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笑话一则
联合国测试美国,俄罗斯,越南三方警察实力,将三只兔子放进森林。美国警方花半天时间制定方案预案。分工明确,结果时间太长兔子跑了。
俄罗斯警方是出动一百辆警车,由带头人喊话,兔子兔子你被包围了。你快投降,结果兔子跑了.
越南警方是出动四个人。先打一天麻将,黄昏时候四人一人一个棍子。没五分钟就听见动物惨叫。每人抽着一根烟后面拖了一只熊。奄奄一息的说不要打了.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兔子!
更新一下,不知道大家对10年左右的互联网还有什么记忆。那时候提到政府,标签是暴力执法的城管,“反正我信了的”铁道部,luo官等等。正规渠道发布的消息都被普遍质疑,没有人相信。这是一个黑暗的时代。
可惜可叹,这两年花了大力气,还赶上新冠这么个黑天鹅,才慢慢把国内话语权慢慢扭转,开始有了民族自信,构建自己的话术体系。舆论也慢慢好转,政府公信力提高。
长沙这一纸判决,这几年的努力全白搭,一切回到原点。
谅解有钱拿.不谅解要重判,司机方铁定不服.现在好了,有钱拿,有轻判,有交代.各方平衡了.旁观的只会同情司机然后毛骨悚然.是不是哪里不对.
回答被建议修改,仅保留法律分析部分
有人问我说这个案件为什么我会觉得结果有问题,我简单的说明一下
《刑法总则》中规定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导致实害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司机偏航和不理睬与女方跳车之间存在强因果关系。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点见仁见智,但我个人角度出发两件事因果关系很弱
《刑诉解释》在法律援助的规定上面,(即第51条)明确当被告人或其近亲属有委托的辩护律师时,具体的辩护人由被告人自行选择。
我在别的答案里就说过了,这结果明显就是私底下已经各方面打过招呼了。
司机方面,基本就是判1缓1,等于直接放出来。
后代子女虽然考公是没希望,但是正常找工作是不影响的,尤其这种被逼无奈急着和解的官司,会给一定程度的方便。
跳车女家属那边根本不是问题,直接硬施压。
本来就没理没证据的事,检察院想出风头搞舆论判案,强出头弄的一身骚,已经是一肚子火了,家属那边敢不答应和解以后正经生意别想做了。
检察院这地方,成事的本事不大,坏事的本事可足,这时候你敢触他霉头,以后还想有安生日子过?
然后就是走个流程,完结。
因为这就是他们所求的最佳后果了。很多事情没有公开,盲猜一下,如果他们不谅解,涉事司机未必会签认罪书,如果司机选择硬刚,那么很多调查就要继续深入,在这种舆情下,他们自己如果持身不正被扒出来吧。
这事在开庭前很多关注的人还是抱着朴素的正义眼光看待,希望涉事司机能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可惜庭前指派律师这个操作已经败了一波好感,然后司机据说也签了认罪书了,可以说已经尘埃落地。
那么很多人就可以没有什么顾虑的深挖前后情况了,这种情况下,除非女方的家人真的是完全身正不怕影子斜,可惜那女孩干什么的,他们家人干什么的已经大部分暴露出来了,那APP、那工作真的是合法正规的东西?我相信在无所不入的万能网友用放大镜搜寻下,那个APP会被扒的一丝不剩。
从事发他们引发舆论,货拉拉赔偿后迅速删帖,货拉拉啥都不说看出来,目前这是他们所能得到的最好结果了,你给他们一个不签的理由?
从事发关注到现在没发表过任何言论,现在尘埃落定可以说说了。
我尊重每个人选择的权利。我相信对于司机和死者家属而言,签认罪书以及谅解书是双方当时的最佳选择。我只知道死者被定性为受害者,而嫌疑人也确定成了犯罪者。中间有没有利益交易除了当事人也无法获知。连公开听证都没有,暴露出来的信息太少了。
我不清楚有什么内幕,当事人经历过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也不好妄加推测,我只能说,自打读书那会就学过公检法是国家暴力机关,现在对暴力一词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可笑的是,自诩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在网络上大肆嘲讽欧美等国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如今只能冷眼旁观。
货拉拉应该赔偿司机,虽然现在司机不用真的坐牢,但是有了案底,对以后自己和子女的工作,生活都会有很大影响,而且司机半年被拘留没有收入来源,所以应该获得赔偿,而货拉拉作为平台方,可以理解成引导司机与女方认识并撮合其生意的中介,假如没有货拉拉推荐的这个奇葩客户,司机不会遇到这种事情,货拉拉理应赔偿。
你说是因为什么,关于货拉拉的回答,我已被删了3个了,为什么呢,和周某签认罪书,家属签谅解书有什么关系吗?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呵呵,天天嘲讽加拿大抓孟晚舟,结果孟晚舟在自己豪宅住着,打着程序正义的官司
现在关了半年,律师强行指派的情况下,都情绪稳定的顺利解决了
哈哈,法治社会真好啊
其实当初海派清口那位持枪藏毒在美国打赢程序正义的官司以后,我就想知道,法律这种事,是不放过一个人坏人重要,还是不冤枉一个好人重要呢?
