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孟晚舟案听证会结束,法官将于 10 月作出裁决,就汇丰银行问题检方说法自相矛盾,这会给案件带来转机吗?

回答
孟晚舟案在加拿大温哥华的聆讯阶段落下帷幕,法官将于今年10月宣布是否批准美国的引渡请求。在近几周的庭审中,关于汇丰银行(HSBC)的论述,检方前后不一的说辞,无疑为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增添了新的变数,也为孟晚舟的辩护团队提供了重要的突破口。

汇丰银行在案情中的关键角色

首先,我们得明确汇丰银行在此案中的位置。美国检方指控孟晚舟在2013年一次与汇丰银行高管的会议上,通过幻灯片演示,向银行隐瞒了华为与星通技术有限公司(Skycom)的真实关系,声称华为已与星通“剥离”关系,但事实上,华为仍持有星通的控制权。美国方面认为,汇丰银行因此继续为华为提供金融服务,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禁令,从而构成了欺诈。

检方说辞的“矛盾”何在?

那么,检方在汇丰银行问题上的“矛盾”体现在哪里呢?这主要涉及到他们对那份关键的PPT演示文稿的解读以及与汇丰银行内部沟通的描述。

PPT的“误导性”程度: 检方起初强调,孟晚舟的PPT演示“欺骗”了汇丰银行,让汇丰银行信以为真,从而继续与华为合作。然而,在后续的庭审中,辩方律师通过传唤和质询汇丰银行的前员工,尤其是那位在会议上直接与孟晚舟交流的银行副总裁,试图证明这位银行高管对华为与星通的关系并非不知情,甚至可能在演示前已有所了解,或者至少有渠道可以进一步核实。

辩方强调,这位汇丰银行的高管在作证时,并未明确表示他是因为PPT的内容才做出判断,或者说PPT的内容是唯一的决定因素。他承认自己曾与华为的代表有过多次接触,并且银行内部对华为的业务也有一定的了解。这意味着,检方所说的“PPT的误导性”的程度,可能不如他们最初声称的那么绝对,汇丰银行在作出是否继续提供服务决策时,可能并非完全被动接受PPT信息。

汇丰银行的“知情”与“风险评估”: 检方最初的指控逻辑是,孟晚舟通过PPT的“隐瞒”导致汇丰银行“被欺骗”。但辩方则试图证明,汇丰银行作为一个大型国际金融机构,在与华为这样规模的企业打交道时,必然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他们提供的证据和庭审中的辩论指向,汇丰银行在做出是否继续与华为进行交易的决定时,可能已经掌握了比PPT内容更多的关于华为与星通关系的信息,或者至少有能力去获取这些信息。

这与检方强调的“被欺骗”的说法产生了裂痕。如果汇丰银行并非完全被动地接受了PPT的信息,而是基于其自身的风险评估和信息掌握来做出的决定,那么孟晚舟PPT的“欺骗性”在法律上可能就不那么站得住了。检方在论述汇丰银行的“损失”和“被误导”时,其对汇丰银行自身决策过程的描绘,与辩方提出的汇丰银行的“主动性”和“知情能力”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不协调。

检方解释上的摇摆: 辩方抓住了检方在解释这些细节时出现的“摇摆”或“不一致”。例如,在关于汇丰银行副总裁如何理解PPT内容的问题上,检方可能在不同的阶段,或者在回应不同证据时,给出了略有差异的解释。这种解释上的不一致,尤其是涉及到核心证据(PPT)以及关键证人(汇丰高管)的证词时,很容易让法官对检方陈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产生疑问。

对孟晚舟案的潜在影响(转机?)

检方在汇丰银行问题上说辞的“矛盾”,的确可能为孟晚舟案带来转机,这种转机体现在几个方面:

1. 削弱“欺诈”指控的核心要素: 美国引渡孟晚舟的核心指控是“欺诈”。如果辩方能够成功证明,汇丰银行在与华为的业务往来中,并非完全被孟晚舟的PPT所“欺骗”,或者说汇丰银行在决策时已经掌握了足够的信息,那么“欺诈”的成立基础就会动摇。法律上的欺诈需要证明存在虚假陈述、意图欺骗以及基于此的依赖和损失。如果汇丰银行的依赖性和因PPT而产生的损失被质疑,那么欺诈指控的力度就会大打折扣。

