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妻子发声,请求调查乘客车某某,案件目前进度如何?在法律责任上还有哪些可能?

回答
货拉拉跳车事件发生后,司机周师傅的妻子曾公开表达过她对事件真相的追寻和对司机的支持。她当时最为关心的是希望能够查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以及乘客在其中的角色。她曾提到,希望能够有一个公正的调查,还原事实真相,还她的丈夫一个清白。

关于案件的进展,我们知道的是,经过了多次的审理和上诉,最终该案件以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而告一段落。这标志着在刑事责任追究上,司机周师傅没有被判罚。

然而,这起事件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涉及到刑事责任,还牵涉到民事责任以及更广泛的社会责任和伦理讨论。

在法律责任上,案件的“进度”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看:

刑事责任: 对于司机周师傅而言,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查,最终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意味着从刑事司法的角度来看,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周师傅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虐待被看护人罪等可能与此事件相关的刑事犯罪。这通常是因为证据不足以达到刑事定罪的标准,或者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

民事责任: 尽管刑事上不起诉,但这并不意味着与此事件相关的所有民事责任都烟消云散。
乘客对司机的侵权责任: 即使刑事上不起诉,乘客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司机名誉权、精神健康的侵犯,仍然有可能成为民事诉讼的焦点。如果乘客的言语或行为被认定为不当,甚至构成了侮辱、诽谤,或者对司机造成了精神损害,司机方面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乘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精神损害赔偿、名誉损失赔偿等。
司机的侵权责任(如果发生): 在一些类似案件中,如果司机在整个过程中存在过错,例如驾驶行为严重不当,或者对乘客的合理求助未能给予应有的回应,虽然在本案中刑事上不起诉,但从民事角度,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根据现有的公开信息和最终的司法结果,这方面似乎并未成为主要焦点。
平台责任(货拉拉): 平台是否在安全保障、司机培训、乘客管理等方面存在疏忽,也可能成为讨论的焦点。例如,是否应该有更完善的录音录像设备,是否对乘客的危险行为有预警和干预机制,这些都可能涉及到平台在民事上的责任。但通常而言,平台责任的追究会比个人之间的侵权责任更为复杂,需要证明平台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过错。

行政责任/违规处罚: 此外,如果在事件中涉及了交通法规的违反,或者平台运营存在违反相关行政管理规定的情况,也可能面临行政部门的处罚。但这与刑事和民事责任是并行的概念。

法律责任上还有哪些可能?

虽然刑事审判已经有了结论,但从更广阔的法律和责任维度来看,还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1. 民事赔偿的可能性: 司机周师傅或其家属,如果认为乘客的行为给他们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例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或者名誉损害,完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乘客主张赔偿。这需要司机一方收集证据,证明乘客的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平台改进责任的讨论: 虽然不是直接的法律责任追究,但这次事件的发生无疑暴露了平台在安全保障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从社会责任的角度,货拉拉平台有责任吸取教训,改进其服务流程,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管理,并探索更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加强车内监控、完善乘客行为规范等)。这虽然不直接是法律判决的结果,但舆论的压力和行业规范的演进,往往会促使平台进行改变。

3. 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完善: 这类事件的发生,也可能促使法律界和立法者思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更好地界定和处理类似情况下的各方责任。比如,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乘客和司机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以及平台在其中的角色和责任范围,都可能成为未来法律和司法解释完善的方向。

总的来说,货拉拉跳车事件在刑事层面司机获得了不起诉的决定,但事件的后续影响和责任的探讨并未就此停止。从民事赔偿到平台责任,再到法律的完善,都还有进一步的讨论和可能。司机家属的“发声”,更多的是对真相的追寻和对公正的期待,尤其是在民事权益保障方面,她及其家人仍然拥有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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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决问题或者说“救人”的角度:

