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明朝时妇女不裹脚,为什么到了满清汉人妇女裹脚了呢?

回答
明朝时妇女不裹脚,为什么到了满清汉人妇女裹脚了呢?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其中有一些常见的误解需要澄清,并且要深入探究背后的社会文化变迁。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关键点:“明朝时妇女不裹脚”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而“满清汉人妇女裹脚”也并非是满清统治直接强制推行的结果。 事情的真相要复杂得多。

明朝:并非完全没有裹脚,但范围和强度有所不同。

裹脚这种习俗并非在明朝才突然出现,它早在宋朝就已经开始流行,并在元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了明朝,裹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尤其是在士人阶层和富裕家庭中。

然而,明朝的裹脚习俗与后来有所不同,体现在几个方面:

地理和阶层差异: 并非所有明朝妇女都裹脚。在南方一些地区,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以及下层劳动妇女中,裹脚的现象相对较少,因为她们需要从事体力劳动。而北方地区,尤其是随着与女真族(满族前身)的接触增多,裹脚的普及程度可能有所下降。
审美标准的变化: 明朝的审美更倾向于“纤巧”、“瘦长”,但对脚型的要求可能没有到后世那样极端。有些描述中提到,明朝的脚型更注重自然形态的修饰,而非后世那种彻底扭曲的“三寸金莲”。
满族的影响(有限): 统治阶层满族本身是不裹脚的,她们以健硕、骑射见长。在明朝末期,满族的影响力逐渐增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对汉族内部的审美和习俗产生了一些微弱的逆向影响,但这种影响尚不足以改变汉族社会内部裹脚的趋势。

满清:裹脚的普及和强化,并非满族强制,而是汉族内部的趋同和社会心理。

进入满清,很多人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是满族统治者强制推行的,以“夷夏之辨”的方式来同化汉人。但历史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满族不强制,汉族自行普及: 满族统治者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汉族妇女裹脚。相反,满族妇女依然保持着不裹脚的习惯。事实上,清朝早期,朝廷还试图禁止汉族男子剃发留辫,但最终被汉族强力反弹并实行了。而关于裹脚,虽然也有一些官方的表述,但更多的是一种“默许”或“顺水推舟”,而非强力推行。
汉族士绅阶层的推动: 裹脚的普及和强化,很大程度上是汉族社会内部,尤其是士绅阶层,在文化和心理上的一种“自发”行为。这背后有几个重要的原因:
1. “辫子”与“金莲”的互补: 满清统治初期,最显著的强制政策是“剃发易服”,即要求汉族男子剃发留辫。这一政策触动了汉族男子最根本的民族认同,引发了剧烈的反抗。为了在视觉上与满族统治者区分开来,同时又要表现出对新政权的某种顺从(或至少是一种无奈的适应),汉族男性普遍留起了辫子。而与此相对,汉族妇女的裹脚,则被视为汉族传统文化的一种“坚守”和“保留”。在男性失去了外在的“汉族”标志之后,女性的裹脚就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文化符号,象征着汉族固有的审美和价值观。这是一种心理上的补偿和自我认同的维系。
2. “示弱”与“依附”的象征: 裹脚使妇女行动不便,丧失了参与户外活动的自由,将她们更紧密地束缚在家庭内部。在满清统治之下,汉族士人阶层在政治上受到压制,社会地位下降。这种情况下,将妻女“闺阁化”,强调女性的柔弱、无助,甚至是一种“献媚”于男性的姿态,可能成为一种消极的反抗方式,或者是在权力不对等关系中寻求一种生存策略。一个裹脚的妇女,在男性眼中,更显娇弱、需要保护,也更符合一种“贤妻良母”的居家形象。
3. 士大夫的审美趣味: 尽管满族统治者不裹脚,但清朝的汉族士大夫阶层继承了明朝以来对“三寸金莲”的审美偏好。他们继续将裹脚视为女性美德和身份的象征,并推动其进一步发展。严苛的裹脚标准,例如“弓鞋”的出现,以及对脚的极端审美的追求,正是这一时期汉族士人审美趣味的体现。
4. 社会阶层固化与身份标识: 裹脚在清朝进一步成为一种社会阶层和身份的标识。不裹脚的妇女往往被视为粗鄙或属于下层劳动者。而精致裹脚的“金莲”,则是上层社会女性的标志,代表着她们的“闲暇”和“尊贵”,无需从事体力劳动。这种区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裹脚习俗的普及。

总结来说,明朝到满清,汉族妇女裹脚的普及和强化,并非是满族人对汉族的强制性文化改造,而更像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互动的结果。

在满清统治下,当汉族男子在“剃发易服”的强制下失去了重要的外在民族象征时,汉族妇女的裹脚反而成为了一种在文化上“守成”的符号,用以维系汉族认同。同时,这种畸形的审美和习俗,也折射出当时汉族士人阶层在政治失意下的一种文化选择和心理寄托。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明朝不裹脚,满清强迫裹脚”。更准确的说法是:明朝裹脚已存在并有一定普及,但在清朝,由于特定的历史和社会心理因素,裹脚习俗在汉族社会内部得到了进一步的普及和极端化,成为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它并非简单由满族强制推行,而是汉族自身社会文化变迁与政治压力下的复杂反应。

去除AI痕迹的努力,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点:

避免生硬的论点划分: 不采用“第一点,第二点…”的模式,而是将论点自然地融入叙述中。
使用更口语化、自然的表达: 例如,“事情的真相要复杂得多”,“不能简单地说…”。
强调历史的复杂性和动态性: 避免使用绝对化的词语,而是使用“不完全准确”、“相对较少”、“可能”、“某种程度上”等词汇。
注重因果关系的逻辑联系: 解释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而不是简单陈述事实。
引入历史的细节和情境: 提及“剃发易服”、“弓鞋”等具体历史事件和产物,增加历史的厚重感。
运用反问和辩驳: 直接回应问题中可能存在的误解,例如“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我们对历史的理解”。
避免过于宏大叙事: 从个体和阶层的角度去解释社会现象,使其更具人情味。
关注情感和心理层面: 分析文化习俗背后的心理动因,如“心理补偿”、“自我认同的维系”。

希望这样的解释能够更具人情味和历史的深度,而不是一个冰冷的论述。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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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八旗太君不敢批判现代高跟鞋和芭蕾舞鞋?

为什么不提你们家那几个变态皇帝也喜欢折骨缠?

遇事多问为什么,马上就能明白大清究竟是个什么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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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皇帝和一帮上层老爷们都对折骨缠喜欢得不得了,弄得全国汉族女子都在搞,但是却禁止自家女子折骨缠,这是非常诡异的事。说白了,这个问题要研究的是满清统治者究竟变态到了什么程度。

这种不怀好意的方式很可能有几种目的。

别人的裹小脚只玩好看,不玩骨折。只有我大清皇帝喜欢骨折的美感。并且带动民间一起玩。

满清有一个特别烂的习惯,就是喜欢遮遮掩掩,明明干过的事,往往会羞羞答答地篡改历史。

我发现有人在暗搓搓地踩这个回答啊。我很高兴啊。说明某些人很清楚我说的是真货啊。

有人在这个问题里头上蹿下跳的。

第一,满清实际上又恢复了被明朝废弃的殉葬制度

第二,满清实际表面反对小脚,背地里偷摸地一直在搞

第三,好的不学,

第四,明代以前包括明代的小脚是不以毁脚为前提的,类似芭蕾舞鞋一样,这个在别的答案也已经证实过了

第五,仵作是很早就有的一种职业,到了近代技术是非常成熟的。别做无用功了。很早就证明折骨缠是大清的玩意儿

因此,缠小脚的集大成者依旧是我们那光芒万丈的满清。

集大成者就是集大成者。

在热河避暑山庄,我住在一处带有小花园的临湖房屋中,湖的对岸是座别墅,鞑靼君主经常由一些女人们陪同,在那里嬉笑游戏。……通过纸窗的孔眼,我看见鞑靼君主在寻欢作乐,……有时候,鞑靼君主高高的坐在一个形同宝座的位子上,观看他所喜爱的游戏。几个太监侍立于侧,宝座前方地毯上,聚集着一群妃嫔。突然,鞑靼君主将假造的蛇、癞蛤蟆及其它令人憎恶的小动物抛向妃嫔中间,她们跛脚(缠足的汉人女子)疾跑,以求躲避,鞑靼君主看了大笑不已。……还有的时候,鞑靼君主佯装想得到长在树上的果实,于是让妃嫔们到附近小山上摘取,在他的催促下,可怜的跛子(缠足的汉人女子)们争先恐后,叫嚷着朝山上奔去,以致有摔倒在地的,引起他的开怀大笑。鞑靼君主不断创造出这样的游戏,在夏日凉爽的傍晚尤为常见。无论在山庄或住京城,陪伴他的只有女人与太监。依照世俗的观点,这种生活无疑最为幸福,但在我看来,却是最淫猥的生活方式之一。
---《清廷十三年:马国贤在华回忆录》意大利传教士马国贤


看人家乾隆,玩小脚,真香。毕竟汉人女子的小脚不长在旗人身上。

人家大清可是分得清“自家人”和外人的。

感谢放天足也不能感谢到大清身上,哦!也不准确,旗人女子还是可以感谢大清的,汉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就别精分了。感谢辛亥革命,感谢天足运动的那些人士,感谢党都来得实际一点。

总结一句:最可怕的是,满清那些篡改历史的人跑出来,拿他们篡改过的历史来说事。而我们还信以为真。

还有人拿什么演义出来当正史谈。你们背后的目的敢说出来吗?

