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男偷看女友手机,发现女友手机里有和60个不同男性的约炮视频
2.该男未经允许偷女友手机至宾馆
3.该男子随后计划联系公众号把女友约炮信息曝光 ,并把女友约炮信息发到工作群/互联网,导致女友身败名裂,被单位劝退
请问,此男该定何罪?其女友该定何罪?
已经找到答案了:
性转之后,男方仅仅是发文章控诉,便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被刑事拘留6日,女方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来,和我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p1 ≒ 1p
p2 ≒ 2p
p3 ≒ 3p
p4 ≒ 4p
p5 ≒ 5p
p6 ≒6p
p7 ≒ 7p
p8 ≒ 8p
?
我猜的,还要再想想,这个数学
还是脑子不够用啊
我觉得这事涉及这么个问题:两性关系里面应该怎样处理背叛?
落实到这个案例上,就是,渣男渣了,女方是否应该用这样的方式报复?
没人否则这男人渣。那么,一方渣了另一方是否在道德和法律上有权以这样的方式报复?
结合前阵子另一个案例,女方悔婚不退彩礼,男方是否在道德和法律上能把人全家给砍了?
我认为,都不能。
让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
这阿里p8大佬你可以说他不道德,但不能说他违法。陈冠希当年也这么干,错的不是陈(你可以道德上鄙视,但陈的确没犯法),是那个乱发他人隐私没职业道德(修电脑偷看用户隐私并传到网上)的混蛋犯法了!
如果一个人道德有问题但没违法我们可以谴责他。如果一个人违法了哪怕是道德没问题我们应该抓他,这和性别无关,地位无关!否则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个空谈。
这姑娘明显犯法了,懒得跟法盲和选择性失明人员解释,却没有受到惩罚。如果这不惩罚,那么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保护就是空话。
拿走他人手机,使用他人验证码,这不犯法?传播他人隐私信息,导致他人名誉受到伤害,这不犯法?连一些曝光不文明行为甚至犯法行为的媒体都知道用化名和打马赛克,这个人比媒体还厉害!
很多人都知道项海王的未婚夫举报很猛,但他也付出了代价!弗利萨问过悟空:你少装逼了,你们赛亚人难道没乱杀无辜吗?悟空义正言辞说道:没错,所以他们都灭绝了(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一点,清华靛姐、阿里诬陷姐、刀砍前夫的张小姐以及这位小仙女等,在她们违法犯罪后还能让她们全身而退的国度,或许仅此一家吧!
1.男女朋友之间在法律上属于什么关系?
答:没有任何关系。在法律上,男女朋友都属于“他人”那个级别。一个人跟他的女友之间的法律关系,与他和门口保安大叔的关系一样!一个男的可以有一万个女朋友,一个女的也可以有一万个男朋友,就像你请了一万个保安大叔一样,那是你的本事,不需要接受法律的任何制裁。想起罗翔老师讲的一个段子:只要我足够有钱,在不领证的情况下,我可以和8个女的同一天办婚礼。你看到了虽然很生气,但你不能用任何法律武器来制裁我。
2.偷看他人手机内容,偷偷登陆他人私人社交账户,并下载复制他人隐私内容,属于什么行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把男方的手机私自带到宾馆,属于盗窃行为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于女方不是以非法占有手机为目的,所以不构成盗窃。
4.男方明知自己患性病,但仍然要求与女方发生关系,构成犯罪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 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Y,PC的行为。
由于男方所患疾病并非属于严重性病,且并非是卖YPC行为,因此不构成该罪。如果女方因男方感染性病,并产生医疗费用或造成生理心理损伤,可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
5.阿里可以开除该员工吗?
答:按照法律是不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阿里使用的方式是劝退,而非开除,也就是如果你不主动走,就调你去打扫厕所的岗位(打个比方)。
错了就是错了
别tm去跟lkd比烂
现在有人跟我说性别对立后面没有推手打死我都不信
这个所谓的“女朋友”,其实也不过是p8海王众多炮友中的一个,渣男口中的女朋友可能有10几二十个。
这个“女朋友”是否有拿走海王手机并公开海王私密小视频的权利?我个人认为是没有。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这个“女朋友”行为曝光是违法的。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报案海王诱奸,寻求法律保护。
此女意难平可以理解,但是自己裤带也不紧被海王钻了空子也是事实。3月份认识,还是异地,6月份事发,估计也没见几面就上了床——为啥会这样呢?不符合小仙女口中对普信果南的套路啊,难道是和阿狸p8的收入有关?
