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多地发通告:不打疫苗,将影响出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回答
最近,确实有些地方出了这样的通告,说不打新冠疫苗可能会影响出行。这事儿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大家的看法也比较多元,有支持的,也有担忧的。

大家对这种做法的看法,大致可以分为几类:

支持方观点:
为了公共卫生安全: 支持者认为,疫苗接种是当前控制疫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当一个地方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程度时,就能形成有效的群体免疫屏障,最大程度地降低病毒传播和重症发生的风险。因此,通过限制未接种疫苗人群的出行,可以鼓励更多人接种,从而保护整个社会的安全,尤其是那些无法接种疫苗的弱势群体(比如有禁忌症的人)。
责任与权利的平衡: 他们认为,享受自由出行是公民的权利,但同时也有保护公共健康的社会责任。在疫情面前,个人的选择可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所以政府采取一些措施来平衡这些权利和责任是合理的。不接种疫苗,可能意味着个体对公共卫生风险的贡献较小,因此在出行上受到一些限制,也是一种相对公平的考量。
鼓励接种的有效手段: 一些人认为,直接的强制接种可能面临较大阻力,而这种“影响出行”的间接方式,能够更温和但有效地推动疫苗接种率的提升。当大家意识到不接种疫苗会带来不便时,会更倾向于去接种。

担忧与反对方观点:
过度限制个人自由: 反对者认为,这可能涉嫌过度限制公民的出行自由权。他们认为,出行是基本人权,不应该以是否接种疫苗为前提。即使是为了公共卫生,也应该有更人性化、更少限制性的解决方案。
信息不对称与选择权: 一些人可能因为身体原因不适合接种疫苗,或者对疫苗的某些方面仍有疑虑,希望有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种“一刀切”的限制,可能忽视了个体差异和实际情况。
可能引发社会矛盾: 这种政策如果执行不当,或者未充分考虑特殊情况,可能会加剧社会的分化和矛盾,让已经经历疫情折磨的人们感到更加不便和不公。
科学依据的考量: 虽然疫苗有效,但并非百分之百能阻止感染和传播。对于“不打疫苗就不能出行”的逻辑,一些人可能还在观望疫苗的长期效果和安全性,不希望仓促做出决定。

那么,如果我们面临这样的通告,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考虑呢?

1. 仔细阅读通告的原文:
明确限制范围和对象: 这个通告具体是针对哪些出行?是省内、省际,还是公共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是所有未接种人员,还是有特定豁免情况?
了解豁免人群和条件: 通常情况下,对于因医学原因无法接种疫苗的人员,会提供相应的豁免政策。要弄清楚如何申请和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
查阅具体的执行细则: 是通过健康码、行程码还是其他方式进行查验?是否有过渡期?

2. 评估自身情况:
身体健康状况: 是否有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如果有,请及时咨询医生并获取正式的医学证明。这个证明是您主张权益的重要依据。
出行需求: 您近期的出行计划是什么?如果近期有非常重要的出行安排,需要提前了解政策并做好准备。

3. 了解并保留相关证明:
疫苗接种证明: 如果您已经接种,确保您的疫苗接种记录(如疫苗接种凭证、健康码上的接种信息)是最新、最完整的。
医学豁免证明: 如果您因身体原因无法接种,请务必提前咨询正规医疗机构,获取权威的医学证明文件,并了解在出行时如何使用这些证明。
其他可能要求的证明: 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提供近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作为未接种人群的替代性出行依据,需要关注这一点。

4. 理性沟通与维护权益:
依法依规行事: 在出行过程中,配合工作人员的查验。
遇到不合理对待: 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例如持有有效证明却被无故阻拦,可以尝试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原因。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寻求更高级别的部门或者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注官方信息: 政策可能会根据疫情情况和疫苗接种进展进行调整,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非常重要。

5. 理解与配合的边界: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果您的个人情况允许且没有特殊顾虑,考虑到公共卫生安全和他人的健康,选择接种疫苗,也是一种对社会负责任的表现。
如果对政策有疑问或担忧,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尽量避免采取过激或对抗的行为。

总的来说,各地出台这类通告,背后都希望能够提升疫苗接种率,达到更广泛的群体免疫效果。但如何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那些特殊情况下的个体,是一个需要持续关注和完善的课题。关键在于政策的科学性、人性化以及执行的透明度与公平性。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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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这种通告的人可以撸掉了。

