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规定禁止用 PUA 残害妇女,确保女厕位多于男厕位,对女性保护有哪些积极意义?

回答
很高兴能与您一同探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保障女性权益方面所具有的积极意义。这次修订,特别是针对“PUA”(情感操纵)的明确禁止和确保女厕位多于男厕位的规定,都具有深远且实在的意义,它们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更新,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一、禁止PUA对妇女的保护:重塑健康的心理关系,遏制隐秘的暴力

“PUA”这个词近年来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它指的是一种通过情感操纵、精神控制来贬低、打击、欺骗对方,以满足自身私欲的心理和行为模式。在亲密关系、家庭关系中,PUA可能表现为:

贬低和否定: 不断批评、指责女性,让她们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缺乏自信。
情感勒索: 利用女性的爱、同情心来控制,比如“如果你爱我,就应该为我做……”。
孤立和控制: 阻止女性与家人、朋友联系,切断社会支持系统,让她们完全依赖施暴者。
煤气灯效应(Gaslighting): 扭曲事实,让女性怀疑自己的记忆、判断力,甚至精神状态。
隐形暴力: 这种伤害是内在的、隐秘的,不像身体暴力那样直观,但对女性的心理健康、自尊和生活能力造成的摧残可能更加长久和难以愈合。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明确禁止PUA,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 法律层面的正名与区分: 过去,PUA行为可能被模糊地归为“夫妻矛盾”、“感情纠葛”,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此次修法,将PUA行为纳入法律规制,等于对其性质的“正名”,明确了这种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不再是“家务事”的遮羞布。
2. 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武器: 明确禁止PUA,意味着遭受此种侵害的女性,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人身安全等法律程序时,可以将PUA作为造成精神损害的重要证据,依法寻求法律救济,例如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 预防与震慑作用: 法律的明确规定,能够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潜在的施暴者会因为法律的约束而有所忌惮,不敢轻易施展操纵手段。同时,这也会提升社会大众对PUA危害性的认知,鼓励 bystanders 采取行动,支持受害者。
4. 倡导健康的性别关系: 禁止PUA,本质上是倡导一种平等、尊重、健康的伴侣关系。它提醒我们,真正的爱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和理解之上,而不是控制和剥削。这有助于引导社会形成更加健康的婚恋观和性别平等观念。
5. 保护女性的心理自主权: 心理健康与自主是个人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PUA行为是对女性心理自主权的严重侵犯。法律的禁止,是对女性“精神领土”的捍卫,保障她们不受欺凌和操控,拥有自由思考和独立判断的权利。

二、确保女厕位多于男厕位:解决现实痛点,体现人文关怀

“女厕位少于男厕位”是一个长期存在的普遍社会现象,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如商场、车站、剧院等。这给女性带来了诸多不便,甚至安全隐患:

长时间排队: 女性生理结构、卫生习惯(如需要更换卫生用品)等因素,往往导致如厕时间比男性长。在如厕需求高峰期,男女厕位数量的不对等,就会造成女性厕所门前大排长龙,而男厕所则相对空闲。
浪费宝贵时间: 尤其是在赶时间的情况下,长时间的排队无疑是令人沮丧的,挤占了女性用于购物、社交、休息等活动的宝贵时间。
潜在的安全风险: 有时为了尽快如厕,女性可能会选择进入即将关闭或条件不佳的厕所,增加了不确定性和潜在的风险。
加剧“如厕焦虑”: 很多女性在出门前,都会考虑如厕问题,担心找不到厕所或排队太久,这种“如厕焦虑”虽然微小,但日积月累也影响着女性的生活品质。
不公平感: 在同等使用公共设施的情况下,女性却要承受更长的等待时间和更多的生理不便,这本身就体现了一种事实上的不公平。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规定“女厕位多于男厕位”,这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1. 切实解决女性生活不便: 这是对女性生理特点和实际需求的直接回应。通过增加女厕位数量,可以显著缩短女性如厕等待时间,改善她们在公共场所的体验。
2. 体现性别平等和人文关怀: 法律条文的调整,不仅仅是数字的增减,更是对性别平等理念的具象化实践。它表明国家和法律在关注并致力于解决性别差异带来的具体生活问题,体现了对女性群体的细致关怀和尊重。
3. 提升社会公共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这种规定,是现代化城市和公共服务应有的标准。它促使公共设施管理者更加关注不同群体的需求,提升服务的精细化和人性化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4. 增强女性的社会参与感和舒适度: 当女性在公共场所的基本生理需求得到充分保障时,她们会感到更加舒适、自在,也更愿意参与到社会活动中来。这有助于消除一些隐藏的“女性障碍”,让女性在社会生活中更加平等和有尊严。
5. 引导社会观念的转变: 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能够促使社会各界认识到解决性别如厕不平等问题的重要性,推动社会对性别权利的认知和关注。