这女的为什么会认为她是正宫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没有上微博写小作文说性侵,也算是男拳获得一点小胜利
该女子涉及盗窃他人财物,侵犯他人隐私,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男子涉及出轨,约炮,欺骗感情不道德行为。
60名女子中是百分百单身?百分百被骗的白莲花?
她们全都没有男友或家庭?
如果有,同样涉及出轨约炮等不道德行为。
记得法律不要缺席,舆论也别双标,渣男渣女一起骂啊,必须曝光,公司劝退,让他们一起刻在耻辱柱上。
有人说该女生偷盗、侵犯他人隐私的罪行。希望男生在事后能起诉该女生将其绳之以法。
想什么呢?你们是喝了多少酒啊。
同样在杭州。肖先生的前妻因为婚内出轨,双方离婚,女儿抚养权判给肖先生。
然后其前妻为报复肖先生,诬告举报肖先生猥亵自己的亲生女儿。杭州警方将肖先生带走调查并刑事拘留15日。虽然最终经调查肖先生前妻是诬告,肖先生无任何猥亵自己亲生女儿的行为。但肖先生名声已毁掉。工作也丢了。因有被拘留的记录,也找不到新工作。
肖先生向杭州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却两次被拒绝立案。起诉前妻诬告,却被杭州检察系统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呵斥:
“你是个男的,能不能一个人扛下来”。
该案男主人公仍然在微博维权。但流量少的可怜。基本上无人理睬。
这是2021年4月的新闻,当时上了热搜。肖先生的国赔申请已经被立案。他也告了前妻。但根据肖先生最新的微博发文,基本上没有任何进展。微博指路:古古然。当事人现在很惨。
回到该案,阿里男员工在有女朋友的情况下约炮对不对,不对。我们应该谴责这种行为。他应该接受道德批判。但他违不违法?不违法。只要他没有聚众淫乱嫖娼。是成年人双方自愿在在非公开场合都不违法。而该女生将私人资料公开属于明显违法行为。
项思醒一案中,她男友仅仅是发文控诉她的出轨行为。就被警方拘留六日。而女方在当时的舆论当中成了受害者,博尽同情。
很遗憾。阿里P8员工虽然是项思醒的翻版。但他是男的。这是重点。他就无法得到跟项思醒一样的待遇。
至于真实情况如何,已经没人关心了。阿里男员工被社死,广大中国男性被上升连带批评。这就够了。
再说阿里P8男主只是被小仙女搞到被公司劝退,没有被弄进监狱就算要烧高香了。他应该要对小仙女感恩戴德。还起诉小仙女,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知好歹。
维权当事人微博。不敢发他维权的内容。大家自己去看吧。当事人现在很惨。
那些口口声声说侵犯隐私自己去告的
但是问题描述中提到了这个男的注销手机号并报警,警察未受理......
别的我无所谓,我只是想知道 这种事情女方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该,那我想知道这种事做到什么程度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做到什么程度则不该承担法律责任
毕竟之前有个男的曝光可是立刻被拘了
这个阿里P8私生活混乱,引起舆论热议,给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响,被劝退符合相关规定……不过我更想知道的是,和他发生关系的60多个女性,其中有多少是明知他有女朋友,仍然这么做的?如果有的话,这些女性以后的男朋友和丈夫或许要多加小心了……
张科峰曝光海王女友项思醒,构成侵犯隐私罪,行政拘留6日。
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
一个人强调自己遵纪守法她可能是个人渣
但如果连遵纪守法都做不到,那她肯定是一个违法犯罪了的人渣。
某些人真是健忘,女海王项思醒前男友张科峰可是因为曝光女方隐私拘留6天,这位明显情节更加严重,至少对等处理拘留6天吧。
ps:这60多位有几个是婚内出轨的,一起曝光一下呗。
。。。。。。。。。。。。。。。
某些健达奇趣蛋真下头,不允许荡妇羞辱的是你们,现在渣男羞辱的也是你们,不双标会死?
某些女性理中客揣着明白装糊涂,说着什么“盯着小处放过大错”。
难道那2万多赞背后的人不知道这个阿里P8是人渣吗? 不,他们也知道这货是人渣(如反转,我道歉),但是相对于一个人渣而言,更可怕的是违法却没有处罚,是法律的不平等。
为什么从去年以来男性也开始呼呼打拳了?
因为影响到根本了,再退让是真的会进监狱的,即使没进也能轻易扒一层皮,也真的会在路上被捅死,谋杀犯人却能拿1500奖金!!!