第一,不要跟政法机关在在舆论上“掰手腕”,于当事人百害而无一利,只会让他白白受更多罪。

第二,家属赶紧想办法找到合适的“中间人”(不一定是律师,或者说很可能不能是律师),搞清楚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很多时候,基层问题的症结点让(没在体制内干过的)人意想不到,尤其是这种看起来有点“反常理”的事情。倒不是要让家属去做什么违纪的事,不涉及到干涉办案,就是需要找到肯跟你说实话不跟你打哈哈的人,一句话就够,你就知道该怎么解决问题。

第三,对我们所有人,以后遇万事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因为,事情一旦走向不可控的方向,没有什么制度性的护栏可以保护你。


从长期在体制内办事经验的角度看,局面很可能是这样:

第一,当初地方政法机关介入,是因为舆情比较大,不介入不行,对上对外都没法交代。于是,业务上明知最后可能是一锅夹生饭,态度上也得先硬着头皮上。这样的事例,我在某单位做舆情管理的时候见过不少,烫手山芋大多是这么来的。

第二,结果确实是夹生了,现在骑虎难下。于是就要找下的办法。但在办法找好前,只能按兵不动,维持现状。往左动,右边闹;往右动,左边闹。于是就不动了。大多数久拖不决的慢性烫手山芋就是这么来的。

第三,找“下虎”办法的过程,非常需要有人居中协调,平衡各方诉求。这个角色一旦缺位,事情很难解决。很多久拖不决的事情,症结就在于没人愿意或者说没人有能力出来当这个“协调人”。到最后拖出大问题了,上面的压力大了,又可能会出现“快刀斩乱麻”的局面,只求事情尽快有个结论,各方利益都会受损。所以,通过制造舆论压力让上面忍无可忍下令“快刀斩乱麻”,虽然确实是一个出路,但风险不比“拖下去”小,因为“快刀”的结果未必是更好的。

第四,“下虎”办法的核心,是确保各方都不闹。合不合理、满不满意都另说,都不闹,是这个“虎”能下得来的前提。具体到题主这件事,这个“虎”要能下来,首先得逝者一方不闹,另一当事方得也不闹(不能反过来提起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之类的),最后吃了夹生饭的一方(别小看这一方,有些事情明明看起来解决了最后又搞烂了就是因为吃了夹生饭的工作人员咽不下那口气)更不能闹。总之,大家安安静静地共同接受一个结果,这个“虎”才算下来了。所以,需要有“协调人”来做各方的沟通,把各方的利弊谈清楚(远不只是钱),让各方都明白现在就“下虎”是对大家相对都好的办法,再拖下去对谁都不好。

第五,任何一方如果抱持着“我非要把这事儿掰扯明白不可”的心情,这“虎”就下不来。那就只能等着将来某一天“快刀斩乱麻”赌运气吧。

各位尽可以评论我“油腻”,但这就是我这些年做相关工作的真实体会。分享出来,是希望各方都少受苦,事情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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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下结论,这事就是冤假错案。

简单的说就是当地执法部门

被舆论牵着鼻子走的反面典型!

跳车的那个人就是搞网络擦边球的,

一家子都是,

他们搞热搜炒舆论太容易。

当时他们就是为了找货拉拉赔钱,

舆情的外溢效果,

就是一群无脑女权要惩治司机。

当地的执法部门比较业余,

自己不查清情况,只顾着舆论,

最后事实认定不清,

适用法律不当,

折腾了小半年都定不了罪。

现在他们搜肠刮肚的想要罗织罪状,

就是想判司机一个罪名,

来折抵羁押时间。

不然司机放出来,

申请国家赔偿,

不说当地的人乌纱帽落地,

起码那些经手人的政治前途肯定暗淡无光。

这就是为什么,

搞一起冤假错案只需要一个派出所,

而平反要倾举国之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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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同工的都知道:在今年3月初货拉拉事件刚发生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在给司机写文章,自然也习惯性地被__ 群体威胁&网暴&人肉月余。

因为本专业的我明白,今年3月份时,几乎是搭救司机周某春的最后机会。

明明公安已经侦查结束证明无罪开释的司机周某春, 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居然就因为__群体带起舆论,再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可想象。