没准人家亲戚就在美国给CNN供稿”中国强制施打疫苗,侵犯人权“,然后人家在打配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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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国台办发言人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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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是医生,天天给一些人解释打疫苗不可怕、打疫苗很必要解释到头大。现在家里小区喇叭还在循环播放打疫苗,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如果去喇叭里喊一句“八月以后疫苗自费,因不打疫苗感染新冠的治疗自费”,兴许比发鸡蛋发油更快一点。

我自己的工作,则更早受到了“出行影响”。打春里起,一些外出的任务已经明确要求派打了两针疫苗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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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接种“阶段过渡到了“变相强迫接种”,多地公告都有一个共同点:(禁忌症者除外),也就是强迫的人群是“能种不种”这类群体,这举措肯定违背了自愿原则,但是大家要明白一个事,打疫苗这件事是“利己利人”,如果强迫做的是一件好事到底该不该支持?

如果考虑到不打疫苗的人有得新冠的可能性,从“恶果”导向看,得了新冠的人肯定会后悔当初没有打疫苗,在这表示反对的我只能说,道理都懂,自由很重要,但是疫情也很无情,中国接种疫苗早已过半,也没啥不良反应,为啥能打的还不打?

个人感觉,还是支持吧,与其得了之后的哭泣,不如被骂了也要保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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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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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反对这个措施。

我自己接种了疫苗,家人也都接种了。

但是强制接种这种事情是肯定不对的。

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1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全球疫情再次反弹,我国边境城市瑞丽出现了聚集性疫情,提示外防输入、人物同防仍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中国目前正在应接尽接、按梯次,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截至4月10日24时,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疫苗16447.1万剂次。他指出,针对个别地方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除非把新冠疫苗加入到立法里边的强制一类苗,不然任何一刀切的方法都是错误的。


刚看到五区县的回应:

浙江宁波宁海县委外宣中心工作人员对央视网记者表示,目前执行的文件以宁海发布微信公众号7月12日发布的文件为准。该文件强调:“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对7月11日发布的通告内容进行调整,以此件为准。”新文件删除了“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重点场所”的表述,仅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未接种人群,只动员其进行接种,并不要求重点场所实施禁入。
江西赣州定南县通告要求,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对此,定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接种一针疫苗即可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定南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称:“不可能强制接种,只是动员大家的积极性。文件里也说是‘原则上’,具体要看最后的执行。

所以还有什么好争论的,他们自己都知道自己说的有问题,现在都在改口,往回找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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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家人已经全员接种。并且我也经常科普和推广疫苗。

但仍然反对该政策。

不过我仍然鼓励接种疫苗,能打就打

强制接种与国家政策相悖,且这不仅仅是强制接种的问题。

疫苗本意是惠民,而这个政策是在给民众增加负担,与疫苗本身就背道而驰。

疫苗并不是人人都能接种的,虽然宣布的规定里有说“禁忌症者除外”。但是难道每个人出门还要携带自己的病历本吗?要向所有人展示自己的疾病信息吗?

这无疑是对他们隐私的践踏。

也许还可以用特殊健康码来解决,但是无疑是对患病人群的区别对待,这是一种无端的歧视,并且是让他们公开受刑。

另外假如有家人住院,而自己没有接种疫苗,连陪伴都没做到,也许他仅仅是怕针。或者是他还没来得及接种第二针。这种无疑是不对的。

强化疫苗接种有很多方法,比如送鸡蛋,比如加强宣讲,哪怕真的将疫苗强制接种写入法律,都比现在这样好上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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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们就已经在说“不强制”、“不歧视”,但没有意义,这不是一两个政策的问题。

我不是来论证“该”怎么样的,你我都知道理想状态是什么样。你觉得歧视不对,你觉得这通告有问题。我不拦着你,我不是来让你接受什么的。

我想说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通告。

我早就猜到会有这样的现象,而我的思路又是什么。

这是我3月份时的回答:

而且不单单是出校这一件事。这也包括批准你出市、出国,如果有参加会议,组织活动的机会也会优先你。只要是做出一些跟疫情相关风险的抉择,你都会占些便宜。
台面上可能不想搞“疫苗歧视”,可大家都是出来养家糊口的,如果出现传播,谁想担风险呢?谁不想把工作做得简单妥当呢?
如果硬要选一个人身赴“险境”,当然是谁有疫苗谁优先啊。
请大家以动态的眼光看问题。


当时我就直说了,疫苗歧视是会发生的。

因为疫苗歧视的压力不是自上而下,而是自下而上的。

从国家层面考虑,完成群体免疫需要的是一个概率。概率到了,事就做成了。

从个人层面考虑,你概率到没到没有用,我在意我眼前这个人传染不传染。

从组织层面考虑,不能从我这出乱子。我要抢打过疫苗的用户/员工/民众,去消费/做事/生活。

这种自下而上的压力传导,基本如经济规律一样,使政策无效化,一般对策根本扛不住。

甚至可以说,这就是个经济问题。

地方/组织/个人要承担风险与成本,若事情严峻到一定地步,却没人替他们承担,扯来政治正确大旗又有什么用呢?