我也是今年开始打拳打的虎虎生风,以前我是女权主义者,我为邪恶的女权壮大贡献过力量,我要悔过,要把阵地夺回来,弥补曾经犯过的错。
女主犯有偷盗、侵犯他人隐私的罪行,希望男主在被劝退之后,也别放任罪恶。
该受罚受罚,该揭发罪行就揭发罪行。
违法的人,该受到什么处罚就得受什么处法,该民事就民事,该刑事就刑事。
建议在社会公共媒体上,要有基本的传播素养。
现在新媒体经常有这种八卦传播。
非公众人物。
非涉嫌犯罪。
涉及当事人以及超过60个相关人的个人隐私。
哪怕不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其他60个人是否需要保护?
就算证据确凿,当事人有极大道德败坏,能在私域空间处理吗?
这种事情,当事人自己协商处理,该举报举报,该协商协商,该起诉起诉。
发出来想让当事人社死+被网暴,是否是一种滥用公共共识的行为?
就别整天占用公共资源了。
三人成虎。
众口铄金。
反对对所有非公众人物非犯罪分子的网暴,因为我们没有洞悉真相的能力,没有道德审判的高度,更没有制裁他人的权柄。
有个歌曲叫《她曾经活着啊》。有网暴别人冲动的时候,去听一下。
谢谢了。
骗炮的恶心程度太高了。这种恶劣行为比骗钱还恶心。但是不违法。
骗炮能睡到的姑娘远超于各位“老实男”的想象。男性对习得骗炮技能的需求量也远超于各位女性的想象。
一个男人在不隐瞒,不说谎,不哄不骗的情况下,找一个女性(普通的,看得过去的),不花钱(还不算开房和买计生用品)的解决一下生理需求。你猜有多难?
同样,一个女人在以上条件下,找个男性(可能还挺帅或者经济能力还不错),不花钱的解决一下生理需求。你猜有多简单?
上面的问题年龄没超过23岁的朋友不用回答。23-30之间,没有恋爱,没有结婚且30之前不可能恋爱不可能结婚的朋友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性需求重要吗?太重要了。满足性需求难吗?对女性来说太简单了,对男性来说,太难了。
所以很多男性一边抨击海王,一边想当海王。一个个迫不及待的和海王共情,又是谈恋爱没有法律责任,又是侵犯隐私权违法,又是这样做是把男人逼上绝路。恨不得自己动手把这曝光的女的给关进去。把对被曝光的恐惧展现的淋漓尽致,是生怕自己当海王了被人揪出来裸奔么?
那60名女性,男人才不在意她们是不是被骗炮骗感情,他们只会把荡妇羞辱的帽子扣给这些女性,同时,暗搓搓的想要学得一招半式骗炮的技巧。这就很矛盾了啊!
在很多男性的眼里,男性解决一下性需求,是人之常情,你管我是约是嫖还是骗。都无伤大雅。只要能睡到,那都是本事。睡个女人都能在男人的圈子里算本事,甚至成功的表现之一就是想睡谁睡谁,可见睡女人对男人来说是多么刚需,又多么困难的事情。
所以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是不可以主动的,女人约那叫烂裤裆,那叫荡妇,女人要嫖,啊!女人一般是被嫖,那叫拜金,不自爱,物化自己,女人要骗,啊!女人一般也不需要骗,都是被骗,那叫傻,不自爱,不懂保护自己。
对很多男性,尤其是各方面都很普通的男性来说,他们一直有一个【终极幻想】,这种幻想和女人对霸道总裁的幻想差不多一回事。他们会用这套幻想出来的东西去约束女性,背后的逻辑在于,他们太缺了。
在这套话术里,1.女人不可以约,他们理由天花乱坠,但底层逻辑是,认为自己不够有优势,不具备性吸引力和性竞争力。若女性可以自由选择性伴侣,那他一定会落选。
2.女人不可以卖,除了违法问题,伦理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是,自己穷。所以他们的逻辑里,卖是有问题的,但买却无伤大雅。
3.女人不懂自己分辨男人,需要听话。这里包含两层含义。
A女人要乖,只被我骗就好了。【自己不喜欢却想睡的姑娘】
B他们都是骗你的,只有我是爱你的【自己喜欢的姑娘】
在这一层里,男性其实也默认了男性圈子的法则——睡姑娘怎么可能不哄骗呢?甚至可以延伸为——和女人交往怎么可能不哄骗呢?
