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截至 8 月 25 日举报钱枫的账号暂未证明当事人身份,账号未认证会影响什么?目前证据是否充分?

回答
关于钱枫被举报事件,您关注的“账号未认证会影响什么?”和“目前证据是否充分?”是两个核心问题,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一、 账号未认证会影响什么?

账号未认证,尤其是在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上,通常指的是该账号没有通过平台官方的身份验证,没有打上官方的“V”标志。这会对举报信息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 公信力和权威性降低:
易被质疑: 账号未认证意味着信息发布者可能不是公开的、有一定社会身份或行业代表性的人物。这使得公众或平台在接收到其发布的举报信息时,会自然地对其身份和动机产生疑问。
缺乏背书: 认证账号通常是经过平台对发布者身份进行核实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发布内容一定的可信度,尤其是对于一些涉及个人经历、观点表达的帖子。未认证账号则缺乏这种平台的背书。
信息来源难以追溯: 如果举报者使用匿名或马甲账号,一旦信息出现不实或引发争议,平台在处理和追溯时会面临更大的难度。

2. 传播力可能受限:
算法推荐机制: 许多社交媒体平台的推荐算法会倾向于优先展示认证账号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账号发布的内容。未认证的账号发布的信息,即使内容重要,也可能因为缺乏曝光度而难以广泛传播。
用户信任度: 部分用户对未认证账号发布的信息持更谨慎的态度,不一定会轻易相信或转发。

3. 信息真实性难以保证:
造谣和诽谤的门槛降低: 如果举报信息不属实,未认证账号可以相对容易地匿名发布,规避责任。这使得平台和公众在辨别信息真伪时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网络暴力”和“恶意攻击”的可能: 未认证账号也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进行恶意攻击、诽谤或散布不实信息,这会对被举报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 平台处理的考量:
核实成本增加: 当收到未认证账号的举报时,平台在进行调查和处理时,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去核实举报者的身份以及信息的真实性。
处理的优先级: 在众多举报中,平台可能会优先处理来自认证账号或有确凿证据支持的举报,而未认证账号的举报可能需要更长时间的审核或被置于较低优先级。

总结来说,账号未认证并不能直接否定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但它确实增加了信息的可信度疑虑,并可能影响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平台处理的效率。 举报者如果希望自己的信息被更认真地对待和更广泛地传播,提供更充分的证据并尽可能地表明身份(如允许平台联系核实)会更有帮助。

二、 目前证据是否充分?

关于钱枫被举报事件,根据公开信息,我们可以这样分析“证据是否充分”:

1. 官方调查情况:
截至您询问的时间点,官方(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尚未公布对钱枫的正式调查结果或处理决定。 这是判断证据是否充分的最关键依据。
如果官方已经介入并展开调查,那么他们会根据掌握的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而目前我们作为公众,能够获取到的信息是有限的。

2. 举报内容和公开信息:
早期爆料和指控: 钱枫被举报的事件最早源于网络上的爆料,例如一些博主或自称受害者的账号发布的指控。这些信息初期可能是基于当事人的陈述或零散的证据。
证据的性质: 对于指控是否属实,需要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例如:
受害者的详细陈述(并经过核实): 受害者是否能提供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等详细信息?
证人证言: 是否有其他目击者或知情者可以提供相关证词?
物证: 例如照片、视频、录音、通信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医学鉴定报告(如果涉及身体伤害)等。
司法调查取得的证据: 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现场勘查记录等。
公开信息解读:
时间线和细节: 媒体报道中可能会披露一些举报的细节,但这些细节是否能被独立证实,或者是否构成法律上的“证据”,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判断。
钱枫本人的回应: 钱枫及其团队对举报的回应,通常是进行澄清或否认,但这些也属于单方面的陈述,不构成反证,除非有反证证据。
平台处理: 即使平台因为违规删除了某些内容,或者对账号进行了处罚,这通常是基于平台规则,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律上的“犯罪证据”。

