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很多美丑观念其实是选择具有良好基因的配偶的本能。
所以开个脑洞的话,也许是因为整容出来的美貌不能遗传?从性选择角度来讲属于商业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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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见过吗?
书面语,把裹小脚,称为“缠足”,其过程就是用裹脚布,从小将女性的脚包裹,产生畸变,把女性变成丧失大部分劳动力的半残疾人。
小脚被称为“三寸金莲”,在古代是一种审美的政治正确,不仅仅在大众审美上予以宣扬,而且有大量的文人大佬站台。
比如苏轼写过《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宣扬小脚审美,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
在当时,稍有资产之家,女儿大多数缠足,如女性不缠足,则在婚姻上很难有竞争力,甚至一个长相平庸的女子,可以因为小脚裹的好,而传出美名。因此小民小户也有缠足女儿以加入士大夫之家为妾的预期。
说了这么多,我想说的是,不考虑所谓微整容,那种需要动手术动骨头的整容,本质上跟裹小脚有啥区别?
不也是迎合所谓的审美,去期望实现求偶优势?
不也是一堆“名流”和一堆人在炒作尖脸炒作网红脸?
不也是一堆男性在舔吗?
不也是在迫害女性?
本质上是一样的,但很多人乐在其中。
这就是 反感 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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