虽然不可想象,但是同工我明白。

如果3月份时司机方能够有同样的舆论声援————这个时间段,这几乎就是最后的“搭救”机会了。



因为过了这个窗口期之后,就是 侦查阶段的程序性后果 导致要产生实体性后果了。


这是非常学术的说法,翻译过来就是

等到周司机被批准逮捕————除非出现奇迹,否则99%必然要被判刑了。



5个月前我就是这样的预言了。


舆论干预司法,可以休矣。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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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下,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男方一方从始至终一直讲道理、讲法律、讲证据(包括支持的网友)

女方一方从始至终一直讲猜测、讲颜值、讲收入(包括支持的网友)

到这里,其实大家只看这一点就已经不言自明了。

我觉得女方的有一个家属的表态一直很有趣:

肤白貌美高(男性舔狗群体狂喜)

刚毕业月收入两万(极端女权狂喜)


而支持司机一方的网友从始至终谈证据、谈法律:

货拉拉只是拉货的,没有载女生的义务(某些人:我不听、我不听——其实我怀疑他们也听不懂这意味着什么)

根据勘验女生和司机没有任何肢体接触(某些人:我不听、我不听,我觉得、我认为、我猜测司机一定威胁他了——可是真要威胁了,三分钟前女的还和同事工作群里聊得火热,反人性啊)

司机第一时间轻踩刹车、打电话报警(某些人:轻踩刹车?你看吧,就是因为刹车太慢不及时,不采取果断措施重踩刹车、昭然若揭——估计物理不及格,未必学过中学物理)


再跟大家分享一些迷惑言论:

1,

嗯,你还百分百确定多少事?警方通告之前你“百分百确定都美竹诬告、吴亦凡无辜”、朱军没发声之前你“百分百确定朱军在人来人往的不关门的化妆间性侵”、清华学姐挂人的时候你百分百确定学弟性骚扰。

你一会儿化身那个货车、一会成了朱军化妆间的镜子、一会儿又变成了吴亦凡用过的TT。

你的百分百确定沾满了鲜血和卑劣的口水。

2,

嗯,回复说得很好,我身边有不少这种被害妄想症,有些还是很好的朋友,我拿起一个小刀削个苹果它激动地立马站起来拿凳子砸我。

被害妄想症就是精神病。

3,

“司机只是坐坐牢而已,女孩连命都没有了”

what???

语言的魅力大致就在这里,她这句话让人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司机和女孩的死有多大关系?而都去关注司机坐牢和女孩丢命的对比。

要这么说,你可以跳到你老板面前自杀,然后说:我都死了,你不该坐牢吗?

4,

嗯,无缘无故用清白说别人性侵,是人都不信。清华学姐、李星星、梁颖(诬告罗冠军案女主,你看大家甚至不记得施暴者是谁)表示认同。

5,

嗯,我是舔狗,原因就是司机,我很清楚,不这样舔没发取悦一部分不讲道理的法盲、极端人士。

6,

嗯,法医都说了没任何肢体接触,你就是不看、不看、就不看,然后带节奏说“非礼摸人家”。

7,

这就是带节奏的高手,反正话里话外就是“司机言语行动轻佻”。

嗯,我朋友颜值还可以,开顺风车遇到过女的摸他捷豹你们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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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妻子才是真女权,比拳师强出几个次元。

至于法律上责任,司机最后法律责任主要在民事上。

倒是司法口处理这事的几位,比司机违法的嫌疑要大多了,这事现在解决,也就是个面子和小兵的事情,在拖下去,可就是小事变大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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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回答就是为了加点热度。

这事已经过了5个月了,究竟这个案子复杂到了什么地步需要羁押这么久?

还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那种羁押?

