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个新闻,说是自从出台离婚冷静期以后,离婚率下降了多大一个数字。专家很高兴,社会很沉默。
表面上看,专家赢麻了,社会被怼得哑口无言。
然后又有个新闻,说是自从出台离婚冷静期以后,很多人开始在离婚期间立遗嘱,以避免因为离婚周期过长导致出现人身安全风险以及财产风险。专家对此置若罔闻,社会对此无言以对。
对这么个事儿,你说能怎么看呢?
没法儿看。
离婚冷静期的出台理由千千万万,什么降低了轻率离婚的可能性之类的说了很多,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猴子尾巴露出来就一个目的:
降低纸面离婚率,回避社会真实需求。
闭上眼睛就是天黑,自欺欺人。
这样做的话,只要禁止离婚,离婚率就可以下降到极限。但是人类的社会需求就没有管了。以前的手法都是牺牲一个、幸福大家。现在变成了牺牲一个、幸福专家。
说到底,就是决策时不再考虑社会需求、不以为社会提供便利为目的、不以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为核心了。
这个心态就是非常典型的“能糊弄就糊弄,能敷衍就敷衍,只要不妨碍我当官”的清代官僚心态。
当时离婚冷静期政策出台之后,马上就有人提出,类似政策越来越多导致婚姻行为高度复杂化,捆绑利益众多,必然导致不承担法律义务的非婚同居率增加。
如今果然做到了“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制造更多问题出来”的效果,非婚同居又开始成为专家的新业务。
这种专家通过给社会制造麻烦来给自己制造就业机会的行为,是不是应该打击一下?
还有很多其他措施,也有不顾社会需求、增加社会负担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应该采用什么办法,从什么角度引领,确立什么样的工作理念,才能遏制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越治病越大”的风气?
要降低“演变的一代”对我国各项政策产生的消极影响。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阴阳怪气的,甩锅离婚冷静期更是搞笑。
——难道没有离婚冷静期,非婚同居问题就不存在了?人人都屁颠屁颠跑去结婚了?非婚人员的财务和后代关系就不需要协调了?海量非婚生子的权益就不需要保护了?
随着观念的转变和客观现实所限,不愿意结婚的年轻人确实越来越多了,我看知乎上不是都很支持要解放,要摆脱枷锁吗?那政府针对同居立法,给年轻人多一条路,不是正好?
非婚同居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政府本来就有责任、有义务出台法律,规范行为,维护相关人群的合法权利。
特别是在生育率已经很低的情况下,保护非婚同居者及其后代的权利,怎么也说不上是恶政。还嫌生育率不够低?想生的就自己同居去生,不想生的就打打炮,别把路给堵死,咋就变成坏事了呢?
不知道是不是专家们又在东张西望寻思摸哪块石头过河了,对共同生活者的立法保障,在世界范围内不是啥新鲜事。
例如,美国多个州存在对 domestic partner 或者 civil union 的法律保障,不管名头怎么叫,本质上都是指不存在婚姻关系但自愿共同生活的伴侣。对于此类人群,法律提供的保障包括(每个州情况不太一样,这里只是列举一些常见权利):
抛出一个观点,不一定对,欢迎拍砖:我反对不假思索地摸着这块石头过河,因为中国在同居立法这个问题上不一定存在美国社会那样的需求。
为啥美国人需要对 domestic partner 立法?是因为税收制度对单身汉不利、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太多、是因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道路上曾经需要一个折衷的制度,当然,也是为了每个人对于自己的生活方式有更多的选择自由...... 因为这些现象的存在,对非婚伴侣参照婚姻法提供保障,在社会经济层面有强有力的真实需求;我没有专家懂国情,但直觉上认为我国未必有类似的土壤,说不定同居立法是个「伪需求」。
稍微抖个机灵:咱们不能把别人「实在不行了」的应对方案,当作是「时代不同了」的先进经验;我不知道同居立法属于哪一种,要是想展开研究,这个问题也得研究清楚。