他们不敢不签的。
这案子到现在你以为是死者家属推动的?
错!
死者家属当初要搞大事情无非就是讹点钱而已。
这事闹成这样,根本上是长沙检察和法院为了自己的帽子推动的。因为关了人半年再无罪释放的话,那就是对外国家赔偿,对内相关责任人问责了。
所以,为了弄成铁案,对嫌疑人的各种违规操作都用上了,你以为这些手段就不会用在死者家属身上?不把两边都搞怕,他这铁案能办得成?
作为女拳出风头的工具,他们已经失去价值了,不签还能咋样?
不是专业人士,不懂法律
不是行内人士,不懂内幕
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上面的回答,挨个给点个赞
不和解?
把事情搞大?
把司机判一缓一,基本相当于直接放出来,大家伙儿还闹心受害人后代的生活受影响呢,据说考公参军是没戏了。
真要不和解,捏着鼻子判,关上几年,舆论不要炸了?
不给公检法面子,死者叔叔的公司,怕不是想去工商所税务局喝茶?
原答主:江水
链接:
我看那么多说检察官全是女性的,
我就说说现在的泛文科编制工作的考核方式本来就比较适合女性,本来坐在那儿背书性就比男性更擅长,另外社会对女性养家糊口的期望值就没那么高,小红书上深圳教师编制的话题下最夸张的一个女生毕业之后考了三年,要是个男的毕业三年坐在家里只看书估计街坊四邻都得戳你家脊梁骨,这就使得女性在这些领域的比例越来越高,当然我没说高了就不好,只是觉得泛文科专业女性的就业优势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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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搬砖
辩护律师称司机已经签署认罪书。
(中间内容因为根据知乎规定(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引起争议的内容被删除))
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所谓受害者家属可以拿着这份判决书向涉事司机请求赔偿,当然货运合同是跟货拉拉签的,但你懂的。
涉事司机履行的是货运义务,至于途中修改路线是司机业务范围内合法操作,我特么运货当然是安全运到为主,这样就算履行完毕。
有个女律师说不改路线就没事,那网络老鸨不上车不就更没事了,人家是拉货的不是拉人的,是必须要争一个先鸡后蛋吗?
到这一层,汽车是司机的掌控空间,车上有乘客,司机有义务保护乘客安全,但是不能预见乘客在短短一分钟之内就跳窗自杀,除了闪电侠能救回来也就快银了。没开过车的可能不知道,遇到这种事,点踩刹车比紧急刹车好使,如果涉事司机敢在网络老鸨探头时猛刹,故意杀人跑不掉的。
修改路线后经过一处黑暗的地方,但是距离派出所很近了,我不相信他想在这个时候让这个网络老鸨往下跳,此女是否在接近派出所、且在黑暗路径又恰逢跟司机聊的不愉快快速的跳车达到“脱逃”的状态,人已死再论无意义了。
判一缓一是很严重的,相当于判决这个普通劳动家庭死亡,案底、子女背景审核、涉事司机工作、板上钉钉的巨额民事赔偿。
这可是几座大山影响三代,下一个会是你么?
答主:涡流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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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关半年,你说我是traitor我都认。
群众很失望,仿佛昨天还很强大的祖国,并没有站在自己背后。
境外势力,没有问题都能说出问题的一群歹人,现在有了突破口,添油加醋大肆宣扬。
某些公知像是一夜之间突然找到了灵感,狂笑着,批判着,紧盯着,这个荒唐的审批。
我们如同醍醐灌顶般明白了,自己那让自己自豪的存在,依旧很遥远。
昆山龙哥案,让法律的公信力大幅度增加。
这次又让货拉拉案件一脚踹了回去。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顺便一提,加入任何两性对立的争吵,都是在给敌人帮忙,你所认为正义的辩论,不过是有人替你策划好,把你当枪使唤,利用了你争强好胜的心理而已,逐渐侵蚀,分裂群体,制造人民内部矛盾。男拳女拳都是些什么人,怎么灾情期间都能跑出来打拳【拳师们,你们快消停会吧】 - 维森的视频 - 知乎 【男拳女拳都是些什么人,怎么灾情期间都能跑出来打拳【拳师们,你们快消停会吧】https://www.zhihu.com/zvideo/1401880193460404224】
不知道这个答案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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