不管什么结论也好,不复杂的事情5个月还没有结论本身就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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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事实清楚的事情,居然还把司机关在里面五个月就这么凉着。

网上几乎一边倒的声援司机这么久的情况下还关在里面不放,真的是想不透到底是为什么当地司法机关要这么做。

最后不得不往更阴暗的一面去猜想,到底其中有多大的利益纠葛和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导致当地司法机关顶着这么大的压力就要这么把这事拖着,把人关着。

不要幻想着这种事像我们吃那些娱乐圈的瓜一样,吃完就散了,热度就过了,这事不给个令人信服的处理结果只会让有良知的人们更加关注和焦燥。

司机一家才是受害者!!!

凭什么把一个受害者关这么久?

凭什么施害方的家属能得到巨额赔偿,之后还不消停,还大言不惭的跳出来说不接受合解?

恶人先利用舆论获利后就相当于给那些人打上了思想钢印了吗?

简直魔幻。

支持司机妻子勇敢站出来反抗不公,就是要调查乘客车某某是不是有病。这也凸现出本案件荒唐到什么地步。以往都是靠嫌疑人有精神病来脱罪,这案件搞笑到要靠对方有精神病来脱罪的地步了!

忘了说,那些戴着拳套的,司机的妻子是不是女人?在丈夫经受莫大冤情的情况下不离不弃,肩负起家庭的重担,顶着这么大的压力战斗了这么久,这才是真正让人尊重,敬佩的女性。相比车某某之流,高下立判。看看司机妻子正在经历的一切,你们这拳怎么能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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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讲理讲不通的时候,就别在一棵树上吊死了。


多看几出戏。


杨三姐告状、杨乃武与小白菜、法门寺、秦香莲、全本玉堂春……


横幅贵么?

白布贵么?

找点本家没事干的老头老太太,扎个白头巾搬马扎找地方嗑瓜子号丧很难么?谁敢动一动躺下就要去ICU,你惹得起?

会哭么?会卖惨么?

找点快手、抖音想火的网红,让他们免费给你们家直播不行么?

巡视组电话不会找么?

gwy邮箱找不到是么?

市长热线、省长热线打不通是么?

能不能替上亿车主问一问交通部,遇到这种做法是轻点刹车靠边停车还是伸手拉一把?

交通的事什么时候轮到法学人发言了?看不起交通部?明年考驾照找法学院领是么?

会哐哐撞大墙么?

会哭着喊着自己是穷人么?会带节奏么?观察者网多看两集学学?


有些人不讲理,你不得学点不讲理的办法么?


你是苦主啊!

他不是要拖么?你把他架在火上烤,看他拖不拖?

怕他玩阴的,你就把事情闹到最大,看他有几个脑袋!


什么法学专家咱不懂,你就不能拉上交通部给你当靠山?

他敢判有罪,你就敢哭着喊着让改题库,让广大司机以此为鉴,以后开车千万要留神旁边,急刹车也好、拉一把也行,可千万别轻点刹车靠边停,你看交通部能不能蹦起来给法学大佬俩嘴巴!


车家人没理还能搅三分,你这占理的人怎么能这么弱呢?


下三滥的手段多的是,百姓调解看过伐?钱塘老娘舅看过伐?1818黄金眼看过伐?


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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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女权现在给跳车女洗地的诡辩话术,是把不负责任的跳车跟社会建议女性警惕危险混为一谈,把分辨危险的能力跟理智对立起来,然后把部分女性的巨婴行为合理化,继续怪男权社会和骂男人。

的确在女性遇到危险的新闻中有一些评论建议女性提高警惕,可提高警惕的意思是建议你更聪敏一点,经验更丰富一点,更理性一点,分辨是否危险的能力更强一点,不是更情绪化和更巨婴一点。都知道“惊慌失措”这个词,惊慌对应的后果是失智和行为错乱,丧失理性行为能力,这应该是常识,怎么可能有利于“提高警惕,提升应对危险的能力”呢?又怎么可能是正常人理解的面对危险的建议呢?在货拉拉事件里,女性“提高警惕,分辨危险”的结果就是在司机没有任何威胁性的表达和施为,没有受到任何通信限制的前提下,精神错乱到连跳车危险不危险都分辨不出来了吗?