我看了不少人在那里说八旗不裹小脚啊!怎么就你们裹小脚?

我来回答一波:是你们八旗喜欢啊!带动了民间的风气啊!你们的皇上都喜欢得不得了。你觉得下面会是什么样子的?

皇帝带动民间风气啊,还把锅扣给汉人。

八旗女子为什么不裹小脚?两点你们就明白了,

一,你们得选秀。说实话,能喜欢这种制度的人,也是奇了葩了。一个民族所有的女性都必须给他们的皇帝过目一遍。

二,为了随时跑路,裹小脚跑不快,你们是怕汉人哪天起来反抗你们的腐朽统治。打不过,又跑不了。才搞的啊。否则为了皇帝你们早全体裹小脚了!

但是为了迎合君王,还是要的啊,结果找了民人来。

这口锅还是你们八旗太君的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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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大概是从宋朝时期开始裹脚的,有大量的书籍考古记载证明这一点,这也确实如此。

但是,关于缠足的最主要的问题都不是汉人缠足好不好。

因为几乎所有人对于汉人缠足的历史认知都是错误的,要想评价这一现象,首先要先弄清楚正确的历史。

事实是,汉人在满清入侵前的缠足和满清入侵之后的裹脚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而目前相当多的人批判汉人缠足都是用满清入关后的照片和缠足方式批判满清入侵前的。这种行为不仅将满清入侵的对汉民族造成的伤害淡化,同时也是对汉民族的污蔑。满洲后裔的这种做法非常恶毒可耻,将满清入关对汉民族造成的伤害转嫁为所谓的“汉民族的传统”。

汉人在满清入关之前一直是“新月形”的缠足方式,大概如下:

李煜令宫中舞姬窅娘以帛绕脚,令脚型纤细,脚骨弯曲,脚趾外翻翘起,上翘若新月状,以为美观。

因为脚掌和脚趾的骨骼,并没有和清朝缠足那样断裂,所以这种缠足法,虽然肯定会带来一定痛楚,本身并不影响窅娘这类训练有素的女性去跳舞,也对步行没有太大影响。而且一旦放足不缠,脚型也会迅速恢复。

比如靖康之耻时,宋徽宗之女柔福帝姬逃到南方,战乱逃命期间不再缠足,就迅速变得和寻常民间女子无异,还因此被怀疑其身份。

明朝宫廷招选宫女,入宫后要集体解开纨布,放足,让宫女们可以迅速步趋行走,接受宫中贵人的各种指令。

这都足以证明,这种缠法下,脚的发育是可逆的,肯定造成了类似今天部分穿高跟鞋过度的女性类似的脚趾变型,和长期的脚部疾病,或许还要更严重些,但还不等于是真正的足部残疾。

同时大量的满清之前的考古女尸和出土的鞋子也都是这样的:

而考古上目前没有发现满清之前有折骨缠足的女尸,也没有对折骨缠足的记载。

而且如果你去看这种骇人的折骨裹脚的地域分布特点,基本上是以北京为中心,向四周呈辐射状扩散。

这些还是满清入侵对于汉民族造成的部分微不足道的伤害。



英国我们也可以通过历史记载大致窥探在英国进攻满清时,满清所做的事就是先把汉人给屠城了,下面是历史记录:

《出围城记》记:“人疑副都统欲尽汉人而后止。”

《竹枝词》记:“都统差人捉汉奸,各家闭门胆俱寒。误投罗网冤难解,小校场中血未干。”

《剑桥晚清史》记:“最糟糕的是镇江的一位将军,他确信,在英国人从前面进攻时,该城的汉奸一定会从后面袭击满洲人。于是他命令一看见形迹可疑的人就抓起来,此后他的居民一看到满洲士兵走近时就惊恐地逃走。显然有些士兵一见有逃跑者就把他们杀死,用他们的尸体去领赏。这样的恐怖笼罩各地。如在上海,英国人的炮声就被一些居民误认为是中国当局在下令屠城。”

这些还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引用来源
无尽黑夜:在汉民族和中国南方少数民族视角下的中国近代史


满族同胞揭发海外满独“三股势力”的分裂祖国的阴谋‏-乌有之乡


众所周知中国人在清朝有缠足的习惯,中国古代有缠足的规定吗?


缠足后的脚有没有符合现代审美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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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明朝皇后皇妃穿的鞋子,到清朝也还在穿。就是花盆鞋而已——只不过明朝皇后的鞋子鞋底没有那么高罢了。


↓明朝皇陵出土的文物

↓近代的

↓清朝的

↓日本的(你说说这三双木屐的鞋底该多长??)

↓据说是土耳其的

其实吧,男人也一样穿这种(有相同功能的)玩意:

↓中国京剧中男人穿的靴子

↓销魂高跟鞋的路易十四

当历史丢失细节之后,后人就会按自己熟悉的事物去脑补“还原”历史(实际上是一种再创造)。


所以,拿着平底鞋的鞋底长度去脑补花盆鞋的鞋底长度,自然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更何况拿着清末以后的变态小脚去脑补三百年以前裹脚的样子呢?



另外,从古画上来看,明朝宫廷里穿的裙子又大又长,不掀起裙子根本就看不到鞋子。所以,裹小脚并没有什么卵用——只有会漏出鞋子的服装,裹小脚的“审美”意义才会凸显出来。而这正是清朝裹小脚越发普及和变态的原因。

↓这么大这么长的裙子,根本看不到鞋子看不到脚

↓就算是老百姓,女装也基本都是长裙及地。基本就只看见鞋尖和鞋底

↓但到了清朝中期及后期……

裙子变短了,或者干脆没有裙子了。鞋子和脚全部显露出来了,裹小脚才会有“审美”的意义,并且有实际操作的需求。


总而言之,嫌脚大,只是一种审美倾向。就像今天大眼睛高鼻子尖下巴是种审美倾向,但大家基本也就是化化妆,PP照骗罢了,能有多少人去整成蛇精病呢……

就算今天,嫌脚大也仍然是种审美倾向,这不还有高跟鞋么?

↓原理上和结果跟明朝的裹脚是一样的

再回到所谓的明朝皇后皇妃的鞋子

↓复原图是这个样子

很多人就会误以为这是变态裹小脚才能穿的鞋子。但恰恰相反,这图本身就说明了不可能是变态裹小脚穿的鞋子。为什么呢?因为变态裹小脚会破坏脚掌的支撑功能,造成人行走困难。所以,变态裹小脚脚尖通常是着地,以最大限度保证变态裹小脚的站立行走功能。而明朝皇后皇妃的鞋子却是花盆鞋——正常人穿着尚且容易站不稳而摔跤,何况变态裹小脚乎?

↓老人家展示的变态裹小脚造成的伤害和相应的鞋子,明确显示了变态裹小脚脚尖也必须着地的基本构造。

而且,自相矛盾的是:

定陵里埋葬的两位皇后,孝靖皇后是十三岁进宫当宫女,按《万历野获编》中沈德符自己的记载:

向闻今禁掖中,凡被选之女一登籍入内,即解去足纨,别作宫样,盖取便御前奔趋无颠蹶之患,全与民间初制不侔。予向寓京师,隆冬遇扫雪军士从内出,拾得宫婢敝履相示,始信其说不诬。

也就是说,十三岁入宫的孝靖皇后当时就已经不再缠足。而十三岁还处在发育的阶段,脚仍然是会继续长长的。

而且,《万历野获编》还说得很清楚:

【妇人弓足】妇人缠足不知始自何时,或云始于齐东昏,则以“步步生莲”一语也。然余向年观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则与男子无异,友人陈眉公、姚叔祥,俱有说为证明。又见则天后画像,其芳趺亦不下长孙,可见唐初大抵俱然。惟大历中夏侯审咏被中睡鞋云:“云裹蟾钩落凤窝,玉郎沉醉也摩挲。”盖弓足始见此。至杜牧诗云:“钿尺才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又韩诗云:“六寸肤圆光致致。”唐尺只抵今制七寸,则六寸当为今四寸二分,亦弓足之寻常者矣。因思此法当始于唐之中叶。

日本正仓院所藏唐尺26支,长度从29.4到31.7厘米。由于木材在干燥空气中会缩水。所以,唐朝的一尺不会少于30厘米,更可能在31.7厘米以上。唐朝的六寸,应该相当于今天的18~19厘米以上。

而沈德符在换算尺度的时候,并没有提及他用的是明朝的哪种尺度。我们用唐尺(大尺)实物反推,可知沈德符用的尺度换算到今天是42~45厘米以上。由此可知,这是用的明朝制度一尺合曲尺一尺四寸四分的鲁班尺,约合今天的46厘米,与故宫所藏鲁班尺几乎一致。则可知四寸二分长度约合19.32厘米。而如果按明代鲁班尺实物一尺约合48厘米,则长度在20厘米以上。