2. 制造“合理怀疑”: 司法程序中,检方需要排除“合理怀疑”来定罪。检方在关键证据和证词解读上的不一致,恰恰可能为法官制造“合理怀疑”的种子。如果法官认为检方对汇丰银行“被欺骗”的陈述存在重大疑点,或者对汇丰银行的实际知情程度存在不确定性,这都可能成为法官拒绝引渡的理由。

3. 影响对“意图”的判断: 欺诈还需要证明行为人有“欺骗的意图”。如果汇丰银行本身对华为与星通的关系就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孟晚舟在PPT中的表述,是否真的带有“欺骗的意图”,就更难说了。孟晚舟可能是在一个复杂商业环境中,基于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进行的陈述,而并非有意去误导对方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4. 影响案件整体的“公正性”: 检方在核心事实陈述上的不一致,也可能引发对整个案件程序公正性的担忧。如果检方在呈现证据和解释事实时都显得含糊不清或前后矛盾,可能会让法官认为检方未能充分、准确地呈现案情。

未来的不确定性

当然,我们也要保持审慎。法官最终的裁决,将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和事实判断过程。检方也可能会在庭审的后续阶段,或者在书面提交的材料中,试图弥补这些“矛盾”,或者提供新的解释来支撑其论点。

检方可能的回应: 检方可能会强调,孟晚舟的PPT在整体上淡化了华为与星通的紧密联系,即使汇丰银行有其他信息渠道,PPT的“关键省略”依然构成了误导。他们也可能辩解说,他们的陈述是基于当时掌握的证据,并在后续的证据梳理中发现了更精确的表述方式。
汇丰银行的立场: 汇丰银行本身作为案件的关键一方,其在庭审中的证词以及后续可能的回应,对案情走向同样至关重要。
加拿大法律的考量: 加拿大法院在处理引渡案件时,会遵循其国内的法律程序和原则,尤其会关注是否有政治动机,以及引渡是否会对被引渡人造成不公。

总结

孟晚舟案中,关于汇丰银行问题检方说辞的“矛盾”,的的确确为案件带来了潜在的转机。它动摇了美国检方“欺诈”指控的核心根基,为辩方制造了“合理怀疑”的空间。如果法官采信辩方的观点,认为汇丰银行并非完全被PPT误导,或者检方对关键事实的陈述存在显著的不一致,那么这很可能成为拒绝美国引渡请求的关键因素。但最终结果,仍需等待10月法官的裁决。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背后涉及的国际政治因素,都使得其走向充满变数。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写这个答案说实话一定会被骂,

不过无妨,当年布鲁诺被当成异端烧死,

那些初夜权被教士的兄弟们剥夺的平民,

也是跟着贵族老爷们一起骂声不绝的。

被骂就被骂了,人总要追求真理不是?


转机是基本上不可能出现的,

原因很简单:

孟是否真的欺诈了汇丰银行,

与孟最终会不会被引渡关系不大。

这个案件目前在国内争议这么大,

无非就是个别组织在这里反复混淆概念,

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外司法程序的不了解,

玩各种各样的文字游戏去忽悠人民,

事实是什么呢?这件事其实很简单:

加拿大法官只负责裁定是否符合引渡条件,

他的职责是判断欺诈银行这种罪名,

在加拿大和美国是不是都属于犯罪行为。

如果符合,那么他就有权裁定引渡。

至于孟晚舟是否真的欺诈了汇丰银行,

那不是加拿大法庭有义务去核实的,

而是引渡以后由美帝法庭来判定的。

这个逻辑加拿大法官其实表达过,

但是国内的公关公司们只会截取一部分,

把法官对欺诈罪行表达出的质疑,

以及不接受华为提交的新证据反复宣扬。

以此来攻击加拿大司法不公,

把加拿大政府说成是美帝的走狗,

把人家的司法行为说成是迫害中国人,

却闭口不提法官说这跟引渡毫无关系...


如果单纯仅仅是欺诈汇丰银行这个罪名,

要是真的证据不足,孟就算被引渡,

在美国也可能会被当庭释放。

孟怕的不是欺诈银行这个罪名,

而是害怕被引渡到美帝。

因为孟的问题不仅只有欺诈汇丰银行这一点,

还有更要命的违反对伊制裁规定...