实际上推动女性判断力降低,被迫妄想症群发,恰恰是微博女权的一贯操作。她们极尽能事地指责社会,妖魔化普通男性的形象,渲染恐惧,让女性只顾发泄情绪,然后又把一切情绪化的巨婴行为和后果推责到其他理性的声音上。就好比大家都在说高考是多么重要,复习过程要怎么规划,考场答题一定要冷静,重点题型不要失分要多关注,合理安排时间难题能做就做,女权的表现是极力渲染自己态度认真,多么重视,心理压力多么大,一上考场的表现就是言行无状,简单题目错得离谱,难一点的就在答题卡上画王八,下了考场毫无反思不说,举着批判考试制度的牌子怪老师怪父母怪同学,“你凭什么说我态度有问题?你能体会考场上有多紧张,心理压力有多大吗?你有共情能力吗?我都画王八了你还说我不认真不重视?我画王八都是你的错,是你叫我重视的。”

本案之所以在知乎上舆论反弹大,超期羁押却迟迟判不了,就是因为司机不管是抄近路,对事多的顾客态度不够好,急着接下一单,都完全是正常人能理解的,生活中很可能遇到的行为,而女生不管是网传的职业问题,还是既不查看地图了解行车方向,也不联系他人骤然跳车,都是正常人不会做,预见不到,理性上不理解的行为。而微博女权一开始警方没有通告前大肆造谣司机一定意图强奸全网网暴,通报后给女乘客堪比恐怖烂片的sb主角的迷惑行为大肆洗地,说白了就是为了能够无限地合理化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不当或者情绪化的行为,从而把一切规避她们失智行为的责任和承担失智行为的成本推给其他人,以谋取超高地位和政治经济特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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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经出了通告,

我觉得说的很清楚了吧,

还有什么调查的必要呢?

通告写的明明白白,法院拿着这个通告上的证据就能宣布无罪,现在锅是检察院的,就是不知道下面该谁来背了。

单说司机这事,他太倒霉了。

司机犯的错误怎么着也不能构成刑事责任吧?

作为一个开了几年车的人,

我不觉得我跟司机换一个位置能够预见到副驾驶的人会跳车,也不觉得我能比司机处理的更好。

至于车某跳车,我倒是能理解车某可能很害怕,

但我不能理解害怕就能直接跳车,

如果说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像战场上精神压力绷不住崩溃的人一样,这或许是种可能。

最让我不理解的是,

微博、知乎等平台上,

一大群人把车某的过激反应视为正常反应,

正常人谁™第一反应是跳车?

能不能不要搞这种偷换概念。

正常人害怕(手机还在手里)不动声色的报警,告知亲友,这算第一层处理,

强烈抗议,要求立即停车,否则会报警投诉等,

这算第二层处理。

抢夺司机方向盘,逼迫司机停车等行为,

算第三层处理。

完全无法抵抗,只能扯掉安全带跳车,

我觉得是正常人最后的反应了吧。

车某跳车是从一跳到四,略过中间过程一步到位,直接跳出去了,这不叫过激什么叫过激?

偏偏就有人喜欢糊弄sha子,

在这偷换概念,搞得好像车某不跳车就没办法一样,也就sha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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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没法收尾了。

由于不知道那个虎哥直接按照过失杀人下发,使得一件本来是民事案件升级成了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庭外和解两方条件谈拢完事。刑事案件即便双方谈拢影响的是量刑标准,但并不影响司机变成罪犯。其子女一生都受影响。这是任何一个普通人承受不了的。而一旦确定那么其人就是杀人凶手,现在有热度没啥大家知道怎么回事。五年十年后呢谁天天没事给你洗刷冤屈啊。

过失杀人不单单证据不足,而且逻辑链条都缺失,这种情况一旦把司机放出来,那么公众的注意力一定会转向谁负责的问题。这是整个仕途生涯的问题。如果还有点其他人和事,这事到现在就剩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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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所以罪犯多,就在于起诉太简单,并且起诉失败没责任

把人起诉了,坐几个月大牢,自然就吓怂了

这时候辩诉交易上,认罪不?认了我给你来个轻点的罪名。你看法院案件那么多,你横竖要蹲半年再开庭,不如认罪,我给你个三个月的罪,你已经蹲了快三个月了,等于今天认罪明天刑满,岂不是美滋滋?