如果的确是大势所趋,至少不宜一个猛子扎进去、直接跳进财产权利这一深水区,否则今天年轻人如今是怎么恐婚的、明天就可能因为类似的原因恐惧同居。考虑到财产权利的严肃性,仅以相对来说不稳定的同居关系来影响财产分配,恐怕也是要出乱子的。正如在评论区所说,要平衡好个人处分财产的自由和对非婚伴侣的保障,给自愿共同生活但又想保持财产相对独立的人们提供更多选项。
可能搞出分居冷静期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目前我国在建国之后立下的意识形态已经被消费主义彻底代替,国家既没有办法给大多数人一个适合生育的环境,消费主义控制意识形态又在不断地将影视剧小说中有钱人家庭的婚姻模式植入到年轻人脑中,无限度地提高年轻人的眼光,不愿意降低生活质量,生育,家庭打理需要有第三方,第四方等人参与,并且认为这才是正常的。而社会并不给年轻人任何机会喘息,加班,通勤时间长,导致原有的男女共同劳动正在往保守的方向推进,有一方需要退出劳动力市场照顾家庭,这是以后的趋势。
种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都在指出一个政治不正确但是大家都已经厌烦现状希望加速的结果:包养代替婚姻。
这是最终解决方案。正常的婚姻,越来越多的女性受到消费主义影响,将婚姻作为阶层跃迁的工具。而很多男性由于在经济上无法提供这些价值,在意识形态上无法提供情绪价值,愿意提供情绪价值的,也在反舔狗运动中开始改变,拒绝提供情绪价值。
婚姻意识形态上,男女处于割裂。那么,如果同居合法化,那现有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就成为过去式,这意味着什么呢?不需要结婚已经成为事实。
那么,不结婚的人群,有一批是以谈恋爱同居,而另外一批,是以改善生活作为目的进行同居。而且同居是很难界定的,没有任何证明,而且不是夫妻关系,那么这个领域就很灰色。即可以将小三正规化,也可以将东食西宿正常化。
有钱有颜优质男,在这次政策中仍然是胜利者。不用结婚?太好了。甚至在不用结婚的基础上还可以生育,只要用钱砸就行了。对于很有钱的人来说,房子不是事情。对于穷人来说,也彻底将婚姻这条路堵上,早点认清现实,不做无用功。
这是好事,天大的好事。主要是在于释放产能。反正有一部分人是不愿意降低生活质量的,想以婚姻作为阶级跃迁的,现在没有名额限制了,只是情况有点不太一样。而且有钱人的主意也很多,也不一定可以薅到有钱人羊毛。
预测真的实行下来,我国会有一段时间有私生子(女)的增长,然后就开始回归生育率继续下降的状态。
什么叫同居,说白了就是大家互相玩玩,谁也不想负责任,不想为以后的生活添麻烦,或者没有结婚条件先凑合两年。
你立法之后呢,想要得到保障就要双方申报同居情况,同居这事是秘密,谁也不想满大街的人都知道,当男女双方真正面对婚姻时,她和别人结婚时是否可以查到这个同居情况呢,要是能查到,别人还会与她结婚吗?虽然男女那点事大家都是装糊涂,但是真要是摆到面上,恐怕谁都会觉得有点别扭啊。
同居法后面会不会再跟上一个分居冷静期啊?这是不但劝退结婚,还要要劝退恋爱的节奏啊。
同居本来就是不想惹上复杂的法律关系,本来惹不起,现在躲不起了。
不如看看法国的相关法律
同居协议
科普一下法国的“同居协议”(PACS)。
PACS,正式名称是:紧密关系民事协议。
最开始是法国为解决LGBT伴侣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而设计的“折中”法律工具。但没想到的是,异性恋群体却成了PACS最大的用户群以及受益群体。
同居协议和结婚有啥不同呢?
首先,缔结协议和解除协议,都比结婚&离婚简单。
在官方网站下载模板,两个人看清楚签字,然后去市政厅敲个章,或者公证处公证一下,合约就生效了。
解约同样方便,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支会一声就行。但如果是结了婚的Couple想要离婚?那就麻烦多了,分居、递表、静默,不知道要熬多久。
其次,双方财产是分开的。
一方没有另外一方的继承权。
但是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共同的财产有哪些。譬如共买的房子车子之类。
更重要的是!互相没有忠诚义务。
婚姻保障忠诚义务,出轨方会被判定为过错方。
PACS不保障这一点,给了浪漫的法国人足够的自由寻找真爱。
再说说PACS有哪些好处?