由是可知,到了孝靖皇后所在的万历朝,也就是沈德符生活的那个时代,常见的小脚长度是19~20厘米以上。

ps.明朝有很多种不同的尺度:曲尺(营造尺)通常官方工匠才使用,从北朝开始确立为官尺的标准。宝源局铜尺(量地尺)通常只有官方测量土地面积的时候才使用。还有钞尺(裁衣尺),测量布幅时才使用。还有景表尺(量天尺),官方进行天文测量时才使用,是周尺发展而来的。还有兵部尺,由兵部主持各种工作时使用的尺度。还有民间小尺,也就是周秦汉晋南朝以来保留下来的周尺。还有一个则是带有强烈迷信色彩的鲁班尺。这些尺度中,跟神官发财福祸喜丧直接关联在一起的鲁班尺才是最可能与沈德符的生活产生联系的。

唐尺分大尺和小尺,大尺是北朝以来确立的官尺,与明曲尺相同;小尺则是周秦以来的传统尺度,与明朝的民间小尺相同。两个时代的这两种尺度几乎可以直接套用(只有些小误差而已),不需要折算。故而,沈德符不大可能拿唐小尺跟明曲尺来对比(时代变了,他那会儿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我们这会儿只能靠猜靠推测)。

所以,沈德符使用鲁班尺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再者,变态裹小脚后,走路像鸭子。而皇后正常情况下是凤冠霞帔,你给弄个清末的变态裹小脚,再踩个花盆鞋,是嫌走动的时候扭动幅度不大么??

↓这么高的冠,扭起来是很失态的……

而且,陪葬的鞋子并不能说明这就是孝靖皇后生前穿的鞋子。毕竟,孝靖皇后的陪葬衣物中,还有童装呢……而从孝靖皇后遗骸上扒下来的袜子,底长是18.5厘米(这是缩水后的长度)。恰好跟我前面算出来的,沈德符所说的万历时代常见的小脚长度接近。

因此,结论是:明朝女性常见的小脚长度在19~20厘米以上。

算下来,差不多是六寸了。


下面直接扒的专业文章:

王秀玲:《明定陵出土帝后服饰(四)》

这文章里提到了几点:

1.明朝皇后皇很少穿裤子;

而现存的所有能实证变态裹小脚的资料几乎全是穿裤子的

2.皇后的鞋子有:尖头凤头、尖足云头、凤头船形;

而现存所有可以实证变态裹小脚的资料中鞋子都更尖且更短

3.皇后无论鞋子还是袜子,脚尖部分都是翘起来的;

而现存所有可以实证变态裹小脚的资料中,鞋尖基本就没见过上翘的。变态裹小脚脚趾是朝下向脚心折断的

4.皇后遗骸上穿的是凤头船形鞋;

↓这个才是皇后遗骸上穿着的鞋子。如果皇后是变态裹小脚,那请问皇后先缠上200厘米长的裹脚布,再穿上18.5厘米以上、另外还带6.5厘米长尖角的袜子,再套进13.5厘米长的、用料单薄、看上去跟长统靴差不多的鞋子里,不别扭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就是专门为了下葬而赶制出来的,并不需要合脚,反正皇后又不会掀起裙子,鞋子不合脚也不会难受了。

↓我们对比一下万历皇帝脚上那双靴子

万历皇帝的袜子也就比孝靖皇后长3厘米啊……没道理比万历皇帝短3厘米就变成三寸金莲了吧??

万历皇帝总不会是裹小脚吧??


而实际上,定陵里的陪葬物品并不一定都是帝后生前所用之物,甚至都不一定是真实的物品。例如,陪葬的铠甲不是万历皇帝生前使用的铠甲;而大部分陪葬的武器甚至都是拿木头削成的仿制品。定陵花费了八百万两银子,没道理要在这上面省钱,但这些事情就是发生了。



对处在世界古代史时代中的中国人而言,嫌脚大,大不了一遮了之——反正从现在能看到的出土文物上就可以看到,自古以来中国就是这么处理的。

↓有一定地位的,都遮住了脚。

↓明代画的历史上的美女,跳舞的是赵飞燕。

↓至于穷苦人家,需要劳作,脚大就脚大吧。再说,事业线都露得,脚露不得??

↓狂风大浪之中,女人也要参加劳动,更不可能是小脚了(回答里的好几张图都是截取自万历年间的画作《徐显卿宦迹图》。徐显卿、沈德符、万历皇帝、孝靖皇后都是同时代的人)

↓中国人画的信不过的话,可以看看外国人画的:


再说个搞笑的事情,如果明朝是变态裹小脚的话,那么朝鲜越南也会跟着学,也会是变态裹小脚。但朝鲜越南就一直没有变态裹小脚。朝鲜越南还曾是明朝遗民落脚的地方,但就是没学。

↓朝鲜女人穿的鞋子跟定陵出土的孝靖皇后的凤头鞋类似

↓对比一下同时代变态裹小脚的鞋子

完全不同吧?所以,以至于后来袁世凯要他的朝鲜老婆们变态裹小脚时,就犯难了。最后不得不让人学京剧里唱花旦的男人一样,穿着特制的鞋子,模仿变态裹小脚的样子走路。


实际上,还有两个证据:

那就是明朝长期要求朝鲜贡献美女和宦官。所以,在明朝的首都有大量朝鲜人。如果明朝盛行变态裹小脚,则这种变态的习惯一定会通过各种渠道回馈到朝鲜。甚至于,明朝可能直接下旨要求朝鲜进贡变态裹小脚的美女。

但很遗憾的是,明朝从未有过这种要求。朝鲜方面也从来没在这方面得到过什么消息。


其次是明朝灭亡后,朝鲜使者的记录中开始大量出现变态裹小脚的记录。并且,朝鲜使者连变态裹小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都不清楚——朝鲜与明朝有两个半世纪的直接交往史,朝鲜人甚至可以直接深入到明朝政治中枢和内宫深处。与清朝不同,明朝对朝鲜几乎是透明的(明朝连派往朝鲜的使者大部分都是自幼生长在朝鲜的朝鲜人)。如果明朝就盛行变态裹小脚,那朝鲜使者压根不可能在明朝灭亡后才突然发现有那么多变态裹小脚。朝鲜来华的使者甚至都脑补变态裹小脚是朝鲜与明朝(在崇祯十年)断绝联系后才发明的新事物

明朝派往朝鲜的宦官,因为自幼生长在朝鲜,很多都对老家有着非常大的认同感。经常在朝鲜嘲讽明朝皇帝,或提供明朝的秘闻。例如:嘲讽宣德皇帝放弃越南,是个胆小鬼。还说明说中国有吃人的习俗——被皇帝诛杀的北人常被人分食。所以,如果明朝盛行变态裹小脚,特别是皇宫里盛行变态裹小脚,那一定会被这些朝鲜宦官在朝鲜大肆宣传(这些朝鲜宦官经常做出侮辱明朝的外交行为。所以,明朝减少了对进贡宦官的要求。到嘉靖隆庆万历时,朝鲜宦官已经所剩无几)。



↓近代唱京剧旦角的男人也要模仿变态裹小脚,小男孩也一样



再补充:

还有拿《金瓶梅》说事的。《金瓶梅》是小说,小说是可以进行艺术性夸张的。三寸金莲并不等于脚只有三寸长,就像白发三千丈也并不等于白发真有三千丈长。

《金瓶梅》写的是宋朝的故事,然后杂糅了大量明朝的事物。这本身就是一种夸张的艺术创作手法。用来说明朝有嫌脚大的审美倾向,是可以的。但用来说明朝大量变态裹小脚,则证据不足。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明朝存在大量变态裹小脚(我不排除极少量的变态存在)。

历史上本来就大量存在外表描述相近,但实际完全不同的事物。

例如:禁烟。我们现在说禁烟,是禁的烟草。而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禁烟指的是禁鸦片烟。而在更早的时期,禁烟还是指的禁烟草。

例如,我们今天说铁梨木,今天指的是中美洲出产的癒疮木;铁力木指的是中南半岛出产的一种藤黄科硬木。但历史上,铁梨木就是铁力木,但指的是另外一种现在被称为格木的木材。而格木,又因为出产地域的不同,有不同的称呼——从越南进口的格木就会被称为盐木或东京木。

所以,不同时代的裹脚,一概视之为变态裹小脚是有问题的。不同时代的三寸金莲,一概视之为真的只有三寸长的金莲也是有问题的。


裹脚的习俗,包括三寸金莲的说法,据说最初都是源自于南唐时期窅娘曾裹着月牙小脚在金色的莲花台上起舞。但是,根据我们的生活常识可以知道,变态裹小脚连走路都是摇摇晃晃,更别说在莲花台上跳舞了。所以,旧时舞台上演戏的男人,也只能是穿着特制的鞋子,模仿变态裹小脚的样子,还得通过苦练才能勉强跳舞(“穿小鞋”现在变成了刁难人的意思。连正常的双脚尚且如此困难,何况伤残了的变态裹小脚)。

↓模仿裹小脚的戏曲演员(所以,大脚也是能穿上小鞋的)

