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微博@江苏检察在线的「正当防卫还得靠跑」的言论?

回答
微博@江苏检察在线发布的“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条微博,确实引发了不少争议和讨论,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公众对于正当防卫制度在现实中的理解和期待,以及法律条文与生活经验之间的张力。

首先,从字面上理解,这句话带着一种调侃和无奈。它似乎在说,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和司法实践下,即便面对不法侵害,最稳妥、最保险的做法可能不是拿起武器反抗,而是选择逃避。这种说法一出,自然会引起很多人,尤其是那些经历过或听说过不法侵害的人的共鸣。因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如果保护自己反倒可能招来更大的麻烦,那确实让人感到一种无力感。

深入分析,这条微博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对正当防卫理解的模糊与误导: 正当防卫,在法律上是允许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它本身就包含了一定的反抗性。然而,“还得靠跑”的说法,似乎将“不被伤害”等同于“不参与反抗”,这与正当防卫的本意有所偏差。公众可能因此认为,法律并不鼓励或支持反抗,反而鼓励退让。
司法实践的“印象差”: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说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过往的一些司法案例中,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时,其行为的限度界定模糊,或者因为防卫行为稍微超出了“必要限度”而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越界”的风险,使得很多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会因为担心法律后果而选择忍让或逃跑,而不是主动反击。微博这种说法,可能正是对这种现实情况的一种反映,虽然它表达的方式比较直接和易于引起误解。
“不挑事”的社会文化心理: 中国社会一直有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文化心理,倾向于避免冲突。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宁愿吃点亏,也不愿惹上官司。这种文化心理与“还得靠跑”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契合的,但它也压抑了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和能力。
微博作为公共平台的责任: @江苏检察在线作为官方账号,其言论具有一定的导向性。用如此口语化、略带负面色彩的说法来概括正当防卫,可能会对公众的法律认知产生不准确的影响。一个更理想的表达方式,或许是强调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何合法有效地行使正当防卫权,或者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一个不惧怕不法侵害、勇于维护自身权益的法治环境。

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这句话背后可能存在的某种“现实考量”。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如果不法侵害的强度非常高,而反抗的手段非常有限,或者反抗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那么选择暂时逃避以保全生命安全,确实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比如,面对持枪歹徒,赤手空拳的普通人贸然反抗,其风险是巨大的。

但问题在于,法律的意义在于为人们提供一种“保护伞”和“底线”。如果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权在实际操作中变得如此困难,以至于“跑”成了唯一的“正当”选择,那这个制度本身就需要反思和完善。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说法可能会让那些本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受害者,产生“是我自己不够勇敢”或者“是我反抗错了”的负罪感,进一步削弱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

总而言之,“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条微博,与其说是一种法律上的精准阐释,不如说是一种对当前社会现实和公众心理状态的某种“白描”。它尖锐地指出了当前正当防卫制度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困境和公众对它的疑虑。然而,作为法律宣传的官方平台,用如此简化的、甚至带有消极色彩的表述来传达法律信息,无疑是有失妥当的,也未能充分展现法律保护公民权利的积极一面。更理想的做法,或许是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解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限度,以及如何平衡防卫权与社会秩序,用更积极、更具指导性的方式来引导公众理解和行使正当防卫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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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还得靠跑”,~原来正当防卫就是跑,那

东北军是正当防卫,国军是防卫过当,共军是故意伤害,美军是故意伤害致死,日本是受害者………

一个国家的人都遇暴力就跑,你让这个国家的人在遇到外敌时能奋勇杀敌?那要多分裂。平时只让农民拿锄头和缴税,遇到游牧民族大举南下,你让只知锄头和当顺民的人去上阵杀敌~历史重复了多次。

其实国家和个体就像机体与细胞的关系,其DNA是自同构的,细胞中的DNA和整个生物体的DNA保持一致。对每一个细胞的DNA进行放射性“诱导”(就像法律与舆论对于个体的导向),将导致这个生物体在遇到其它生物体时,也会表现出相应的反应。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本身是逻辑错误。跑了就没有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一系列防卫动作的集合。二选一,不可能同时出现。非要把两个不可能同时出现的行为放到一起,也就是公开否认了正当防卫的存在性,那刑法还规定这么个条款干嘛?