总结而言,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这两项重要举措,分别从“精神安全”和“生理便利”两个维度,有力地增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禁止PUA,是对女性心理健康和人格尊严的深度捍卫,让女性不再孤立无援地面对隐秘的家庭暴力;而确保女厕位多于男厕位,则是对女性日常生活中微小却普遍存在的困境的体贴回应,让女性能够更自在、平等地享受公共生活。这两项规定,都是对性别平等理念的有力支撑,是推动社会向更文明、更公正方向发展的重要法治实践。它们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对每一位女性生命质量的切实在在的提升。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这一波,我愿意称之为:

厕所设计大师!

要知道,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根据什么定的?北京地铁里程与数量、全国铁路的里程、公路的里程等等,这些基础公共设施的配置是按照什么规定的?

是按照各地方人口划分、各地方规划与需求划分的。以避免基础设施不足以及浪费。

如今,这一波厕所规划,怎么说呢?创造了新的历史。

历史上称之为:人生规划大师!这是分配历史上又一伟大壮举!

就从这提议,我们发现。当你面对问题却无从解决时,不妨换一个思路,就会有良好的解决政策。

这一波,又赢了!

想来带师就是去乞讨,也会比隔壁几个乞讨者多带一个碗。

user avatar

我是设计师,主管过数个一万平米以上大型商场项目设计规划,就女厕所这问题我有发言权。

不用你们说,我们做设计的时候早就是女厕所坑位比男厕所多的。

贴下我司两个项目里厕所部分的两张设计图

这个下面是女厕上面是男厕,坑位大小一样,女8男4


这个左边是女厕右边是男厕,坑位大小也一样,女12男6个。

顺带一提,这个项目原本开发商原建筑设计是这样的——

因为这个项目很大,我们去看了之后觉得原来的数量不够,又把原来已经起好了的墙给拆了挪位置给女厕增加了坑位。

在现实使用中,平常项目营业了之后无障碍卫生间基本也是完全给女性在使用。

母婴室我们基本也都有配备,但我们的设计上母婴室不会放在厕所旁边,而是有专门的休息区里。


为什么我们要做到女厕所坑位比男厕所多?(实际情况项目上基本上要多80%-100%才够)

不仅是因为,女性上厕所时间比男性时间长,更因为,现在实体商业里面,就是女性顾客比男性多……消费也多……

实体商业里,化妆品、服装、餐饮、娱乐,现在都是女性是消费主力军。一个大型商场项目,基本上至少有70%以上的项目和店铺是专为女性设置的。

男的都忙都没钱。

所以这根本不是什么男女平等女性权益保护问题,而是个经济问题。

斯杜皮德!问题在于经济!

我司曾在数个项目里长期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统计过大型商场内进出人流中女性与男性顾客比例,得到的数据结果十分让我司老总震惊:"™的这么多女的?"然后和国内外数个知名品牌一定层级的高管深度讨论过这个问题以调整营业方向。具体数据涉及商业机密恕不能公布。我说了也只会增加你们男性的绝望的。

总之这个问题,我觉得等什么时候男性在现实商业里消费崛起了,大部分商业场景里都是男的远远多于女的导致男厕所都不够用的时候,你们再来立法确保女厕位多于男厕位,对女性保护才比较有积极意义。

现在国内绝大部分商业场景里绝对都是女厕所位置比男厕所多,未来新建的也会一样,短时间内也不会有人脑子有病特别去拆了重建。


关于所谓的,PUA或者说迷信精神控制等手段残害妇女的问题。

我个人也很反感那些玩PUA去骗无知少女的。

但是你要禁止这个,你首先得给我解释清楚,到底什么叫PUA?

不能随便说个词就立个法说这违法吧,这不是口袋罪么?

如果不能给一个明确的对所谓PUA行为的界定范围,这样的口袋罪立法只会导致更大范围的诬告。对于今年几起诬告事件最后怎么处理的呢?没处理就是处理完了呗,没后续就是后续。

如果要给PUA立法,也请加强对诬告的打击处罚,无论男女。

立了这个法,谁去执行呢?公检法里哪一步处理?