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歧视可能已经开始了。

注意,这不是谁要突然搞个歧视。而是传染病患者本来就被歧视。疫苗在此基础上只是调整一些变量。

换言之,由于疫情下人人都有被传染风险,疫苗降低这个风险。那么由此人和人之间的分别就产生了。

无论这种行为是不是对的,它都存在。也不是我在混淆公权力和私人行为,它压力的自下而上的特征,就摆在那,跟我说不说没有关系。




现在还只是地方在宣传上试探。

如果哪个省份突然决了堤,开始进入战时状态。这份疫苗歧视就会立刻落实下来,说什么都没有用。

不是不可以谈对错,谈得好,要谈。有什么感受趁现在尽管谈。

但你得知道事情会怎样发展。

事件恶化后,你还怎么谈?对错衡量还是不是同一标准?


你认为疫苗影响出行,是对剥夺了那些无法接种者公平出行的公民自由。

好,我先用一个滑坡谬误:不让瞎子开车,是不是剥夺残疾人驾驶的公民自由?

我为什么一开始就承认自己是滑坡谬误?

因为现在的情况下,大家对这些公告的反感,我是不做批驳的。


但如果事情本身滑坡了呢?那就不再是谬误了。

疫情是可以滑坡的,这件事是动态的。

一旦形势严峻起来,就不能再那么理想化的说事了。

封城何尝不是剥夺自由呢?

看看热搜,CNN已经让美国防疫排行第一了,中国第八,因为封城这一项是负分。

请用动态眼光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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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太理解高赞们的脑回路,我想问一下,除身体原因无法接种的人群,即便国家强制打疫苗又怎么样,打疫苗难道不是为你好?怎么这就又侵犯你自由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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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提出这个政策的本意,但非常反对这个一刀切的管理政策。

目前措辞还是“将影响出行”,也就是说政策还未落地,希望它并不会落地。

之前我在很多回答里面都鼓励大家尽快响应国家号召注射疫苗,我本人也是过年前就已经第一波完成了免疫接种。但在我所有的回答中都强调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确实有部分人群不适合接种疫苗。这类人群包括且不限于

1,孕育和哺乳阶段: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备孕女性一般建议接种后三个月再怀孕,男性无特殊禁忌。

2,急性病程:正处在发热、感染等疾病急性期不适宜,可待感染发热结束后择期接种。另外,冠心病急性期、

3,免疫系统异常:患免疫缺陷,如HIV感染和艾滋病。免疫紊乱,多为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等。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的肝肾疾病患者可能对疫苗中部分成分(如PEG、氢氧化铝等佐剂)不能耐受,或加重肝肾损伤。

5,既往严重过敏病史:尤其是既往接种疫苗表现严重过敏性不良反应的,如严重的荨麻疹/大面积风团、皮肤湿疹、喉头水肿导致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腹痛等

6,其他: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无并发症糖尿病不在此列)、恶性肿瘤的人群。

所以这些人群是不适宜接受免疫接种的。一刀切式的管理对他们确实并不公平。

之前上海某商场要求入场出示接种疫苗证明,后来管理方出面道歉,称此做法明显不当。如果未来多地为了尽快提高免疫接种比例而出台这样的一刀切管理办法,显然是不公平也完全没有必要的

因为依靠免疫接种建立起免疫屏障并不必要求社会全体成员接种,达到一定比例即可。如果出行要检查金框健康码,那是不是也应该允许特殊不适宜接种疫苗的人群准备一种特殊的识别方式,保证他们出行的便利呢?我们适宜接种疫苗的人积极接种除了自我防护,不就是为了保护这些同胞吗?

未来政策如何执行,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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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为了预防疫情,不该是北上广深这些人流量大,入境人员多的城市先开始么?

现在这一个两个小县城这么跳,是疫苗指标没完成拿这招冲业绩呢?

缺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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