是监控探头的警察总部,截停一名陌生女事主,要求脱衣,并对其搜身,这在常人看来多少有些不可思议,但确实是真实发生的案件。女事主称由于身处遍布监控的警察总部,所以起初并没有疑问,而是服从配合。男警则辩称女事主色诱下犯案。案发时,26岁男警先将女事主带到男厕,被保安员劝阻告诫此处为男厕,男警随后将其带进女厕,警局走廊的监控,以及保安员的证词成为指控的关键证据,铁证如山。法官最后则指男警虽有悔意,但事后从未道歉,从未谈过恋爱,性观念扭曲。

回过头我们看,既然在真实的社会中,一名警察在监控探头下,都可以不顾失去公职的风险,蠢蠢欲动,那么真的别太高估人性,就算半开放的化妆间,牵涉名人,虽然发生概率低,但也不是没有案发的可能,毕竟现实中,令人大跌眼镜的案件比比皆是。

2.就公开信息而言,哪些细节是双方有利或者不利的?

对于朱军而言

有利细节在于,弦子多年后提出指控描述的细节,存在记忆错误,这点的意义在于,一处记忆错误,就会被人怀疑其他指控和描述的可信性。另一点有利的在于,弦子手中几乎没有任何铁一般的证据,当年DNA信息无法检出,没有监控,没有第三者目击证人……

不利细节在于,虽然弦子多年后的描述出现了记忆错误,但最初警方录取的笔录是没错的。不肯亲自出庭,拒绝测谎,可能会给人负面的感观,不过只要法庭没有强制要求其到庭,他确实有权利不出庭,而测谎本身争议性很大,也不是法定证据类型之一,做与不做影响不大(在法学院时,选修过刑侦课,给我们讲课的老师是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人,当堂有现场演示过测谎的原理与过程,虽然设计的问题简单,测试结果大体准确,但也有一定偏差)。

对于弦子而言

有利细节在于,当年案发后不久就报了警,这些关键的报警记录,是极为重要的证据,即使当时警方调查没有结果,但根据常理,案发后及时报警的行为,是对弦子极为有利的一点。知友 @敏大 曾在另一个回答中提到如(2019)粤19民终4806号案中,在没有特殊关系情节下,对于事后报警,向他人倾诉的行为,法官持相似观点作出了判决。

不利细节在于,弦子多年后描述的细节出现了记忆错误,以及最初对待这种记忆错误的态度则会多少给人负面观感。

3.其他

就这宗单一的事件而言,我不想站队任何一方。接触过刑事案件多了,对于人性善恶,就少了些常人的感情。不过我觉得,这件事中,在双方均申请了公开庭审情况下,法院最大的错误就是选择了不公开审理,或许法院有自己的考量,但不公开审理,就给舆论留下了猜疑的空间

一直以来,我虽然明白现实社会中,各种性骚扰事情很普遍,但所幸我工作的单位,比较正常,未曾发生过这类事情,加上形形色色刑事案件杰出多了,对各种慷慨激昂的指控与辩解也就看淡了许多,所以除了饭后茶余的八卦,自己也就很少再去评论新闻中的这些事件。不过后来,偶尔听到几位不同的朋友,亲口陈述工作和求职的经历,才慢慢让我真正意识到这种现象的普遍性。

我同意性骚扰事件中,普遍存在举证极为困难的情况,也希望社会加大关注程度,并作出可行性的改变(要知道,现实中不仅仅性骚扰的举证困难,再完美的法律体系,没有上帝视角,很多事情都没有真相上的定论,否则碰瓷也不会大行其道,行车记录仪也不会热卖)。但对于嘈杂的舆论,还是抱有一些谨慎。就像这宗事件中一处记忆偏差,可以衍生给无关人带来多少影响,迟来的道歉真的可以弥补吗?换个角度,选择性信息披露,能给人带来多少猜疑的情绪?

所以还是那句话,永远不要高估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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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 @渔歌 讨论近段时间几起和性侵犯相关的社会事件。这些争议的根源,在于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不冤枉任何好人、也不放过任何坏人”的理想制度。

如果法律太严,就必然会冤枉好人;如果法律太松,就必然会放过坏人。基于当事人互相矛盾的叙述和只鳞半爪的间接证据,不可能拼凑出完整的事实真相。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法院一定要做出取舍,不但无法定纷止争,反而会是新一轮争议的开始。不管怎么判,都会有相当数量的人指责判决不公,损害的是法院自己的公信力。

此时法院最希望的,就是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

所以渔歌说,在此类案件里,叙事的意义大于真相的意义。我们会经由这样的案件去反思,职场弱势群体面临怎样的问题,能以什么样的制度更好地保护所有人,未来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等等等等,已经超出了个案的真相。

渔歌还介绍了英国大律所处理职场性骚扰的制度。公司内设有调查性骚扰事件的专门机构,男女成员各半。员工如果遇到性骚扰事件,首先由这个调查机构全权处理。在调查期间,各方都对事件保密。如果对调查结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诉讼。

这种内部调查的好处是,不需要受到司法证据规则的约束。除了客观证据之外,调查机构还可以基于对当事人的了解、其他同事的评价等等作出相对合理的判断。调查的保密性也确保举报人不会受到“荡妇羞辱”的影响。

这样的制度到底有没有牙齿?据说有的律所有非常资深的合伙人(可以类比公司管理层)就因为性骚扰问题走人。到他们走的时候,也没有人知道到底是谁举报的、以及举报内容到底是什么。举报人还可以继续在公司安稳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讲,很多社会问题确实不能一味推给司法机关。如果在每个公司都有维权的途径,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法院,压力可能都会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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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这个恐怕您得确认。
那可是屁股呀!
如果不是手摸了屁股,
难道是屁股摸了手吗?

