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西安女子录下丈夫裸聊音频请求判决离婚被驳回,法院称「录音侵犯了隐私权」,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回答
这则新闻确实引起了不少关注,一个妻子为了在离婚诉讼中争取主动,录下了丈夫裸聊的音频,结果却被法院以侵犯隐私权为由驳回了离婚请求,这让很多人感到困惑:究竟什么样的证据才算得上是法院认可的“有效力证据”呢?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证据的采纳需要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原则。也就是说,证据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并且要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真实存在,同时还要与案件的争议焦点有直接的联系。

就拿这位西安女士的案例来说,虽然录音中可能确实记录了她丈夫不当行为的证据,但录音本身取得的方式是否合法是关键。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非法侵害他人权益、以重大不当方式取得的证据,法院可能会不予采信。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在没有丈夫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录音,尤其是在涉及隐私的私密空间进行,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即使录音内容再“实锤”,但因为取得方式不当,其作为证据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被直接排除。

那么,什么样的证据才更可能被法院采纳呢?

首先,证人证言通常是被法院重视的。如果有人亲眼目睹了丈夫的不忠行为,比如出轨的事实,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证据。当然,证人证言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证人需要具备作证能力,并且不能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否则其证言的客观性可能会受到质疑。为了提高证人证言的采信度,最好能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其次,书证是最为直观和有力的证据之一。这包括合同、协议、借据、收据、发票、通知、信件、日记、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果丈夫有与第三者的书面往来,例如表达爱意或约会的聊天记录、信件,这些都可以成为重要的证据。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书证的取得也要合法。例如,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他人信件或日记,也可能因为非法获取而导致证据效力被排除。微信、QQ等聊天记录,如果能证明是对方本人发送的,并且内容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是可以被采纳的。但是,如果聊天记录是通过技术手段非法截取的,或者内容本身无法明确指向当事人,其效力也会受影响。

再 Speaking of 物证,比如可以证明丈夫与第三者关系的物品,或者与丈夫不当行为相关的实物。这可能相对比较少见,但如果有,并且能够清晰地连接到丈夫本人,也可能被作为证据。

再者,视听资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录像、录音等。但是,对于视听资料的采信,法院会更加谨慎,特别是涉及隐私的录音、录像。除非能够证明录音录像是合法取得的,例如是在公共场合,并且录制的内容与案件相关,否则很容易因为侵犯隐私权而被排除。即使是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偷偷录音,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法。

最后,电子数据在中国司法实践中越来越被重视。这包括电子邮件、电子公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信息,以及相关的电子设备。获取电子数据时,同样需要注意合法性。例如,从自己的手机里调取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只要是真实存在的,一般是可以被采纳的。但如果是通过破解对方的账号密码,非法进入对方的电子设备来获取信息,就可能构成侵权。

回到那位西安女士的案例,如果她能有其他证据来证明丈夫存在不忠或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例如:

其他目击证人的证言:比如有邻居或朋友看到她丈夫与第三者有不当交往。
合法的通讯记录:比如她丈夫与其他人的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明确表达了出轨的意思。
丈夫自己承认的证据:比如他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信,或者在其他亲友面前承认了错误。
客观的开房记录:虽然这可能涉及一些取证的难度,但如果能有合法的途径获取,证明丈夫与第三者同住一室,也是非常直接的证据。

总而言之,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能够充分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但同时也要确保这些证据的获取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的维系本应建立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而一方为了“抓包”而可能采取的过激或非法手段,反而可能适得其反,损害自身的诉讼权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权衡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以作出公正的判决。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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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感兴趣的朋友好多,出门没带电脑,手机随便查了几个有意思的判决,附在后面,大家当故事看吧。

比较罕见婚姻案件中对录音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回应,想判不离直接生搬套话判不离就好了。把这个证据排除真的是一言难尽。

大多数婚姻案件中不但有录音,还有大量的录像,包括卧室的,捉奸在床的。很少有法院直接以侵犯隐私权排除非法证据,因为但凡想证明出轨不可能经过别人同意拍照,录音,录像,谁会同意你拍呢。难道有配偶者出轨的时候会同意自己的配偶录像直播?

“来来来,看镜头,茄子,我在取证,你们配合一下”

话糙理不糙,隐私权保护需要有必要的限度,特别是婚姻案件与其民事案件存在本质区别,夫妻之间有忠诚义务,婚姻案件不公开审理,对隐私权的保护应区别于其他案件。

但这几面强调一下,一般在自己家卧室,客厅安置摄像头(比如有保姆带孩子,老人的),并且进行录音的,两个人交谈时录音的等等都不会有太大问题。录音证据并非未经另外一方同意就非法需要排除。但是一定不要去小三或者他人住处安置窃听录像装置,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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