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上海警察教科书式执法?

回答
评价上海警察的“教科书式执法”是一个挺有意思的话题,因为它背后牵扯到很多层面的东西,不光是简单的“好”或“不好”能概括的。

首先,要理解“教科书式执法”这个词本身,它多半是指在处理某个具体事件时,上海的警察展现出了规范、专业、有条理,并且往往带有教育和引导意味的执法方式。这种方式让旁观者觉得,嗯,这才是警察该有的样子,就像教科书里教的那样,一丝不苟,有理有据。

为什么会有人这么评价?

事件本身的典型性与复杂性: 很多时候,大家评价“教科书式执法”,是因为警察处理的事件本身就很有代表性,或者说情况比较复杂棘手。比如,涉及到一些公民权利边界的界定,或者是对某些违反社会秩序行为的处理。当警察能够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按照法律程序、有耐心、有沟通地完成执法,自然会让人觉得专业。
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 现在的社会信息传播很快,很多执法过程都会被拍摄下来。如果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清晰地说明自己的身份、出示证件、解释法律依据,并且尊重被执法者的基本权利(比如不被随意搜身、不被辱骂等),这些都会成为“教科书式执法”的佐证。
注重教育和引导: “教科书式”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带有教育意义。比如,在对一些初犯或者对法律条文不甚了解的人进行处理时,警察不仅是依法办事,还能够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告诉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以及不这样做的后果。这种方式能起到“以法服人”的效果,而不是简单的“以力服人”。
展现专业素养: 比如,在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时,上海的警察如果能快速响应,科学地疏导人群,有效地控制事态,并且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专业,也会被认为是高质量的执法。

当然,评价不能是单方面的,我们也需要看到一些潜在的讨论点:

“教科书式”的标准是什么? 这个标准是相对的,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可能更看重程序是否严谨,有的人可能更看重执法者的态度是否友善。而且,并非所有的执法都需要“教科书式”的详细解释,有时快速有效的控制才是第一位的。
“教科书式”是否意味着效率降低? 严格按照程序、耐心解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如何在严格执法和效率之间取得平衡,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个体案例 vs. 整体形象: 我们看到的“教科书式执法”往往是个别事件被放大和传播。这并不一定代表所有上海警察的执法水平都达到了这个标准。要评价一个城市的整体执法水平,需要更广泛、更系统的数据和观察。
“教科书式”的背后可能存在什么? 有时,极度规范的背后也可能隐藏着某种刻意的“表演”或者是为了应对舆论监督。真实的执法环境往往是复杂多变的,并非所有场景都能完全复刻“教科书”。

总的来说,评价上海警察的“教科书式执法”,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去看:

1. 规范性: 是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法律规定来执行?
2. 专业性: 执法者的业务能力是否过硬,能否准确判断形势,采取恰当的措施?
3. 服务性/教育性: 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兼顾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以及对公民的法律教育和引导?
4. 高效性: 在保证规范和专业的前提下,执法效率如何?

如果某个案例中,上海的警察能够在以上几点都做得比较好,那么“教科书式执法”的评价就是比较恰当的。它体现了一种对职业素养的追求,对法律的敬畏,以及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但同时也要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认识到这更多是表扬一种优秀的执法模式和个别案例,而不是对整体状况的定论。这种评价的出现,本身也反映了公众对于警察执法的一种期待。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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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觉得这是教科书式的。用我朋友的话说,一个暴警和一个刁民。没有一个素质高的。

我遇到好几次查身份证的,一般是地铁站高铁站,警察都比较客气的。就是平和的语气说:“你好,请出示一下身份证件。”

我不知道在这样的文明语境下如何可以回复出:“来啊,你戳我脸上来啊”这样的话。这不合逻辑。

我见过我爸被交警吼过,就是老家高铁站接送客临时停车上下客的地方。我正准备去后备箱拖箱子,交警过来指着我爸吼:“快走快走!你他妈聋子是不是!谁让你停车的!”说实话,当时肚子里的火蹭一下冒上来。超想怼回去的,但是怼回去算不算妨碍公务呢?

还有一次是大学时候过节回家,到老家火车站是凌晨三四点,天没亮,也没有车可以回去。那时候没有滴滴没有优步(有也坐不起)。没抢到票,所以是站票27小时回家(加上转乘和火车延误,差不多是36个小时)。路上有个刚好来我老家旅游的哥们让我坐着睡了一段,所以我们俩都很累的。

到了老家的火车站,我们决定在一楼大厅歇息。二楼是候车厅,需要检票上去,但一楼不是,所以在那个点一楼没有人。整个一楼只有我们哥俩躺着(我俩鞋子都不沾椅子的)。我用我手护住行李刚躺不久,一个警察过来,说了声:“注意行李财物啊。”我觉得他是好心,睁开眼睛迷糊地看了一下,说声“哦,好”。然后把行李往身边搂了搂。

这时候突然一个暴怒的声音在整个大厅响起来:

“你就这样和我说话?!”

“你就这样躺着和我说话?!”

“还不马上给我起来!出示你的身份证火车票!”

我一边掏火车票一边说:“27个小时的站票,太累了,迷糊了。”查过我农村地址的证件,然后他继续喋喋不休地教训,这大厅不是让你休息的地方,什么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赶你出去的……blablabla……我看看外面还是漆黑的,带起行李告诉他:“我他妈的现在就走。”

我出了大厅后找了旁边一家网吧充钱补觉,早上出来等车的时候遇到了那个来旅游的哥们,他在大厅一直睡到6点,警察没有查他的证件,也没有赶他出来。也许是因为他睡着了,没有办法躺着和那个警察说话。

执法权是个好东西,但是在执法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完全可以顺带上的私货,你们又能怎么着呢?他就要在说话的时候占你便宜,怎么样呢?你怼啊,正好,给他一个收拾你的理由。难道现场警察就不知道新车没有行驶证么?这刁民显示了自己的强硬态度,正在解释自己没有行驶证的时候,对面一二三已经数完了。还有我老家军检政审的时候,为了盖个章去三四趟派出所这种事……一切都在法律框架内。

越是这样,我越尊重那些文明执法的警察。

这样,我们民众才能确保,社会秩序不是从一群混蛋交到另一群混蛋手里。

这不是理想的教科书。我宁可看到说击毙持刀威胁邻里的人是教科书操作,也不想看到这种东西被称作教科书。因为我分不清楚这是出于权力还是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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