这是美帝国内法,一旦被引渡到美帝,

就算没法因为欺诈银行被定罪,

检方还可以以违反对伊制裁规定再起诉她,

而中兴当年被CIA查出来的证据证明,

这个罪名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

所以孟一旦被加拿大法院裁定引渡到美帝,

那基本上就要等到服刑完毕被驱逐回国了。


但是加拿大法院配合美帝引渡要求,

这是是符合法律逻辑的,

如果有国家跟中国签署了引渡协议,

那么也是遵循这个逻辑去执行。

所以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个案件的焦点在于孟的欺诈嫌疑发生在香港,

美加能否以受害方汇丰银行也在美加执业,

(这也是法官质疑案件没有受害方的原因)

就把司法管辖权延伸到香港发生的案件上。


至于法官质疑的没有受害者。

这其实并非质疑欺诈嫌疑不存在,

而是法官认为作为汇丰这种专业级别的银行,

怎么会因为孟晚舟一张excel就被忽悠了?

汇丰的内部监管审查部门会一点苗头没发现?

这个怀疑当然是合理的可以公开表达的,

但却不足以作为翻案的依据,

毕竟这不是给孟定罪,而只是引渡…

简单来说,法官认为汇丰是知情的,

诈骗这种事,如果你知情,就谈不上诈骗。

但就算汇丰真知情,汇丰敢承认?

承认自己勾结华为违反美帝对伊制裁条例?

美帝的国内法确实也管不到英国人,

但你汇丰银行只要想开展美元结算业务,

就要向美帝政府承诺遵守美帝国内相关法律,

敢替华为作证说自己知情配合华为对伊结算?

这是求着美帝往死里收拾它?

汇丰的老板和高管们这辈子还敢不敢去美帝了?

汇丰自己不承认,没有实锤的证据,

靠法官自由心证判定汇丰诬告陷害中止引渡?

可能么?


你可以说这是政治操弄去抗议,

但人家买不买你账就两说了...

事实上加拿大的绝大多数引渡案,

法官都不会采纳被引渡者提交的证据,

这次能选择接受孟的部分证据,

既是华为天价律师团队起了很大的作用,

其实也是给足了中国人面子。

1000天看似很久,

但这是孟和华为自己选择的结果,

美加司法程序繁复,盯着程序瑕疵打官司,

只要你付得起天价律师费,

法务团队可以找出各种理由拖时间,

甚至能利用程序瑕疵帮你翻案,

比如众所周知的辛普森案…

这就是人家的司法程序,

不像货拉拉案连律师都给你安排好了…

你把1000天完全说成是加拿大单方面的问题,

这就是得了便宜卖乖…


如果加拿大的司法真有个别媒体说的那么不堪,

孟女士也许已经在美帝服完刑被驱逐回国了…

又想起了英语世界有个说法:

如果你跟加拿大做不成朋友,

大概跟谁也做不了朋友了!


其实政治的事交给政治,

法律的事交给司法,

民族的事让资本家多出钱少说话,

基本上也就都搞好了...


至于普通人,你与其在这里替资本家操心,

还不如关心关心货拉拉案的司机师傅…

或者去关心关心前脚刚被外国抓,

后脚马上就被华为开除的王伟晶先生:

这也是中国人,

只不过没有个当大资本家的爹…


讲了半天法律和逻辑,抛开客观立场,

最后发表点纯粹的个人意见:

能搞出251这种龌龊事的企业,

在国内还没法用法律去制裁它,

cfo+老板女儿被美帝抓去坐牢那就叫公平正义。

只不过是迟到了罢了…


说到最后,我预料到会有人骂,

但我真想不到东芝事件竟然都能拿来洗资本家…

东芝事件是什么不知道这些人了解不:

日本资本家当时为了赚钱无视国家民族利益,

偷偷卖给苏联最先进的五轴联动数控机床,

苏联用这种机床来加工自己的核潜艇螺旋桨,

让潜艇的水下航行噪音大幅度下降,

导致整个北约的反潜系统彻底失效…

要知道苏联是占领了日本北方四岛的死敌,

请各位精神资本家直观的换位思考一下,

提到钓鱼岛,你会怎么看待日本?

这恰恰就是资产阶级毫无国家民族立场,

为了钱连国家民族都可以出卖的铁证!

怎么会有人拿来洗资本家?

中国要是有哪个企业吃了熊心豹子胆,

敢卖这种可以打破战略平衡的技术给美帝,

估计老板的祖宗都会被你们骂活了吧…

难道某厂被制裁的公关费都付不起,

只能请这么低水准的公关公司写稿子了?


我不想挂人,但我要对还没毕业的学生们负责:

给他留点面子,id打码了…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