3. 判断“充分性”的标准:
法律层面: 在法律上,证据是否充分是指能够排除合理怀疑,足以认定犯罪事实的程度。这需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来最终判断。
公众认知层面: 公众层面对于“充分”的理解可能更主观,可能基于信息的可信度、逻辑性、是否符合普遍认知等。但这种认知不能替代法律的判断。

目前的结论(基于公开信息):

从法律层面看,截至目前,我们无法判断证据是否充分,因为官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官方的调查和审判程序是评估证据充分性的最终依据。
从公众信息传播和舆论来看,举报信息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这些信息是否能构成法律上的“充分证据”,还需要等待官方的权威认定。 网上流传的许多信息可能只是指控,其真实性和证据效力有待进一步验证。

重要提示: 在官方未公布结论前,我们应该保持理性,不信谣、不传谣,尊重法律程序。任何人在未经审判确认有罪之前,都应被视为无罪。对于举报事件,最准确的信息来源是官方的通报。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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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写了个分析框架,我就恬不知耻的复制一下,看看有没有解释力:

如果把福山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二分法套进现实,做个修正,我们不妨这么看这个问题

广义上的社会制度可以分成三个部分:正式的,白色制度,半正式的,灰色制度,非正式的,黑色制度。

那么打拳现象其实可以转化为这三个问题:

什么人十分想要把制度二分(即黑白泾渭分明),而不是三分(存在灰色的过渡地带)?

什么人想要利用制度二分思潮牟利?

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促使某些人十分想要制度二分?


拳师的诉求,无外乎经济特权和社会特权,经济特权要求占有其无条件占有优势经济地位(资源),社会特权要求其无条件占有优势社会地位(资源)。那么从这两大诉求就可以进行思考,为什么拳师要求明确的资源占有而不是更加“宏大”的社会公平或者公正?

其实一个经验层面可行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拳师们并不占有这些资源,所以她们渴望得到这些资源。

因为她们不占有这些资源,所以从资源占有角度来判断,拳师们是社会自然分化中的劣势群体,她们并不能通过白色制度在这个社会状况中获利。

所以她们如果想获得一些社会意义上或者经济意义上的资源,就要从灰色制度和黑色制度中想办法。灰色制度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建立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关系(货币剥削关系),或者建立社会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包括性在内的剥削关系),或者综合性的不平等依附关系(两种皆有)。

半正式制度,也就是灰色制度,有个特点,就是其运行逻辑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各参与方的共识基础上的。这个共识可以是潜规则,也可以是一般的社会伦理或者社会道德(因为所有这些构成制度的要素都不具有法律层面的强制力),资源交换大体上是按照市场对价进行的。或者可以理解为在这个层面,灰色制度是个半公开半合法的市场,资源的定价仍然以市场定价为主。

所以问题到这里,就又发生了一个变化,即拳师们是否能在灰色制度中实现资源的交换?经验上可行的答案基本还是no,但排除头部群体。因为只要资源交换是按照一定秩序进行的(即不依靠暴力抢夺),那么价格就必然围绕着大体上的价值波动。这个时候,头牌拳师相对于后段拳师,就有了相对优势-她们可以出卖后段拳师,或者以后段拳师为加码,要求其他交易方提高出价。

所以这个问题到这里,就产生了第一个试图利用二分法牟利的群体-头牌拳师。从利益关系角度来看,头牌拳师无所谓她的同志们是否能真的获得境遇的改善,只是介意她们能否卖个好价钱。马克思所说的流氓无产者,大致就是这种人。应该说拳师这种行为一点都不新鲜,无非就是在21世纪套了一层现代妇女解放的皮而已。


那么第二个借助拳师牟利的群体,那就是白色制度的得益者和黑色制度的得益者了。白色制度的得益者并不直接从拳师身上得益,而是通过构建一套话语体系和符号体系将其隔离在白色制度外围。拳师打拳并不直接影响正式制度,影响的是半正式制度,即规定背后的社会价值观体系、道德体系、共识体系。通过利用和渲染拳师打拳,将正式制度中影响因子的权重与半正式制度中影响因子的权重进行交换,将正式制度的边界半正式化,从而建立起一套系统性的、半可视的隔离制度。