划重点,会哄骗女人是绝大多数男人获取交配权的基本操作。
由此又延伸出两个分支,既:
被骗了,那是你太傻,女孩子不能太傻,要学会保护自己
没被骗,被迫害妄想症,荡妇羞辱,丑妇羞辱。打拳警告。
我觉得我已经说的很直白了。二八定律在交配权这件事情上,就是真理。男性中的大多数,对性的不满足简直到了一种魔怔的程度。
我可太同情男人了,真的。非常同情。男女在性这件事上天然就是不平等的。方方面面的不平等。就像男女在生育这件事情上,永远无法平等一样。
避孕套真是个伟大的发明,解放了女性,解放了生产力,只是苦了男性。
无论是吴亦凡,罗志祥,还是这个男人,都是让广大男性眼红心酸的存在。倒不是说男性不道德,而是确实太缺了。
对这个事,我觉得最好的解决方案是,男性顺着女性的本质求偶需求去做调整,比如嘴巴甜,有腹肌,长得不丑。再比如不要怨气那么大,试着和女人相处一下,脑子放清楚,幻想中的女人是不存在的,因为违背人性。真把傻白甜放你面前,你也没办法爱上她——因为没脑子很影响生活质量。所以把啥处女情结放一放,对女人的道德绑架松一松,你好我好大家好。
而女性就简单多了,脑子放清楚,认清楚男人哄骗的普遍性,性爱分离,不要太渴望爱情,也不要太慕强,一脑门子盯着多金的帅气的嘴甜会哄人的——真的很容易被骗感情啊,嗷对,还有钱。
最后,祝大家幸福。
真不愧是男乎,前有复旦学子嫖娼不应被开除,后有女友抓奸在手机侵犯隐私权。合着男人眼里的隐私权特指自己干的脏事不能被说出来呗
前排几条高赞给我看傻了。。。
没登记结婚,本质上就是单身。没结婚,大家都是自由人,约炮约多少个都合法合理。。。
。。。只能祝愿说了这些话的男生/女生,以后交往的所有男/女朋友持相同观点并积极付诸于行动。。。
我:没结婚,恋爱双方算单身,这想法不太对吧。
评论:可是她犯法了啊!
我:男女双方是恋爱关系,自然要互相忠诚啊。
评论:可是她犯法了啊!
我:就算谈恋爱了跟其他人约炮也是不犯法的所以没关系,这个想法不对吧。
评论:可是她犯法了啊!
我:好吧,可是我在说的是男女情感忠诚问题。
评论:你们女的就喜欢转移注意点。可是她犯法了啊!
……
累了。。。
我最开始的发言恶毒了,我道歉。希望大家找到善良诚信一心一意的对象,当然,前提是先找到对象。。。心累。。
(以上“评论”指持反对意见的部分评论)
知乎说我不可以嘲讽约炮男性脏。
所以我删答案了。
祝好。
可以简单概括为,一个违法女,一个lkd男和60多个lkd女的故事。
另外提供一个新角度,这个案例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个老实的男人是有多大的概率最后成为一个接盘侠。
区区一个p8在短短几年就有至少60女人跟其yp。如果这种p8再多几个呢?再加上p7们呢?再加上其他行业呢?
这个yp的女性群体会有多大?
最最可怕的是,只有这个男的被曝光了,和他yp的这60多个女性,纷纷神隐了,没有人在意她们是谁。
而霍尊只是群聊记录被公开,群里的其他成员就被翻了个底朝天,逼的霍尊不得不出来退圈了事。
而这些yp女神一一神隐了。
这些yp女,合上双腿穿戴整齐之后又是精致的小仙女,可爱的邻家,知性的女人。
殊不知她们可能就是你的同事、同学,甚至于就是你心仪的对象,更甚至可能就是你舔的起劲的女神。
甚至就是你日思夜想最后买车买房花几十万彩礼娶回来的好妻子呢。
整个社会都在规劝老实男不该有处女情结,处女情结本质是物化女性,爱一个人就要接受她的过去,非处女也配得上房车彩礼。
说着说着老实男自己就相信了。
回答区里的各位女性纷纷共情说,这些女性才是受害者。
而这些事件中真正隐藏的完美受害者,她们不会关心的。
她们的共情心,是不会施舍给你们这些老实男的。
她们只会告诉你处女情结是不尊重女性。
你们吃不吃亏又有什么关系呢。
悲夫!