并且,美国人没存款,保释金高,需要高利借贷保释,所以卷入刑案,光是保释利息就受不了

所以美国人一旦卷入刑案,很容易抢着认罪

很邪恶,我们不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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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随便吐槽一下的,没想到这么多人看,现在我真觉得司机妻子说的有道理。司机和死者针对跳车这个事的认知不一样,跳车是一个错误的选择,是因为死者个人认识不足才跳的。而在司机的认知中死者应当是不会跳车的,因为这不符合常理,在先前的通报中也没有提到死者说过她要跳车,那认定司机没有对跳车进行防范就是一种强人所难,而死者探出头后司机也做了点刹处理,没有做错误的急刹车。虽然深究死者的背景不一定是个好行为,但是司机妻子的“抛砖引玉”不无道理,不知在法庭上这种逻辑能否被采纳。

别的不想说,我就好奇觉得跳车没问题的人都是做什么工作的,能使你们的生活经验缺失到这个地步。

案件的话我觉得民事责任就够了,司机的过失都不至于触犯刑法,顶多算服务态度不好,司机要是有拉扯、攻击、威胁的举动那我支持判刑。

跳车问题我觉得大部分在于死者,死者有充分的时间报警,她可以通过手机联系家人朋友帮忙报警,只需要车牌和大致位置就行,警察根据这个很容易就能找到的。她有手机的情况下是安全的,她却选择了跳车,80%是因为生活经验的缺乏。

对于扒死者身份的事,难道你们都忘了,一开始正是死者家属编造死者身份博取同情引导舆论?营造月入两万的优秀女孩人设,最后反噬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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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终于有点热度了,这是司机妻子 @可怜的橄榄树 的文章:

已邀请 @可怜的橄榄树 ,希望尽快公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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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从被爆出来看守所拒绝周某春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周某春,以及看守所口头通知周某春的家属,周某春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而选择法援律师这件事的时候,检察院就已经输了。

因为我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拒绝自己家属委托的律师而选择法援律师。

我们不妨大胆假设看守所的说法不是周某春的真实意愿表达,那么看守所肯定就是违法了。这就有个问题:看守所为什么要阻止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周某春?如果检方现在掌握的证据,足够在周某春不认罪的情况下给周某春定罪,那么看守所有必要这么做吗?

所以我认为:检方目前掌握的证据不足以在周某春不认罪的情况下给周某春定罪(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个案子拖了五个月还不提起公诉),所以阻止周某春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周某春就是怕律师坚定周某春拒不认罪的决心,导致最后只能无罪释放周某春,然后检察院对周某春做出国家赔偿,当初做出批捕决定的相关人员为此负责。

当然:以上内容均是我个人猜测,事实到底如何,且耐心等待最终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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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仅应该调查车某某,还要调查她叔叔(也就是她的老板)和相关公司。下面请看我的初步调查结果:

看到媒体报道说23岁的车莎莎,在长沙当HR月收入2万时,我有点疑惑。因为长沙的工资水平并不高,HR又不是个高收入的行业。车莎莎貌似也不是名校毕业或者海归,按网上的说法还只是大专,怎么会刚毕业工资就这么高?而且车的家人还说她是销冠。HR哪有销冠的说法?