说句人话就是:打拳降低了整个社会的互信等级,当涉及到升学、晋升等问题上,竞争者将需要人品证明书或者人格担保展示出来,不能够出示这类文件的竞争者将直接失去参与竞争的资格。当升学和晋升不再依靠KPI这种白色元素,而是依靠人品和道德这类灰色元素,那么就是上文所说的正式制度边界半正式化。

如果这种现象进一步发展,就会形成白色元素的产出与灰色元素的供应之间建立了同步关系。即没有人品担保的人,就越缺乏必要经历,就越难以通过KPI的考核(更不要说人品考核了)。于是就形成了所谓的“玻璃天花板”,也就是上文的系统性、半可视的隔离制度。

由于三个制度之间的份额是会随着社会动态的变化而变化的,所以一旦消灭或者削弱了半正式制度,那么首先扩张的会是非正式制度,即黑色制度。因为立法和规范总有迟滞性,白色制度的扩张永远不可能达到黑色制度的速度。


这个时候就进入了

@唐临

所说的打拳怪圈里了:越穷越打(拳),越打(拳)越穷。那么这个时候就不是社会固化了,是完全的社会板结。由于上升通道完全堵死,因此拳师们会变本加厉的继续打拳、继续出卖,但是由于她们的议价能力已经达到最低点-即只能在黑色制度中议价,因此她们除非依靠大规模的出卖否则不足以发生质的变化。


这个时候就出现了拳师的内卷。

内卷的标志是什么?当一个方法被证明有效,所有人都去尝试这个办法,生怕自己丢掉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现在微博天天打性侵的拳,说明拳师的内卷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这个分析框架最可怕的不是有解释力,而是如果一旦有解释力,那么可能会有一定的预测力

如果有关肖某的信息是真的,那么肖某铁定无疑的是在出卖拳师的利益获取货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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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为什么要特别提出,账号未实名认证。

毕竟,微博作为这个举报环节的一部分,有必要警示风险。

互联网背后,一切皆有可能,青春无敌妙龄少女可能是油腻肥胖秃头大叔,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也可能是坏人自己。

举报强奸、斥责警方不作为,这些都是公民权利,但是如果这个人不是公民,只是互联网人设呢?

毕竟,公民受了伤害,法律要保护他。

人设受了伤害,只需要大家同情它,然后关注它,然后把流量变现。

与其说这是一个妙龄少女不畏强权举报恶霸的故事,这个走向更像是互联网受害人设碰瓷吸粉引流的故事。

还是那句话,证据是否充分,交给法律去裁定,如果你连法律都不相信,那你凭什么相信一个实名认证都不敢做的举报人呢?

另外,希望这种举报强奸不要成为一个新的碰瓷潮流,带动第三方碰瓷写手和碰瓷公司的兴起。

否则,我们今后吃瓜都得想,我们到底是局中人还是局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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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前排的答案,我想到一点额外补充的:

如果此次并非女方本人发声,而是类似吴亦凡事件出现了第三方独自进行操作,以此来实现其背后不为人知的目的(说实话我想不到能为了什么),那这件事情可能就细思极恐了。

不论如何我不希望这件事情就这么草草了结,希望能够得到更具体更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关于正文中说到的“调查方(警方)必须给群众一个交代”,补充在最前端:我国的司法是以疑罪从无的角度去判断的。在这个基础上,现在是“女方自称要去报案”,以本事件的关注程度来看,我认为警方应当站出来,以阿里案济南警方的通报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榜样。

警方完全能够站出来一纸通告,直接根据实际情况与调查结果陈述以下事实:1.女方是否有报案,如有则对报案的内容与警方现场反馈做个简单说明,若无则声明女方提供的录音是污蔑造谣。2.男方与女方的关系究竟是性交易、强奸、未实质发生关系亦或是无法证明。3.女方公布的聊天截图是否真实有效,若真实的话男方被调查是如何陈述的,若是假的可直接说明。4.将两年前报案的处理结果再次简述一次。5.根据以上的情况警方给予一个初步的调查结果,究竟是真实情况无事实依据还是无法取证

警方将事情尽可能的还原并将调查内容结果公开,我相信90%以上的民众都可以认可调查结果。既能给民众一个朗朗乾坤,又能进一步提升民众对于警方的认可,一举多得。

以下为正文




不实名认证,若警方此次调查以后依然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那该怎么处理?