第一、搭伙过日子,报税可以一起报,开支可以一起抵扣,省不少钱呢。
第二、互相扶住义务。签了PACS就是“家属”,手术签字你就能名正言顺了。
第三、你无业又恰巧生病了,可以用丈夫/妻子的社保看病,形同夫妻。
第四、虽然不享受财产继承权,但有“津贴”和“福利”的继承权。譬如说你的 伴侣突然出车祸挂了,公司曾经承诺的赔偿、福利,孩子的教育费会一样不少的给你。
第五、能以家庭名义共同领养孩子,前提是年满28岁。
差不多就是这些内容。
婚姻的许多弊端在PACS里都被移除了。
婚姻的许多好处在PACS里又得到了保留。
难怪这玩意儿在法国是越来越受欢迎。
根据法国国家经济研究统计所的数据:
在2016年,使用PACS缔结伴侣关系的人数,已经和结婚人数起鼓相当了。
异性恋PACS人数是18万4000对,异性恋婚姻人数是22万6000对。
这离该法案生效(1999年)时间才过了短短17年。
足见其影响力之大。(很多发达国家也已经借鉴或者准备借鉴这个模式)。
那美国黑人那种男方“发射后不管”,女方一人从小把孩子带到大,孩子一辈子都不知道爸爸是谁的情况怎么立法?也许国内这么玩的还很少,但以后情况可能会变的。
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小仙女们不劳而获
我曾经跟某个知友聊天的时候说过,现在的恋爱只要突破了同居这道线,实际上是无证婚姻。
我们必须明白一点,结婚证是双方的法律保障,如果不要这个保障,那么就可以不领这个证。
实际上很多小三不就是这种状态吗?
我们看婚姻制度要从两个角度看,第一是事实角度,第二是法律角度。
事实上即使有离婚冷静期,法律意义上夫妻关系存续,但很可能仅仅是法律婚姻,二者已经分居甚至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媒体总在说国内结婚率下降,但实际上很多所谓单身者是否有事实婚姻,根本无法统计。
这就是后现代人对于婚姻制度的消解。
个人一直感觉很有趣的一件事是:中国女性一直认为与男性结婚是对男性的恩赐,但实际上法律意义上的婚姻更多的是给女性保障。毕竟男性拔屌无情之后,孩子爹是谁未必知道,但孩子妈必然是确定的。
而如果要讨论《同居法》,那么首先是官方肯定同居的合法性。
这就意味着中国式的婚姻制度被官方消解——既然可以不婚同居,同居也合法且成本更低,更不受结婚一夫一妻限制,你猜后续会如何?
有钱人日理万鸡,没钱人左右互搏。
这不是那些影响的问题,其直接后果就是结婚率进一步暴跌,同居代替婚姻,女性实际上的法律保障在保护女性权益的幌子下被剥夺。
我个人支持《同居法》立法,说实在的,这部法律对女性的恶意更大,对很多男性来说是一种解放。
我屁股不歪,作为一个男人,为啥不支持给同性别减负的法律?
评论区的一些智障看不懂没关系,都处理了,你们的智力看不懂我回答我完全理解。
原答案:
四个字——痴心妄想
现在中国研究婚姻法的专家都是群只要纸面数据好看不管老百姓死活的孽障,仅此而已
不让你生的时候绑架yf去堕胎
要你生的时候巴不得给每个女人子宫里灌精
恶臭至极
2022年的今天了,这群人眼里只有三个字“劳动力”,压根不关心老百姓活的怎么样,什么孩子不是自己的被绿不能离婚,家暴打段十几根骨头不让离婚,种种奇葩,从不以人为本,他们只担心数据难看了,打了脸,面子和位子比你p民婚姻生活重要的多的多,不是吗?
还同居立法?立他ma要么,凭什么立法?谈个朋友住一起的权利都没了?是不是要改成结婚不生孩子就坐牢,同居半年不结婚就关监狱,这样才满意?然后各种猛药上下去,搞个几年人口出生率反弹了,发觉生多了,继续计划生育,继续把yf拉去堕胎?
什么玩意,作为忠臣的爱国者,对这些政策和导向极为反感,都是注定记录在中国近代史耻辱柱上的事件,根本不把人当人。
取消法定婚姻吧,这玩意越来越没啥用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就是想提高未婚同居的门槛,然后把男男女女往结婚上赶。
或者把“未婚同居”做成和事实婚姻一样的效果。
专家们都精明着呢,和那些已退休的“原XX长”官员发言作用是一样的。
他们的发言都带着一个目的——代替政府试探口风。
同居法、离婚冷静期,折腾一溜十三招,还不是为了那点生育率。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用最简单粗暴、不接地气的方式进行一刀切。
现在的婚姻,一是为了财产归属,二是为了孩子合法地位。
没啥可说的,如果真的立法执行了。
可能婚前性生活真的要偷偷摸摸了。
不过换一个角度想,达官显贵们养外宅可能稍微麻烦点了。
结论:利好二乃。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我是老八
祝你牛逼
啧啧,这个立法可能对郭楠不有利。
比如以澳洲为例,非婚同居时间超过两年,称之为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和结婚同等处理。
天朝如果照办的话,意思就是郭楠和小仙女住一起两年,不结婚也算结婚了,财产分一半。哇哈哈哈~
那两年不到就跑可不可以呢?理论上可以,但是同居是不是满两年,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不是合同白纸黑字,是可以有争议的。上了庭你说没两年小仙女说有两年,你觉得谁赢呢?