再补充霍尊事件时就有人收集的素材,
张科峰受到惩罚了吗?发完就进去。
陈露受到惩罚了吗?至今没有。
所以我也不觉得这位仙女会被怎么样,
毕竟,懂得都懂,只有戊口。
看我这个回答被踩的情况,
以及现在问题前列的回答内容,
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知乎一直都是女乎,
只是我们能说两句话罢了,
这个问题的核心从来都不是约炮,
而是这位仙女偷手机+非法获取验证码,
然后散播了所有用上述手段获得的他人隐私,
性别互换,我是想不到该怎么判,
但现在这位仙女还没啥事。
至于评论区有人说aids防治的问题,
那也很简单,把这60多位仙女也一起曝光,
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吗?谁支持谁反对?
反正我是支持的,您呢?
哦?两个人未婚发生关系,
你情我愿无强迫,犯什么法了?
真正应该被严惩的是这位仙女才对吧?
这位仙女偷人家手机,
非法获取验证码登别人账户窃取信息,
还散播他人隐私,
这么一串下来,该当何罪?
而且她居然连犯罪过程都写上了,佩服。
这是吃定了没人会处理自己呗?
自己的行为不会负任何法律责任呗?
不过好像确实是这样,人家有自信的资本。
要是男女互换,该怎么处理啊?
几天拘留恐怕少不了吧。
结果这位偷别人手机,非法获取验证码,
窃取他人隐私,散播他人隐私的仙女,
居然没事!
而这位手机被偷,
信息被非法窃取和泄露的男员工,
被劝退处理。
真是活久见。
不过想想阿里面对诬陷两位男员工的周莉,
居然选择将她维护到底,
拉这种偏架也就不足为奇了。
至于这其他的几十位被约过的仙女嘛……
懂得都懂,反正约了也是绝世好仙女,
擦干泪水,重新启程,
又会在不久的将来,收下巨额彩礼,
成为某位老实人的好妻子,
我真是感动到不行了呢!
父权制的回归就是性资源集中于某几个海王集团手里,类比就是象海豹式社会嘛。
往后日子嘛就是一层屌丝渴望着能接到盘而海王们却吃到撑吃到腻。
其实我更想知道那60个女的是谁?
她们到底是谁家媳妇?谁家女儿?谁家母亲?谁家姐妹?谁家姑姑?谁家姨子?谁家邻居?谁家同事?
如果阿里P8属于出轨,系不道德,为人所不齿,那60位女性同胞们在干什么?她们的爸爸、老公、哥哥、弟弟、同事、同学、外甥外甥女们知道她们的真面目吗?
我突然感到有时可能会用另外一种眼光看待身边这些可爱的、可亲的、友善地、正直的女人们了!因为我可能真的完全不了解她,甚至从来也不曾清楚的认识过她!
10-10更:
其实我也无意于激起男女对立。只不过我也很困惑。前不久我有个哥们还和我说过这个话题。
他说指责男人出轨的人很多,并且经常是一个男的沾染好几个女的。这还不算嫖娼的。那么问题就来了,那么多男的不检点,一个男的又找那么多女的,这些女的是从哪里来的?被沾染的女人不是更多或者一样多吗?
听了他说的话我也想不通。谁能来帮助解释一下,这么多不检点的男人沾染的更多的女人是从哪里来的?毕竟是一男对多女,她们是从月球上来的吗?
偷手机卡恶意登录他人私密账户就不是盗窃了是吗?
男孩子在外要好好保护自己的手机。
不过我还是没明白这跟阿里有啥关系?
这男的没结婚吧,没有婚姻义务,说明是单身,那视频照片征求女性同意了吗?
如果同意了,算不算合法的?
那如果男的所作所为合法,
窃取人家手机隐私犯法吗?
没结婚,本质就是单身。存视频可能是担心被诬陷吧,而并没散播。
相反,这女子趁他人熟睡,用验证码登录他人各种账号,并把他人信息导入她的手机及对外散播,这是明显涉嫌违法犯罪了吧?即便是父母也没这个权利。
而且约了几十个,难道不也说明 _ 遍地?而这几十个女子里若有人已婚,那才是真正意义女子婚内出轨。而这未婚男子实则并不涉及法律或家庭伦理。
某司上次被小作文带节奏而乱开乱作为,相关人员反诉的控告都还在进行。这次又来?还嫌偏听偏信作派不够令人厌恶?
这事唯一打结的点在于所谓染病夹杂在其中(姑且当所述为真,比如真假比如时间线),这让女方涉嫌非法作为似乎有受害理由依托,但即便如此按说也掩盖不了就律法而言事件本质受害方是男方,而女方作为才是涉嫌违法犯罪吧?
此外,且不说描述只是一面之词作文,单就所述字里行间总感觉像是任务般有备而至的棋子,上次周某女事件也有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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