我们换个角度,对于混子(或者犯罪个体)与守法公民,进行以下成本与收益的比较,看看哪个更划算。


1、受教育成本。


混子通常教育投资少于守法公民,接受教育所需要的时间也明显少于守法公民。在受教育成本与人生的时间成本上,混子的成本远低于守法公民。


2、职业成本与纳税。


我们先把混子或者罪犯广义推广成一种职业(比如职业罪犯)。

(1)守法公民如果触犯法律,他们的原有守法职业很可能开除他们,他们将面临更大失业风险。同时守法公民都需要纳税,这也增加了他们的税务成本。


(2)混子因为没有正当职业作为自己绊脚石,不必担心丢工作,因为到了监狱正好接受其他犯罪技能的继续教育,而且扩大了人脉关系网。混子通常进行勒索、涉黄、涉毒、涉赌、诈骗、高利贷等非法职业,他们不用纳税,所以没有税务成本。


3、暴力投资与成本。


暴力投资上,混子秒杀守法公民混子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学习暴力技术,比如搏击或者相关训练,形成犯罪团伙,同时有大把时间可以购置与打造作案工具,比如各种管制刀具甚至枪支。混子在暴力投资商远高于守法公民。


暴力成本上,如果混子砍人,被反抗经常被视为防卫过当,“正当防卫还得靠跑”,同时公权力的第三方暴力介入不及时。混子的砍人暴力成本将进一步降低。社会混子们会更加安心拿刀砍人或者利用砍人进行胁迫,他们不再有被反抗的后顾之忧,其每一个胁迫与勒索的成功率将大大提高。


4、收益比较。混子持刀砍人或胁迫勒索,总有个报案率问题。混子吃报案率差额,无论是勒索、高利贷追债、胁迫裸贷、逼良为娼等……就可能赚取很高的利润。以上的非法行业,通常都是暴利行业。


总之,混子在于犯罪成功学上,对于守法公民本身是带有先天优势的。从教育投资,教育成本,职业成本、纳税额、暴力投资上,混子在起跑线就比守法公民先占尽5大优势。再加上混子从事违法犯罪职业的高利润性。使得混子对于守法公民,形成了先天的不对称优势。


守法公民高教育成本投入,高教育时间投入(12年以上),职业牵扯使得自身没有精力、没有时间、没有胆量在混子的不法侵害中维护自身的权力,还要纳税,暴力投资上远不及混子,使得暴力技术上又先天弱势……


唯一有一条,就是犯罪风险与惩罚上,是守法公民最后的底线。这里就要看立场了,对于混子以及犯罪团伙,当与守法公民发生冲突时,法律要旗帜鲜明的站在谁的立场上,将决定犯罪分子与守法公民间最后底线是否被突破。如果法律还纠结于在那几秒中千钧一发的生死场合,守法公民多砍了几刀,多扎了几寸——恐怕实际效果是降低了罪犯的犯罪风险和犯罪成本,这等于让混子在教育投资,教育成本,职业成本、纳税额、暴力投资、犯罪风险和犯罪成本上占尽了所有优势。守不住底线,混子们可以得到更多利益,人生与学习成本又低,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量,更多人会会倾向于成为混子,以拿刀砍人为荣。

大家可以去做乡野调查,其实很多混子在一些女性中很受欢迎,江湖上有句俗话“只见博士光棍,不见痞子落单;博士孑然一身,混蛋女人多个”。——姑且这算男性混子相对于男性守法公民,在恋爱市场的优势吧。


那为什么还要上大学?出来混进行有限度的轻犯罪(敲诈、勒索、高利贷、裸贷……),显然成本收益率更高,人是趋利避害的,总要向成本收益率高的行业进军。同时,整个社会的守法氛围将被彻底破坏。


这里我们要先看立场,既然混子在起跑线上就比守法公民占尽5大优势,法律为了中和这种不对称性就应该给给守法公民更多的特权,给混子更多的专政。否则那个所谓的法律系统就会失衡,任何失衡的系统,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是难以维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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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来怼一下认为是防卫过当并总纠结于那千钧一发生死时刻刀要扎多深,刀要挥几次,陷入纸上谈兵细节的法学家。

现在场景重现,三个人上来拉住这个法学家,先模仿纹身男给法学家一顿拳脚打他鼻口是血;然后拿砍刀来(塑钢刀模拟也成),劈法学家几刀,然后掉刀,和法学家争抢刀。如果法学家抢到刀,高潮来了,让法学家当场打一套“正当防卫刀法”,欢迎法学家场景重现,找几个社会混子教教他在暴力犯罪过程中,混子是如何应对法学家那基于纸上臆想的细节分析刀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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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持刀歹徒,最好的应对策略就是跑。这个没问题。结合之前美军叫大家如何对付持刀歹徒的视频,拔腿就跑确实是上上策。

但是。

有很多时候是没法跑,比如于欢案,他们几次试图离开都跑不了。

还有的时候拖家带口,自己跑了老婆孩子怎么办。

还有的时候就是在自己家里,自己还能往哪儿跑?