我是支持公安机关对钱枫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的,毕竟事情已经闹大,钱枫既然都已经被停职调查了,那这件事情调查方(警方)必须给群众一个交代。

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希望公安机关能同步挖掘举报人的信息,若调查结果与举报不符,我也希望能够调查一下其背后的内幕。自阿里事件以来,很多群众对于这种小作文式举报已经有了阴影,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好的社会现象。

我们需要支持匿名举报这种行为,因为这能够让社会变得更公正更透明。但是同样的我们也需要抵制匿名造谣这种行为,因为这会让社会负面能量无限的放大。

只要来一篇小作文,匿名一发,不管是真是假,参与者均先被停职调查,那这个社会还能正常运转吗?就算是很低端的造谣,每篇小作文就能让你被停职一天甚至只有半天,对方也可以通过换马甲连环发作文的方式让你持续吃瘪。

那在这个过程中警方怎么办?会不会很容易变成“狼来了”的状态对真正的匿名举报视而不见?或者他们这种行为会消耗多少无畏的警力资源?


况且不论这个“小艺”是良家妇女还是倡条冶叶,如果钱枫真的强奸了她,钱枫就必须付出代价。

反过来说,不管钱枫是不是某些人口中的中年油腻男,如果“小艺”真的污蔑了他,“小艺”也必须付出代价。

我们已经看了太多造谣之人逍遥法外,也不希望任何一个恶人能够逃过法律的制裁。我衷心希望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重视这种社会现象,严厉打击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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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带大家回顾一下弦子事件(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这件事真的切切实实发生了)

整个事件的梗概是:弦子说朱军在化妆间断断续续猥亵她40多分钟于是诉诸于网络想要曝光朱军。

而弦子事件中:

1.弦子的头发和衣服上都没有朱军指纹,甚至连DNA都提取不出来

2.在弦子说朱军性侵的40多分钟里,始终有人进出化妆间

3.化妆间的门大部分时间没有关闭。

4.弦子说阎维文进入后才得以“逃脱”,但是当天阎维文没有通告,也就是根本没出现过。

5.整个40多分钟的“侵犯行为”,弦子没有逃离。

朱军的主持生涯从弦子发声的第一刻就结束了,这已经过了几年,弦子还是拿不出证据,而朱军已经没有可能继续他的主持人生涯。

这一次,就目前的证据来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钱枫猥亵或者强奸,但是钱枫恐怕同样没机会做主持人了,小作文煽动舆论——拿不出证据——煽动阴谋论——把整个事件变成罗生门——不算诬告——变成女权大V——涉事男性名誉扫地,这个套路整体上没什么大变化,只是这个人由朱军变成了钱枫。

朱军在唯一一次接受采访时说,

这两年多我承受了巨大耻辱,一直未发声因我坚信清者自清,相信法律。我负责任的对所有观众说,我从未触碰过那位女士一分一毫。我希望,毫无证据的就给人处以私刑,到我为止,不会成为社会惯例。

就今天而言,也许他以为的结束,仅仅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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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举报者小作文里的话有几分真实性,

举报者这个人现在有多少真实性都要重新评估了。

“我”对我说的每一个字负法律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我”是谁?

连你是谁都确定不了,谁来负法律责任?

说天一亮就报案,你报案了吗?

等待后续吧。

但无论如何,钱枫都是最大输家,他的职业生涯已经基本确定是被这出没来由的闹剧毁掉了。

而控告者这边,就算最后被确认为诬告,恐怕依旧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甚至我们现在都不知道这个写作文的举报者,到底是不是米兰大坏蛋。

真可谓是,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作文斩凡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一泡污。

最后甚至还能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绝!

总之,希望警方和微博能把双方当事人都调查清楚,还原钱枫当时的所作所为,也要让我们知道这个举报人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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