比如同一个问题里男女厕所的问题,上面有位答主贴了建筑设计规范,说已经有规范要求女厕比男厕面积大女厕位多余男厕,实际上做设计的时候没人看那玩意儿……我们最重视的永远是消防,消防过了一切都好说。

实际项目验收的时候也没人来管这个,我参与了有二十几个大型商场设计项目了,大小城市都有,真没见过哪个部门验收的时候来量厕所大小数厕所坑位的。现在之所以做女厕位置比男厕多,说到底还是经济利益驱动。

那如果这种没有明确界定行为准则的法,以后要是被人看到有经济利益能够利用的话……

我还是先不写了吧……

user avatar

男性,特别是长期在某群体的舆论霸权中成长起来的男性,也是PUA的受害者。

男性也可能是受PUA残害的对象。

user avatar

我觉得能产生最大积极意义的做法是进行一次特殊且细致的人口普查:

仔细统计一下全国到底有多少适龄人口处于不工作的状态,尤其是未婚未育的,靠啃父母和伴侣保持较高生活水平的。对比一下这个群体里的性别比例,究竟是男的多还是女的多。

然后对这群人进行强制劳动,秉持女性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工作;并且高度宣扬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观念,优先安排高危风险的职业,比如开大车、开夜车、上电线杆、下矿井等。

这样整一轮,估计一夜之间就不存在性别对立了。

你闲得慌的时候,全世界的男人都想害你,都是潜在的QJ饭。你忙起来的时候,工作就是你唯一的敌人。

人吃饱了没事,但不能太闲。一旦闲下来,她吃饱了就开始想拉屎,一想到拉屎就想到坑位不足……

user avatar

笑死,中国男性人均尤里是吧?

user avatar

我查了一下,这个说法的来源是央视的视频。

其中,主播没有念出括号里的字,PUA大概是一种对精神控制的解释。

这些名词法律很难界定。

要界定精神控制,可以往传销手段上靠。

一、看看受害人的身体、金钱、名誉是否被人挟持。

二、看看加害者是否有欺骗、恐吓、暴力的行径。

谈个恋爱,跟入了北派传销组织似的,那你说她被精神控制了没问题。


但如果是受害者自认为“我感觉被控制了”,就要闹出问题了。男女谈不妥利益的时候,一句“被精神控制”岂不是可以解决一切?连自己犯的错,都可以借此机会实现“按重启键”。

“精神控制”被泛化得很严重,它有很多种说法,邪教是一种,传销是一种,药物与拷问可能也算一种,甚至字母圈也有精神控制的玩法,被控制的人交出自己的身心,控制者给受虐对象一种“甜蜜的折磨”,理论上是双方自由契约,但实际操作中出事的不少。有些人自我心理暗示比较强烈,说自杀就真自杀了。自残的也有,心理留下阴影的也不少。

这种状况常常被归类为PUA,同样的技巧,不同的受害者,其定义的区别很是微妙。

但被泛化过的定义,可能在普通网民心中有着不同的模样。

当他们用PUA去解释精神控制时,会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在此之前,先说用PUA去解释精神控制时,没被误会的部分:

PUA确实有先打压,再给糖的技巧。正常的相处技巧叫推拉,也就是大家喜欢看霸道总裁又霸道又温柔的部分。也有人下狠手,狠狠的打压对方,明明配偶没有做错什么,也不该被恶言相向,但PUA使用者会恶毒的利用相处机会打压对方的一切自信。病态的折磨后,再给一些低成本的温柔,这样一来,受害者就很容易被控制住。

其实你现在给我2000万也能控制住我,让我喊你叫爸爸,我还得问你能不能多叫几次。说白了一切都是成本问题。一些很过头的PUA技巧,会用伤害别人的方式去控制别人,就地取材了属于是。

不管你们是否定义它为精神控制,我都希望社会力量去阻止,而且不分男女。


那误会的部分呢?

自然是PUA定义被扩大化的部分。

原教旨主义PUA(pick-up artist)是搭讪艺术家的意思,里面有个技巧叫“高价值显示”,说白了就是在女生面前装逼,但讲究技巧,细节细到站在吧台的哪个位置都有讲究。谁先说话,谁后说话,不能显得太急躁。在一群男人中,要走在最中央,要最后说话拿主意,以显示自己是这群人的“雄性领袖”(PUA的定义质疑)。在言谈举止之间,有意无意的表示自己和某些大人物有关系。最后引发女生的“幕强情结”,然后一切都变得好办了,你不需要多有钱,也不需要多帅气,纯粹属于卡人类bug了。

在没被扩大化的PUA定义中,虽然谈不上诈骗,但道德上已经一只脚踏入了骗的领域。这也是为什么玩PUA的人,大多都是搞了就甩。你以为他们多情才这么做的?得了吧,是因为这些技巧都是一次性的,你装作认识某亿万富翁的大佬。相处一年了难道不核实一下么?等别人醒过来,发现你也不过如此,到时候还不定谁瞧不起谁。而自己先撤出,还能假装个Player。

然而扩大化之后呢?