更多的时候,我们遇事受了小损失,自己跑了,再去报案没人管。

因为又没出什么大事,基层警力不足,所以大部分都不了了之了。


比如这次的事件,白衣男子如果看到大哥拔刀后掉头就跑,他会很安全,但他去报警会有人理他吗?不会的。

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呢?这位花臂大哥会认为拔刀就是自己的人生哲学。他会不停的拔刀,所有人见到他拔刀都会跑,而警察对他的处理极为轻微,远比不上拔刀的收益。所以他会一点一点的扩张自己的势力,直到有一天,他会遇到另一个白衣大哥,一个不会跑开的白衣大哥。然后,终结这一切。


检察官们,在你们教育普通人守法之前,请一定要想到一点:花臂男子肯定不是第一次拔刀

他车上放刀就是为了拔刀用的。他之前拔刀的结果应该是一往无前。许多人都跑了,花臂拔刀无往不利。那些跑掉的人报警了吗?我觉得很多人都报警了。但是警察处理过吗?


检察官们,知乎好警察们,你们只让好人守法,却无力惩戒坏人,这才是让大家遇事不愿意跑开的原因。他们等不来公权力的救助,只能相信自己的私力了。


你们在教育普通人跑开之前,能不能先不让坏人拔刀?让坏人知道,拔刀吓唬人后果很严重??你们能不能分清主次??你们管不住坏人,就把责任都推到普通人身上吗?!还要不要脸了?


食品部门发文让顾客们学会分辨真假食品,教育部门发文让学子分辨真假学校,卫生部门要大家学会看疫苗批号。现在检察部门又来教育群众遇事要跑别给警察添乱。每个人都被逼成了活生生的专家,这都是管理部门的义务啊,不是普通人的义务,请不要推卸责任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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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逃跑可以让除你以外的各方都省事。

大哥不用再多叫几个人,省事

警察不用出警了,省事

法院不用审理判决了,省事

不然像这位社会龙哥一样,把事情搞成了头条新闻,帮派,警察,法院全都忙得飞起来了,而且都是费力不讨好的活,特别是法院,怎么判都会被喷。

从结果上看,逃跑是最省事的结果,这事约等于没有发生;其次是电车男被打伤,再次是电车男被杀,这两者都不会引爆舆论;最麻烦的就是现在这个情况,引爆了舆论,这下大家都没得玩了。可以说,社会龙哥带了一个很坏的头,建设和谐社会,不能光靠普通人练短跑,也需要黑社会从业人员提高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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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在线这话说的没毛病。
白衣男要是跑了,顶多损失辆电动车。
龙哥追两步,转过头砸个车出了气也就把白衣男当个屁放了,开车走人,也不至于丢个命。

从整体上看,白衣男不会防卫过当蹲大牢,龙哥不会丧命,大家的结局都比现在好,对不对?



















对个屁!
你龙哥爽了,我正常行驶让人怼了还挨顿揍,我不爽有人在乎不?
你想让大家跑,成啊!你让大家相信跑了以后你们肯定会把龙哥绳之以法,给我造成损失十倍赔偿。S13才留下来跟你刚正面。

所以建议下次换个说法:你只管跑,你受得气,我们帮你十倍奉还。

公检法帮老实人把气都出了,下次你看谁还非在哪傻站着跟龙哥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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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院的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很良心了。

真的,我不是在说反话。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在事实上,中国法律是不支持、不承认公民有防卫权的。对这点,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当然,正当防卫的权力,是天赋人权,是每一个公民天然就拥有的基本权力,要是真的在法律条文中明文规定中国人不能拥有防卫权,这也太招人骂了,嘴脸也太过于难看了。

那怎么办呢?好办,就是制订无比苛刻的条件,无限缩小正当防卫适用的范围,使得公民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适用该法条。——这样一来,虽然在法律中有“正当防卫”的条文,但实际上和没有一毛一样。

这点在无数的判例中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大家也有过无数次的讨论,已经掰开揉碎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要不然,咱们再说个例子?

这个出自最高院的通知书,其核心意思说了个啥呢?意思就是说,虽然争端是对方挑起的,虽然对方是在进行非法侵害,虽然对方手里拿着枪,那你也不能还手啊。你不会跑吗?至于当事人能不能跑过子弹,那就不是最高院关心的事情了。谁让你不是超级英雄呢。

(知乎小管家说,原文从这里往后的内容政治敏感,要我修改,那我就改一改吧)

你看,最高院实际上也是要求公民遇到事情就跑的,只是没有明着说罢了。

而江苏检查在线的良心之处,则是把这点明明白白的讲了出来,告诉我们广大百姓,以后你遇到事情,能跑就跑,不能跑就认怂以期望对方开恩放你一马,千万别再傻乎乎地去想着行使什么正当防卫的权力了。

毕竟,我们的法律事实上是不承认正当防卫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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