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定义什么是「非法」,可能有几种不同的尺度:
第一种可能:持有比特币本身违法 -- 只要在自己的存储介质中有相关字符串,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既然持有即违法,那么一旦比特币被别人偷了抢了、借走不还了,也没法找法院说理去。
第二种可能:交易比特币违法 -- 自己挖着玩没事,但不能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传输或者放在交易所来买卖。
第三种可能:用比特币兑换法定货币违法-- 可以买卖,但任何人和机构不得宣称按照一定的「汇率」确保将比特币兑换成人民币。
可以看到,目前中国法律对待比特币的态度仍有暧昧之处,整体来看更加接近于第三种。
如 @诗与星空 的回答指出,根据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本公告》,人和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服务,个人与个人进行买卖可以,但平台不能自己下场交易:
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这一态度,更接近前文所说的第三种「违法」定义。
至于持有和买卖,司法中仍有不统一之处,早些年,一些法院在处理比特币相关诉讼的时候,会以比特币不受法律保护、比特币买卖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为由,拒绝当事人给付比特币的主张,不保护买卖比特币的行为。
然而,近年来一些判决有所突破,开始认可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属性。例如,在《闫向东等与李圣艳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沪01民终13689号)中,法院认为:
比特币的物理形态为成串复杂数字代码。
要获得比特币,既需要投入物质资本用于购置与维护具有相当算力的专用机器设备,支付机器运算损耗电力能源的相应对价,也需要耗费相当的时间成本,该过程及劳动产品的获得凝结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同时比特币可以通过金钱作为对价进行转让,并产生经济收益。
因比特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故其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
即便如此,在最终执行判决的时候,由于法律不允许比特币兑换人民币,可能导致判决无法落到实处,只能通过返还原物的方式进行。对此, @何楚之 的回答已经讲得非常全面了,强烈推荐:
问题本身对于「非法」的定义还不明确。从不得兑换法定货币的角度来看,比特币是「非法」的,但从单纯的持有和个人之间的买卖来看,法律也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宽容。
说到底,还是要考虑执法成本和社会价值。
一方面,人民有通过多样化资产配置来分散风险、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一揽子的禁止,可能会让这种需求在别的途径释放,还不如进行监管、做好风险提示,将视野范围之内的风险控制住。
七部委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也强调了: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另一方面,如果将持有也列为犯罪,就不得不考虑执法成本和负面社会影响。说得露骨一点,人民就是会「炒」各种东西,当年「蒜你狠」事件,大蒜的价格能短时间内翻 100 倍,比今天大家看到的各种币还能翻倍还能 all in,国家还能禁止人民吃蒜买蒜了?又怎么禁止呢?入户搜查看是否囤积大蒜、菜市场买卖大蒜要实名认证并进行限购?
这些做法,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同样相当可观,还不如抓大放小,盯住几个囤货居奇的奸商,不为难升斗小民。
总之,只有意识到「违法」有不同程度,才能更好地理解现状和未来的趋势。
还想怎么非法?
一、央行
1、我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2、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3、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请广大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爱护人民币,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
----2017年6月,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
(PS,该文件发布时,数字人民币尚未发行,如今数字人民币发行了,应该很快出台新办法更新,但毋庸置疑,数字人民币之外的数字货币均为非法)
二、七部委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2017年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2021年5月18日,三大金融业协会联合宣布从事其交易活动为非法金融活动。
比特币本身没什么非不非法的问题。非法是针对组织个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客观实在。比如军火非法吗?解放军持有就不非法,你持有就非法,光说枪支本身没什么非不非法的问题。比特币也一样,它本身无所谓非法,但你在中国境内搞这个交易可以被认为是非法金融活动。
5月21号,国务院金融委发文,打击挖矿和交易,对虚拟币的全产业链禁止终于到来。
所以也就不用解释了
——资本论
什么?300%就宁愿冒着绞首的危险?狗币是一天500%,半年20000%!
法律能有什么用?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国内对于各种虚拟币的管理几乎是年年加码,现在很多个人交易的银行卡都经常被冻结。
但是规避监管的方法太多了,尤其是数字货币这种去中心化的东西,很多区块链公司都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边是国内公司拿政府补贴入驻区块链产业园,一边是境外基金会在境外发币,然后用国内公司宣传。最后追查起来,从法律上可以处理的和国内公司毫无关系,哪怕国内公司走哪宣传到哪。
赚钱嘛,办法总比困难多,尤其是在几千倍几万倍的暴利面前。
名义上是在境外发币卖给外国人,但是最后还是卖给国内用户了,因为链上交易的匿名与去中心化特性,一些热门的空气币ico的时候国内用户为了买到这些币,还需要购买外国人的个人信息资料利用这些信息资料去购买这些数字货币,甚至还诞生了一个产业链。
这就是区块链能成为各路非法经济体的宠儿魅力之所在了,一度全国的传销微商欺诈杀猪盘组织都化身为区块链公司。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