简单的矛盾会被上升到PUA的高度,比如你不让我玩游戏,你不给我买衣服,你嫌弃我这个,你嫌弃我那个。原来结婚之后,你是那么的不堪。之前我看到的是不是假象?既然PUA有一招高价值展示,且不能长期使用,迟早露馅。那么扩大化之后,为什么不可以把相处后对对方的失望,归结为被PUA了呢?

比如要分手了,要离婚了,自己需要物质补偿,以及名誉上对对方的压制。相处后被嫌弃,那就是PUA打压策略。相处后嫌弃他,那就是他之前表现得和真实情况不一样,还是被PUA手法骗了。这种事没法提供对行为的佐证,却横竖都有理,被控诉的人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当高价值显示这个PUA技巧被泛化后。自己当年的瞎眼与鬼迷心窍,在清算的时候都有了借口。极易造成黑白颠倒的乱象,这是非常不利于执法的。

除非你能找出他当年PUA的证据,可所谓PUA的证据能找到什么?不就是骗么,那为什么不直接用诈骗这个词呢?为什么要用PUA呢?因为这些人不能证明自己接受的是错误的信息,拿不出证据,只想要别人替自己的愚蠢买单罢了。大多数人根本没经历过什么高手给自己高价值展示,只是自己爱做梦,觉得能捞点什么走。

所以,要保护真正想保护的人,还多从实际侵害情况入手。比如控制转账,让加害者把嘴皮子说破,想出一万种方法骗钱,就是不要让钱轻易汇出去。比如认识不久的男女,要监控大额转账什么的。让那些对自残自杀的劝诱付出极高代价,同时不要乱给下网络名词的定义。