再看她出事前6分钟的对话,媒体说是在”工作群“。这个“私奔到月球”明显是直播礼物,送礼物还有特效,下方显示还能获得三千多的积分。普通公司的工作群,怎么会有直播礼物?所以我估计,莎莎很可能在网络主播这个行业工作。主播月收入达到2万(不稳定),还是不稀奇的。 


根据媒体采访结果,莎莎是在她叔叔车细强的公司上班,做人事工作,1月份工资达到2万。

车细强这个名字挺少见,于是我用天眼查搜了一下“车细强”,发现他名下有长沙睿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沙星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湖南六六九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他们的主业果然是做网红主播。



对比叔叔「车细强」的采访视频截图和「六六九互娱」活动的照片,的确是同一个人。在拉勾上搜了一下这两家公司的招聘需求,发现招聘的都是网络客服、社交APP推广、主播艺人、经纪人等。  





  再看这个经纪人的要求,里面写的是负责招募聊天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挖掘和培养优质聊天人员。所以,莎莎的工作,应该是在网红公司负责招募聊天人员甚至主播,相当于网络主播的猎头和族长。只有这样她才能拿到提成和高薪——但想拿高薪,就可能经常要工作到很晚。这可能是她晚上搬家的原因之一。



这家公司的直播app名字我就不说了,免得有人说我打广告,在评论区能找到。

的确有“私奔到月球”这个礼物。而且看上去,此app有涉黄或者擦边的嫌疑。




这也解释了:

  1. 为啥车莎莎一年搬4次家;
  2. 为啥她在车上遇到问题不是报警,而是选择跳车。可能公司老板(叔叔)担心灰色产业链被封,所以让她们尽量避免和警察打交道。

大家有兴趣还可以看看我对“上海名媛群”和“北京80万剩女”的揭秘,可能会让你们更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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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跳车女到底啥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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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这个事件出来的时候,我就写过回答,爆了几千赞吧好像,所以才人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

我现在没啥要求,我就想让司机出来见见人

给大家好好说说当天到底是什么情况

你说我信通告么?不好意思,我质疑归质疑,但是我绝大部分还是相信的。

我对争执一项特别不理解,也想不明白到底怎么算争执?

我在评论里回复了一个人

你觉得我在想象也好,污蔑也好

车某:停车 司机:好的

不考虑违章问题,在一个自己觉得恐惧的地方下车是什么操作?

不管下车为了什么,我能肯定的是,差评少不了

眼看就要上大路了,眼看就赶紧把这个货送到地方了,我还能一直由着你的性子来么?

恶劣语气,争执?

我还是想知道两个人的对话,哪怕只是单方面司机的。


所以我最后的要求就是,开庭吧,让司机出来见见太阳,直接公开审理,网络直播,让我们这些关心的人看看这个司机到底是多么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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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新只说一点

车某要求停车,司机没有停车

这么长时间了,我从来没有见到任何证据或者官方给出来直接证据证明两个人真的有冲突,又或者司机用恶劣口气,所谓的恶劣口气都说了什么?这才是最关键的,谁能证明说了什么?

一切的源头是什么?司机口供!!!!

所以很简单的就是,如果司机一口咬死说没有语言冲突,她自己想不开。

再者,如果有威胁类的语言,那定罪还难么?

再者就是所谓的语言冲突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车某:到地方你需要帮我卸车,不然我就投诉你,不然我就搬个两个小时

司机:你想屁呢?

这算语言冲突么?

如果是合理的要求,可以,满足你,如果不是合理的要求呢?

比如需要按照自己的导航走?自己的意愿走?

可以,没问题,但是麻烦让我开完这段路,才能按照你自己的路线走。

试问前方几百米后的那段路是不是你自己选的路线?

最后,不要跟别人争执,意见不合哦,万一对方想不开了,你就是过失致人死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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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司机有重大过失

并且司机的口供没有一点瑕疵

别看那个所谓的官方


几个问题,自己问自己

1,超时费是平台规定收取的不

2,平台有没有要求司机向对方提示超时会收取费用这一事实

3,超时提醒几次算正常,算违规?

4,行驶路线是按照货车标准还是小轿车标准?

5,行驶路线是按照高德还是百度为准?