↓而类似的鞋子现代也很常见


实际上,舞蹈演员的脚普遍比常人更粗大。因为他们要频繁地用脚尖撑起身体的全部重量。这是舞蹈运动和技法对双脚锻炼和损伤的结果。例如现在全世界最为著名的舞蹈是芭蕾。而芭蕾舞演员的脚经常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古代舞蹈演员裹脚,可以视作一种保护措施,又保持了外表的美观。而文人则通过夸张的艺术手法,将其称为三寸金莲。而真实的三寸金莲,即变态裹小脚将脚趾折断后,根本做不了这类动作。




当然,我这里还得说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我的古代同行们,喜欢把人的手脚都画得很小。我现在还搞不清楚这是个什么原因。




另外,其实明朝也剃发留辫子,或不剃发留辫子的。只不过,明朝的剃发留辫子,只是为了祈求孩子好养活给弄的胡儿发型(各种各样的,脑后留小辫是弄的建奴发型,头顶留辫子则是某些苗蛮的发型)罢了。成人则一般不剃发,只是模仿儿童梳个辫子,表示自己死了爹妈是戴孝子而已。




补充

↓明朝宫里头的彩色绘本插图,宫里头也喜欢看猴子打女妖精:

↓仇英贵妃晓妆图中小侍女穿的凤头鞋跟朝鲜老照片中几乎一样

↓明仇珠女乐图中侍女露出的凤头鞋

↓明唐伯虎陶谷赠词中的红色凤头鞋


再补充个日本来中国留学的画家画的图

↓日本雪舟国国人物(约1500年)中所绘的明宫女像。从画中可以看到,宫女实际上并不像国人画的那样裙子拖到地上,而是会微微露出脚。也可以知道国人古代是故意要用裙子遮掩女子双足,而不是像后来变态裹小脚那样特意把双足露出来,以展示变态裹小脚。


↓传说是明代变态裹小脚实物证据的,实际上是清代的……

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2009年,在荆州鲁家山的建筑工地里,出现了一具身着古代服饰且保存完好的女尸。考古人员立即对所处墓葬展开抢救性发掘,并确认墓主人为一位60岁左右的清代女子。但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这具女尸的存放性质成为了考古人员讨论的焦点。敬请收看!(《探索·发现》 20200120 荆州鲁家山清代墓葬)


↑注意鞋子已经明显变化成适合变态裹小脚的样子了


根据wiki百科上日本人的说法,欧洲人也似乎传染上了缠足的风气。特别的原因居然跟中国是一样的——是因为舞蹈的流行(中国是窅娘的金莲,欧洲是芭蕾)

西洋の足
纏足ほど極端なものではないが、ヨーロッパでも、大きな足は労働者階級のものという認識があり、貴族階級では小さな足が好まれた。特に17世紀、ヨーロッパでバレエが流行・定着して以降は、きついバレエシューズによって小さくなった足は、貴族の証となっていく。人によっては、冷水に足を浸けて小さい靴に無理矢理足を入れていた。

唯一不同的是,欧洲人没能发展出变态裹小脚,倒是跟中国的男子花旦一样,发明了类似跷功所用小鞋一样的高跟鞋,解决了问题。


↓对比一下这两类的袜子:

前者被人言之凿凿地说是变态裹小脚穿的袜子。但后者则是近代最著名人物之一的慈禧太后穿的袜子。我们都知道慈禧太后没有变态裹小脚,但慈禧太后的袜子却跟被人言之凿凿地说是变态裹小脚才穿的袜子在比例上几乎完全一致。这说明,要么前者也不是变态裹小脚,要么慈禧太后实际上也是变态裹小脚……

实际上,这种袜尖或鞋尖上翘的造型,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

↓秦朝秦始皇陵将军俑穿的鞋子

↓出土的唐朝鞋子

我们都知道唐朝是没有变态裹小脚的,更别说秦朝的糙老爷们就更不可能变态裹小脚了。所以,袜尖或鞋尖上翘本身是根本不能证明有变态裹小脚的。


再补充一个明初的重磅史料:明太祖朱元璋收集的他儿子们的黑料《御制纪非录》中,他的二儿子,分封在朱元璋曾经计划中的大明国都西安的秦王朱樉的罪行之一:

一、假厮儿王婆子系元朝宫里使唤的,取来在宫住歇,听其教诱为非,以致王婆子常引其子王二、王六出入宫内。(王二、王六两兄弟。自动断行可能会导致误解)
一、容纵范师婆出入宫内,以致其子范保保如常假装内官在宫内宿歇。
一、差刘镇抚同火者等前去苏杭等府节次买取人家女子,其各女子父母兄弟亲戚一同带来。母则入宫住过又加重赏妄费民财。其兄弟亲戚具各在外寄住,岁趋使人无处寻觅时常引入宫内。
一、差陈婆同火者吴泰又去苏杭等府要似纸上画的一般模样女子买来,本人无处寻买,二次差人催取,将火者吴泰剜了膝盖,将陈婆就于杭州打死。
一、容留待诏赵虎儿出入宫内为非。
一、于蒲城、渭南二县取到娼妓彭女伴姑等六名,节次在宫歌唱荒淫。
一、买到杭州女子王官奴,在宫凡有事务便与商量,他说可行便行,不可行便不行。
一、嫌本处女子脚大,又差人于苏杭收买女子。
……

通过这些黑料可知,在明初,即使是贵为秦王、曾有一定希望当皇帝的朱樉,想在他的封地找个脚小些的美女有多难。非得差人跑到苏杭等地——也就是跑到朱元璋给明朝皇帝安排的自留地去找小脚的美女——乃至于按图索骥,仍然不可得。甚至因此迁怒办事人员,将其残害!

结合朱元璋禁止贱民裹脚的法令。我们可以合理推定:在明初,是不存在后世的变态裹小脚的。否则,秦王完全可以在陕西关中给女孩子变态裹小脚,或者模仿袁世凯搞模拟变态裹小脚,何至于要冒着触怒他老爸的风险去苏杭寻找呢??

朱元璋是护犊子不会砍朱樉的脑袋瓜子。可给朱樉办差的火者婆子就宁肯冒着终身残疾和直接丧命的风险,也不愿在苏杭直接给人女孩子来个变态裹小脚或模拟变态裹小脚吗??这说明,非不愿也实不能也——即她们不可能搞个变态裹小脚的去冒充小脚。进一步说明,这会儿的小脚可能还真的是天然的小脚,而不是人工的变态裹小脚。

而且,朱樉已经弄来了好些苏杭等地的美女,仍然嫌她们脚大,还要去找寻像画里面那种小脚的美女。而办事人员命都丢了,还没给找着。不正说明,小脚的难得——而变态裹小脚是可以人工批量制造的,两者并不是一码事。

↓我们再回过来看看宋朝人笔下的小脚妇女(注意她儿子也是小脚。显然这娘俩母子都不可能是变态裹小脚)形象:

↓对比一下近代那些变态裹小脚的人物照片形象:


二者头身与脚的大小比例是不是很接近??

再结合秦王朱樉要按图索骥找小脚美女,以及仕女图在古代的大流行(特别特别著名的就是金陵十二钗吧啦吧啦的)。这种变态裹小脚的出现,应该有我的古代同行们的一份“负面影响”吧。就像今天二次元的风行,真有人整容成了蛇精病一样……


补一个明代杜堇的《仕女图卷》蹴鞠画面:

从画面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明代秦王认证的最著名的小脚产出地的江南地区出身的画家 对当时的小脚审美倾向、小脚外形和运动能力的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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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不学无术呗。

一侍女年十二岁,容貌颇通,新主嫌其脚大,用脚布任意缠紧,以线密缝其脚,胀痛不堪,诉主不听;至半月后流出臭水方解视之,其双足前半段尽皆黑腐,请视之,骨肉已死。予曰∶此已坏者不能复活,只救将来未坏者可也。先煮参粥食之,次煎葱汤,令彼家侍妇将患足浸入汤内淋洗,再换汤浸,但腐肉不痛者,逐一剪割;连续知痛者又以花蕊石散搽之。保将患者复其生,已坏者得其脱,内服补中益气汤接其劳,外搽生肌玉红膏长其肉。后虽得愈,但二者俱致疲疾终身,此为穴真而受异也。

《外科正宗》,作者陈实功(1555—1636)

《利玛窦中国札记》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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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图片可能令人不适

最大的证据:

  1.出土的古代女尸,清朝之前的就没有脚扭曲变态的。

  2.出土的女鞋,弓鞋应该最符合所谓裹脚鞋,但是同样的,清朝之前都是正常的大小

 ▼明代女尸

▼明代女尸

▼明代女尸

▼明代女尸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3月4日电 3月3日,江苏省泰州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对明代不腐女尸进行清理,除发现随葬的宝石戒指、银质发簪外,还清理出20多件明代棉质服饰。

  不腐女尸右手中指戴着一枚绿幽幽发亮的宝石戒指,手边布袋中有一根树枝,左手握有香料袋。 该市博物馆馆长汪维寅说,不腐女尸将放入福尔马林的玻璃棺中,对该不腐尸的身份、年龄、死亡原因等谜团,还要留待省内外专家今后作进一步研究。 (顾祥忠 摄)

  12月5日,一具头戴金冠、身披绸衣、保存完好的明代女尸在江西省南昌市出土。江西省考古研究所樊昌生所长宣布,这一明代墓葬是江西省近十余年最重大的考古发现之一。出土女尸身高约155厘米,眉毛清晰、皮肤有弹性,出土时除金冠略有破损外,其他大量饰物都很完整。这是江西省考古研究所的专家和江西医学院医学专家对女尸进行考证和病理鉴定。

