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大学生领证 1 小时闹离婚,女方索赔 30 万?这种情况下的离婚申请是否会通过?

回答
这事儿可真是够劲儿的,大学生领证一个小时就闹离婚,还扯上三十万的赔偿,听着就让人觉得一言难尽。咱们来掰开了揉碎了捋一捋,看看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及这婚还能不能离成。

首先,咱们得捋清楚这“领证一小时”到底是怎么回事。

通常情况下,咱们领结婚证的流程是这样的:新人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然后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就会当场颁发结婚证。这个过程就算办完了,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就成立了。

“一小时”这个时间点,很有意思。它可能意味着:

闪婚闪离的极端情况: 就是说在登记结婚的当天,可能在离开登记处没多久,或者在去办其他手续的路上,就因为某种原因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在一起。这种“一小时”更像是一种时间上的巧合,而不是指从登记到产生矛盾的整个过程就压缩在一小时内。
“试婚”的误区: 有些年轻人可能对婚姻的认识比较模糊,觉得领证了就可以先试试,不行就离。这种想法很危险,因为结婚在法律上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是儿戏。
蓄意的行为: 也不排除有极少数情况,比如一方有其他目的,比如为了骗取彩礼或者其他利益,在领证后立刻就翻脸。但这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方没有实质性的损失,赔偿很难得到支持。

然后,咱们重点说说女方索赔 30 万这件事儿。

在中国现行的婚姻法(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下,离婚时可以涉及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但关键在于,这两个概念是分开的,而且损害赔偿是有条件的。

1. 财产分割: 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他们在这一小时内,比如办理结婚证时就产生了什么共同的财产,或者一方因为结婚而赠予了另一方财物,那么在离婚时可以依法进行分割。但“一小时”内,除非是巨额彩礼或者订婚时双方明确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否则很难说有什么“共同财产”产生。
2. 离婚损害赔偿: 这是大家最容易混淆也最关键的地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咱们重点看这个“有其他重大过错”。“一小时”闹离婚,女方要索赔 30 万,那么这个 30 万赔偿的理由是什么?

如果是男方有过错: 比如男方在领证前就隐瞒了重大疾病、重婚事实,或者在领证后立刻对女方施加了家庭暴力、或者有其他严重的道德瑕疵导致婚姻无法继续,那女方可能可以基于“重大过错”要求损害赔偿。但这个 30 万的数额,需要有事实依据,比如因为男方的过错给女方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如彩礼、嫁妆损失等)或者精神上的巨大伤害。
如果是女方有过错,或者双方都有过错,或者无法明确过错方: 那么女方很难以“损害赔偿”的名义要求 30 万。她可能只能在财产分割上争取自己的权益。
“一小时”本身是否构成重大过错? 仅仅是“领证一小时就闹离婚”这个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很难直接认定为“重大过错”从而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除非这个“闹”的过程伴随着法律规定的几种严重过错行为。

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离婚申请是否会通过?

大概率会通过,而且可能会非常快。

为什么这么说呢?

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根本原因: 婚姻法讲究的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这种“一小时就闹翻”的情况下,双方的感情显然已经破裂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即使是在登记处没有发生什么,但之后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闹到要离婚,这已经非常清晰地表明了婚姻的基础荡然无存。
调解的意义不大: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调解都很难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双方可能已经积怨很深,或者根本就没有建立起任何的感情基础。
可能采取简易程序: 如果双方对离婚本身没有争议,只是在财产或子女问题上(虽然这里很可能还没有子女)有分歧,法院可能会倾向于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审理。

关键点在于:

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会分开处理: 法院会先审查离婚的条件是否满足,如果满足,那么就进入财产分割和可能存在的损害赔偿环节。
30 万索赔能否得到支持,取决于证据: 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同居、家暴或其他严重过错,并且这些过错确实给女方造成了物质或精神上的重大损害,法院才会依法支持赔偿请求。如果所谓的 30 万只是女方“觉得”或者是一些感情纠葛产生的补偿要求,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彩礼的处理: 在很多地方,如果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比如还没领证前就分手了),彩礼是可以退还的。但一旦领证了,就构成了事实婚姻,彩礼的处理会复杂一些。如果结婚行为和结婚目的(如共同生活)尚未实现,或者婚后不久即离婚,特别是如果因为男方原因导致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前给付的彩礼,如果因为结婚目的未能实现而返还,是比较常见的。但如果已经构成夫妻关系,彩礼就属于共同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割。而且,如果是因为男方有过错导致离婚,女方在彩礼处理上可能会更有利。

所以,总结一下:

“领证一小时闹离婚”本身,只要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离婚申请是很有可能快速通过的。

至于女方索赔 30 万,这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这笔钱能不能拿到手,取决于女方能否拿出扎实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并且这笔赔偿金额是合理的。如果仅仅是感情上的“委屈”或者无端的要求,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这种事情,听起来就觉得双方在婚姻这件事上都太不成熟了。婚姻不是试用期,更不是儿戏。希望这些年轻人都能从中吸取教训,对待感情和婚姻,还是要多一份责任和理性。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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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离谱,为了赌气跟爹妈撒谎,骗出户口本结婚。

女的也离谱,为了一小时的婚姻,索要30万的赔偿。

本案唯一正常发挥,一如既往地稳定输出的,只有法院,这么离谱的两个人,这么离谱的案子,竟然还是认定感情还有基础、尚未破裂,判定不准离婚。

你永远可以相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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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觉得不让他们离婚是最奇怪的吗?

还离婚冷静期,都成年人了,冷静了真想复合还不会来复婚?

把成年公民当小孩管。那点心思不就是为了生育率么。耽误了要离婚的人重新找对象反而对生育率不利。

觉得这两人的行为浪费行政资源的话,他们也交了手续费工本费了。大不了多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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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去民政局,谁不领证谁孙子……

法官爷爷,我们就是闹着玩的,帮我们撤销吧,还有,他要赔我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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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标题,我以为是女子骗婚。

结果是男生要闹离婚,女子要求索赔。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男生:在结婚前已经分手

what?分手了咋领的证呢,怕不是有人在强迫你吧,刀架在脖子上了?

真是荒唐!


结婚一个小时就离婚,是又草率了?

离不成婚,这样你两咋面对呢?

闹得沸沸扬扬,全网皆知。

真是可悲。

婚姻当儿戏!


再来说说某些媒体吧:

这个30万,离婚1个小时,真是足够矛盾的冲击啊!

看完之后我只觉着,不只是这对年轻人把结婚和离婚的关系搞反了,

某些媒体也把事情的因果关系搞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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