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万,坐牢年薪税后20万,大约相当于阿里p6白菜价,还包吃住。
这说明了马云说的福报,和坐牢没啥区别。
谢 @王瑞恩 邀请。
具体案情不展开了,讲两处细节吧。
一、国家赔偿「屡创新高」其实和我国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有很大关系(因此「最高纪录」看似爆点,其实没什么实质意义)。
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019年度的「上年度」即2018年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18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法〔2019〕112号)》: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5月14日发布的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标准为82461(元)÷12(月)÷21.75(月计薪天数)=315.94元。
既然人身自由赔偿金是羁押天数与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乘积,那么随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的不断上涨,相同羁押天数对应的国家赔偿显然会不断上升,可以说,时代发展才是国家赔偿「屡创新高」的主要原因。
包括金案代理律师屈律师也提到:
虽然金哲宏被羁押时间比刘忠林少,但是金哲宏申请国家赔偿时,上年度日平均工资业已调整,故适用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天(刘忠林适用284.74/天)。
《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生效,当时的赔偿标准是17.76元,2007年的赔偿标准是83.66元,上升了近五倍,2019年的赔偿标准是315.94元,又上升了近四倍,某种意义上,国家赔偿越来越高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当然,只是「某种意义上」)。
二、报道中提到,「该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之所以能够反复发回重审,是因为一直到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才在第二百三十六条加入了不得反复发回重审的规定(而本案两次发回显然在2012年之前)。
有趣的是,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对本条修改,姜委员发表的意见是:
“司法实践中情况非常复杂。”姜兴长委员说,如果上级法院不能再发回重审,而直接判决无罪,可能把上访增加的矛盾引向上面,不利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所以不宜做出上述规定,而应当允许再发回重审。至于发回重审的次数,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限制。
立法机关和司法制度毕竟不能超脱于时代,从以上意见中,也可以管窥当年刑事司法制度的风向与两难。
以上。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