  现在好象流行一个历史定律

  "明朝好的是明清的,

  清朝好的是清朝的。

  明朝坏的是明朝的,

  清朝坏的是明清的。"

  抱着这个定律,也不难看出,我是非常怀疑"明清"这个词的水分的

 ▼出土明代女鞋

 明朝的缠足记载,基本上找不到,这是最大的疑点,也是我怀疑"明清"这个词的原因。请看网上列举的文献记载,皆出自百度百科缠足词条:"严复

  《原强》:"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严复是清朝人(1854-1921) 夏衍  《<教子篇>补》:"她今年六岁,在过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夏衍是清朝人(1900-1995)清·方绚著《香莲品藻》,内容皆为品评女性小脚的诗文。

  而出自其他来源的则有:清·方绚著《香莲品藻》,内容皆为品评女性小脚的诗文。

  清·李渔(笠翁)著《笠翁偶集》,缠足的资料极丰。

  清·袁枚(子才)著《缠 足谈》,又是一部畅谈缠足美感的专门著作。

  清·作者不详,著《蕉园梦谈》,内有"缠足"一节清·谢肇著《文海披钞》,内有缠足一文。

  清·景倩(沈德符) 著《敝帚斋余谈》,内容又大谈缠足。

  清·秀水徐震(秋涛)著《美人谱》,都是谈小脚女性的文字。民国姚灵犀著《采菲录》、《采菲新编》、《采菲精华录》三 书,都是谈缠足的专书,字数达四十余万言。而《香莲品藻》则为最甚(出处bbs.tech.qq.com/b-10010

  清·钱泳(1759~1844)《履园丛话·裹足》:“足之小者,莫如燕赵齐鲁秦晋之间。”。

  清·福格(1796?~1870?)《听雨丛谈》:“今据中夏之大,莫不趋之若狂,唯有八旗女子,例不缠足。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东西粤、吴、皖、云、贵各省,乡中女子多不缠足。外此各省女子无不缠足,山、陕、甘肃此风最盛。”

  可见直至清中期,只是北方地区盛行缠足,南方妇女多不缠足。

▼清代裹脚

这一点很奇怪,传说缠足源于南唐,南宋时成为流行,他们都是南方政权。而到了清中期,反而是北方更流行,而南方“乡中女子多不缠足”呢?

  清代火箭的吗丁啉

  可以分析一下,乾隆时期,南方各省的下层妇女裹脚甚少,但北方妇女因为靠近北京,北方的下层妇女也开始“竟效时装”,裹脚开始向下层漫延,自乾隆以后,裹足开始向南方漫延,最后成了全国妇女的通病,到满清后期,裹脚的普及程度触目惊心,满清政府实难辞其咎。

▼南方客家汉人妇女基本不裹脚

当今网上流行的缠足起源说

  -目前网上流行的版本大多数为李煜版,即:“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一说睿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而网上几乎所有此版本的措辞都是一样的,因此我推断大部分都是复制粘贴,而且最大的疑点就是,没有正史记载。

  在这里,请允许我妄言两句:

一,为什么是五代十国?

  -五代十国是一个乱世,乱世经常成为后世人们编写野史趣闻的主要时代,一是因为正史比较少,二是因为不用怕受到政府的迫害。

  ▼宋代女鞋文物

而李煜版缠足起源的则是这种情况,据说是出自北宋张邦基的《墨庄漫录》。既然是出自非正史,自然就不是可靠资料。甚至有明朝的人也在怀疑:“明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双行缠》:“自《墨庄漫录》以缠足始 五代,诸小说所见皆同,余旧颇疑之。””(出自百度百科,词条:缠足)这是从历史学的角度来说。 结论:缠足始于五代不是可靠说法。

二,窅娘是何人物?

  -根据网上记载,“窅娘”她本为采莲女,十六岁被选入宫。据说是混血儿,所以眼睛和中原人不太一样,故名"窅yǎo娘"(出自百度百科,词条:窅娘) 记住关键词:16岁。

  而网上另一个资料显示:“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

  16岁女生在古代已经是成年或者差不多成年,因此,可以说,窅娘入宫的时候骨骼已经定型如何缠足?

  如果没缠足,则缠足始于南唐说破灭,如果缠足,则只有一种可能:窅娘的缠足方式与后世的不同。

  我们暂且取第二种说法,就是说,缠足并不是一种模式。的确有资料支持:“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因此我们由此得出了第二个结论:不同时期的缠足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看到了疑点,接着上面的祖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然后再结合百度百科里三寸金莲词条的描述:“过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就逻辑上真的奇怪了,一边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边父母来毁孩子的身体发肤。如果真的是汉本位政权,这样做就是不可理喻的,这叫欺师灭祖,孔子的话都不听了。

  而且这句话的含义更深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这暗示着社会上男性都喜欢小脚,得是什么人才能有这么畸形的审美?

  由于我(本文作者)是学艺术专业,因此对审美这方面比较感兴趣。古代的审美不可能跟现代有出入!不可能古代的绝世美女到了现代就是绝世丑女。

  前几天我一直在研究古代对女性的审美,一边诧异于古画上人物比例的畸形,一边赞叹与古代文章中对于美女的描述"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并由此陷入了矛盾的心理,为何会有此出入。然后才在87《红楼梦》,韩剧等影视中找到了答案。在影视中最美的美人,竟然与古文中对美人的描述惊人的相似,鹅蛋脸,温柔贤惠的笑,对爱情的执着,以及相夫教子的甜蜜!

  因此人类对美的追求是不以时间的改变为转移。 所以说,不可能由一句“古代审美与现代审美不同”就一口咬定,明朝裹脚之风盛行。

  明朝人们的心理可以由几个人来代表。朱棣,郑和,于谦,海瑞,还有一系列的言官,专门以骂皇上为职。想像一下,明朝那个时代,连郑和-一个太监,都能遨游四海,志吞天地。这样的大环境下,怎么孕育畸形的审美,可能是暴力一点,可能是刚烈一点,但是绝对不会是变态和猥琐。就像美国式暴力片和日本式变态片。我经常跟同学提,现在破了四旧了,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一堆,在古代,再怎么伪君子伪君子,但至少还是"君子"啊,现在连"君子"都不用装了,直接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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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常说,年轻人应该看看《金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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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古代都有这样那样的陋习,也有被外族统治的历史,本不需要对此有太多的自卑,这是所有民族都经历过的,比烂来证明最高等谁劣等本身就是个很低级且无知的行为。

裹脚是发源于中原和流行于中原,而且存在和普及早于清朝,这是毫无争议的历史事实。可民族主义者接不了受其民族存在这种陋习,觉得此等陋习有损于民族自古以来的开明与先进性。因此,部分民族主义者认为这是“满回控制”的官方学术界恶意给汉族泼脏水,侮辱汉族的民族尊严。他们开始“考证”裹脚的来源,并发现裹脚源自清朝而明朝不存在,他们拿出了很多明代没有缠足的女性考古,以此有理有据的得出满人发明和全汉族推广缠足的结论,并且在各平台发表他们惊天大发现,号召广大民族主义同胞唤醒,共同揭露阴谋维护民族尊严和民族历史。

可明代有人不裹脚不等于不存在,而且考古也发现了更多裹脚的明代女性。而且汉族拥有全世界最丰富和完整的古代历史人文记载,其中有关裹脚的内容多的是。很多汉族历史研究者纷纷拿出史料记载,辩驳了这种历史发明。

然后,那些民族主义者开始以客观人姿态,先批评他们自己先前的历史发明,承认明朝存在裹脚,也承认裹脚不是满人发明。但是他们开始渲染明代裹脚局部存在,而清代满人统治下推广到全民族,而且论证满人为了更好的控制,推广裹脚来让汉人身体不健康,以此论证清朝满人是推广裹脚的罪魁祸首。

同时,为了转移裹脚的落后与陋习性质,他们开始编裹脚是反清斗争的故事。如,满人皇帝为了禁止裹脚,颁布法令禁止满人与裹脚女人结婚,因此汉人为了保护女性裹脚,裹脚变成了汉族人保护女性和保护汉族血统纯正的反抗行为。(还有人认为缠足会让女性残不便于劳作,推断缠足的女性只会在家吃喝玩乐,因此他们得出缠足是保护女性,而其他不缠足的地方奴役女性干活)

有读过书的答主拿出清朝皇帝曾在中原禁止缠足的法令,对此民族主义者也有一套苦难解读。由于清朝皇帝禁止缠足,没有推广剃发易服坚决,因此他们解读清朝皇帝禁止缠足是博取美名的表面功夫,清朝皇帝为了得到赞美象征性的发布禁止缠足的法令。

而且他们进一步隔空研究发现,清朝皇帝禁止缠足还是天大的阴谋。他们认为,由于汉民族的民族尊严极高,不接受外族野蛮异族的统治,清代汉族的反清意志举族的很强,为了反清举族与清朝的法令对着干,清朝提倡的全反对,清朝禁止的全遵守。他们认为清朝皇帝知道汉民族的这种反清情绪和模式,因此故意颁布禁止缠足的法令,诱导汉族人举族为了反抗清朝而缠足,从而得出汉族人缠足是对抗清朝的反抗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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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也是裹脚的,可能不太普遍,也没那么严重。

我道听途说一个理由是,汉人为了表现民族特征而迫使女性裹脚。

现在也有很多恋足癖,可能是看惯了自己的一双粗糙大脚,看到小巧的女性脚会有莫名的喜爱吧。我个人不恋足,不能体会这种特殊癖好的心理。

我猜测一下裹脚的发展。

某恋足癖显贵收集一些天生脚小的女人,在和朋友作乐的时候拿出来显摆,带动起一些风气。

一些老贵族可能都有自己的喜好,不受影响,而一些附庸风雅的新贵们为了附庸风雅,或真心或假意地开始效仿。这个少数人的癖好发展成一种时尚,你要说小脚不好看,你就是大沙比。

而这个历史时期,正是无数地主阶级兴起,大量新贵涌现的宋明时期。今天我考上了,我成老爷了,老爷们的妞什么配置?小脚。我要不用小脚的女人伺候,能体现出我是爷吗?