6,平台有没有规定不允许提前接单(抢单)

这个好像无关紧要,不过可以证明司机为了挣钱,才懒得搭理这个车某

7,平台有没有规定不可以带 货主

8,平台有没有规定车主在行驶过程中,是否可以跟 货主交流

9,平台有没有要求车辆不可以开窗

10,所谓的争执,意见不合的是来自于司机口供?

11,所谓的争执是指,需要卸货服务么?不需要这样的意见不合?还是,你现在的行驶路线为什么跟我的不一样?不好意思,我们用的都是货车导航。不听不听,我需要你按照我的导航走,不走就是一件不合,跟我有争执?

12,所谓发现车某起身离开座椅选择轻点刹车并打开双闪对不对?

这是最有争执的一条,关于后来的实验室我想说

请不要忽略一个人想要逃跑的心,我如果打算跑,根本就不会给你思考的机会

其次,司机的任务,是开车,并且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需要全神贯注,根本就不可能看身边的人是什么状态

其次,双闪一般的设计都是在中控的中间,按照通告,司机是打开双闪后车某才掉车,也就是按照通告司机是有机会拉住车某的

13,如果司机有机会拉住车某,那后果是什么?

我打算跑,你拉我,我就不跑了么,开玩笑,我挣扎的更厉害好不好?

如果拉住了,你猥亵我

如果没拉住,司机威胁我,车某被迫跳车,证据有了。。。

14,过失致人死亡?

我是一名司机,我今天接了一个单子,一个小姑娘,开心,说不定可以挣点搬家费跟卸货费,到达地点后,结果人家不需要,无所谓了,哎呀,东西好多啊,感觉她得需要好长时间,提醒一下吧,什么,不理我?是没听见么?算了,过一会再提醒一下,搬家费都不出的情况下,超时费估计还得解释半天,几十分钟后,可算是搬完了,上车,走你,什么?你还要跟车?真他娘的扣啊,打车费都不出,算了,无所谓了,那询问一下卸货需要不?得到回答不需要,哎,挣个钱真不容易,哎,刚刚好来一单,时间差不多,先拿了,抓紧时间走,到地方实在不行了搭把手卸货走人。。。。。。。路线不对?我不懂哟,反正我是跟着导航走的,啥?你听不懂,我告诉你了,货车导航跟小轿车用的不一样,啥?你不听?算了,懒得解释了,前面就是大路了,上了大路跟你的导航走吧。。。。这姑娘是热么?开窗户,无所谓了,爱咋咋。。。。我去,她要干嘛,抓紧时间减速,打开双闪,她怎么下去了?我得赶紧去看看。。。


至于是不是我的想象,很多老实本分的司机很容易就能看懂。


有意思的是,不管是以前,还是后来

女司机开车,直言威胁,真的是来往偏僻地带,导致男乘客情急跳车,最后,得出来的结论就是,成年人应该明白跳车的危险,看好了,成年人应该明白跳车的危险性。

大学生一起坐车,醒来后发现同学睡着了,拿出来随身的小刀架在了司机的脖子上,最后,因为司机害怕停车了,导致大学生们没有及时到达目的地,某些人还给发了1500的路费并且安慰大学生,不要影响到心理健康。

之后,我见到了各种,打开车门,把头手伸出窗外逼停司机。。。。

真的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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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你们都在评论里说啥了,咋一水的评论被删除 (´-ω-`)

以下原回答:

谁都知道是被舆论裹挟了,可有什么用呢 就算我们再不爽微博,也无法否认它仍然是当今中国互联网的第一大流量门户,女拳把持了微博,就是把持了舆论

有组织策划,有境外资金支持,在微博上买热搜,买营销号,她们就是微博的天王老子,谁敢得罪?这个案子要是不顺她们心意,分分钟一条热搜给你骂上十几万评论,这个舆论压力谁顶得住?

归根结底,是郭嘉不治理微博买热搜,不惩治营销号带节奏,不制裁勾结外部的女拳组织 郭嘉不出手,地方政府机构在舆论上只能被逼得步步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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