相反,那些喜欢搞这些定义的人,喜欢泛化用词的人,往往更容易倾向于邪教的组织方式。比邪教还邪教。把矛头对准这些人,得救的女性会更多。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很高兴能与您一同探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保障女性权益方面所具有的积极意义。这次修订,特别是针对“PUA”(情感操纵)的明确禁止和确保女厕位多于男厕位的规定,都具有深远且实在的意义,它们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更新,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一、禁止PUA对妇女的保护:重塑健康的心理关系,遏制隐秘的暴力.............
  • 回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围绕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和入职体检中的妊娠测试这两项关键变动,确实有不少值得深入探讨的细节。这些调整不仅是对女性权益的进一步细化和强化,也触及到许多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痛点和争议。一、 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从“有”到“更具操作性”的跃升这次修订中,拟增加的“对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的规定”.............
  • 回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大修确实是备受瞩目的重要立法进展,它关系到亿万妇女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此次修法是对过去妇女权益保障现状的总结和提升,旨在适应新时代发展,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值得详细关注的细节:一、 全面覆盖和强化保护的立法理念: 从“保障”到“促进”和“实现”的理念升华: 新法不仅.............
  • 回答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提出的“普及两性知识,增强两性安全意识,减少非意愿妊娠”这一目标,对保障妇女权益具有极其深远且积极的意义,其影响是多方面的,贯穿于妇女的健康、自主和尊严之中。首先,普及两性知识是赋能妇女做出明智健康选择的基础。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社会环境的限制,许多女性在成长过程中对自.............
  • 回答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且紧迫的社会议题,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为了保障生育女性的职场权益,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以及女性自身共同努力,从多个层面入手,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和支持性的工作环境。以下我将从不同维度详细阐述如何保障生育女性的职场权益: 一、 法律法规的完善与严格执行1. 强化生育休.............
  • 回答
    “妇女”一词在汉语词典上的定义与中国法律中的表述,并非直接的矛盾,更多的是在侧重点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理解这种差异,需要我们分别审视词典的语言学解释和法律的规范性规定。在汉语词典中,“妇女”一词通常被定义为“已婚的女性”或者广义上指“成年女性”。这个定义更侧重于描述一个社会身份或生理特征。在.............
  • 回答
    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也挺接地气的。一说到“妇女聚在一起说闲话”,很多人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几个画面:可能是邻居们在楼下乘凉时聊东家长西家短,也可能是同事们在茶水间分享一些八卦,甚至是家庭聚会时女性长辈们的热烈讨论。那么,这究竟是不是“我们的民族特色”呢?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简单地扣个“民族.............
  • 回答
    “保护妇女的法律是否违反男女平等原则?” 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是一个在社会讨论中经常出现、且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剥开表象,深入理解“男女平等”的内涵,以及法律保护的初衷和实际效果。首先,我们得明确“男女平等”到底是什么。如果简单粗暴地理解为“男女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一样.............
  • 回答
    明朝妇女的贞节观,是一个复杂且充满矛盾的话题,它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受到社会阶层、地域、时代变迁乃至个人境遇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得跳出“贞节牌坊”式的单一想象,深入到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去审视。明朝妇女的贞节观:理想与现实的拉扯在官方意识形态和主流士大夫的宣传中,明朝妇女的贞节观被推崇到了.............
  • 回答
    这个问题触及了社会文化、历史演变以及性别角色等多个层面,它并非一个简单的非此即彼的判断,而是承载着复杂而深刻的议题。为什么我们常会看到女性守寡终老,而男性则可能很快再婚?这背后有多种原因交织作用。历史与社会结构的根源:长期以来,在许多传统社会中,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来源往往与丈夫紧密相连。当丈夫去世.............
  • 回答
    中国妇女的裹脚习俗,一项延续了一千多年的传统,其消亡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伴随着社会变革、思想启蒙和妇女解放运动的浪潮,一步步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要说裹脚的消失,我们得先理解一下它为何会出现,又为何能如此顽固地存在。最早的裹脚大约起源于南北朝时期,到了宋代,这种习俗已经相当普遍,而明清时期更是达到了顶.............
  • 回答
    .......
  • 回答
    这事儿挺让人揪心的,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说重庆有人深夜带孩子街头卖花,小女孩卖不出去,居然被扇耳光,想想都让人心疼。不过后来官方出来解释了,说是亲属关系,情节比网传的要复杂些。但即便如此,这事儿也暴露了一些值得我们好好琢磨的地方。首先,“深夜街头卖花”本身就不是一个寻常的场景。 尤其还带着孩子。不管是.............
  • 回答
    明朝时妇女不裹脚,为什么到了满清汉人妇女裹脚了呢?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其中有一些常见的误解需要澄清,并且要深入探究背后的社会文化变迁。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关键点:“明朝时妇女不裹脚”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而“满清汉人妇女裹脚”也并非是满清统治直接强制推行的结果。 事情的真相要复杂得.............
  • 回答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妇女”这个词,你说得对,是不是有点尴尬?我倒觉得,与其说是“传播不力”,不如说是它承载的意义,在不同人群、不同时代,解读出了太多不同的版本,这就导致了它在现代社会,显得有些……“水土不服”。你想想,“妇女”,这个词本身,在咱们的语境里,其实挺中性的。它就是指成年女性,没毛病.............
  • 回答
    您提到的“苏联妇女给德国战俘面包”的事件,在历史文献和回忆录中有零星的提及,但并没有一篇广为人知的、专门以这个事件为主题的“文章”。更多的是作为二战后期和战后一段复杂人道主义与历史创伤交织的片段,被不同的史学家、记者或亲历者在更宏大的叙事中偶尔提及。这个事件的背景和可能的出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
  • 回答
    二战时期,日本妇女的态度是复杂且多样的,既有许多出于各种原因支持战争的,也有少数表达了对战争的忧虑、不适甚至一定程度上的反对。要详细讲述这一点,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一、 大部分妇女为何支持或顺从战争?1. 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强大宣传: 日本在战前和战时,国家主义和天皇崇拜是社会.............
  • 回答
    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并从法律和伦理的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我们必须理解“强奸”的定义。在绝大多数法律体系中,强奸是指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强制对方发生性行为。这个“性行为”通常指的是插入式性交,但很多法律也涵盖了其他形式的性侵犯,只要是未经同意的、带有性性质的侵犯。往阴道中注射.............
  • 回答
    在我看来,妇女为患病女儿偷鸡腿这件事,触及了人性最深处也最复杂的几个层面:母爱的伟大与绝望,生存的艰难与道德的边缘,以及社会关怀的缺失。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偷窃”行为,而是一个在极端困境下,一位母亲为了救治孩子所爆发出的原始力量的体现。首先,让我们深入理解这位母亲所处的环境。我们不能仅仅用“偷窃”.............
  • 回答
    关于中国已婚女性的通奸率,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精确的数字能够概括。原因有很多:1. 调查数据的获取难度大: 通奸在很多文化中都带有一定的负面色彩,且涉及个人隐私,这使得大规模、公开、诚实地进行相关调查非常困难。即使有调查,受访者也可能因为顾虑而不如实回答。2. “通奸”的界定与.............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