清朝时期增加了民族矛盾,汉人的裹脚成了一种特殊的民族符号,我认为当时一定有类似的道德绑架,我们汉人就是要裹脚之类的。不要笑也不要不相信,法国男人能审判因为他们无能而陪睡德国士兵的女人,清朝男人能自己剃发留辫子而逼迫女性继续裹脚或许也不奇怪。而且可能一些明朝的贵族到了清朝成了平民,也把裹脚等习俗加以普及了。

我觉得加深程度,可能和古代量尺不固定有关系。三寸金莲让一些听说过没见过的人强行变成了现实。我个人觉得最初认为小脚好看的人也不会喜欢一个足弓畸形折断的小脚。

参考现在一些对美的定义和女性的付出,古代的裹脚可能并不是男性强迫,而是在古代,男性只要定义小脚为美,女性就会努力把脚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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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涉及一段黑暗历史。

裹脚最早出现在南唐

南唐到明,裹脚一是没有大规模出现,二是那时候的裹脚程度并没有狗清时期极端,仅仅是裹一下让脚更纤细

而并非到了断骨的程度


那么是什么导致裹脚从一种时尚变成对女性的压迫呢?

答:狗清的出现。

狗清八旗入关,旗人掳掠汉人女子

汉人女子,不得已裹脚至断骨的程度,这样被掳掠的汉人女子将无法再在旗人家庭中承担劳动,属于多养一张嘴。

因此旗人女子不裹脚,而汉人女子裹脚。

你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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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夺民女,跑马圈地,却不准缠足女性进宫。汉人为了保护女性不被抢,不得不改变缠足形式,满清遗毒现在把这些诬陷为“汉族传统”,汉族的传统舞蹈也是自此开始失传的。链接有详细讲解满清兴亡始末汉民族缠足的区别(zhuanlan.zhihu.com/p/40

满遗总是将近代落后的源由归咎于汉人抱残守缺,既然如此又何必抱着领土法理这块金字招牌不放?要知道没有汉族带领各个少数民族建立统一战线,力挽狂澜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当今这天下还会是这般太平光景吗?再说没有汉文化和汉奸马前卒作倚持,它能入关压在中国人头上作威作福这么多年吗?早就滚回通古斯野人老家西伯利亚喝西北风去了。

一个兴起不到百余年的混血杂交部族,极尽改史禁书屠戮奴化之能事,现在还妄想煽风点火栽赃陷害,如同猪尾巴、傅满洲等在国内外给人的印象和形象那般阴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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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人拿出来的史料很奇怪。

首先就是德安南宋周氏墓。

有些人看文献就不认真看。

看到这句话,就兴奋得认为这是断骨式缠足了。自己看脚的状态,脚趾翘起,但整体的规模也好、整体的构架也好,更像是尸体的一种形变,而不是裹脚造成的。

更具体的文献,我没找到,如果有人找到的话,戳我一下。

但如果只是这个证明这是断骨式缠足,我觉得可能证据有点不太足。

然后有人就拿鲁家山的女尸。

对,这是一个证据确凿的断骨式缠足的实例。

但问题是,这具女尸的身份是什么?

知网的文件下不下来,我电脑上也没存备份,这个东西在央视有做过一期节目——自己乐意看文献的自己看文献去,乐意看节目的看节目去。

首先,这个墓的时代,是“明末清初”,而不是一个“明末”。

其次,这个墓出土了一件文物。

这个东西叫什么呢?

叫陀罗尼经被。

元代有记载,但一直没能在元代的墓葬里发现。其次,它在哪有被发现呢?在溥仪给慈禧重新立的墓葬里,就有这么一件东西。

根据清的记载,这东西一般只有皇室、或是贵妃、或是有人想要当殉葬品,向皇帝请赐,皇帝同意了再赐予那个人,这样才行。

所以这个东西,按照正常逻辑,不太可能出现在一个汉人的墓里。

这个鲁家山女尸的身份,满人身份的可能性大于汉人身份。

裹足的确是起源于汉人,这个不反对。

但断骨式裹足究竟是起源于何?这个不好说。

********************

还有就是上海杨浦的明代女尸。

的确是有这个女尸。

但我看了两篇当年的报道,没有哪个报道提到是断骨式裹足的。

杨浦出土保存完好明代女尸_新闻中心_新浪网

上海工地惊现明代古尸 女尸戴戒指肢体软(组图)

然后上海杨浦发现明代女尸 五官清晰可辨(图)

东方早报有报道说是断骨式裹足,但也只有东方早报一家,现在的澎湃新闻前身,而且和其他家报道的时间线有冲突。

其他家报道冲洗女尸用了两个小时,而这家报道是用了一个小时。而且断骨式女尸应该不用冲洗就能判断是否是....

所以这方面,我这段时间抽空去上海看看能不能找到。

*****************

特别头疼的一件事,总有人说满人不裹脚。

问为什么吧?

一说就是满清推的禁裹脚令。

这禁裹脚令,康熙发过、慈禧发过,可皇太极也发过啊。没入关前,满清就发过这种政令。

不就正是因为满人也有裹脚,所以才发这种命令的——如果因为这个命令,从而判定满清没有裹脚的,是不是有些荒谬。

其次,没反驳裹足的恶习是汉族的,只是在讨论断骨式裹足是从何而起,至少我拿的都是实话实说的例子。

鲁家山那女尸,有80%的可能是满人,我就压着说,不确定她的身份,还想怎么着?

二话不说给我脑袋扣一个明粉,也真是够厉害的?有本事给人扣帽子,就没本事看清楚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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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良玉(1574年-1648年7月11日),字贞素,四川忠州(今重庆忠县)人,丈夫马千乘,子马祥麟,明朝末年著名女将。

她被封为二品诰命夫人、历史上唯一一位作为王朝名将被单独立传记载到正史将相列传里的巾帼英雄。马千乘去世后,秦良玉代领夫职,参加了抗击清军、奢崇明之乱、张献忠之乱等战役,战功显赫。

谁出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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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这个,也就是抗日战争后期的这个版本,最详细,也最有权威性,因为这个事件是被聂荣臻元帅写入《回忆录》中的:

“有些很偏僻的深山地区,山沟里只有几户人家,那里的群众同外界接触很少,高达千仞的山峦,使他们和外界隔绝起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世界。象房山、宛平和涞水、涞源交界的“野三坡”,那一溜几十个村子,一直过着与世隔绝、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长时间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到民国十八年(1929AD)才知道清朝已经灭亡了。“野三坡”的群众说:'就是燕王扫北的时候,也没有到过我们这儿。'他们推举三位老人管理这一地区的事情,老人去世一位再替补一位。这里的男人不剃头,女人不裹脚,清朝的统治始终没有能进入这一地区。象这种什么外人也没有进去过的地方,我们都深入进去了。又如易县的杨家台,旧政权时代,几十年间都没有行政管理人员去过,老百姓没见过当兵的,不知道军队是个什么样子。这些偏僻的山沟,要不要去做发动群众的工作?有的同志听到传闻,说那里民性强悍,不敢进去开展工作。我当时提出过一个要求:'要把每一条山沟的工作做好”。因为,山沟里的工作是很重要的,要开展游击战争,要进行反“扫荡”斗争,每一条山沟,都是我们的回旋之地,没有群众的支持,不用说别的,进山出山都十分困难。我们进去以后,经过深入细致的发动群众工作,老百姓对我们很好。“野三坡”和杨家台那些地方,都成了我们可靠的根据地。反“扫荡”的时候,我带军区机关钻进那些深山沟,老百姓很热情,他们说:'我们也是中国人呀!以前哪朝哪代的政府都不把我们当人看,只有八路军来了,才有了做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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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关于这方面的史料还是有一些的,而且还有很多实物存世


《万历野获编》卷23《妇人弓足》条说:向闻今禁掖中,凡被选之女一登籍入内,即解去足纨(裹脚布),别作宫样。盖取便前奔趋,无颠蹶之患,全与民间初制不侔。予向寓京师,隆冬遇扫雪军士从内出,拾得宫婢敝履相示,始信其说不诬。