会带来的影响就是同居越来越少呗,既然同居的潜在成本被人为抬高了,当然会和结婚率同步降低。
女性可以通过同居实现分割财产,当然比传统婚姻关系方便很多,但是由于同居关系很多是租房,当然是男性负担房租,所以女性不容易得到房产收获,但是毕竟获利周期比婚姻关系短很多,可以薄利多销。
不想因为结婚被经济归零的男性,会继续避免因为同居被经济归零,有理由相信在未来对约炮进行财产分割的立法研究也势在必行。
总之大原则是显而易见的,必须尽可能让国男的每一条精虫,每一滴睾丸酮都化作祖国经济继续腾飞的燃料,国男的荷尔蒙必须转化成税收,绝不能游离于体制外。
其实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社会实验进程,西方有一种腐朽的资产阶级理论认为生理上未阉割的男性的性需求被极度压抑会导致转化为暴力冲动,他们显然没有想到生理未阉割但是进行充分精神阉割的男性可以把性需求转化成无尽的工作动力这一正能量可能性。
阶级局限性果然是他们想象力的瓶颈。
同居是不领证的事实婚姻,既然同居都立法了,能不能顺便发个同居证?避免老实人接盘。
越南同居也能分财产是吧,差不多得了
我就看专家怎么在绕开官僚、资本家养情人不违法的前提下立法成功,希望带给我惊喜。
一个报告,三个热搜,一开始我只以为这是老爷们想要继续割韭菜,仔细看了就两个字
我原回答说同居法是脱裤子放屁,因为同居的法律责任已经被现有法律覆盖了,对比瑞典的同居法,其最大的意义也不过是政府管理的方便,比如同样可以有类似夫妻投靠“落户”,税收比照夫妻,财产方面,共同使用的房屋等,都算共同财产。与婚姻最大的不同就是继承权,可国内的同居同样没有继承权,不需要单独立法。
然后我看到了这个报告同事建议法定结婚放到18岁。
瞬间明白了,看我们不但要扣进屁民最后一个铜板,还要合法的糟蹋屁民的子女,让三妻四妾合法化。
普通人结婚晚是被法定结婚年龄限制了吗?女性法定20,现在平均初婚都到30以上了?
那只能说不是普通人有这个需求了。
同居,18岁
就差写明了老爷们想要娇嫩的学生给自己做后宫。
至于为什么要脱裤子放屁搞什么同居法,因为我们还有个重婚罪在这里呢。
重婚的判定标准之一是,同居且周围人以为是夫妻。
这不,同居法一出,再也不能以此定罪,从此重婚罪名存实亡。
原回答如下:
简直是在去除人体表面纤维织物释放有人体消化系统产生的多种温室气体的混合气体。
在我国,除了重婚、破坏军婚等特别领域,以及嫖娼淫乱等违法行为外,其余早已实现自己支配自己管状器官的自由,因此,同居的合法性是没有问题的。
而财产分配方面,婚姻的作用就是确定财产关系,婚姻以外的关系的财产关系都是有法可依的。
且问你,男女同居和同性舍友之间,除了某些核酸载量减半细胞间的量子纠缠,引起某些因核酸序列趋同带来的财产关系外,有什么不同。
同性舍友见就不会有家用电器了?同性舍友见就不能公用食欲化妆品交通工具了?
又想管管了
中国很多问题就是管出来的,不管就没有问题
只看到结婚率低,同居率高
却不去思考为什么结婚率低,同居率高
人家为什么不想结婚只想同居啊?
不就是因为不想让你们管管吗?
不就是因为一个《婚姻法》把结婚离婚这事搞成一笔财产分割交易吗?
《婚姻法》自立法以来,是促进婚姻稳定的作用多,还是促进离婚率增长的作用多呢?
我就这么说
如果现在就废除《婚姻法》,让婚姻彻底恢复民间形态
结婚率能立马上涨一大截,离婚率会立马降一大截
如果继续搞《同居法》
同居率会立刻下降一大截
原本好好的结个婚,被管的乌烟瘴气
现在大家想换个方式,不结婚直接同居
结果还想接着管?接着搞《同居法》?
最后砖家们是不是还要搞出个《恋爱法》、《单身法》啊?
要不干脆你们连大伙放屁也来管管
出台一个《放屁法》好不好啊?
什么影响?虽然我一句法语都不会说
但是我就是法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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