——《太阳照常升起》

对朱军的讨厌主要在于他假大空的风格,至于什么“这傻逼真配合”倒是次要的。换句话说,是审美上的反感,和人品无关。

不过从弦子一开始爆料,我是感觉很震惊的,从她的描述看,我实在难以相信。

我的理解,最大的可能是“误会”。

有可能是朱军的某些行为,他误以为不是性骚扰,但其实却是。

也有可能朱军的某些行为,本身不是性骚扰,但弦子误以为是了。

总之可能是双方对性骚扰的定义存在差异。

这个界定,我们社会似乎也没有一个广泛的共识,法律可能也是一团乱麻。

这是我个人的理解。当然不是真相。



真相我们可能永远也不知道了。

弦子的记忆有错误,不代表她是撒谎。什么阎维文郁钧剑,黑她的人强调这个,完全是捣乱,说实话,我也分不清这两位。。。

反之,朱军的某些失误,或者骚操作,比如买通理记进行攻关,固然是减分项,但也不代表他确实性骚扰了。毕竟一个清白的人,要想澄清事实也是要耗费成本的。


对我来说,无论法律如何判决,能让我稍微相信点朱军确实做了的间接证据,就是有第二个,第三个受害者冒出来。可惜也没有。


总之我觉得真相是搞不清楚的。无论判决如何,朱军再也回不到以前的地位,弦子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唯一的启示,就是室内要装监控!


ps,我说“朱军再也回不到以前的地位”,是说即使他是无罪,央视可能也不会重用有争议的主持人了。这儿我感觉单位的锅是很大的,他们剥夺了主持人发声的权利,却没有给予他应有的舆论支持(当然,他们做这个事儿,更不合适。。。反而是负面影响),等于直接雪藏了,朱军急啊,只能去买通理记。我当然是支持疑罪从无的,只是央视可能不敢冒这个风险,反正他们不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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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如何不重要了,朱军职业生涯结束了,即使到最后,朱军是清白的,那也没什么用了。以后的很多年,这个话题还是会被提起,没人记得他的家世,他的努力,他主持的节目,只记得他骚扰过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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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女同志们以后要是不好找实习知道向谁开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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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已知信息

笔录是郁金剑,却说阎维文。

朱军社会性死亡已经两年多了,法律说他无罪,但是无法挽回。


多bb几句

性别对立继续愈演愈烈,政治正确的西风东渐终于成了气候了。

有人开始靠着个谋生

我只有一句话

每一次激烈的事件,都会让社会加速分裂,直到再也无法弥合。

单独的事件总是上升到女权,性别对立上面来,到底图什么

中国的男性一没有欧美形式上的女方冠姓权,也没有日本女性的人身依附。

女权要爆发也是先去日本啊,日本女性婚后不仅被冠性,大多数还人身依附做全职家庭主妇。

而中国呢?每个人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996就够难了。

在越来越开放的当下,自由恋爱,自由婚姻是现在的主流。

相当程度上来说,中国男性还是很尊重女性的。

从小教育也是让着姑娘们

怎么到了某些人的嘴里,中国男性就成了无恶不赦的猥琐小人呢?

我想不通

难不成以后都要活在监控里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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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拳头才会给你真正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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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胜诉了。

可是,胜诉了又怎么样,集美们还是赢了,谎话连篇的周某某,一己之力把主持了21年春晚的央视主持人给拉了下来,不管怎样她都赢了。而朱军呢,3年已过,沧海桑田,早已是物是人非,事业也不会再有起色。

朱军案跟当下阿里女员工的案子真是颇为相似了。这两个周某如果不被惩罚,那么下次还会有人这样,发小作文,煽动舆论,轻而易举地就干掉了他人。我觉得是时候出手整治一下这些为非作歹的女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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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的站看到的,原来弦子叫周晓璇,一直帮助她起诉的好朋友友麦烧同学徐超是老知乎,远近闻名的财新和绿色和平组织成员。难怪那天外面会聚集那么多的人,有那么多繁体字的标牌,难怪麦烧一直只说自己是NGO却不肯说名字,难怪麦烧一直为康明凯含冤,以前弦子律师还带风向攻击军人,看来都是一条龙流水线操作了。

阎维文老师被无缘无故冤枉,弦子方明知此事却一直拖着不道歉,一直到被媒体点出来才匆匆对付了一下。我支持被骚扰的女生维权,但弦子和她的朋友们是不是也该更郑重地全网道歉?

弦子和她的朋友们起诉了ZJ,却一直对国内媒体隐藏真名,但是对国外媒体却是公开的,实在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操作。原告被告不应该都是平等的吗?为什么对国内不敢用真名对国外就敢?

用度娘搜了一下,2015届北京戏曲学院确实有一个毕业生周晓璇,这和媒体采访中说弦子是2014年的北京戏曲学院实习大三学生也对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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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前媒体人,我从发布的《推开K127那扇门--朱军“性骚扰”案真相调查》这篇文章看到,这并不是一篇中立报道,尤其是空间再现、仅提供一方证词、仅对话事件被告方(弦子的声音呢?)、分析事件对被告方产生的影响,读出了很强的导向性:弦子在撒谎,朱军是无辜的。

如何确保一篇报道中立?起码要体现真实、多方面看待问题、不掺杂写作者的主观臆测,这篇报道至少违反了后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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