学者俞正燮根据这条史料,再引证《三事纪略》所载,南明弘光朝选女时,太后曾下旨说选后不需束足,认为明代后宫不尚缠足。


据《烬宫遗录》,明思宗时,田贵妃的脚比较小,而袁贵妃脚大几乎是田贵妃的一倍。这一记载,说明明代对后妃并没有缠足的强制规定,而明代的不缠足或许与明太祖的马皇后是天足有关系。


那么明代有实物出土吗?答案是有的:



长22厘米,这已经跟三寸金莲扯不上任何关系了。

只能说明朝有裹脚的习俗,但一还没有到病态的程度,二还没有明显鼓励

有人说清入关以后下过很多次命令不许缠足,但是禁止不住,是不是真的这样呢?下面说一下清入关以后禁止缠足下过的命令,总结了一下都是禁止满妇女缠足,而对于汉人是没有这方面限制的,但没想到的是,发展到后期满妇女缠足之风已经盖过了汉人。

下面是禁令的考证:

清史稿记载:皇太极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他国就是中国,即为当时的大明朝,此令尚在满清入关之前,表现了其极强的排汉防汉心理,害怕被汉文化同化,可以明确这个禁令的对象是当时的满人。

顺治元年,后孝庄皇后 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可谓极为严厉了。而能入宫者,必为满人方有资格,,“宫中守祖宗制,不蓄汉女”,故和上一条性质差不多,也是针对满人的禁令。

顺治二年(1645)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也是针对满人。

但讽刺的是,清虽然有这方面的禁令,但却是裹脚最严重的时期

美国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汉学研究博士后伊丽莎白·伯杰(Elizabeth Berger)一直在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附近的杨官寨遗址从事考古发掘工作。由陕西考古学院杨立平带领的考古队,原本对埋在那里的新石器时代村落感兴趣,但却意外地发现打开了一个年代更晚的明朝(1368-1644)的墓地。

“我当时在看骨头,发现脚部的有些奇怪。”伯杰在接受Live Science采访时说:“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它可能是缠足,我开始研究它,发现在那个时候,管有很多关于缠足的历史的研究,但并没有很多关于缠足的骨头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出版物。”

伯杰说:“毫无疑问,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研究,来弄清这种做法在中国不同地区是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我在西方文学中看到很多描述,把它描述为一件事,一种单一的做法,而事实上,它已经实行了1000年,在不同的地方发生了变化。”

缠足产生的痕迹

杨官寨发掘的样本很小,但伯杰认为,所观察到的模式可能反映了缠足在进化上的影响。

研究人员注意到,这些女性的跖骨(足弓上的长骨)和仅存的脚趾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然而,与后来所知的为数不多的足部骨骼病例相比,在杨关寨发现的骨骼在脚跟周围有跗骨,虽然它们的尺寸略有缩小,但变化并不明显。伯杰说:“这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缠足在清朝可能越来越极端。”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Los Angeles)的人类学家克里斯汀·李(Christine Lee)也一直在研究在中国河南省薛村考古遗址发现的,可以追溯到明清时期的缠足行为的考古学证据。

李解释说,在中国,人们通常不愿意挖掘不到1000年历史的坟墓。“他们担心不小心打扰到他们的祖先,这会导致走霉运。”李说道。上个千年里人们还在裹脚,但除非坟墓受到破坏的威胁,否则主动挖掘是很少见的。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引水工程“南水北调”的一部分,薛村遗址在最近的抢救挖掘中被挖掘出来。

李也在研究一个小样本,但她注意到一个普遍的模式:从明朝到清朝(1644-1911),妇女缠足的比率有所上升,这与缠足的历史知识相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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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你想不明白,是因为你一直以为缠足是一种迫害

题主在问题描述里写——

到了满清汉人妇女为什么裹脚了呢?是满清害怕汉人造反设下的阴谋。妇女小脚跑不动,男人造反,女人就是个累赘,所以,就限制了汉人的造反。满清为了限制汉人造反,让汉人当奴隶,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事实上,在当时的人眼里,缠足是一种权利,更是需要争取保留的汉族旧制

清代前期,除了剃发、易服,也有禁缠足。
所以有个说法就是,男人的头发和服饰都没保住,偏偏就保住了女人的小脚。

后来清廷就不管了,再后来,旗人许多开始效仿汉人缠足。
对,不是很多网民误以为的满化,反而是旗人开始汉化,清廷就又开始禁缠足了,只是主要管旗人。

最后,干掉缠足不是反抗满清,而是拯救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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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各位辩论中的一点误区。

第一明代裹脚,但是并不断骨,或者说明代的缠足只是让脚变得更加纤细,和清朝折骨并不一致。

项天鹰列举的《外科正宗》,作者陈实功,他的那段话出自脱疽论第十八,但是并不能作为断骨式缠足的证据。

一侍女年十二岁,容貌颇通,新主嫌其脚大,用脚布任意缠紧,以线密缝其脚,胀痛不堪,诉主不听;至半月后流出臭水方解视之,其双足前半段尽皆黑腐,请视之,骨肉已死。

这段话是对夫脱疽者,外腐而内坏也。此因平昔浓味膏粱熏蒸脏腑,丹石补药消烁肾水,房劳过度,气竭精伤,……多致阳精煽惑,淫火猖狂,其蕴蓄于脏腑者,终成燥热火症,其毒积于骨髓者,终为疽毒阴疮。诚为巧人行拙,谁防祸起萧墙,智者多愚,自谓喜从天降,罔顾后日也;骨枯髓涸,脏败腑亡,方知今日罹殃有故,解脱无方。凡患此者,多生于手足,故手足乃五脏枝干,疮之初生,形如粟米,头便一点黄泡,其皮犹如煮熟红枣,黑气侵漫,相传五指,传遍上至脚面,其疼如汤泼火燃,其形则骨枯筋练,其秽异香难解,其命仙方难活。

任意缠紧,以线密缝其脚,我咨询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李文书医生,他说足骨下折确实有可能造成,但是可能性很小,他从医十四年未曾遇见,像这种情况大多数还是由于血液循环被外力阻隔导致,简单的橡皮筋也能造成坏死。

所以这段话没有能够证明明朝是折骨式缠足。

第二在确实有清朝禁止过缠足的记载,但是康熙三年禁缠足并未发现。

本朝崇德三年七月,奉谕旨有效他国裹足者,重治其罪。顺治二年禁裹足。康熙三年又禁裹足。

七年七月,礼部题为恭请酌复旧章,以昭政典事。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疏内开顺治十八年以前民间之女未禁裹足,康熙三年遵奉上谕,下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其禁止之法,该部议覆,等因。于本年正月内臣部题定,元年以后所生之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十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查立法太严,或混将元年以前所生者捏为元年以后,诬妄出首,牵连无辜,亦未可知,相应免其禁止可也。裹足自此弛禁,事见《蚓庵琐语》及《池北偶谈》。

其中的清太宗崇德元年(1636)与顺治都有禁缠足都有零星史料留存,规定严禁汉人女子梳头、缠脚甚至将视为叛国行为,“是身在大清国而心仍在他国也”,“若裹足,则砍足杀之”。“是身在大清国而心仍在他国也”,“若裹足,则砍足杀之”。

但是康熙三年禁缠足的史料却未曾出现过,其所引用的蚓庵琐语与池北偶谈,都未曾谈及过康熙三年废缠足之令,只有另一本私人笔记菽园赘谈。

康熙元年,有诏禁妇女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家长。是时某大员上疏,有奏“为臣妻先放大脚事,”一时闻者,传为笑柄。后以讦告架诬,纷纷而起。

这本笔记里,康熙禁缠足又改为了康熙元年,和上一本又冲突了。

为什么前两次一笔带过的禁缠足都有史料可依存,而描写详细的康熙三年却没有?康熙三年禁缠足很有可能是这位道听途说而记于纸上,毕竟这是本私人性质的笔记小说著作,并不是专业史书,如果没有其他史料佐证,并不能直接成为历史。

况且清朝断骨式缠足正是康熙朝中期开始集中出土的,从史料记载和考古学研究两个方面来看,康熙三年的禁止民女缠足的故事是虚假的。

在热河避暑山庄,我住在一处带有小花园的临湖房屋中,湖的对岸是座别墅,鞑靼君主经常由一些女人们陪同,在那里嬉笑游戏。…通过纸窗的孔眼,我看见鞑靼君主在寻欢作乐,…有时候,鞑靼君主高高的坐在一个形同宝座的位子上,观看他所喜爱的游戏。几个太监侍立于侧,宝座前方地毯上,聚集着一群妃嫔。突然,鞑靼君主将假造的蛇、癞蛤蟆及其它令人憎恶的小动物抛向妃嫔中间,她们跛脚(缠足的汉人女子)疾跑,以求躲避,鞑靼君主看了大笑不已。还有的时候,鞑靼君主佯装想得到长在树上的果实,于是让妃嫔们到附近小山上摘取,在他的催促下,可怜的跛子(缠足的汉人女子)们争先恐后,叫嚷着朝山上奔去,以致有摔倒在地的,引起他的开怀大笑。鞑靼君主不断创造出这样的游戏,在夏日凉爽的傍晚尤为常见。无论在山庄或住京城,陪伴他的只有女人与太监。依照世俗的观点,这种生活无疑最为幸福,但在我看来,却是最淫猥的生活方式之一。

———《清廷十三年:马国贤在华回忆录》

传教士对康熙的孙子乾隆这个恋小脚癖的咒骂可是被出版了出来。

回到正题,满清初期禁止缠足是因为政治,因为在汉化过程中,满洲女性裹脚极多,为了区分敌我,况且乾隆独爱小脚,刺激了缠足发展。

第三现在发现最早的断骨式缠足的尸骨是明末清初,一位满人女性墓葬中。

鲁家山明末清初的女性尸体,这具女尸是现在发现的最早的断骨式缠足女尸,而且她的陪葬品是鲜明的满洲风格(总不可能是这位女性从满人手里缴获的战利品吧)。

她陪葬品中有藏传佛教的黄底红字,绫制的陀罗尼经被,这种物品只有满清贵族才能使用,并且在头胸小腿处各有白凌陪葬,可以确定的是,她的的确确死于清朝,出生于1600年到1620年之间。

再说一个冷知识,清代陀罗尼经被是分男女的,男性为黄绫印黄字梵文,例如乾隆的陀罗尼经被,女性为黄绫印红色梵文,例如慈溪墓出土的陀罗尼经被。

国内出土早期陀罗尼经被较少,但是无一例外,都是如此,收藏家刘嫕,也有一件,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张淑芬鉴定为真,确实为黄底黄字,是清初某位高级王公墓葬盗掘而来。

而鲁家山女尸确实也遵循这个惯例。

满人女性具有较长时间的裹脚传统,现在的满人不裹脚是网络时代生造出来的,清朝统治者长期反对满人裹脚(虽然他喜欢汉人裹脚),可是满人裹脚屡禁不止,包括清中期也有大量满人女性缠足,在清末更是多见。

满族学者徐广源是慈禧的收尸人,他测出遗骸身高153厘米,估计她生前的身高应该说不低于1.6米,正常女性160脚大小约为23厘米长。

但是他并没有测量脚长(应该不是故意的),只是根据袜子长19.5厘米,和鞋长21厘米,推测出慈禧脚长20厘米。

慈禧有没有缠刀条儿是有争议的,满族学者徐广源先生认为是天足,但是现代医学告诉我们,因为除非发育不良和极少数遗传问题(例如福州女性163脚长20厘米的案例并不是不存在),不然以一米六的身高长出一双20厘米的脚几乎不可能。

所以慈禧缠没缠是争议项目,哪怕是徐广源也解释不了慈禧脚长问题。

满人女子使用了一种不同于三寸金莲的缠足方式,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刀条儿”不求四趾曲折,不成弓形,且在女子十五六岁时缠,一般五寸(18厘米)左右。痛苦较一般缠足小得多。但在正统的缠足爱好者看来,此足太难看,有《嘲旗足》诗称:“亭亭如玉站门头,似与人看又似羞,怪底风流谁氏女,不谙缠足善梳头。”

这种缠足手法与明代相似,但是明代没有出土过这么小的,那怕是万历皇后的脚也比18厘米大的多。

第四如果真的想了解的话可以参考一下这篇论文《Footbinding and non-footbinding Han Chinese females in the Qing Dynasty (1644-1912 CE) Xifengbu cemetery: a skeletal and mortuary analysis》(清代(1644-1912年)西冯堡墓地汉族女性缠足与不缠足的骨骼与丧葬分析)

发表于国际著名考古和人类学期刊杂志《archaeological and anthropological sciences考古学与人类学科学》(简称AAS)2021年第1期上。(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2520-020-01241-9)

这篇论文证明了清代西冯堡地区缠足爆发位于清早期,发掘了接近150座墓葬,只有早期的女性是不断骨的,而康熙朝过后,几乎所有出土女性都断骨了。

如果康熙三年的禁缠足令真的有过,执行成这样也是奇迹,康熙朝成了集中爆发期。

第五万历皇帝妃子与皇后缠足但不断骨。

待续(有时间再写)

第六金瓶梅这部作品里的缠足女性。

西门庆出来外面院子里,先踢了一跑。次教(叫)桂姐上来,与两个圆社踢,一个揸zhā头,一个对障,抅、踢、拐、打之间,无不假(佐助)喝彩奉承;就有些不到(不圆满。北方方言)处,称快取过去了。反来向西门庆面前讨赏钱,说:“桂姐的行头(蹴鞠的别称),比旧时越发踢熟了,撇来的丢拐(用脚踝huái踢的球),教小人每(叫小人们)/凑手脚不迭。再过一二年,这边院中,似桂姊妹这行头就数一数二的,盖了群,绝伦了,强如二条巷董官女儿数十倍。”

当下桂姐踢了两跑下来,使的尘生眉畔,汗湿腮边,气喘吁吁,腰肢困乏,袖中取出春扇儿摇凉,与西门庆携手并观。

金瓶梅里面的女性并没有出现裹脚后的行动不便,反而能够用脚踝踢球,证明了在金瓶梅的作者时代,大家小姐裹脚就是能够自由活动的,也就是不断骨的。

第七越是靠近北京越是靠近满人,缠足就越发普遍。

十七世纪的英国使团对清朝的描述,南方女性多不缠足,而北方则几乎没有人不缠足,在清朝统治未深入的地方,没有人愿意缠足。

这种局面到民国时期也没有好转,民国时期的缠足率也是越靠近北京越高。

在清王朝控制不到的地方比如聂帅的“有些很偏僻的深山地区,山沟里只有几户人家,那里的群众同外界接触很少,高达千仞的山峦,使他们和外界隔绝起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世界。象房山、宛平和涞水、涞源交界的“野三坡”,那一溜几十个村子,一直过着与世隔绝、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长时间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到民国十八年(1929AD)才知道清朝已经灭亡了。“野三坡”的群众说:'就是燕王扫北的时候,也没有到过我们这儿。'他们推举三位老人管理这一地区的事情,老人去世一位再替补一位。这里的男人不剃头,女人不裹脚,清朝的统治始终没有能进入这一地区。象这种什么外人也没有进去过的地方,我们都深入进去了。又如易县的杨家台,旧政权时代,几十年间都没有行政管理人员去过,老百姓没见过当兵的,不知道军队是个什么样子。

在清朝统治没有到达的地方,女性不裹脚。

总结,无论是史料还是考古工作,都无法证明折骨起源于明朝。

最接近的也就只有鲁家山女尸了,可惜她还是满清人,而且正好印证了,清朝下令禁止满人裹脚。

这里再辨别一下误区

1今之脚小者,香奁亵咏必曰笋芽、曰半叉。俚语则曰三寸三分。诚雅致也。若夫昔人所咏弓鞋,则弯转如弓,乃北方妇人之态;南人笑之曰翻头脚,亦曰揣船头。又其下品也,斯不足观矣。——by田艺蘅(1524~?)

这里的弓鞋有较多出土


且揣船头为似船头之意,明代乡间船只长啥样心理不清楚?

2北方女子也不甘示弱,她们反唇讥笑南方女子的隆起脚背。当冒险家汪景祺于18世纪20年代进行他那趟不祥的西北之旅时,发现山西女子嘲笑南方小脚的“弓形”为“鹅头脚”。根据他的记述,缠足根本不应称为“弓足”,因为北方小脚皆为平底。汪景祺或许读过早他一个近世纪的文人高江村(士奇,1645—1704)所写的一则笔记,因为高江村的记述几乎与他的说法一模一样:“弓足之称,言缠足中断,弯如弓形,殊不知燕赵女子,三、四岁即缠,天然纤小,并无弓形。其弓形者,嗤为鹅头脚,不足贵矣”。

这两段都是清代的记述,不可以作证明朝之有无。

3与说唱词话约当同一时代的南戏《绣襦记》里,年华老去的妓女在山路上开口说道,“脚小鞋弓,前面山路崎岖,我不惯行”,以此作为与穷书生分道扬镳的借口。在戏台之外的真实人生里,这种表述也扮演了一个角色。根据一部刊印于1597年的家庭日用类书,在“婚娶门”项下,记录了一系列“拦门诗”;每当婚礼进行到某一个阶段,担任司仪的“礼官”就吟诵相关的祝颂诗句。书中建议,新娘下轿进门之际,可以念这么一首吉祥诗:

新人一出轿门初,忽睹娇姿世上无。

脚小鞋弓行不稳,安排玉女两边扶。

这里前半段出自《绣襦记》我找到了明朝末年刻本,待我拜读一二,况且脚小鞋弓,前面山路崎岖,我不惯行,证明不了明代也是缠成鹅头状的。

后半段出自《新锲全补天下四民利用便观五车拔锦》中,卷三冠婚丧祭之门。

这两段话都没有决定性证据,无法证明明代的女性缠足类型,全国上下共发掘明代墓葬3000余座,家族墓葬85群,帝陵一座,上到万历皇帝的妃子,明代官宦世家沐家,中有士族乡绅,下到黎民百姓的家族墓葬,皆无出土女性尸骨有鹅头状缠足。


关于宋代墓葬中的谣言(先挂个名)

南宋周氏墓

出土时脚上仍然缠裹脚布。

此墓是第一具人为向上翘的缠足,但是这双脚并不小,足足有22厘米长。

临漳北宋墓葬

福州茶园山南宋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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